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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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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内蒙古-呼伦贝尔
食堂承包
政府机构
发布于 2021-04-06
招标详情
[海拉尔区]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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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150702200019601]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HLBE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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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D03150702200019 项目分包编号:D031507022000196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日期: 2021年04月06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9 第三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24 第四章 服务合同条款 31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34 第六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56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版本公告)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海财购准字(电子)【2021】052号 采购文件编号:D031507022000196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1850000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04月06日至2021年04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本网站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5、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系统内公告模板原因,请供应商勿按本公告第三款: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报名。请供应商按照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发布的本项目公告中载明的具体方式进行投标。 6、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三条))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上午09:30 投标地点:海拉尔区开标室1。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海拉尔区开标室1。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伦贝尔海拉尔市河东新区富强花园17号楼102门市 邮政编码:021000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5547053885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详见采购文件 账 号: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邮政编码:021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70-8116741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6日 (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本公告)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海财购准字(电子)【2021】052号 采购文件编号:D03150702200019601 2、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185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 即在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即由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栏,点击进入录入供应商全称后,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 的网页截图。)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时采购人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依法组建评标(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后审。 三、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gov.cn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 四、供应商入诚信库、办理CA认证和在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投标登记信息方式 (一)诚信库注册和采购文件获取方法 1、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的,潜在供应商可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 “招标(采购)文件”公告栏免费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DOC格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http://www.hlbeggzyjy.org.cn:8083/TPBidder)登入供应商系统,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漏文件和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或磋商文件。相关办理程序和要求请供应商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和下载中心栏目查询相关内容(包括操作手册、操作视频)。供应商应对其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内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内所有操作均被平台系统变更历史记录和公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与本项目相关信息或或补充、更改信息均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 (二)办理CA认证 供应商应自行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注册诚信库并提交系统自动见证及办理数字证书(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一体化平台数字证书已实现全区互认,如供应商在自治区本级或其他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办理数字证书如何在市和旗市区一体化平台投标,请按一体化平台通知公告栏中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同时,供应商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凭供应商数字证书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开标时间(投标截至)前24小时填写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澄清补遗漏文件和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或磋商文件。同一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可办理多个数字证书,同一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每个数字证书(CA锁)序列号均具有唯一性,磋商文件加密和解密均关联该序列号,同一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每个数字证书均不可交叉混合使用。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制作加密磋商文件与解密磋商文件必须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CA锁)。否则,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代表在磋商现场通过开标系统审核确认是否有效。 (三)磋商文件递交方法 1、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的,供应商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使用”新点磋商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磋商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供应商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磋商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磋商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磋商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拷贝至存储介质内,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携带至采购公告中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磋商文件(扩展名为HLBETF)以及供应商系统内提交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迟到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视为无效投标。磋商现场确认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以开标系统内显示北京时间为准(电子交易平台时间服务器同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竞争性磋商、磋商和单一来源方式的,供应商应携带纸质最终报价单,开标时无需递交。评审开始后,根据磋商、磋商、洽谈小组要求递交。 (四)其他 1、招标(采购)人代表必须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供应商代表身份、保证金和开标结果。磋商现场如出现开标系统内核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供应商有异议或银行向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推送保证金数据出现问题,开标活动暂停。