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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2021-04-06 17: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贺发改社会﹝202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贺州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ZZJZB2021设字4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太福北路东侧。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883.70万元,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764.67㎡(约合35.65亩),拟按传染病专科医院设置,设置床位250张,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27600.00 ㎡,其中: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1170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00.00 ㎡,地下建筑面积5000.00 ㎡), 呼吸道病房楼6500.00 ㎡,非呼吸道病房楼建筑面积6200.00 ㎡,行政后勤楼建筑面积2600.00㎡,附属用房及设施工程建筑面积600.00 ㎡ (包括:液氧站60.00 m㎡ 、垃圾站70.00㎡ 、太平间100.00 ㎡、污水处理站340.00 ㎡ 、门卫室30.00 ㎡ ),最高楼层4层、楼高20.1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单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供氧吸引系统工程、负压病房设施设备工程、物流系统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地坪工程(含铺装)、生态停车场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室外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标识系统工程、大门工程、围墙工程和海绵城市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定额期限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含医疗工艺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变配电、智能化、医疗气体、动力、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物流系统、人防、室内外装饰、钢结构、泛光照明、标志标识、机械停车系统、燃气、厨房设备、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医疗专项等设计(包含净化工程、防辐射屏蔽、物流传输、中心供氧、放射防护、医疗气体、医疗污废水处理、放射科、内镜中心、教学科研用房、辅助用房等)及各项专业深化设计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施工图预算及后期施工现场设计问题处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考核期内(2018年4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或完成过设计费在3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 专业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类中级(一 级注册建筑师已视为具备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gxh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按项目完成的工作阶段进行支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0.4。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无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gxhz.gov.cn/、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gxxmglzx.com/)(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1)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联系电话:0774-5137818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150号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11号四楼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 系 人:蒙达澎联 系 人:陈小珍

电 话:0774-5275096 电 话:0774-5112566

2021年04月06日


20210406(终稿)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pdf

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招标编号: HZZJZB2021设字 4号 招 标 人:贺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1 年 04 月 06 日 II 目 录 第一卷........................................................................................................................................................1 第一章招标公告........................................................................................................................................1 1. 招标条件.......................................................................................................................................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2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2 7. 评标方式.......................................................................................................................................2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2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3 11. 交易服务单位.............................................................................................................................3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2 1 总则..............................................................................................................................................14 1.1 招标项目概况...................................................................................................................14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4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等要求...................................................................... 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 1.5 费用承担...........................................................................................................................15 1.6 保密...................................................................................................................................15 1.7 语言文字...........................................................................................................................15 1.8 计量单位...........................................................................................................................15 1.9 踏勘现场...........................................................................................................................15 1.10 投标预备会.....................................................................................................................16 1.11 分包.................................................................................................................................16 1.12 响应和偏离.....................................................................................................................16 2 招标文件......................................................................................................................................1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7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17 3 投标文件......................................................................................................................................1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7 3.2 投标报价...........................................................................................................................18 3.3 投标有效期.......................................................................................................................18 3.4 投标保证金.......................................................................................................................18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9 3.6 备选投标方案...................................................................................................................1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9 4 投标..............................................................................................................................................2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 III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 5 开标..............................................................................................................................................