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宁夏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宁夏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ZCSD采字2021-002号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0320

二、项目名称: 宁夏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下浮率
银川蔬果鲜蔬菜专业合作社 银川市望远镇金盛物流园4-001号 13895407072 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的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军 蔡正俊 芦香 王文华 宁荣生(甲方评委)
采购人代表: 宁荣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6200.00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1年04月0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联系方式: 0951-8503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联系方式: 0951-5967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立军
电话: 0951-850372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蒋学东
电话: 0951-5967667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25.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代理机构 : 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4-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 应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0320 招 标 编 号:ZCSD 采字 2021-002 号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盖章) 招标代理: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二、投标人须知............................................................................................. 8 三、 合同主要条款.....................................................................................23 四、合同格式............................................................................................... 28 五、技术参数要求....................................................................................... 29 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4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34 附件 2 开 标 一 览 表............................................................................36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37 附件 4 货物说明一览表..............................................................................38 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39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40 附件 7 经营信誉、售后服务(相关备件供应和售后技术服务支持)和质量保 证等。........................................................................................................... 41 附件 8 资格证明文件...................................................................................41 附件 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42 (后附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附件 10 经济责任承诺书..........................................................................44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45 附件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46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委托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宁 ZCSD 采字 2021-00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组织进 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编号:ZCSD 采字 2021-002 号 3、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240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2400000.00 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 标段 标的名称 单 位 数 量 简要规格描 述或项目基 本概况 预 算 金 额 (元) 备注 一个 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安医院营养食堂食 材供应采购项目 批 1 营养食堂食 材供应 2400000.00 清真肉类、 蔬 菜 、 鸡 蛋 、 豆 制 品、水果、 大 米 、 面 粉、冻品、 调料等 数量 合计 1 预算合计 2400000.00 元 供应期限:一年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其他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①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营 业执照即可) 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③投标单位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或清真肉类经营授权书; ④投标单位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⑤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 ⑥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 年 3 月 12 日 8:30 至 2021 年 3月 19 日 17:30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月 12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下午 17:30 时持 CA 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 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 律不予接收。(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办理 CA锁业务请拔打 4008600271 按 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 4009980000 按 3键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持 CA认证锁随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 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 后果自行承担。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 9: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 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 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北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 年 4月 6 日 9:00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 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13、公告期限:2021 年 3月 12 日至 2021 年 3月 19 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5、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与开元路向东 50米 联系人姓名:李主任 3 联系电话:0951-2160713 16、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 B座 2003 室 项目联系人:蒋学东 联系电话:0951-5967667 代理机构: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 年 3月 12 日 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招标编号:ZCSD 采字 2021-002 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期限:一年 2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951-2160710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与开元路向东 50 米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学东 联系电话:0951-5967667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 B座 2003 室 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的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 招标文件的领取:2021 年 3 月 12 日 08:30 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 17:30,登陆宁夏公 共资源交易网(www.nxzfcg.gov.cn)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 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对招 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及要求答复的问题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 (http://218.95.135.209:10090/NXGPPSP_TSZY/system/Login.do)提交线上质疑 材料(质疑函范本见招标文件附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受理回复质疑时均需在线 上 系统中进行操作。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60 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废标。 6 投标书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北京中路 48 号瑞银财富中心 B座 5楼 时 间:2021 年 4 月 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 9 时 00 分 7 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北京中路 48 号瑞银财富中心 B座 5 8 供应期限:一年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10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伍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壹份(Word 版) 11 投标报价:招标代理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为:¥48000.00 元整(大写:肆万捌仟元整)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 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 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出现其他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号填写有误或 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等问题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开标后一个工作日 联系人:蒋学东 联系电话:0951-5967667 14 中标服务费:详见(G)服务费收费标准---货物 15 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 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 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 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签订合同地点: 采购机关 16 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7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 5人组成,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 4 位评委,采购人 1 位评委。 18 本项目预算:?2400000.00 元(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 19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及密封;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实质性响应; 6 二、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1. 资金来源 1.1 本项目属财政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 1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 采购人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采购。 2.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 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投标单位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或清真肉类经营授权书; 3.4 投标单位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3.5 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 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3.7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以上资质证明 3.1-3.3 条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视 为无效投标。以上资质证明 3.1-3.3 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签定合同协议书的整个过程中发 生的一切费用而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承认并履行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天,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 文件,并发布变更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 力。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人 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文字 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书(统一格式,详见第六章) 详见后附表。 9.2 资格证明文件 9.3 技术文件 (1) 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 详细的交货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部分要求的详细报价 (3)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4)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0.投标货币: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证明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标准仅作 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 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9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形式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3.6 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中获得补偿。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由投标单位已备案基本户转入. 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 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 理退款手续。