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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集团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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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三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许继三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TFG210030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并委托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许继三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食材采购
2.3 合同签订单位:许继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4 付款方式:S004N进度款 0.00%/0天;验收款100.00%/30天;质保金100.00%/0个月;质量保证期0个月。本合同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按月度支付。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项下义务且通过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于当月2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款项。买方办理付款申请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与付款额等额发票。
2.5 标包划分:1个标包,包号为W01。
2.6 服务期:1年。
2.7 服务地点:湖北随州许继三铃职工食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保证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
(7)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8)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二)专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4月6日起至2021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1格式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WZGSWLB01@163.com,采购人收到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至《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电子邮箱中。《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文件命名规则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及PDF盖章版。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2参与应答人要对照《统计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2)填写企业规模类型,并对所填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应答者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采购人有权否决应答人的投标资格。
5.首次应答时间
5.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5.2未按要求时间邮寄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应答人直接投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取公开邀请方式,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tp.sgcc.com.cn/portal/#/)和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网站>(http://www.xjgc.com)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等事宜。
7.合规声明
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 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应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缴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4-3216227
邮箱:WZGSWLB01@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许继大道1298号
邮编:4610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
联行号:104503039109
账号:261169585064
收款人名称: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附件1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采购编号:XX
项目名称:XX
应答人名称
获取包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包XX
省份:城市:
具体地址:邮编:
企业规模类型确认信息
应答人名称
从业人数(以最近一次社保缴费人数为准)
营业收入(以最近一次财务报表为准)
企业规模
类型
企业性质
***

万元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国营企也
?民营企业
?外商独资
?台港澳投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行政事业单位
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
开票银行全称
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票地址
开票联系电话
保证金支付及退还账户信息(支付与退还账户必须为公司基本户,且应保持一致)
(务必公对公账号付款,且需要备注上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标包号,费用用途,如应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开户银行全称
银行账号
银行联行号(12位数字)
领取人签字
公章:
日期:
附件2: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