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0 5.2 开标程序...........................................................................................................................21 5.3 开标异议...........................................................................................................................21 6 评标..............................................................................................................................................21 6.1 评标委员会.......................................................................................................................21 6.2 评标原则...........................................................................................................................22 6.3 评标...................................................................................................................................22 6.4 移交评标资料...................................................................................................................22 6.5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22 7 合同授予......................................................................................................................................22 7.1中标候选人公示................................................................................................................22 7.2 评标结果异议...................................................................................................................23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3 7.4 定标...................................................................................................................................23 7.5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23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23 7.7 履约保证金.......................................................................................................................23 7.8 签订合同...........................................................................................................................2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 8.1 重新招标...........................................................................................................................24 8.2 不再招标...........................................................................................................................24 9 纪律和监督..................................................................................................................................24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9.5 投诉...................................................................................................................................2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10.1 词语定义.........................................................................................................................25 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 25 10.3 知识产权.........................................................................................................................25 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25 10.5 同义词语.........................................................................................................................25 10.6 监督部门.........................................................................................................................26 10.7 解释权.............................................................................................................................26 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6 第三章评标办法(设计方案招标综合评估法)................................................................................. 27 评标办法前附表......................................................................................................................................27 评标办法(设计方案招标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33 1 评标方法......................................................................................................................................33 2 评审标准......................................................................................................................................33 2.1 初步评审标准...................................................................................................................33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3 3 评标程序......................................................................................................................................33 3.1 初步评审...........................................................................................................................33 3.2 详细评审...........................................................................................................................34 IV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4 3.4 评标结果...........................................................................................................................34 附件 A 评标详细程序..........................................................................................................................35 A0 总则........................................................................................................................................... 35 A1 基本程序................................................................................................................................... 35 A2 评标准备................................................................................................................................... 35 A3 初步评审................................................................................................................................... 35 A4 详细评审................................................................................................................................... 36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36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7 A7 补充条款................................................................................................................................... 38 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39 B0 总则............................................................................................................................................39 B1 否决投标条件........................................................................................................................... 3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8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58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61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61 第二卷......................................................................................................................................................79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79 一、设计要求..................................................................................................................................79 二、适用规范标准..........................................................................................................................80 三、成果文件要求..........................................................................................................................80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80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81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81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81 第三卷......................................................................................................................................................8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2 1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贺发改社会﹝2021﹞29 号) 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贺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80%:20%,招标人为贺州 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ZZJZB2021 设字 4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太福北路东侧。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883.70 万元,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23764.67㎡(约合 35.65亩),拟按传染病专科医院设置,设置床位 250张,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 27600.00 ㎡, 其中: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 1170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700.00 ㎡,地下建筑面积 5000.00 ㎡), 呼 吸道病房楼 6500.00 ㎡,非呼吸道病房楼建筑面积 6200.00 ㎡,行政后勤楼建筑面积 2600.00㎡,附属用房 及设施工程建筑面积 600.00 ㎡ (包括:液氧站 60.00 m ㎡ 、垃圾站 70.00㎡ 、太平间 100.00 ㎡、污水处 理站 340.00 ㎡ 、门卫室 30.00 ㎡ ),最高楼层 4 层、楼高 20.1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单体土建工 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供氧吸引系 统工程、负压病房设施设备工程、物流系统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道路地坪工程(含铺装)、生态停车场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室外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标识系统工程、大门工 程、围墙工程和海绵城市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90 日历天,定额期限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含医疗工艺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变配电、智能化、医 疗气体、动力、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物流系统、人防、室内外装饰、钢结构、泛光照明、标 志标识、机械停车系统、燃气、厨房设备、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医疗专项等设计(包含净化工程、防辐 射屏蔽、物流传输、中心供氧、放射防护、医疗气体、医疗污废水处理、放射科、内镜中心、教学科研用 房、辅助用房等)及各项专业深化设计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所有施工图预算及后期施工现场设计问题处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 部门的审查。