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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财政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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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招标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招标详情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招标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1-04-07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近期就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询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询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16: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传真至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11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传真:0577-61882627


附件信息:

  • 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意见征询).doc

    470.5 KB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

项目编号:CG2021

采 购 人:乐清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1117

采购代理机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

二○二一年

招标文件目录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文件中带 “▲、*” 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月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1

项目名称: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

预算金额(元):4830000

最高限价(元):48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4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 月 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

地    址:乐清市晨曦路1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7571117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传    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28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

2

项目编号

CG2021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采购预算

483万元(3年)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采购人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1117

7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

8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14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5

投标语言

中文

16

投标文件的形式

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19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

20

投标文件的签章

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

21

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

22

投标保证金

23

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2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见招标公告要求

2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2021年 月 日上午09:30分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26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上午09: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

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8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29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30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31

投标供应商

信用查询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2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33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4

免责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35

招标文件质疑时间

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

3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7

招标代理费用

0元

38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乐清市中心区伯乐东路501号

占地面积:14119m2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22842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8855平方米,地下部分3987平方米。

绿地率:30.04%,地下车位91个,室外车位77个。

大楼内共有乐清市财政局(国资办)机关、税务局所属有关税务所。

二、招标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设备工程管理

项目各工程系统,包括供配电、智能化、给排水、电梯、暖通等系统的运行维护、日常报修维修及专业外包维保单位(主要是电梯、暖通系统)的监管等。

(二)环境管理服务

1、大楼地下室、外围、道路、各楼层走道、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

2、部分指定办公室的保洁服务工作。

(三)会议服务

负责大楼内会议室、会议厅会前准备、会中茶水、会后整理、会议室日常保洁等服务工作。

(四)食堂餐饮服务

主要负责食堂、接待的后勤餐饮管理服务,即中标供应商负责每日用餐所需伙食的采购、配制,包括粮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采购、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

食堂餐饮服务费用分为两部分(人员的劳务费用和伙食采购、配制等费用),其中投入人员的劳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内。伙食采购、配制等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不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供应商负责进行采购,本次招标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1、就餐人数:早餐约100人、午餐约200人、晚餐约80人;

2、餐次:一天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

(五)洗车服务

设有专人在工作时间提供洗车服务,洗车所需相关设备及耗材均由采购人提供。

三、服务要求、内容、范围

(一)、采购人对服务管理质量相关要求

1、总体要求:

1.1投标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1.2中标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的贴心服务,为大楼后勤社会化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大楼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1.3中标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1.4、采购人有权在需要时对中标供应商的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此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必须认可。

1.5中标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抗震、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1.6中标供应商需积极完成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报告厅、接待室、会议室的重大活动的场地布置工作,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工作费用等需计入总价。

2、中标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中标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意率达到95%,采购人可定期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满意率调查。

(二)、日常管理

1、以设备维护、环境卫生、会议服务、食堂餐饮、协调服务为主要管理内容。

2、中标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分。

4、采购人定期向项目人员发给“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意见书进行统计,进行综合评分。

5、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

6、除中标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7、加强能源管理,中标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8、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9、中标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抗台、抗震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10、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11、如中标供应商遇到不在其服务范围内的物业方面问题,中标供应商须联系有关部门会同采购人一起协调解决。

(三)、具体要求

一)环境卫生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

1.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包括:

1.1.1大楼内全部的房屋建筑内所有共用部位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存放在与环卫部门交接的指定地点;

1.1.2室外的公共环境卫生;

1.2、公共用房:大、小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卫生间、指定办公室、会场等。

1.3、其它委托事项:院内物品搬运、节日等各种庆典、活动场地布置等临时性工作人工费由投标供应商计入报价中。

2、服务人员培训要求:除投标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必要服务人员还需接受采购人集中进行的卫生安全培训,培训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3、对大楼内外提供清洁服务,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4、监督外包单位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

5、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与环卫部门交接的指定地点。清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6、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中标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

7、公共环境:中标供应商每日安排若干名保洁人员进行清理,除每日大楼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时间后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清理外,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中标供应商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确保公共区域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8、保洁频率及标准由采购人提供(见附件十二,该表为最低标准,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提供更完善的执行方案)。

9、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保持联系,确保领导交办的事件,件件有落实。

10、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乐清市爱国卫生发展中心的各项要求做好大楼爱国卫生工作,协助爱国卫生台账制作。