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异议的供应商代表共同前往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柜台查询,并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在磋商现场认定是否有效后,开标活动方可恢复进行。招标(采购)人开标代表、参加评审代表、抽取专家代理人和供应商代表必须为其注册诚信库内注册人员,开标系统电子验证身份证信息。身份电子核验不一致而导致无法进行开评标的,招标(采购)人或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和监督人员均必须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无法识别)参加开评标活动和进行监督。 2、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的,招标(采购)人代表在磋商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供应商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供应商采取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自行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小时将保函原件电子版扫描件提交至供应商诚信库-投标所需材料-其他投标用证明材料中并提交系统自动见证通过。同时,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并可查询到。供应商采取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代表应在磋商现场向采购人明确说明,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自行在磋商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供应商(供应商)的加密磋商文件。系统自动提取供应商上传并解密后的磋商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供应商或采购人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电子版非加密磋商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解密供应商上传加密磋商文件出现问题后(因同一供应商多个数字证书交叉混合使用,导致无法解密),经招标(采购)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 3、供应商应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库时上传供应商各项信息电子件并提交平台自动见证。评标(评审)委员会(磋商、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供应商系统内提交电子版磋商文件和供应商在诚信库提交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的,潜在供应商可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 “招标(采购)文件”公告栏免费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DOC格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http://www.hlbeggzyjy.org.cn:8083/TPBidder)登入供应商系统,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漏文件和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或磋商文件。 六、保证金和供应商系统内提交投标信息(保证金和供应商系统内提交投标信息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个小时) 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诚信信息库内供应商录入基本账户),供应商必须将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结果公告后保证金自动退回供应商存入账户,如因供应商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保证金和供应商系统内提交投标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8日09:30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序号 项目+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金额(元) 开户行 1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D03150702200019601 18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保证金缴入账号 保证金缴入账号 具体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说明:供应商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 七、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30 开标地点:海拉尔区开标室1。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30 评标地点:海拉尔区开标室1。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70-8116741 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伦贝尔海拉尔市河东新区富强花园17号楼102门市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方式:15547053885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本资料表的规定为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 2 采购人 采 购 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70-8116741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海拉尔市河东新区富强花园17号楼102门市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方式:15547053885 4 采购范围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具体详见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5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12个月 6 服务地点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 7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1850000元; 供应商首轮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供应商首轮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响应)将被否决;所有供应商首轮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该项目将重新采购。 8 资格审查方式及审查资料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磋商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应自行在磋商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子版在供应商系统内供应商信息管理里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采用网上招标的应在供应商使用新点磋商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在磋商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评审)委员会(磋商、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供应商系统内提交电子版磋商文件自动关联供应商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和供应商在诚信库提交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9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变更公告形式公告变更内容,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变更公告的发布,供应商需自行关注,如供应商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1 联合体 不接受 12 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个小时) 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保函的形式。 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诚信信息库内供应商录入基本账户),供应商必须将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磋商或无效磋商。 保证金的金额:详见采购公告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保证金电汇至:详见采购公告 截止日期:详见采购公告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保证金缴入账号:详见采购公告 注: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说明:磋商结果公告后保证金由采购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存入账户,如因供应商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注:采购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保证金(包括非采用网上招标)。磋商现场如出现磋商系统内核验保证金供应商有异议或银行向磋商系统推送保证金数据出现问题,磋商活动暂停。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异议的供应商代表或采购人代表及所有供应商代表共同前往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柜台查询,并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现场认定是否有效后,开标活动方可继续进行。 为贯彻落实为企业减负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鼓励供应商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采取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自行在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24个小时将保函原件电子版扫描件提交至供应商诚信库-投标所需材料-其他投标用证明材料中并提交系统自动见证通过。同时,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并可查询到。供应商采取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磋商代表应在磋商现场向采购人明确说明,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采购人代表在磋商现场通过磋商系统和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信用信息”栏中审核和确认是否有效。