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 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考核期内(2018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或完成过设计费在 300 万 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 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 专业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设 工程类中级(一 级注册建筑师已视为具备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无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gxh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贺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按项目完成的工作阶段进行支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0.4。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无 3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ztb.gxi.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jy.gxhz.gov.cn/、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gxxmglzx.com/)(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1)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 46 号 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 150 号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 111 号四楼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 系 人:蒙达澎 联 系 人:陈小珍 电 话:0774-5275096 电 话:0774-5112566 2021年 04月 06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贺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 联系人:蒙达澎 电话:0774-527509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 111 号四楼 联系人:陈小珍 电话:0774-5112566 1.1.4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HZZJZB2021设字 4号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贺州市八步区太福北路东侧。 1.1.6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883.70万元,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 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23764.67 ㎡(约合 35.65 亩),拟按 传染病专科医院设置,设置床位 250 张,项目拟建总建筑面 积 27600.00 ㎡,其中: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 11700.00 ㎡(其 中:地上建筑面积 6700.00 ㎡,地下建筑面积 5000.00 ㎡),呼 吸道病房楼 6500.00 ㎡,非呼吸道病房楼建筑面积 6200.00 ㎡,行政后勤楼建筑面积 2600.00 ㎡,附属用房及设施工程建 筑面积 600.00 ㎡ (包括:液氧站 60.00 m ㎡ 、垃圾站 70.00 ㎡ 、太平间 100.00 ㎡、污水处理站 340.00 ㎡ 、门卫室 30.00 ㎡ ),最高楼层 4 层、楼高 20.1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 筑单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 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供氧吸引系 统工程、负压病房设施设备工程、物流系统工程、电梯工程 及室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地坪工 程(含铺装)、生态停车场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室外智能化及 安防工程、标识系统工程、大门工程、围墙工程和海绵城市 工程等。 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7 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设计投资估算 350万元。 1.1.8 设计招标方式 设计方案招标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80%:2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含医疗工艺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 消防、变配电、智能化、医疗气体、动力、室外配套及综合 管线、景观绿化、物流系统、人防、室内外装饰、钢结构、 泛光照明、标志标识、机械停车系统、燃气、厨房设备、污 水处理、绿色建筑、医疗专项等设计(包含净化工程、防辐 射屏蔽、物流传输、中心供氧、放射防护、医疗气体、医疗 污废水处理、放射科、内镜中心、教学科研用房、辅助用房 等)及各项专业深化设计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含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施工图预算及后 期施工现场设计问题处理。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要求期限:90日历天 定额期限:90日历天 1 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完成方 案设计; 2 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4 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 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5 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 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1.3.4 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 目的基本要求(如有) 无 1.3.5 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如有) 无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 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 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 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 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 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考核期内(2018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 截止之日止)承接或完成过设计费在 300 万及以上的建筑工 程类设计业绩。 (4)信誉要求:无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 专业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 建设工程类中级(一 级 注册建筑师已视为具备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 投标单位必须一致(2020年 12月至 2021年 2月)由社会劳 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要求。 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2020年 12月至 2021 年 2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其它要求:无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1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形 无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将该项 目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 档 到 招 标 代 理 公 司 的 电 子 邮 箱 , 电 子 邮 箱 : gxxgzx2018@163.com。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形式:书面形式,具体为: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将该项目 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到 招 标 代 理 公 司 的 电 子 邮 箱 , 电 子 邮 箱 : gxxgzx2018@163.com。 1.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无 1.12.3 偏 离 不允许 2.1.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是否顺延。 形式: 书面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 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在本章第 2.2.2 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 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 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 式 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在本章第 2.2.2 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 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 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 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 http://ggzyjy.gxhz.gov.cn/、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 心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gxxmglzx.com/)网站发 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不需要确认。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在本章第 2.3.1 款规定的网站 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 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和资信业绩、商务标、技术 标(设计组织实施)、设计方案标。 资格审查、资信业绩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时);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及相应的 注册证书(如需要)、职称证书(如需要);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 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企业信誉实 力一览表、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等(详见投标人须知 3.5)、 获奖情况一览表。 商务标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 (1)工作大纲及本项目质量和设计工期控制的主要措施 (2)服务承诺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表;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设计方案标 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方案设计 设计标内容应包括 A3 设计文本: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 电气、暖通各专业说明等); 2、总平及景观规划设计; 3、单体建筑设计 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设计文本一律采用 A3 图面,统一装订成册。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2.2 报价方式 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选择: ?固定数报价 ?固定总价:元。设计费=中标价。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 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 否决投标处理。 