二)会议服务

1、服务范围:

1.1日常服务:负责大、小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等会议室的优质会议服务及会议室内卫生保洁。

1.2应急服务:突发事件的应急会议优质服务,不限时间。

2、培训要求:要求会议服务人员按三星级以上宾馆会议服务进行培训。

3、会务服务:要求达到三星级以上会议服务标准,突发事件提供优质会议服务,不限时间。

三)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运行、维修服务

1、服务范围

1.1设备运维范围包括: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停车场等。

1.2区域内有电力设备、给排水设备、电梯设备、空调设备、弱电系统、照明设备、音响设备等。

1.3以上为主要设备、设施,具体服务范围以用户现场实际配置为准。

2、工程人员配置要求

2.1中标供应商针对电梯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应该固定,人员应接受电梯单位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2.2所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3、设备运维要求

主要是区域内各类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并确保区域内各类设备长期处于安全、正常的运行状态。主要部分的管理方式如下:

3.1房屋建筑的日常养护维修

1)房屋建筑的日常养护维修是指为保持房屋原有完好等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护小损小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

2)定期进行房屋安全普查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保证房屋完好率达98%;

3)爱护物业管理区内设施设备,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对物业管理区的结构设施等进行改造;

4)及时完成公共区域及业主各项零星维修任务,维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在接报后不超过24小时完成;

5)各类工程施工管理严格、质量标准符合要求。

3.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1)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物业管理区域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

2)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使用;掌握给排水管网分布情况及各类供水设备的内部结构及工作原理,操作规范、准确;

3)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4)加强巡查,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5)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

6)定期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

7)保持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无锈迹;

8)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出现卫生间上下堵塞、泄露等情况须1小时内完成疏通修复;

9)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合格率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

10)每月定期对污水井、雨水井、排水沟进行检查和疏导,如发生堵塞,及时清理;

11)消防、空调系统补水及时、足量、稳压。

3.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1)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物业管理区域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2)统筹规划,做到合理、节约用电;

3)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配电室每天至少巡查2次,每周清洁1次,每月维护保养1次;负责供配电系统运行日志、值班记录及设备缺陷情况的填写;

5)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

6)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

7)供电设备定期维护;

8)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9)保证避雷、接地设备完好、有效、安全;

10)处理设备故障迅速,确保供电正常;

11)负责办理停电、送电、倒闸等工作;

12)负责供配电系统各类专业工具、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3.4电梯运行维修

1)电梯运行维修是指为保证物业管理区域电梯设备正常使用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和中修;

2)电梯的年检、维保等工作及费用全部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专业公司承担;

3)电梯采用无人驾驶,24小时运行;

4)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电梯内求救电话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5)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备完好;

6)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7)轿箱、井道保持清洁;

8)因故障停梯,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

9)电梯机房每日巡查1次,每月维护保养1次;

10)负责电梯档案资料的建立工作。

3.5会议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1)会议服务应确保采购人的会议需要,并按采购人的要求选派技术服务人员;

2)会议期间视采购人要求值班;

3)加强日常维护检修,确保会议系统的完好;

4)设备出现故障时,需有应急预案,确保会议的正常进行;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

5)设备定期维护;

6)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7)保证避雷设备完好、有效、安全;

8)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泄露任何监控信息。

3.6开水房设备维护管理

1)开水房设备线路定期检测,防止漏电;

2)开水房设备定期检查余水,防止水环境污染;

3)每天上下班及时开门关门,防止人为污染事件;

4)每周负责打扫卫生,清除余水。

3.7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各系统设施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保养和日常小维修。专人维护,无破损。重要设备要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做到:

1)制定各层次、各工种、管理、运维人员的岗位职责;

2)出现设备故障第一时间向发包方报告;

3)制定各种管理制度;

4)按照各专业各工种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进行设备运行维护;

5)质量承诺保证,误操作损坏进行赔偿。

4、设备运行: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定期保养,专人维护,无破损,各种重要设备设施可随时启用,如出现问题,中标供应商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向有关科室和特定维修机构报修。

5、协调、监督维保单位工作

做好对其他外来服务单位(如专业厂家或公司)的监管、配合服务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6、突发应急事件处理: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本大楼实际制订停电、电梯救援、抗台、火灾、水管爆裂、排污管道堵塞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并定期演练。

