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正听招采(2021)007号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1 |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 1年(自合同签订后起) | 80万元/年 |
注:本次招标报价时,按1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年度满意度测评达到要求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年度满意度测评取两次半年度满意度测评平均值,要求年度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体现餐饮企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联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五、、招标答疑会
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09时00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十一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相关注意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公告发布网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mztb.com/)、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s://login.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177/)。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叶青青
联系电话:0576-83231100
(二)采购人(受理招标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6- 83305060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7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0407(1)(1).doc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备案登记号:正听招采(2021)007号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人: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 二 一 年四 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072110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072110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0721104"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20
HYPERLINK \l "_Toc40721105"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1
HYPERLINK \l "_Toc40721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正听招采(2021)007号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1 |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
1年(自合同签订后起) |
80万元/年 |
注:本次招标报价时,按1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年度满意度测评达到要求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年度满意度测评取两次半年度满意度测评平均值,要求年度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体现餐饮企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联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五、、招标答疑会
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09时00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十一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相关注意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公告发布网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mztb.com/)、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s://login.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177/)。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叶青青
联系电话:0576-83231100
(二)采购人(受理招标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6- 83305060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
2 |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3 |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 |
资格证明文件共 5 份(1正本4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 5 份(1正本4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 5 份(1正本4副本,封装成一袋)。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5 |
投标文件递交 |
时间:2021 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十一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8号) 递交投标文件及出席开标会议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以上人员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2、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进入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台州健康码(绿码),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登记情况。开标厅内人员间隔保持一米五以上。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 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十一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8号) |
7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款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汇入业主指定帐户),采购人在合同履约期满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结算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并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
8 |
实质性条款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9 |
开标程序 |
先开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待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报价文件。 |
10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 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注: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见附件3);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见附件4);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提供最近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
(6)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格式自拟);
(2)类似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如有,见附件5)(附上每个业绩合同复印件);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标办法)
(4)商务及技术响应表(见附件7);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8);
(6)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技术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及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7)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
(2)人员费用明细表(附件2)
(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9)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10)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利润、服装等服务所需一切费用,以及相关的一切费税、代理费等)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总报价中。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开标一览表中每单项必须填写单价和合价,其它属于招标内容范围内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子目内的,视为己包含或分配到设备材料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6.附件中除空白部分由投标人自报外,其余内容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如投标人擅自更改将引起废标。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份数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字及表格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如有图纸可采用A3纸)进行打印或印刷(建议双面打印或印刷),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封面不得简装,不得活页装订。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 5 份(一正本四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③投标文件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等字样。
④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密封
▲①项目如分标项,各标项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并按上述份数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签字。
③外包装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 投标人名称” 、“开标时启封”等字样。
④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②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
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②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③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或其全权代表应出具身份证原件,若为全权代表参加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照相关附件内容)。授权委托书另随身携带1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或其全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项目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 本次开标采用先拆封、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待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拆封、评审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
3.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并由供应商代表对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5.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6. 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拆封后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对于正副本数量和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退还投标人代表并由其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情况。
9.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报价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0. 主持人公布投标报价得分、综合得分以及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11.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一)组织评标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评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
6.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7.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二)评标委员会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
2.评审人员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评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评审人员需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8.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三)无效标与废标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投标上限价的;
(4)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打“▲”条款或者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6)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或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合理调整单价;