计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桂建标〔2018〕37号)文、《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 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人工费、设计费、材料 费、出图费、差旅费、管理费、设备、劳务、邮寄费、维护、 保险、利润及税金、管理政策性规定费用等】。投标人所填 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变动,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4.4(3)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1. 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备注:一般为三年),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 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 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 间要求 2018年 4月 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一般为三年) 1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 3.7.3(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 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 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副本封面须 加盖公章及副本须加盖骑缝章)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U 盘或光盘 3.7.3(3) 装订要求 分册装订,共分四册,分别为:资格审查和资信业绩、商务 标、技术标、设计方案标。 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 装订。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04月 27 日 09时 00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 西路 83-1 号) 5.2 开标程序 ?采用开标程序 1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要求详见本 表后的备注】,专家 4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建筑专业类 1 人,抽取的评审专业类 别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经济: 2 人;建筑: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3 个 1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人的数量 6.5 评标资料封存方式 在交易中心封存 6.5.1(3) 封存的其它材料 无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限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 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是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 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 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 等额的设计费支付担保(本条款不适用于政府投资工程)。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承接或完成过设计费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 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 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 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包封、密封、标识要求:同前述 4.1.1款和 4.1.2 款要求。 10.3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 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2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 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5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机构的监管。 10.7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 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8.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 收取 招标人支付。 10.8.2 设计方案现场阐述 不要求 备注: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 增减。 2. 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 行。 3. 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具备工程技术或 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参考 2019施工范本)(对于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可 13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 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精神,认定其具备相应等级的职称。)、同时 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与招标人名称 不符的,须附招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2021年 1月至 2021年 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者工 作编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 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人员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 的扫描件,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者工作编 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14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设计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等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如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如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15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16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 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 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离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7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于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 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 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信业绩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18 3.1.3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 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2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 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 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 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退回; 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退回。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 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 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 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 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 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 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 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 20 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 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 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 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21 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选择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开标程序 1: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 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开标程序 2: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进行资格审查; (7)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2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移交评标资料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时为中标人名单),并同时移交所有评标涉及资料。 6.5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6.5.1 评标结束至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 评标资料,封存资料内容包括: (1)招标项目开评标资料原件:开标记录表、评标报告及其附件(含评标过程中形成的全 部评标表格和清标表格)、投标人开标签到表、专家抽取申请表、专家抽取表、专家签到表、 评标纪律、业主委托书。 (2)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封存的其它材料。 6.5.2 如在封存期间处理招标投标利害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时需要启封评标资料的,应 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启封。 6.5.3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应符合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7 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如未出现 8.1(3)的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23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 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 出中标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24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或无效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3)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 文件规定的要求的; (4)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应对前次投标有围标、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 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取消其重新投标的资格。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5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费用,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款、第 5.3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具体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知识产权 招标人对其知识产权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同义词语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10.6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 解释权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 评审 标准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社保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 形 2.1.2 形式 评审 标准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 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 有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3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 格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2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1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 详细评审程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A、资信业绩部分:15 分 B、设计实施组织部分:20 分 C、设计方案部分:35 分 D、商务标部分:30 分 2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 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设计方案部分 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 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为 B1、 B2、 B3、 ... Bn,n 为 有效投标人个数。 (3)评标基准价(A)计算方式: 1. 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在 5家以上(不含 5 家) 的,取 p=(n-5)/2,p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2. n 为奇数时,从最高的投标报价 Bn开始去掉 p 家 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 B1开始去掉 p 家投标报价 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去掉一个), 最后取 5 家有效投标人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A)计算范 围,再取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A); 计算公式:A=(B(p+1) + B(p+2)+...+B(n-p))/5 3. n 为偶数时,从最高的投标报价 Bn开始去掉 p 家 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 B1开始去掉(p-1)家投标 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去掉一 个),最后取 5家有效投标人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A) 计算范围,再取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A); 计算公式:A=(Bp + B(p+1)+...+B(n-p))/5 4. 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在 5 家(含 5 家)以下 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A)。 计算公式:A=(B1+B2+B3+...+Bn)/n 30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3 (1) 资信业绩评 分标准(满分 15分) 类似项目业绩 (满分 8分) 考核期内(2018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 承接或完成过设计费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 计业绩的,每个得 1分。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 绩(满分 5 分) 项目负责人满足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基 础上,职称为副高级别的得 1 分,职称为正高级别得 2 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相关专业一级注册资格证得 3 分。 质量体系认证 (满分 2分) 同时拥有有效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2.3 (2) 设计实施组 织评分标准 ( 满 分 20 分) 设计实施人员配备 (满分 6分) 项目设计管理机构: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拥有一级注册建 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 水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每个得 1分,满分得 6分。 设计实施方案 (满分 8分) 设计工作内容及计划全面、周密、完善; 设计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符合本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工作深度满足现行规范和本项目 的要求。 比较评定:一档 5.1~8 分,二档 2.1~5 分,三档 0~2.0 分 设计管理要点 (满分 3分) 根据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 作性。包括:合同管理要点、质量控制要点、进度控制要 点、职业健康管理要点、环境管理要点、沟通和协调管理 要点、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等进行评定。 比较评定:一档 2.1~3.0 分,二档 1.1~2.0 分,三档 0~ 1.0 分 3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设计与前期工作配 合(满分 3分) 根据协调配合计划切合实际,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协调配 合计划的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定。 比较评定:一档 2.1~3.0 分,二档 1.1~2.0 分,三档 0~ 1.0 分 2.2.3 (3) 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视作未对招标文件进 行实质性响应,否决其投标。设计方案得分不及格(低于满分的 60%)的,视作未对招 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决其投标。 设计方案评 分标准(满 分 35 分) 设计说明书 (满分 5 分) 主要内容: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 平面设计说明等。 评分因素: (1)投标人对本项目规划建设条件的熟悉程度,对项目 规划建设条件分析论述深入程度,是否能充分考虑到本项 目的具体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2)提出的设计构想及建议的针对性,方案的特点及可 实施性进行评分。 一档 3.6~5.0 分,二档 2.1~3.5 分,三档 0~1.0 分 总平及医院流线分 析设计(满分 15 分) 成果要求:总平面图及相关的医院流线分析、造型设计等, 包括总平面图、构思分析图、交通流线分析图、效果或意 象图。 评分因素: (1)投标人设计方案中总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利用土地 的合理性,布局是否合理。 (2)是否考虑到项目未来的使用需求,与周边环境协调 景观美化程度。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是否满足消防间距 要求。 (4)图纸的完整性。 一档 10.1~15.0 分,二档 5.1~10.0 分,三档 0~5.0 分 32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单体建筑设计 (满分 15 分) 成果要求:单体建筑主要平面图或意向图,包括平面或意 向图、造型方案效果或意向图等。 评分因素: (1)设计方案中建筑空间是否合理,满足医疗需求。 (2)布局是否符合拟定发包人要求,功能分区是否明确, 功能房间面积配置合理,是否考虑到项目未来的使用需 求。 (3)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的合理程度。 (4)图纸的完整性。 一档 10.1~15.0 分,二档 5.1~10.0 分,三档 0~5.0 分 2.2.3 (4) 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满分 30分) 计算方式 ?固定数报价方式 (1)以固定数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章 2.2.2 选择的 方式计算评标基准价(A)。 (2)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 100分,采用内插 法计算,投标人固定数报价(Bn)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的扣 1.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A)1%的扣 0.5分,扣 完为止,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得分×30%。 投标人汇总得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A 资信业绩部分得分+B 设计实施组织 部分得分+C设计方案部分得分+D 商务标部分得分 3 评标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3.1.2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 33 评标办法(设计方案招标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 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 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 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经过 投标人须知 5.2开标程序启封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组织实施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商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组织实施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4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汇总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4.3 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35 附件 A 评标详细程序 A0 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分工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 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 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质量要求和设计服务期限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 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A3 初步评审 A3.1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A3.2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 A3.3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36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 3.1.2项中规定的条件), 在本章附件 B 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 B 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 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 规定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 B 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 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 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进行。 A4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 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款的规定进行。 A4.2 汇总评分结果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 最终汇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汇总评标结果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进行汇总。 A5.2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2.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 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汇总得分由高到底的次序排列,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7.1款的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仍具备竞争性 的,可以继续评审,并按最终汇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评标委员会评定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 37 否决所有投标。 A5.2.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 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3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 按照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A5.4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一式三 份,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各一份。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 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 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 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 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3 记名投票 38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 补充条款 …… 39 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 B0 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 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 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 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 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B1.