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濮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年度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磋商采购-2021-9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年度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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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一、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年度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采购编号:濮财市直磋商采购-2021-9 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为确定濮阳市公安局职工食堂日常所用伙食物资的供货单位。中标人应根据招标单位的实际订货单,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具体招标范围: (1)大米;(2)面粉;(3)食用油;(4)豆制品;(5)鲜肉;(6)乳制品/饮料;(7)半成品荤菜;(8)冷荤(猪肉制品);(9)冷荤(禽类制品);(10)干货;(11)禽蛋;(12)水产品;(13)米面制品;(14)调味品;(15)一次性用品;(16)芽菜制品;(17)蔬菜;(18)水果;(19)面包等。 2、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涉及的食堂伙食物资,各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要求提供濮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所需的各类伙食物资品种,并根据招标要求,提供应标方案。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按甲方要求做到当日配送及应急配送。 (3)协议供货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投标人须明确说明是否具有独立开票能力,是否存在代开票的问题,每月结算时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职工食堂采购订单的采购数据供货和开具正规发票,严禁私开、虚开发票行为。 (5)如投标人非法人,必须提供法人委托书。 (6)生鲜品供应要求:必须保证供应生鲜肉品为正规企业当日屠宰的肉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食品卫生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等。 (7)蔬菜/水果类供应要求: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 ,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数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数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清淘进行熟加工;水果不能干瘪、色泽鲜艳、果肉香甜,不得过熟或是欠熟。 (8)禽蛋类供应要求: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9)豆制品/芽菜品供应要求: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绿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数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清洗后进行熟加工。 (10)米面制品/粮油副食供应要求:大米、面粉、五谷、米线、新鲜面条、干面条、粉干、河粉等;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标准。 (11)冷冻品供应要求:如代理食品需首选知名或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包装完好、标识明确、色泽自然、无变质、无非食品用添加剂、无解冻、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为出厂近期。 (12)水产品供应要求:鱼、虾等;要求新鲜、外形无损伤、肉质结实、肉质富有弹性、肉质紧密。 (13)乳制品/饮料/面包供应要求:牛奶、酸奶、面包、蛋糕等,要求首选有知名度的企业、包装完好、标识明确、无非食品用添加剂、无变质、无过剩产品二次利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为出厂近期。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11】181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均可参加投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查询结果;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期限:本公告发布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07日 至 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pyggzy.com/)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濮阳市公安局 | |||||||||||
地址:濮阳市胜利路与京开道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 |||||||||||
联系人:宋占领 | |||||||||||
联系方式:139039396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濮阳市益民路中段路北 | |||||||||||
联系人:褚振东 | |||||||||||
联系方式:155393872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 |||||||||||
联系方式:18338078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