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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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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06 17:19

一、项目编号
5104012021000046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攀枝花市得天独厚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望江街50号
中标(成交)金额 1462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食堂劳务。服务范围:为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机关、各派出所(7个)、巡警大队、禁缉毒大队的民辅警及其他人员提供早、午、晚工作餐及商务餐等。服务要求:1.用餐时间:早上7:30--8:30,中午12:00--12:40,晚上5:30--6:00,机关食堂夜班18:00--24:00,节假日需要值班和售餐 2.用餐方式:采取自助餐形式 3.人员配置 (1)保证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得少于24人(提供至少4名三级及以上厨师),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食堂所需服务人员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持有健康证。调整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且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投标文件的承诺。 4.餐食要求 (1)早餐:面条,米粉、水饺,包子、馒头、稀饭、油条、鸡蛋、牛奶等。午、晚餐每餐要有二荤二素一汤,且应经常更换菜品,午餐后提供水果一份。 (2)临时工作餐、临时会议用餐费用,凭采购人授权经办人签字,每月据实结算支付(投标人应当按照经办人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政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4)必须保证饭菜质量,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如果发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中标人承担。 (5)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食堂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时间: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服务期间的具体服务水平,在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可选择与其续签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间中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考评,经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或不续签合同。如因国家政策、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变化,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重新组织采购。服务标准:(1)餐饮技术服务整体运作机制和方案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餐饮管理等相关规定。 (2)所有菜品必须营养健康、安全卫生、物美价廉;所有原材料使用必须坚持保质保量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所有残存物品、废弃物品等处理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范。 (3)中标人必须接受食堂专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每季度对用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满分100分。测评结果在85分及以上的,采购人对中标人给予全额费用;测评结果在70分--84分之间的,采购方对中标人给予3000元扣罚;测评结果在60分--70分之间的,采购人对中标人给予5000元扣罚;测评结果头一季度达不到85分的,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一年内两次测评结果在75分以下,双方终止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刘家群(组长),郭晶(成员),刘美艳(成员),熊仙凤(成员),张建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的有关规定。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44,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按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需求论证;2.监督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12-3342930;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供应商信用融资: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南充路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982349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56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12-5559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女士
电话: 0812-5559656 189823411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104012021000046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劳 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攀枝花) 采购单位: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 年 3月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9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5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54 第七章 评标办法...............................................................................................57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74 第九章 附件.......................................................................................................78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攀枝花市公安局 东区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劳务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 标。 一、项目编号:5104012021000046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预算金额:150 万元/年 五、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六、项目简介 1.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采购食堂劳务服务。 2.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投 标文件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详细的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 要求见第六章。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 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 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3.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 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3.1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 函”;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八、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四川雅特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 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 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 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 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 制。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 09:00-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湖滨路 38号)或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请自行下载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招标 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现场报名步骤如下: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 或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前填写报名登记 表(详见附件)并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 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投 标人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 登记表)。 2.网络报名步骤如下: ①.下载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 ②.将已完整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 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凭证截图打包发送至 20321 7967@qq.com。 注:报名登记表、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 当日交至我公司工作人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 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5 日上午 10:00(北京时 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 注错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攀枝花市 湖滨路 38号)。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投标人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审查 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 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 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 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 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南充路 7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8234976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湖滨路 38号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12-5559656 18982341113 2021 年 3 月 12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 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 算(实质 性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 150 万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 价(实质 性要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 150 万元/年 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是否专 门面向 中小企 业采购 是 3 低于成 本价不 正当竞 争预防 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 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 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 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 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 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4 小微企 业(监狱 企业、残 疾人福 利性单 位视同 小微企 业)价格 扣除和 失信企 业报价 加成或 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 本项目不适用。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 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 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 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国家规 定的优 先、强制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 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 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投标人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采购范 围 (实 质性要 求) 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6 评标情 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 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 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履约保 证金 金 额:合同金额的 5% 交款方式:转账 交款方式:采购方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中标、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前。 9 采购文 件咨询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812-5559656 13882337555 10 开标、评 标工作 咨询 联 系 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812-5559656 18982341113 11 中标通 知书领 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在确 认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 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到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攀枝花市湖滨路 38号)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 系 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812-5559656 18982341113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12 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四川雅特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812-5559656 18982341113 13 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 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 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812-5559656 13882337555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 围。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 14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攀枝花 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2-3342930 注: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5 政府采 购合同 公告备 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 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即攀枝花市财政局备案。 16 特别提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醒 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 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 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关 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 015]299)的有关规定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44,50 0.00 元(不含税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 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2.招标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不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 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 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 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 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 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 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 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 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 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 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 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 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6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5.6.