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B1.7 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 B1.8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的; B1.9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B1.10 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B1.11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B1.12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B1.13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1.14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B1.15 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B1.16 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B1.17 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B1.18 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 备注: 1、如果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说明 否决投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 40 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予以公开。 2、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否决投标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应与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确认为无效投标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签字确认。评标委 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上详细说明所有投标均做否决的理由。 41 附表 A-1: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序 号 投标单位 是否按 时递交 投标文 件 投标文件 密封性 资格证 件是否 有效 投标文件 是否有效 提交的投 标保证金 (万元) 投标报价 (元) 设计服务 期限(日 历天) 项目 负责 人 备注 投标人代 表签字确 认 1 2 3 4 5 6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记录人(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42 附表 A-1-1:开标会异常记录表(如有) 开标会异常记录表(如有)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会异常情况记录:投标人****质疑************* 开标现场质疑人: ***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招标人代表: (情况属实.....)、(招标人简单答复:........)等 签字: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情况属实.....)、(招标代理机构简单答复:........)等 签字: 日期: 开标现场其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43 附表 A-2: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44 附表 A-4: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 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2 资质要求 3 财务要求 4 业绩要求 5 信誉要求 6 项目负责人 7 其他主要人员 8 其他要求 9 联合体投标人 10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11 …… 【备注:根据评分办法的资格评审标准调整本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5 附表 A-3:形式性评审记录表 形式性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4 联合体投标人 5 备选投标方案 6 ……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根据评分办法的形式性评审标准调整本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6 附表 A-5: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投标报价 2 投标内容 3 设计服务期限 4 质量标准 5 投标有效期 6 投标保证金 7 权利义务 8 ……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根据评分办法的响应性评审标准调整本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7 附表 A-6:资信业绩评审记录表 资信业绩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资质条件 2 类似项目业绩 3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 绩 4 质量体系认证 5 财务状况 6 获奖情况 得分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评审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8 附表 A-7:设计实施组织评审记录表 设计实施组织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设计实施人员配备 2 设计实施方案 3 设计管理要点 4 设计与施工的配合 5 设计变更组织 6 …… 得分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评审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9 附表 A-8: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2 3 4 5 6 7 8 9 …… 得分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设计方案评审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50 附表 A-9: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投标报价得分 商务标得分(满分)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投标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商务标评审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51 附表 A-10: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 报价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备注资格审查 是否合格 形式评审是 否合格 响应性评审 是否合格 资信业绩得 分 设计组织实 施得分 设计方案得 分 投标报价得 分 1 2 3 4 5 6 7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备注:本表可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52 附表 A-11: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 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3 附表 A-1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4 附表 A-13: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人 建设单位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规模 (应注明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技术指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公示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预中标人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设计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注册编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 用业绩(如需要)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设计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注册编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 用业绩(如需要)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设计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注册编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 用业绩(如需要) 55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 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 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 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投诉受理电话 本表一式 5 份: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56 附表 A-14: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项目招标编号:中标通知书编号(如有):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如有) 中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中标范围 建设规模 (应注明建筑高度、面积等) 投资估算 项目负责人 注册专业及等级 注册编号 中标 主要 条件 中标价格 设计服务期 质量标准 代建单位(如有):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 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一式 7 份。其中:建设单位 3 份、中标单位 1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57 附表 A-15: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代建单位(如有) 建设单位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范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中标人 中标价格 设计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注册编号: 公告媒介 公告日期(即中标通 知书签发日期) 【备注:招标人应在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5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平方米); 地上 层,地下层;建筑高度 米。【备注:房屋建筑工程】 3. 工程内容及规模: 。【备注:市政工程】 4. 建筑功能:、 、 等。【备注:房屋建筑工程】 4. 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备注:市政工程】 5. 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 6.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备注:市政工程】 7. 工程进度安排:。【备注:市政工程】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 工程设计范围: 。 2. 工程设计服务阶段: 。 3.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设计周期 1.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2.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3. 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 4. 具体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 合同价格形式: ; 2.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为合同总价的 94.29%,为元;预算编制费为合同总价的 5.71%,为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59 1. 发包人代表: 。 2.设计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设计费用清单;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质量标准和要求 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八、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 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 人执正本份、副本份。 60 发包人:(公章) 设计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6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 (GF-2015-0209)。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设计任务书,双方往来的文件资料。