如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评审过程中出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立即封存评审资料、中止评审活动,直至设备(或替代设备)运转正常或转移至符合条件的场所后继续进行评审工作。
六、定标
1.采购人根据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应当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网站接受公示。
2.采购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则本次投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网站上发布。
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人不得开展项目实质性工作(如订货、施工等)。否则,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书面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本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均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细则
按“投标人须知——六、评标”的相关流程,依次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本项目总分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80分,报价文件为20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与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报价文件得分。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商务资信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评分;技术分由评标委员会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评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第2位四舍五入)。
(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
(四)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符合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评标委员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来审查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根据财库[2017] 141号 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 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 根据财库[2014] 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 -次,不得重复享受。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优惠政策。
注:①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五)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体系认证 |
3分 |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的有效认证,每获得1 项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投标人业绩 |
8分 |
类似餐饮服务项目成功经验。需提供2017年3月至2021年3月类似餐饮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每个项目合同计1分,本项满分为8分。 |
投标人经营状况 |
5分 |
投标人整体经营状况、技术力量获奖情况 等(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 |
标书制作质量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装订、编目,完整性、满足度。 |
项目分析、定位、服务理念 |
5分 |
投标的整体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吻合程度,应答是否详尽、明晰等。提出服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式能够切合本项目实际,有明确的、安全可靠的、可行性强的管理服务计划及方案。 |
组织结构及人员 配置 |
5分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管理总部及各服务点岗位职责明确,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
5分 |
人员配置齐备。各类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素质能力符合本项目要求。(须提供本项目组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5分 |
服务团队稳定性保障措施。 |
|
组织架构及内部管理制度 |
5分 |
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运作管理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 |
5分 |
有完善的餐饮服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管理配套制度。 |
|
8分 |
制定针对本项目特点、需求及重点难点分析和措施。 |
|
服务方案 |
5分 |
餐饮服务人员卫生健康及相关体检方案。 |
5分 |
针对本项目服务的定位、餐厅服务措施、服务时间、餐厅服务的流程设计。 |
|
5分 |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节能、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 |
|
4分 |
分析本项目特点,提出针对性方案:1.食堂餐饮项目:(0-2分)。2.会务、接待等餐饮服务项目:(0-2分)。 |
|
服务承诺和履约措施 |
5分 |
项目管理、质量保证和其他方面等所做的承诺及履约措施等。 |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及标准等要求:
(一)餐饮服务要求:
餐饮服务公司必须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在人员配置上要求按早、中、晚就餐的要求进行配置,总人数13人,具体配置详见配置岗位及人数列表。餐饮服务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需求组织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工作日期间干部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保障,满足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临时公务接待和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就餐要求。
1、? 食堂用餐服务:
①早餐,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12个品种以上,含稀饭、豆浆、油条等。小菜品种不少于6个。
②中餐,提供2荤菜、3半荤菜、4素菜、一汤及米饭,适当提供风味美食,提供三门特色新菜(每月);
③晚餐,提供主食2种;
④卤味,每周定期提供不少于2种卤味外卖。
菜品应以三门本地特色为主,如就餐方式发生变化,就餐品种应按要求作相应调整。
2、临时人员就餐保障。根据工作安排临时到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参加会议、培训、外来工作交流等人员的就餐保障。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管理人员将就餐人数、就餐标准和就餐形式提前通知餐饮服务公司。(要求三星级服务以上接待标准),用餐以三门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制定,餐饮服务公司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
3、满足干部职工其它饮食需求。如干部职工因身体不适等需要,餐饮服务公司根据需求供应病号餐或营养餐。
4、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相应保障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组织的系统业务考试、会议培训、应急等重大活动餐饮保障任务。
5、餐饮服务公司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每月推出特色菜或新菜。
6、如遇特殊情况(如开会临时延迟)餐饮服务公司员工应全权听从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安排。
7、餐饮服务公司应提出原材料申购清单,配菜中心负责采购并送到食堂,餐饮服务公司做好验收、加工、留样、分发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并接受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相关人员监督检查。
(1)餐饮服务公司按规定的标准和需求每周制订菜谱,排菜尽量时令菜品,少用反季节菜品。并在每周五上午前将下一周食谱送交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后勤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菜谱一旦确定,未经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后勤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2)餐饮服务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就餐人员数量变化科学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严格控制制作、售卖等环节,减少剩余浪费,帮助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控制好用餐成本。
(3)餐饮服务公司应指定两名责任心强的人员对所有采购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入库清单,并负责在采购清单上签字,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后勤管理部门不定时对采购的实物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随时责令餐饮服务公司改正。
(4)餐饮服务公司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
(5)就餐人员统一刷卡就餐,早、中、晚餐按要求供应,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和礼貌用语训练,熟练掌握刷卡机的使用方法,维持分发秩序,做到文明待人。
8、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餐饮服务公司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保管,加强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餐饮服务公司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干部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餐饮服务公司应在二日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上报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后勤管理部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小件物品和易耗物品也要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搞好登记、按月核算。
9、餐饮服务公司搞好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对餐具定期消毒,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保持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按要求合理配置厨师长(主持日常事务)、专业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服务队伍。
2、服务队伍配置人数13人;(附:配置岗位及人数列表)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体检费用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
岗位 |
职数 |
技能等级要求 |
一、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
||
厨师长(主持日常事务) |
1人 |
具有中式烹饪师中级及以上证书、健康证,工作人员男性55周岁之内、女性50周岁之内 |
主灶厨师 |
2人 |
具有中式烹饪师证书、健康证,工作人员男性55周岁之内、女性50周岁之内 |
面点师 |
2人 |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中式面点师证书、健康证,工作人员男性55周岁之内、女性50周岁之内 |
书吧(包厢服务) |
1人 |
具有健康证,形象端正,年龄35周岁之内 |
厨房服务员 |
5人 |
具有健康证,工作人员男性55周岁之内、女性50周岁之内 |
二、健跳税务所 |
||
主灶厨师 |
1人 |
具有中式烹饪师证书、健康证,工作人员男性55周岁之内、女性50周岁之内 |
厨房服务员 |
1人 |
具有健康证,工作人员男性55周岁之内、女性50周岁之内 |
总计 |
13人 |
4、所有工作人员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整洁,能够胜任
本职岗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5、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6、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
7、所有项目人员须稳定服务本项目,主要岗位人员调动须报后勤监管科室,同意后才可调整。
(三)服务管理要求:
1、餐饮服务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工作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职工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并作出明确承诺。
2、餐饮服务公司应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应遵守和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5、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餐饮服务公司须向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后勤管理部门提供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需调动需提前取得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后勤管理部门同意。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7、餐饮服务公司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
(四)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级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管理人员对食堂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五)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3、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六)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不得开启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节约能源。