供应商应对其提交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13 磋商有效期 磋商之日起60日 14 电子版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拷贝至U盘内,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磋商地点。 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磋商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在磋商现场应首先在磋商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供应商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方可自行在磋商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供应商(供应商)的加密磋商文件。系统自动提取供应商(供应商)上传并解密后的磋商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供应商(供应商)或采购人(采购人)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携带电子版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解密供应商上传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出现问题后(因同一供应商(供应商)多个数字证书交叉混合使用,导致无法解密),经招标(采购)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电子版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 15 电子版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封套及密封要求 无要求 16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17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19日 09:30 竞争性磋商地点 海拉尔区开标室1。 18 评审办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专家确定方式:由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 关于质疑 质疑(或投诉)的提出、答复及相关程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政府采购法》第52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采购人应该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3条:《政府采购法》第52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公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 (二)对采购过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 串通磋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纸质磋商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注: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混盖公章的或不同供应商的电子版加密磋商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制作或提交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的且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均视同为(四)或(一)。电子交易平台评审系统内记录并显示各供应商提交上传电子版加密磋商文件时使用电子设备的MAC地址(机器码)。MAC地址(机器码)相同且供应商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视同(一)。 22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1000元(大写:贰万壹仟元)由中标人支付。 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在磋商截止前,前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供应商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内填写提交磋商信息。磋商信息中供应商代表应为供应商诚信库中注册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和供应商数字证书参加磋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注:供应商应自行在磋商时间(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内填写、提交磋商信息。供应商提交磋商信息后平台系统内无法更改。磋商信息中项目负责人关联供应商诚信库注册人员信息,磋商信息中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磋商信息中的项目负责人仅为负责磋商现场递交文件的人员,与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经理可不为同一人)。磋商信息中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代表)需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无法识别)、数字证书和非加密磋商文件存储介质参加磋商。磋商系统自动核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信息与供应商系统内提交的注册人员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前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与网上报名人员一致)。不一致其供应商代表身份无效,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定义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 1.1“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指向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4“竞争性磋商文件”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文件。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2.项目说明 2.1项目基本情况:详见详见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清单 2.2竞争性磋商内容和方式 2.2.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 2.2.2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 3.合格的供应商 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内容组成包括: 1.1竞争性磋商公告 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须知 1.4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1.5合同条款 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1.7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2.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组成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磋商全过程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约束和规范执行。 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能够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结算使用人民币。 1.6递交的非加密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1.7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采购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支付凭证 4、磋商首轮报价表 5、分项报价表 6、磋商最终报价表 7、本项目所需设备、附件清单(如涉及)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适用) 11、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若适用) 12、信用信息查询 13、供应商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 1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若适用) 15、技术文件 16、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7、其他材料 3. 电子版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详见前附表。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供应商在磋商现场无需递交纸制版磋商响应文件,成交公示后,成交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为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版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4.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 4.3由于本项目采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供应商请按《关于发布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交易项目入场交易电子化业务流程的通知》(呼公资交易发〔2018〕8号)文件规定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竞争性磋商报价 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签章。 5.2竞争性磋商报价应包括采购人对磋商服务的全过程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等各种费用的总和。 5.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以“首轮报价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磋商将被拒绝。 5.4供应商自行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最终报价表”要求的格式、方式准备。 6. 保证金 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指定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交纳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6.3 未成交供应商的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4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7.