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 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62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 保密 保密期限: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为止。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2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5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63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10%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5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处罚标准: 10000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处罚标准: 5000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 除合同。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特殊专业且设计人无相应设计资质 的工程需要分包的须经发包人认可。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特殊专业且设计人无相应设计资质 的工程需要分包的须经发包人认可。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工 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64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1)设计人应采取限额设计,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如若钢筋用量(或型钢用量)指标超过 1千克/平方米,支付 1 元/平方米的违约金,混凝土用量超出 0.01 立方米/平方米,支付 1 元/ 平方米的违约金,其他限额指标超标按实际增加成本的 10%支付违约金。本项目违约金的数额最 多不超过设计费总额的 10%。执行标准:1、标准层钢筋含量:待方案确定后,设计方提供各类 型建筑含钢量指标,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构考核指标,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双方确认。2、混凝 土含量:待方案确定后,设计方提供各类型建筑混凝土指标,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构考核指 标,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双方确认。 (2)以现行国家设计规范为基础,基础和上部结构施工图的总含钢量不应超过计算及构造 要求的 10%(大跨度、大悬臂以及其他关系到结构整体安全的位置除外),有特殊原因需提高含 钢量处需经过甲方同意。 (3)甲方可以约请结构咨询公司,按现行国家规范对设计方的施工图纸进行同模型、同条 件的计算复核。咨询结果如不满足 5.1.2.4 要求,乙方无条件对施工图在合同工期内进行优化 修改,超过合同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乙方对结构咨询公司的计算复核有异 议,应与甲方一起对设计计算的有关原始数据、重要参数、计算书进行认真的研究复核。共同 找出问题原因,乙方并对相应设计进行修改优化。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 计阶段进度计划。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 款执行。 65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 形后 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制作成光盘或通过电子邮箱 发送至发包人,具体格式为 PDF 格式和 CAD2004 或更低版本的 CAD 格式。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15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7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 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 条款执行。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按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施工现场 配合服务,根据项目的规模和专业的复杂程度,设计人 需要 派驻设计代表在工程施工期间 常驻贺州,确保能及时提供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66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已包含所有风险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原则上合同价款不得调整。 (3)其他价格形式:/。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预付款的比例 预付款的比例合同价款的 10%。 10.3.2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 付设计费的 10%作为预付款。(最迟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5天前支付) 10.4 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 10%作为定金或预付款,计 元。 (2)提交的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并在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 20%; (3)提交的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并在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 20%; (4)提交的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批备案成功并提供施工图最终预算(通过财政评审)后,甲 方在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4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并审批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 清(不计利息)剩余的 10%。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 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 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设计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67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设计人须交付 1%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高于 30%签约合同价,若高于则发包人有 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全额赔偿相应损。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设计人须向发包人 支付 10%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须向发包人交 付 10%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并按发包的要求限期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 。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15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68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贺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无 。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 7: 履约担保格式 69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 图专业(不含住宅小区总图)的设计。 精装修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立面照明设计、景观设计、娱乐工艺设计、声学设计、 舞台机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厨房工艺设计、煤气设计、幕墙设计、气体灭火及其他特殊工 艺设计等,另行约定。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 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 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 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 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 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 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 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 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 70 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 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 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 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7)中标人需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设计有关问题,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为止。 71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各 1 方案开始 3 天前 2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建筑、 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 气、总图等专业的具体要求) 1 方案开始 3 天前 3 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 各 1 方案开始 3 天前 4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1 方案开始 3 天前 5 工程勘察报告 2 方案设计开始前3天提供初 步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开始 3天前提供详细勘察报告 6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1 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 提供上一个阶段审批意见 7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设开工令) 1 初步设计开始 3 天前 8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 区域位置图 1 初步设计开始 3 天前 9 初步设计确认单 1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72 附件 3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方案设计文件 天 2 初步设计文件 天 3 施工图设计 天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 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 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 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73 附件 4 :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 资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 副负责人 建筑专业 负责人 结构专业 负责人 XXXX 专业 负责人 ... 74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75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元/平方米或费率%) 浮动系数:%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预算编制费):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 2天; 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设计费,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或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 的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退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 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建议参照本 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它:。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 10%作为定金或预付款,计 元。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 25%,计 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 35%,计 元。 (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 25%, 计元。 (5)竣工验收后 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即设计费的 5%,计元。 76 五、预算编制费支付方式。 (1)预算编制经过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清所有预算编制费。 