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要求详见投标人 须知。 5.6.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 号) 的规定,投标产品如果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且在有 效期内,优先予以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须列出最近 1 期产品所在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并 标注所投产品的位置,否则不予认可)。节能产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 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 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 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 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 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 品。 注: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节能清 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 清单之外采购。 5.6.3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的规定,投标人产品如果是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 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优先予以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6.4 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 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的,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 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6.5 无线局域网产品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 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 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 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 认证产品。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 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 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 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7)评标办法; (8)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9)附件。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 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 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 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 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 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 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 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 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 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 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 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 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 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 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 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 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 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应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U 盘)四部分,须分别密封包装。资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 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 件用于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 14.1 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 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 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 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注:①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②投标人报价应为完成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 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培训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线路租赁、税 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 外;③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4.2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部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 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 人的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应答偏离表; (4)商务应答偏离表;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7)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8)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9)投标文件中有关项目的其他承诺函(格式自拟,如适用); (10)投标文件中有关的项目的相关证书及说明函(格式自拟,如适用) (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天。投标人投标文 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 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 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 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 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 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 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 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 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壹份、副 本肆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 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 标文件为准。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 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 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 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内 容须与纸质文件一致,PDF 或 WORD 文档)。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 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 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 印鉴。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 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 整。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 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 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 件正本及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 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 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 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 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 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 当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 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 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 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 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 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 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 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 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 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 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 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 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 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 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 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 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 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 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 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 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 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 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 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 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 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 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 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 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 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 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 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 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 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 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 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 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 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 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 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 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在确认缴清招标 代理服务费后,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到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湖滨路 38 号)领取中标通知 书。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12-5559656 1898234111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 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 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 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 份)送招标代理机构。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 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 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 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 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 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 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 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 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 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 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到采购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 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 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 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 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 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投标;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 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 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7.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 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 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 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 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 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 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 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 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 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0 正本或副本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1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 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 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 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兹证明明: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 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 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三、资格承诺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 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 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 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 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 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 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 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 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 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 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5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微型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6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 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7 六、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可不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8 正本或副本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9 二、投标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用于开 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0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报价(元) 1 2 3 4 合 计(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小写: 元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报价应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的最终报价。 