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电子版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封套及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9.1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磋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撤回、重新上传电子版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系统以最终上传的电子版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10.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主动撤销和修改电子版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详见第三章。 11.无效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如下情况者,按无效文件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12.废标:出现下列情况者予以废标(政府采购法36条) 1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参与竞争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 12.2竞争性磋商方式且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参与竞争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足2个的或和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2.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2.6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评审: 13.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 13.2磋商小组评分畸高、畸低、明显不合理的情形, 13.3 其他必要情形。 14. 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5.质疑 15.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15.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5.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4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6. 投诉 16.1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6.2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6.3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6.4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17.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8. 履约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具体详见前附表)。 1 第三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 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委会主任或主任评委) 2.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本项目从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3.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应为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被授权人,或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8)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9)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签到顺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顺序,要求各供应商进行不超过三轮的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谈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评审 1.节能产品 (若适用) (1)节能产品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 (2)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当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同时在磋商评分办法中对于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其磋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予以加分(详见前附表或评分细则)。 (4)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产品属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节能效果明显;二是产品生产批量较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三是产品具有比较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四是产品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5)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应从公告媒体上打印相应页以证明。未附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2. 环境标志产品(若适用) (1)环境标志产品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 (2)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当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内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同时在磋商评分细则中对于清单中所列的环境标志产品其磋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予以加分(详见前附表或评分细则)。 (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时,应从公告媒体上打印相应页以证明。未附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3.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若适用)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按6%计算) (2)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3)对于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必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供应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 (若适用)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给予价格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若适用) 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才能给予价格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疾人福利性单位成交的,本声明函随同成交结果一起公告。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分标准及细则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在要求盖章或签字的位置有对应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投标文件可将签字扫描后粘贴到相应位置)或加盖单位公章。 磋商有效期 磋商之日起60日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资格性评审标准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 即在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即由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栏,点击进入录入供应商全称后,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 的网页截图。)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响应性评审标准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12个月 服务地点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 投标保证金 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1.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3.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 如果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 评审指标和分值设置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磋商最终报价30分+技术50分+商务20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内容 价格和技术的权值占总分值的70% 价格 (30分) 价格得分 (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其中: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 技术部分评分 (40分) 服务方案的整体评价(10分) 根据投标人拟定整体服务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及方案的优劣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较优的得8-10分,评价一般的得5-7分,评价较差的得1-4分,无服务方案不得分。 