2、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七)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测评由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测评内容包括食堂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卫生、食品器具卫生、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饭菜口味、耗能安全、成本控制等。综合测评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级。
1、费用总额中的10万元以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支付(每半年支付5万*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应系数)。结合半年度满意度测评情况,综合测评结果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5%(含本数)以上的,全额支付5万;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含本数)至95%(不含本数)的,支付5万* 90%;满意、基本满意度85%(含本数)至9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80%;满意、基本满意度80%(含本数)至85%(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70%;满意、基本满意度70%至8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60%,满意、基本满意度60%(含本数)至7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50%,满意、基本满意度60%以下的, 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40%。
2、年度满意度测评取两次半年度满意度测评平均值,年度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低值易耗品、器皿,负责水电气的供应,负责食堂的食材、调味品采购和财务管理工作;餐饮服务公司负责食堂的食材、调味品的验收及仓库管理。
2、餐饮服务公司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个人劳保用品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
3、餐饮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餐饮服务公司自行负责(含因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餐饮服务公司负全责)。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场地或设备原因、盗窃等引发的安全事故,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有义务配合餐饮服务公司向相关责任方追责。
4、餐饮服务公司必须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除因食品原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和餐饮共同负责外,其余环节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均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
5、餐饮服务公司应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工作人员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餐饮服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7、餐饮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
8、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有权对餐饮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期间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对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工作不满意或餐饮服务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有权要求餐饮服务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调换人员, 餐饮服务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换人的,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按厨师长每日500元、副厨师长每日4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人每日300元的标准在支付给餐饮服务公司的服务费中扣除。
9、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有权对餐饮服务公司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进行考核,满意、基本满意度低于60%,一个月内自动取消合同,并承担经营风险、费用。
第二节 商务要求
服务时间及地点 |
1.?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报价时,按1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年度满意度测评达到要求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年度满意度测评取两次半年度满意度测评平均值,要求年度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服务期限内保证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工作日期间干部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保障,满足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临时公务接待和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就餐要求。 2.?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健跳税务所 |
|
款项支付方式 |
(1)款项按月支付,每个月结束后收到发票15日内支付并扣除考核款项。(其中款项中的10万元以满意度考核测评结果为依据每半年支付一次)。 (2)费用总额中的10万元以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支付(每半年支付5万*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应系数)。结合半年度满意度测评情况,综合测评结果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5%(含本数)以上的,全额支付5万;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含本数)至95%(不含本数)的,支付5万* 90%;满意、基本满意度85%(含本数)至9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80%;满意、基本满意度80%(含本数)至85%(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70%;满意、基本满意度70%至8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60%,满意、基本满意度60%(含本数)至7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50%,满意、基本满意度60%以下的, 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40%。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款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合同履约期满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结算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并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
|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
如无特别说明,按“第五章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 |
|
售 后 服 务 |
具体服务响应要求 |
1.中标人必须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配齐相关服务人员; 2.中标人必须建立各类工作岗位巡查制度、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员工健康责任制度、消防安全首问责任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3.中标人工作人员需爱护招标方的现有各类设施,如发现有意损坏或破坏招标方的现有各类设备设施,将按照原价赔偿; 4.中标人需根据招标方临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外的适宜服务内容; 5.中标人人员缺编时须在3日内及时补齐相关岗位人员; |
培训要求 |
中标人需建立员工月度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 |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所在地:
乙方:(中标供应商) 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关于 项目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
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具体见项目需求)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后,需向甲方缴纳合同款2%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合同履约期满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结算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并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五、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服务期
1.服务期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年度满意度测评达到要求且甲方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年度满意度测评取两次半年度满意度测评平均值,要求年度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服务期限内保证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工作日期间干部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保障,满足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临时公务接待和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就餐要求。
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
2. 履行方式:
3. 履行地点:
十、款项支付:
(1)款项按月支付,每个月结束后收到发票15日内支付并扣除考核款项。(其中款项中的10万元以满意度考核测评结果为依据每半年支付一次)。
(2)费用总额中的10万元以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支付(每半年支付5万*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应系数)。结合半年度满意度测评情况,综合测评结果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5%(含本数)以上的,全额支付5万;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含本数)至95%(不含本数)的,支付5万* 90%;满意、基本满意度85%(含本数)至9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80%;满意、基本满意度80%(含本数)至85%(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70%;满意、基本满意度70%至8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60%,满意、基本满意度60%(含本数)至7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50%,满意、基本满意度60%以下的, 支付费用总数的5万* 40%。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报价(元) |
大写 |
|
小写 |
备注:
1.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利润、服装等服务所需一切费用,以及相关的一切费税、代理费等)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总报价中。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2
人员费用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月工资 |
月缴纳社保费用(元/月/人) |
月福利、奖金(元/月/人) |
年工资(元/年/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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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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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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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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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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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人员费用不得低于浙江省三门县最低保障工资标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3:
投标声明书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投标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 系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与技术文件;
(3)报价文件;
(4)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9.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12.我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3.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全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附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
附件5:
类似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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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
注:表中业绩参照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业绩提供。(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修改格式)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6: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修改格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