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实质性要 求)。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1 四、服务应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按照 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偏离说明” 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 中标资格。若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虚假响应,则采购人有 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若采购人在项 目验收后发现投标人有虚假响应行为,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质保金, 并追索投标人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 五、商务应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1. 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 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 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 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5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其他 人员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6 九、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 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 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 015〕33 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 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 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 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7 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投标 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 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8 正本或副本 第三部分 “开标一览表”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 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3.1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承诺函”;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 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 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 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00 00 元为准。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 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 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多证合一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实行多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若为事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 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 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件或营业执照; 4 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可提供 2018 年至今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 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2 也可提供 2018 年至今任意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 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 也可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 信证明; 4 投标人注册时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 件(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 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2 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 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 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4 也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 理人投标适用);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 人投标适用);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0.资格承诺函; 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投标人若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若为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 12.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文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 诺函”;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成功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出具的报名登记 表即可,投标人无须提供)。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 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2.上述内容中涉及承诺函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单独提供,也可 以在相关资格承诺函中一并进行承诺;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 应,除投标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 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 影响投标文件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投标投标人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资格性投 标文件的,视为未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 1 个包,采购食堂劳务服务为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机 关、各派出所(7 个)、巡警大队、禁缉毒大队的民辅警及其他人员 提供早、午、晚工作餐及商务餐等。 二、技术服务要求 1.用餐时间:早上 7:30--8:30,中午 12:00--12:40,晚上 5:30 --6:00,机关食堂夜班 18:00--24:00,节假日需要值班和售餐 2.用餐方式:采取自助餐形式 3.人员配置 (1)保证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得少于 24人(提供至少 4名 三级及以上厨师),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食堂所需服务人员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持有健康证。调整 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且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投标 文件的承诺。 4.餐食要求 (1)早餐:面条,米粉、水饺,包子、馒头、稀饭、油条、鸡蛋、 牛奶等。午、晚餐每餐要有二荤二素一汤,且应经常更换菜品,午餐 后提供水果一份。 (2)临时工作餐、临时会议用餐费用,凭采购人授权经办人签字, 每月据实结算支付(投标人应当按照经办人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 (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政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保证食品安全。 (4)必须保证饭菜质量,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 道正规。如果发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 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 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中标人承担。 (5)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食堂搞不 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 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其他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的具体服务水平,在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可选择 与其续签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为壹年。合 同期间中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考评,经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 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或不续签合同。如因国家政策、不可抗力原因引起 的变化,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重新组织采购 2.服务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机关食堂、各派出所食堂、 巡警大队食堂、禁缉毒大队食堂 3.付款方式:协助采购人按月结算食堂账目,次月 5日前结算上 月费用。劳务工资及其他临时费用按月支付,凭合法有效的税务票据 按市财政资金管理审批程序报账,资金转入成交中标人合同中提供的 银行帐户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6 4.采用劳务承包模式: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机关食堂原 有运转模式(采购人职责范围:食品原材料、辅料和调料采购<管委 会监管>;提供服务场地、住宿;厨房设备、餐具、低质易耗品;水、 电、气费缴纳;设备维修;统一提供就餐标准(食谱)。承包方职责 范围: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劳动保护用品;食堂保洁;员工安全;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食谱,配合采购人采购原材料,负责控制就餐成本 (超出部分按 50%扣除当月劳务费),为采购人提供采购依据,协助 采购时需提供税务发票;食堂工作人员统一服装等保障食堂正常运营 的劳务承包方面的项目) 5.服务的验收考核标准 (1)餐饮技术服务整体运作机制和方案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餐饮 管理等相关规定。 (2)所有菜品必须营养健康、安全卫生、物美价廉;所有原材料 使用必须坚持保质保量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所有残存物品、废弃物品 等处理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范。 (3)中标人必须接受食堂专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每季度对 用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满分 100 分。测评结果在 85分及以上的, 采购人对中标人给予全额费用;测评结果在 70分--84 分之间的,采 购方对中标人给予 3000 元扣罚;测评结果在 60 分--70 分之间的, 采购人对中标人给予5000元扣罚;测评结果头一季度达不到85分的, 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一年内两次测评结果在 75 分以下,双方终 止合同。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7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 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 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 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 价; (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 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 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8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 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 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 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 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 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 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 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 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9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 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 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 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 标。 3.2 资格性检查。 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 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 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 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 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 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0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 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 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 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 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 委员会评判的; (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 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 的; (5)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 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投标人采购、政府采购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1 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6)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的; (7)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 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8)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 中投标无效情形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 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 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 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 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 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 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 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 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 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中标候选投标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 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 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 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 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 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 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 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 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 