人员配置(30分) 项目拟投入用工人数不得少于24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数每多1人得2分,最多得10分,用工人数等于24人不得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用工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 投标人针对本服务项目所配置的主要人员: ①职业经理人(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证照)得5分 ②厨师(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证照)得5分 ③营养师(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证照)得5分 ④面点师(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证照)得5分 商务部分的权值占总分值的30% 商务部分评分 (30分) 食品卫生安全(8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营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证明,提供一份得4分、最多得8分(由企业所在地相关卫生部门出具证明) 类似项目业绩(2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有一份得2分,最多得2分。(类似项目业绩指的是:食堂承包类项目) 公司荣誉(10分)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所获餐饮行业荣誉,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10分)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机构设置、公司场地及实体店规模、经营状况等进行评比,优秀得6-10分,一般得1-5分,差不得分。(无正在营业的实体店的本项不计分) 合计 100% 所有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5. 磋商结束后,直至发出成交通知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意向的资料和信息都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该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6.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不正当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磋商资格被取消。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参考条款)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 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采购人(甲方)与供应商(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郑重承诺以下合同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乙方)投标文件,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愿承担完全责任。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基本条款 (2)中标人(乙方)向采购人(甲方)提交的投标(相应)文件 (3)施工方案和服务标准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采购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约定其他条款。 二、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采购文件的规定相一致。本合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应与采购文件规定一致。 三、提供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 “施工方案和服务标准条款”如下: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元)。 五、服务期限 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 六、验收办法 采购人(甲方)应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对供应商(乙方)提供服务组织验收。本合同服务验收责任人是采购人(甲方),验收相关费用由采购人(甲方)承担。 七、提供服务地点 施工地点为 。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 基本帐号: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14]7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鼓励采取政府采购信用履约担保形式。 十、违约责任 (一)供应商(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经专业化验收,其型号、配置或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标准的,侵害采购人权益的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损失。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鉴定。供应商(乙方)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采购人将其行为报告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将其则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经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名章和公章后生效。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双方各执 份,采购人(甲方)需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壹份。 采购人(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名章):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供应商(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名章):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分包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供应商自拟)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采购人: 1、按照已收到的采购文件编号为 的采购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磋商。我方完全接受本次磋商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后报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分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本项目自磋商之日起 天内有效。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此期间内我方的磋商如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3、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真实。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开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 保证金支付凭证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磋商,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已递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附响应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磋商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首轮报价(元)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合计 大写: 小写: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服务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费报价 备注 注: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页 附件6 磋商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最终报价(元)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合计 大写: 小写: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代表请手持该最终报价单空表参加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均需签章完毕,最终报价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纸质并递交磋商小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谈判报价。请勿将带有报价的最终报价单制作在电子版加密或非加密投标文件中。 附件7 本项目所需设备、附件清单(如涉及) 序号 名 称 数 量 产地/品牌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供 应 商 基 本 情 况 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备注 注:此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9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人: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响应。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适用)[footnoteRef:0] [0: 若不适用,供应商无需将该内容放入响应文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 附件10-2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若适用)[footnoteRef:1] [1: 若不适用,供应商无需将该内容放入响应文件。] 根据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监狱企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若适用)[footnoteRef:2] [2: 若不适用,供应商无需将该内容放入响应文件。] 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1 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若适用)[footnoteRef:3] [3: 若不适用,供应商无需将该内容放入响应文件。] (1)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2) 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附件12 信用信息查询 说明:本页内容应与磋商采购公告中的各类信用查询要求一致,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件13 供应商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4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若适用)[footnoteRef:4] [4: 若不适用,供应商无需将该内容放入响应文件。]