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拒不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在投标文件中的计算错误进行改正; C.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 D.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E.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的; F.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恶意串通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而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 利益的。 G.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H.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 10 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要求而 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 13 条的有 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U 盘 壹 份。如果正本与副本 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必须与正本一致。 15.2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 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1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及电子版文件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 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版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 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或投标专用章。最后将 正本和副本再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或投标专用章。 16.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上午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胶装,且标注页码, 未按要求封装视为无效投标。 16.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 到达招标人时,能原封退回。 17.迟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该文件将不予 接受并原封退回。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按第 16 条的规定 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E 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19.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 19.2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招标人只接受一次性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 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19.3 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人工费、运输费、材料费、安装费等所有费用。如因 投标单位的错算或漏算而导致的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直至项目结束,采购方不再追 加任何费用。 19.4 开标时,应当有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 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9.5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 标时不予承认。 20.评标 20.1 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0.2 评标工作由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20.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20.3.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内容,要求投 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 20.3.3 比较和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技术参数凡带有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参数条款一律不作为评标 13 依据。 20.3.4 投标人提出的免费赠送等承诺也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0.3.5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得分顺序推荐得分第 1 名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供应商。 20.3.6 编写评标报告。 20.4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0.4.1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0.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0.4.3 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 3条资格条件的。 20.4.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4.5 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4.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20.4.7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20.4.8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0.4.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的; 14 20.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评标办法只适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20.5.1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 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委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 法》(发改委第 29 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0.5.2 评标原则 A.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原则; B.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C.按本办法评标,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第 1名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20.5.3 合理低价 为了避免价格的恶性竞争,保证整体项目的质量和确保服务质量,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 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控制价(与控制价相比的让利幅度≥ 10%)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同时提供(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持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自身出具的产品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 [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提供近 两年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 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 现场核查);提供至少 2 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并提供该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 核查)]及相关证明材料供评委审查。非生产厂家供应商同时还须提供全部货物生产厂家出具 的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 等所有成本和利润;提供近两年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 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税收等所有 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提供至少 3 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需要 15 附上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及相关证明材料、全部货物生产厂家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以供确认。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且相关资料真实性及合理性必须完全为评标委员会所接受。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或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 可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20.6 评标细则: 评标要求: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下 浮率 3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大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每相差 1%扣 0.5 分,不足 1%按 1% 计,最多扣 10 分。 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5 注: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 1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小 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 商务标响 应情况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分,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 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分,加分至标准分 5分为止。 3 综合实力 5分 投标人是否具有专用配送车辆(冷藏车、保温车等)。每有 一辆得 1分,满分 5分。 注:若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投标人租赁车辆的(租赁期须涵盖 本项目配送服务期),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分 投标人的拟投入到项目的配送人员,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 健康证,每有一个得 1分。满分 5分(注:相关证明须提供配送 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5分 投标单位具备分区储藏及冷藏的能力,根据储藏区域的面积及冷 藏设备配置等情况横向对比打分 1-5分。 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储藏区域的照片及冷藏设备购买凭证、房屋租 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 不得分。 4 服务应急 预案 15 分 产品的配送、组织措施完善,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做出合理的 配送计划、配送路线及调配方案,能保证食品的顺利、安全食用 等;有食品配送服务应急方案;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门配送人员和 配送车辆等能力,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从措施、可行 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方案中措施、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16 得 10-15 分;措施、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5-9 分;措施、 可行性差、针对性差,得 1-4 分;无方案不得分。 5 质量保障 措施 15 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附相关产品检验检疫 合格证)、运输及食品质量保障措施方案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 完善、具体,能够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并且 针对性地做出承诺得 10-15 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较为完 善、具体,能够较为安全有效、 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并 且针对性地做出承诺,得 5-9 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不够 完善、具体,不能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或没有 针对性地做出承诺,得 1-4 分;未提供方案及承诺的不得分。 7 售后服务 15 分 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合理可行,包括质量问题退换货及召回、 缺少补货、临时供货、卫生防疫、售后服务团队、服务内容、保 密承诺、违反食品安全要求的处罚及合理化建议等满足采购方服 务要求,服务体系完备具体详细,服务人员,明确服务时限,有质量问 题处理时限、货物配送、运输、储存等均能有力保障,服务方案体系周到 的得10-15 分;服务体系良好的得5-9分;售后服务体系一般的得 1-4 分;无方案不得分。 8 类似业绩 5分 投标人 2018 年(1月 1日至今)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 1分, 得够标准分为止。(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投标文件正副 本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1、商务标部分:如评委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时,投标人应写出书面材料证明其 合理报价的原因,经多数评委和该报价的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继续评标,否则该投标人投 标予以拒绝。 2、技术标部分、售后服务情况等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 分项打分。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3、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中未载明的事项或排他性、歧视性条款、个别品牌个性化要求的, 不作为评标依据。 4、采购人委托评委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 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在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5、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必须明确对小型或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见》(财库〔2004〕185 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 库〔2006〕90 号)和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要求,充分认识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 17 购环境标志产品以及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采取措 施大力推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产品工作。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 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 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23.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3.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3.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3.4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23.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3.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 23.1 至 23.6 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18 F 授予合同 24.合同的授予 24.1 采购人委托评委会定标,应由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预中标 人。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 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中标服务费 25.1 中标人在与采购机关签订合同同时,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收费标准中规定数 额的中标服务费。 