7、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每月对房屋状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月提供检查报告。中标供应商保证排污排水等的通畅,并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可以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小修: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中标供应商征得采购人同意延迟。

8、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采购人提出委托时,中标供应商应接受委托,中标供应商代为通知维修责任单位的,或中标供应商提供一般人工或劳务服务的不再另行收费,如有较大耗材或需要更换设备的,应按市场价实行优惠收费,并需提前经采购人确认。

说明:建议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到现场勘察,了解详细的设备维护运行情况。

四)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2、收集、保管好有关大楼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等资料以及物业相关的图纸、数据等资料。

3、建立、保管好大楼物业管理档案等。

4、物资交接。

五)食堂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本次招标主要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1、服务内容

1.1以厨房、餐厅及包厢管理、食品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

1.2加强对用电和用水以及油气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1.3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1.5除供应商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

1.6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1.7中标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食品安全事件、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1.8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1.9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并按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做好相关台账工作。

1.10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1.11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进行采购,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移交中标供应商时应专人负责做好清点验收工作。

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中标供应商厨师长、采购人委派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验收和入库,妥善保管。

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

1.12每天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不少于100g,至少存放24小时。

采购人对食堂餐饮连续两个月不满意率达到75分,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撤换相关人员,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

2、食堂设备、工具等

2.1食堂室内外均已装修,投标供应商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改动。

2.2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投标供应商免费使用,投标供应商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护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和赔偿。

2.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调配,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3、用餐时间及服务

3.1投标供应商提供早、中、晚三餐,刷卡消费。早餐服务时间为7:00-8:25,设稀饭、豆浆、糯米饭、包子、馒头、煮粉干、面条、大饼、油条等服务;午餐服务时间为11:45-12:45;晚餐服务时间为17:15-18:15(具体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双休日、节假日、抗台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3.2投标供应商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每周的菜肴品种不少于80个,菜单必须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用餐以自助、打菜形式为主,接待工作餐为辅。

3.3接待包厢,由采购人提前向食堂预订,预订内容包括(预定单位、预定人签名、人数和标准)。菜单及价格由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研究确定,采购人提供场地、用具。

3.4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

3.5投标供应商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及抗台等特殊时期用餐。遇特殊情况,采购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投标供应商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所需费用包括投标总价中。

4、服务质量要求

4.1要结合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2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4.3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4.4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5、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5.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5.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5.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5.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5.5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 0度或低于1 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5.6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公分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5.7餐饮具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8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5.9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六)特别要求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疫情防疫工作。

七)物业管理中使用的相关设备及产品的说明

1、中标供应商所需的各种设备、设施、五金件、维修材料、工具、低值易耗品与一次性用品全部由采购人提供,如出现不正常损坏,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2、领用限制及说明:见合同相关条款。

)人员配备数量、工作时间及培训要求

1、人员数量基本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实际投入人数,但不应低于35人的总人数要求,投入人员人数少于35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物业经理1名,文员1名,工程管理人员不少于5名,保洁人员不少于13名(含保洁领班、技工、洗车工等),会议服务人员4名,餐饮服务人员不少于11名(含厨师长1名、炉台厨师2名、面点师1名、接待员1名、采购员1名、普工5名)。

2、人员要求:

2.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3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的人事部门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2.4岗位人员要求

2.4.1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同类行政楼3年及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

2.4.2工程主管人员:有3年及以上酒店或行政机关设备工程负责人工作经历,能熟练应用各种绘图软件,对强电电气线路设计、改造有较强的实际经验和能力。需持证上岗(高压或电梯方面的证书)。

2.4.3食堂餐饮管理人员:有3年以上机关、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验,身体健康,持厨师烹调相关证书。

2.4.4保洁领班:有1年及以上酒店或行政机关保洁负责人工作经历。

2.4.5厨师长:有1年及以上酒店或行政机关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厨师证。

2.4.6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管理上岗证书,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2.4.7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政府相关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

2.4.8保洁员要求:身体健康,品德优良,需通过业务培训上岗。

2.4.9会务人员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以上;女性,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60CM以上,素质高、形象佳,工作经验丰富,素质高、形象佳,工作经验丰富。

2.4.10工程人员要求:需持证上岗的,工作经验丰富,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

2.4.11餐饮服务人员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

2.4.12人员年龄要求: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原则上要求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

2.5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人员的有效职称证、技工证、上岗证等原件供采购人审核,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提供,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所有人员必须专职为乐清市财税大楼服务,不得兼职,合同期内主要人员如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后更换。