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 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 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 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4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 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 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 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 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 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 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 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 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 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 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 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 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 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 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 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 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 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 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 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 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 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 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 参与价格分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共同 评分因 素)10% 1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 价)×价格权重×100 2 项目实 施方案 (技术 类评分 因素) 49% 现状 分析 10分 针对本项目的需求认识以及服务进 行分析,结合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优 势制定优化方案,每提供一项优化方 案且方案切实可行的得 1分,最高得 10分。 未提供 不得分 食品 质量 保障 能力 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质量保障能 力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 制定的食品安全②菜品搭配③食品口 感保证④食品储存⑤食品加工)进行 综合评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措施 合理的得 10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措施 不合理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服务 质量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能 力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8 保障 能力 方案 9 分 膳食服务②接待用餐服务③专项服务 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有 效,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9分, 每有一项缺项或存在缺陷的扣 3分, 扣完为止。 管理 制度 1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包含 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员工管理②业 务培训③绩效管理④设备设施管理⑤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⑥卫生管理制度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措施合理的得 14 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措施不合理的扣 2分,扣完为止。 应急 保障 措施 6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 (包含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停水停 电、火灾、地震、公共卫生疫情②食 品安全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突发事 件制定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完 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6 分,每有一项 缺项或措施不合理的扣 2分,扣完为 止。 3 履约能 力(共 同评分 因素) 9% 9 分 1.投标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的得 3 分。 2.投标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的得 3分。 3.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的得 3 分。 提供证 明材料 复印件 4 业绩 (共同 评分因 素)18% 18分 1.投标人自2017年 1月 1日以来有 类似业绩的得 2 分,最高得 12分。(类 似项目业绩是指承包食堂的业绩) 2.投标人2017年 1月 1日至今承包 过的单位出具的对其服务评价证明材 料为“非常好、优秀、良好、满意、 好”等,每有一份得 1 分,最高得 6 1.提 供合同 复印件 或成交 /中标 通知书 2.提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 分,无服务评价证明材料或服务评价 证明材料为“一般、基本满意、不满 意”等,不得分。 供证明 材料复 印件 5 人员配 备(共 同评分 因素) 12% 12分 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 有食品安全管理证书得 4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机关食堂配备的 厨师长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 师职业资格证书得 4 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副厨具有 国家颁发的五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 证书得 1 分,每增长一个等级加 1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 提供证 明材料 复印件 6 扶持不 发达地 区和少 数民族 地区 (共同 评分因 素)1% 1分 投标人属于不发达地区投标人或属 于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得 1 分。 注:1.提供投标人属于不发达地区 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注册 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 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在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 料上注明“属于不发达地区投标人或 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的相关证明 材料”,如未注明或者注明不明确的, 评标委员会可不予采用。 相关证 明材料 复印件 并加盖 鲜章 7 投标文 件规范 性、完 整性 (共同 评分因 素)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 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 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0 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Cn)/ N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 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 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 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 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 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 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5.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 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 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 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 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1 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 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 人。 6.2.2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 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 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 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 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 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 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 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 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 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 单位统一保管。 (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 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 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 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 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 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 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 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 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 的请托。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本合同仅供参考,主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但招标采 购文件要约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招标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根据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 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 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5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 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 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 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乙方不 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 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 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 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6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 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 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 时配合处理质疑等事宜。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 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 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 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 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 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 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 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7 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招标人所 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 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 方 XX 份,招标代理机构 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8 第九章 附件 (此附件不列入项目评审的相关考核、评比等评审依据) (一)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 单位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所投项目分包号(如涉及) 保证金 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标书领取完整情况 完整( ) 不完整( ) 招标文件领取人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备注: 注:1.请认真填写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反复核对。电话、 邮箱保持畅通, 如因自身信息填写错误(如电话号码填写错误、电子邮箱地址填 写不清难辨等)或关、停机等原因造成的责任由填写人承担,我公司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领取人认真核对所获资料(招标文件、电子档、工程量清单、图 纸等),确认资料完整无误后,在上表格“招标文件领取完整情况:完整”处填 写“是”。 3.电子邮箱为投标投标人承诺并认可的文件(通知、更正、澄清等所有关于 本项目相关资料)接收方式,投标人应尽自行接收和确认的义务,如文件发送到 投标人自行填写的电子邮箱而投标人未接收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9 (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工信部 统计局 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 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 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0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 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 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1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2 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3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4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5 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 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6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 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 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 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 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 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 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 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 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7 (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23 号)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8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9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0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1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2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3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4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5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6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7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8 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人 制造商 递交时间 密封合格与否 (签收人确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时 分 □是 □否 签收人: 备注:本递交表一式两份,接收人签字后生效,由递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请以正楷字填写,各项目内容,“递交时间”、“联 系人”请在开标现场签收时填写。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第九章 附件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