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5 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人员配置等格式自拟。 附件16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采购若成交(采购文件编号: ),我们同意贵公司磋商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并向相关规定缴纳。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7 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章 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餐厅情况简介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餐厅位于地下1及1层,设有大餐厅2个、单间3个,可同时容纳440人就餐。其中大餐厅可容纳400人、单价可容纳40人。 需提供餐饮服务的人员约为1800人,就餐人数由职工实际就餐需求和餐饮质量决定。 二、就餐标准及就餐方式 职工餐厅每个工作日开设午餐(待条件允许后开设早、晚餐,用餐标准另行商定),餐厅供应时间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机关作息时间制定,经营方应确保按时开饭。因发生停水、电等情况,经营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提早做好人员就餐准备。就餐方式如下: 职工就餐为自助形式,自助餐提前一周公布菜谱(可更换同价位的菜品),4菜(1荤、1半荤半素、2素菜)、1汤、1粥、3种主食、水果1种。经营方需按要求保证饭菜质量,不得降低份量或质量。? 三、管理方职责要求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配齐餐厅硬件设施,并对餐厅业务及服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集中考核,包括餐厅安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内容。 经营方应服从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将与服务费挂钩,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四、对经营方的要求? (一)经营管理要求? 1.经营方用工人数不得少于24人,按国家政策要求为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福利,所聘人员需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并持健康证上岗。 2.经营商承担的具体事项。经营商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做好日常经营的同时,需承担以下具体事项: 一是餐厅开餐前准备充足的备用金及运营中周转资金;同时缴纳10万元风险保障金; 二是负责餐厅经营直接费用:包括原材料、油、盐、小料等; 三是负责餐厅经营间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燃料、燃油、办公费用、工作服、交通费、餐具、布草类的配备及清洗、耗材等; 四是负责餐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零配件(每个不超过10元以上)的更换; 五是承担餐厅卫生检测及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检验、检测费用及人员体检费用。 3.经营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餐厅,并承担因违法违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经营方应就食品供应渠道、检查验收流程、餐饮操作规范及食品质量管理等以文本形式制定管理办法。? 5.经营方采购大宗原材料如:面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货方索取检验合格证件,并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方可采购,如经营方不按规定采购,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经营方承担。? 6.经营方应对餐厅运行各环节制定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程序,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和正常运行,因卫生不合法、不合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经营方负责承担。? 7.餐厅所供菜品,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留样24小时以备检验。? (二) 其他要求? 1.经营方不得将餐厅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现有资源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经营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经营,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由经营方自行承担责任。? 3.经营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经营方自行负责。? 4.经营方应认真做好餐厅管理、消防、防盗及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好就餐秩序,若出现安全事故,由经营方承担全责。????? 五、考核要求 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联合采取日常监管、年终考核的方式对职工餐厅进行考核,职工餐厅正式开餐后需试运行3个月,并以调查问询的形式调查职工对餐厅经营的满意程度,综合考核在60分以下,将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政府采购。试运行期后,按两个月实施考核,考核得分若低于60分,由双方协商能否通过改进后继续履行合同。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职工代表建议小组及食药、市场、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考察工作组,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口感、食品安全、进货渠道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针对考察结果提出建议,食堂经营部门按照相关建议予以落实整改。 职工餐厅服务标准要求 1.员工要熟练使用礼貌用语、举止文雅,语言运用亲切、准确、表达清楚,提供优质服务。 2.员工受过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掌握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能够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服务工作。 3.食堂运行要保持诚实、公道、买卖公平,诚信无欺。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职工餐厅卫生标准、饮食卫生标准要求 1.严把食品采购、销售关,禁止购进、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2.食物清洗、加工要认真仔细,严格按操作卫生规程进行,饭菜不得有异味、异物。 3.加工、盛装、储存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要分开,符合卫生要求,食物要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4.工具、用具和容器保持清洁,接触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应严格消毒。餐具要定期消毒,密闭保洁,专人负责,保持餐具的清洁卫生。 5.库存食品要离地垫高,分类分架,做到先进先出,勤进快销。 职工餐厅环境卫生要求 ? 1.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厨房下水通畅,地面无积水,无食物残渣;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器具等保持清洁。 ? 2.自助餐台、大厅餐桌等设施物品要排放整齐,摆台规范并保持干净卫生。 3.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要密闭加盖,做到日产日清,不外溢,不滴漏,保持外观清洁。 4.仓库、操作间、餐厅设置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定期开展除虫灭害,确保无苍蝇、老鼠和蟑螂。 ? 5.禁止在餐厅后堂和其他公共场所洗涤、晾晒个人衣物。 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 ?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接受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期内合格证上岗。 ?? 2.上班时间必须着工装,按规定着装,工装要干净,穿戴要整齐,容貌要整洁,确保良好精神面貌,进入操作间要戴口罩。 3.男员工不留长发,女员工短发或盘发。 4.工作时间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5.在餐厅、操作间、仓库、出售间禁止抽烟,禁止随地吐痰。 职工食堂自助餐菜品要求 自助餐菜点以清爽、悦目、制作简便、适应面广、方便取食为主要要求,根据人身所需各种营养成份科学合理制定自助餐菜单。在原材料采购中需注意生鲜产品的鲜活性,新鲜度,原材料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向生产厂家索要发票或进货凭证,杜绝三无产品。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是色彩悦目、搭配和谐 1.自助餐菜点必须靓丽、悦目、富有光泽、色彩丰富、搭配和谐。以突出自然色为主,即来自于原料自身的色彩、色泽。合理搭配、组合原料,更能使成菜色彩丰富,悦目宜人。 2.科学烹制面点,品种丰富多彩,不单一,创造诱人色泽效果。 二是刀工整齐、造型美观 1.自助餐菜点大部分应先经过刀工处理,再烹调出品;自助餐成品都应展现整齐的刀工和美观的造型。 2.装盘造型美观,无论是将菜点装入玻璃碗还是保温汤炉等餐具都应做到饱满、匀称,排列整齐,方便用餐人员取食。 三是营养配伍、均衡全面 自助餐菜点的种类以为用餐人员提供均衡营养为条件,在菜单制定及菜点组合配备上有以下具体要求: 1.应有富含各种人体需要营养素的菜点品种。 2. 各种原料的烹制方法,成品口味、质地特征应丰富多彩,以适应不同用餐人员饮食习惯,使用餐人员选择到既满足自身营养要求、又符合自己口味的菜点。 四是批量生产、质量不减 自助餐供应的菜点,应在成品质量保持上有特殊要求,其质量在短时间内不能有明显变化。 1.菜点适宜大批量生产、制作往往是同期烹制、集中出品,多人分时段取食。因此,制定自助餐菜单必须选择适宜集中、批量生产、制作的菜点。 2.出品色泽、口味质地,菜点不应随着出品时间的延长而质量下降,尽量选用对时间、火候要求比较宽限的菜点用作自助餐供应。 3.餐台菜点数量、种类随时补充,要求出品快、质量不能下降。 五是适应面广,众人爱食 自助餐菜点应针对大多数就餐人员喜爱接受的品种,多变换种类、方法制做,力争做到菜点丰富多彩。 32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D03150702200019601]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服务.hlbe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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