2.6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宾馆礼仪的培训。除中标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

2.7采购人将对前期进场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厨师进行考核,如在培训、熟悉环境过程中发现其不能胜任的,采购人可要求更换,直至胜任为止。

3、工作时间要求:

各岗位提供服务的时间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夜间、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时按采购人要求调整工作时间。

九)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场地:

1、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提供各楼层的设备堆放间,物管相关用房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十)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提供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时间计算,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当年考评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四、经费结算

1、在保证服务质量与最精简优化人员配备的前提下,实行费用包干(须编制详细预算)。

2、所有人员的服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配备,分类统一着装,但服装样式需经采购人核准。

3、付款方式

3.1、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考核结果支付相应费用,经费支付时间为次季度首月10日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

3.2、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有下列行为,造成的不当损失而产生费用,要从当月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费用中扣除:A、抽查时发现中标供应商投入的人员数量少于投标承诺的数量,采购人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1000元/次标准进行扣除,在支付当季度合同款时扣除;B、投入本项目骨干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采购人可以按1000元/人次标准进行扣除,在支付当季度合同款时扣除;C、中标供应商要爱护与保管采购人单位财产,如损坏设施等,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D、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按考核标准中规定的扣除;E、其它因中标供应商不作为或管理不严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F、部分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

3.3、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履约完毕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在中标价中留取5万元作为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建立考核小组,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达到考核要求的奖励相应年度考核奖励基金,不符合考核要求不予奖励,通过激励机制促进服务单位管理服务质量的提升。由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季支付相应费用(扣除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后的季平均数),中标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发票。(根据采购人制定的考评办法,当季度综合评分80分(含8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季费用(扣除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后的季平均数),综合评分80分以下70分(含70分)以上扣除当季度服务费(扣除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后的季平均数)5%,综合评分70分以下扣除当季度服务费(扣除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后的季平均数)10%。)

3.4、年度考核奖励基金

采购人在中标价中留取5万元作为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年度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的,给予全额奖励;年度考核为85分(含85分)以上90分以下的,给予年度考核奖励基金80%奖励;年度考核为80分(含80分)以上85分以下的,给予年度考核奖励基金60%奖励;年度考核为8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服务单位在考核期限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没收年度考核奖励基金。

五、特殊要求

中标供应商为非乐清地区企业的须在签订合同前在乐清市成立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在乐清缴纳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年度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按人员待遇、设备折旧等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全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数,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医疗(门诊、住院)、失业四险种)。企业缴纳部分按乐清社保标准缴纳,不得低于863.81元/人/月。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此报价,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与本次报价无关。如中标供应商未按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引起的纠纷投诉,采购人概不负责。

▲3、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本次投标供应商员工基本工资符合乐清最低工资标准即不得低于1800元/月/人(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人员进行节假日加班,节假日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5、高温补贴共4个月(六、七、八、九共四月,逐月发放)按相关规定标准发放。

▲6、税金不得低于小计金额(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三)的6%。

7、供应商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人数多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人数时,须按拟派人员数量进行报价。

8、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含加班工资等)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并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本次采购,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采购,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无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后续报价评审。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83万元(3年),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投标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6、知识产权

6.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2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6.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6.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7、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货物品牌型号仅为参考,是为了对拟报价的货物、材料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无核心产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11、本次采购所涉及的人员食、宿、交通等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供应商须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合同期内,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车辆、工具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器械损毁的情况,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负责任。各供应商须在报价中考虑风险。

12、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等相关规定

13、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供应商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

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2.1、资格文件组成

序号

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1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

2.2、报价文件组成

序号

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2

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3

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4

1、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

2、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3、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

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

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序号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2

投标函(附件四)

3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4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

5

投标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8

投标供应商安全信息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投标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10

投标供应商曾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11

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12

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七,如有则提供)

13

偏离表(附件十)

14

项目人员配置表(附件八)

15

管理人员简历表(附件九)

16

针对本项目的各区域各岗位人员安排计划表及岗位职责

17

员工培训计划及保持员工队伍稳定措施的方案(包括新进员工培训、上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素质培训等)

18

针对本项目投入设备、工具、耗材清单(附件十一)

19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见评分细则)

20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

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报价。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切内容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7.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

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8.3、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8.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乐清市财税大楼物业后勤服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意见征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