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 77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78 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称“设计人”)于 年 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 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出具的设计阶段完成证 明上注明的设计阶段完成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79 第二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 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 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计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设计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招标(一期) 建设单位:贺州市人民医院 建设规模: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23764.67㎡(约合 35.65亩), 拟按传染病专科医院设置,设置床位 250 张,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 27600.00 ㎡,其中:门诊医技 楼建筑面积 1170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700.00 ㎡,地下建筑面积 5000.00 ㎡), 呼吸道 病房楼 6500.00 ㎡,非呼吸道病房楼建筑面积 6200.00 ㎡,行政后勤楼建筑面积 2600.00㎡,附属 用房及设施工程建筑面积 600.00 ㎡ (包括:液氧站 60.00 m㎡ 、垃圾站 70.00㎡ 、太平间 100.00 ㎡、污水处理站 340.00 ㎡ 、门卫室 30.00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单体土建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供氧 吸引系统工程、负压病房设施设备工程、物流系统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 程、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地坪工程(含铺装)、生态停车场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室外智能化及安 防工程、标识系统工程、大门工程、围墙工程和海绵城市工程等。 2. 设计阶段、范围及内容: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设计内容:明确项目专业类别、技术交底及施工期间提供现场配合服务等。 建筑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内装修工程、 室外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工程概(预)算等。 3. 设计依据: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 红线图、规划条件、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 标准、规程名录等;项目相关的设计资料。 4. 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包含设计标准、设计风格(造型、色彩、布置)、室内装修标准、 工艺要求、经济性、使用功能等。 80 5. 设计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 专业 一 级注 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 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要求。 6. 其他要求: 无 。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三、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 初步设计: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工程量及材料(设备)表、工程概算 书、有关专业计算书、其它资料(如设计依据文件、纪要、专题研究成果等资料)。 施工图设计: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各专业计算书、陈设艺术品列表、主要材料表、其它 资料(如设计依据文件、纪要、专题研究成果等资料)。 2.成果文件的深度: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文本、图纸规格:主要效果图 A1 规格图板,效果图图册 A3、A4 规格,施工图 A1 和 A2 规格蓝图、装订要求:成册、电子版格式:电子文本文件为 Word 格式, 设计图形文件采用 PDF 和 JPG 或 TIF 格式等。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见合同专用条款。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成册。 (2)电子版的要求:PDF 和 Jpg 或 TIF 格式能正常打开。 (3)其他要求:无。 6. 成果交付方式要求:快递或送达发包人。 7. 成果文件的展板、模型、沙盘、动画要求:无 8.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招标人的其他要求:无。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无。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 81 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 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4. 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 5. 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6. 其他资料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无。 2. 发包人财产退还要求:无。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发包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 2. 发包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 3. 发包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 4. 发包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1、发包人认为需事先约定的内容,如配合报建、保密措施、知识产权归属、设计服务、设 计费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式、开票要求等。 2、中标人在收到设计费前需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 82 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3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号: (正本/副本) (资格审查、资信业绩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84 目录 (应附有页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时);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及相应的注册证书(如需要)、职称证书(如 需要);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 项目情况表、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等(详见投标人须知 3.5)。 85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86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时)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87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 类 型: 等 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 型: 等 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简介 备注 88 四、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89 五、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 90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及相应的注册证书(如 需要)、职称证书(如需要);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91 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姓 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92 七、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企业近三年财 务状况表等(详见投标人须知 3.5)。 93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合同价格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概况 备注 9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签约合同价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概况 备注 95 近三年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 序号 项目类别 96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7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号: (正本/副本) (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98 目录 (应附有页码)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99 一、投标函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承接该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设计服务期限为:。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资信业绩;(2)商务标;(3)技术 标(设计组织实施);(4)设计方案标。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00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1.2.6 姓名: 2 设计服务期限 1.1.4.3 3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10.2 4 质量承诺 …… …… …… …… 101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号: (正本/副本) (技术标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02 目录 (应附有页码,格式自拟) (1)设计实施人员配备; (2)设计实施方案; (3)设计管理要点; (4)设计与前期工作配合;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3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号: (正本/副本) (设计标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04 目录 (应附有页码) 设计标内容应包括 A3 设计文本: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说明等); 2、总平及景观规划设计; 3、单体建筑设计 设计文本一律采用 A3 图面,统一装订成册。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贺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评标方式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1)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3.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等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2 响应和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6.4 移交评标资料 6.5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7 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 评标结果异议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 定标 7.5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7 履约保证金 7.8 签订合同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 10.3 知识产权 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5 同义词语 10.6 监督部门 10.7 解释权 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设计方案招标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4 评标结果 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A0 总 则 A1 基本程序 A2 评标准备 A3 初步评审 A4 详细评审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7 补充条款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B0 总则 B1 否决投标条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2. 发包人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2 项目负责人 3.3 设计人人员 3.4设计分包 3.5联合体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3. 知识产权 14. 违约责任 15. 不可抗力 17. 争议解决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 第二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设计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三、成果文件要求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