26.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 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人名称和电话。 26.2 在发布公告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和《政府验收资金结算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书 面通知所有未中标供应商。 27.合同订立及履约 27.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机关订立合同。 27.2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7.2.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27.2.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他人的。 27.2.3 中标人拒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27.2.4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9 G 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执行。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 亿元-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备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1.1%=4.4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6000-5000)×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 万元 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0 H 质疑与投诉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采购文件质疑 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0951-5967667 2 成交结果质疑 21 三、合同主要条款(最终以采购方出具的合同为准) 1. 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机关应支付给卖方的价 款。 2. 技术规格 2.1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 响应表相一致。 3. 专利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和设计权等诉讼。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 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 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丢失而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属制造厂家包装的货物,卖方需 得到采购人同意方能拆封。 5. 装运条件: 5.1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及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5.2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或少于 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 合同款的支付 6.1 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 6.2 卖方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到买方办理付款手续, 22 具体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7. 技术资料 7.1 卖方应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不晚于项目的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移交所有与项目 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等。 7.2 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卖方除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原版的技术资料外, 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8. 质量保证 8.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的正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 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年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 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2 卖方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响应,并在买方要求时 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无响应,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但风险及所有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 检验 9.1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我 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该报告应作为卖方向买方要求付款 时提交的付款单据之一。同时还应满足买方对货物的检验要求,相应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但 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能视为最终检验。 10. 索赔 10.1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其货物是有缺陷的,包 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可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检 23 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索赔时,卖方应 按照采购机关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费、 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所退货物而产生的其它必要 费用。 B.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的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物的 价格。 C. 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 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8条规定,对更 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赔付,按照本合同条款第 10.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1、卖方误期赔偿 11.1 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书中确定的交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各方验 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11.2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 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11.3 除合同第 12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应 支付给卖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 %,但误 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完合同额的 %。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 24 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 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 或全部免除责任。 13、税费 13.1 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13.2 如卖方经招标人证实确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质量保证金中 取得补偿。 14、买方的责任 14.1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要为卖方提供资料等相应帮助。如因买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 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 偿。 14.2 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卖方可以拒绝买方的此 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14.3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 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 14.4 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相关部 门审查合格后,买方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14.5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买方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 益。 15、仲裁 15.1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 25 从协商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均可向招标投标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 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转让 16.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 17、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含政府采购办)各执壹 份。 26 四、合同格式 以采购方出具的合同为准 27 五、食材需求及配送要求 1、清真肉类(投标单位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或清真肉类经营授权书):牛羊肉,肉身须盖有 卫生检验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 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2、蔬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必须保证无黄英、枯死叶、无虫、无杂质, 绿色蔬菜须 48 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 不得过熟或欠熟。 3、鸡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 疫证明。 4、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需二 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5、水果: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须 48 小时内采摘供应,原水果须保证果面干净、无 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 6、大米:须达到国家特级标准,无掺杂、无砂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 米品名、等级、规格、保质期、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 7、面粉:质量等级特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 标注,有检验 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8、冻品: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冻品在解冻后, 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具备冷冻储藏设施。 9、调料: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人工费、运输费、材料费、安装 费等所有费用。如因投标单位的错算或漏算而导致的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直至项目 结束,采购方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28 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营养食堂食材 供应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 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29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及货物清单及价格明细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商务条款响应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 关文件 7.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在市场价(由采购人代表和 供应商代表共同到就近市场对副食品价格进行的采价,以某类副食品销售价格的平 均价作为市场价)的下浮率(%)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 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30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 解贵公司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31 附件 2 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投标报下浮率(%) 小写(%): 大写(%): 供应期限 备 注 注:1、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书严格一致。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注:1、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书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书不一致,评标时将 以本表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只能作一种最佳报价方案,多报无效。 32 附件 3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配送期 配送地点 其他 投标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34 附件 5 经营信誉、售后服务(相关备件供应和售后技术服务支持) 和质量保证方案等。 (投标人自行编写)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投标人须知 3.供应商资格要求顺序排序装订 35 附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 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后附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6 附件 8 经济责任承诺书 经济责任承诺书 项目(招标编号: ) 为了防止在本次经济活动中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有关 的法律法规,本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事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项目的合法性、廉洁性,不从事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活动。 二、保证在招标过程中不出现相互串标、排挤其他投标者公平竞争等情况。 三、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实施项目,不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四、保证在该项目中不损害甲方的利益,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行贿、送礼、请吃及提供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不私自邀请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考察”或变相的行贿。 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我方在此经济活动中的廉洁行为进行监督。如我方违 反以上内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我方 愿予以赔偿。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37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 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38 附件 10 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B 招标文件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E 开标及评标 F 授予合同 G 服务费收费标准 H 质疑与投诉 三、合同主要条款(最终以采购方出具的合同为准) 四、合同格式 五、食材需求及配送要求 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 开 标 一 览 表 附件3货物说明一览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