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4-07 16:19:35
项目概况
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6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X2021-SX-C-002-001
项目名称: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叁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338800.00)
最高限价:叁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3388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项目,主要为日间照料中心区域内的老年居民提供生活料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健康益智、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
(二)服务对象
为周边村、社区范围内所有具有户籍,年龄满80周岁、生活能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轻度失智失能,白天需要有人照料的老年人。
(三)服务内容
提供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医疗、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心理慰藉等基本服务项目,并进行中心内部服务、管理等内容。做好日间照料的日常清洁卫生;内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配合和协助上级部分的参观、检查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30日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采购)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保证社区内老人能顺利进行日间照料,故申请在疫情期间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0512)66681110;(0512)6618609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市苏相合作区永昌泾大道1号
电 话:0512-69577273
联 系 人:徐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 话:0512-65981595-8121、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雷、吴极
电 话:0512-65981595-8121、8122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苏 州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HXZX2021-SX-C-002-001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内容: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项目
类 别:服务类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采购内容: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项目 |
2 |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四十五天(日历日) |
3 |
磋商保证金: 不需提交,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需提交,保证金金额(?): 收款单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标号;保证金的缴纳不接受现金方式。 |
4 |
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三份 |
5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13:30-14:00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14:00整 磋商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14:00整 磋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
6 |
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以下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4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000元整计收。 收款单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066601071120143007269 开户银行:苏州银行相城支行 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
7 |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
总目录
TOC \o "1-1"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
第三章 采购内容 22
第三章 采购内容 23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37
第五章 评审办法 42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HXZX2021-SX-C-002-001
二、采购内容
标的物名称: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338800.00)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无。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30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磋商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5、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7、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8、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磋商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13:30-14:00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14:00整
磋商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14:00整
磋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市苏相合作区永昌泾大道1号
电 话:0512-69577273
联 系 人:徐健
2、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 话:0512-65981595-8121、8122
传 真: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赵雷、吴极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0512-66186093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供应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不限于:所有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含工作牌或工作证)、办公设备、保险费、税费、日常交通费、装备费用、人工、保险、劳保、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也考虑了服务期内最低工资、社会保障等的调整因素。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采购文件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11、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12、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
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时间 |
磋商响应报价(元) |
备注 |
|
1 |
1年(具体以采购人进场通知时间为准) |
||||
合计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采购要求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采购服务期内提供以上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所有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含工作牌或工作证)、办公设备、保险费、税费、日常交通费、装备费用、人工、保险、劳保、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也考虑了服务期内最低工资、社会保障等的调整因素。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测算时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不得低于最新政策公布的最低标准,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响应项目费中已包括公共责任险(第三者险),成交单位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并支付工资(充分考虑最新政策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费用一并包含在成交价中,未能按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报价的将做为无效报价。
4、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费用项目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时间 |
备注 |
1 |
人工费 |
||||
2 |
耗材 |
||||
3 |
设备 |
||||
4 |
.... |
||||
磋商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
注:“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应当与“磋商响应报价表”(磋商总价)相等,如不相等,磋商总价以“磋商响应报价表”为准。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6、服务要求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要求 |
响应要求 |
偏离/响应 |
说明 |
注: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等,所响应的物与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声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响应的物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项目服务方案说明
项目服务方案说明
提示: 1、磋商响应单位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本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说明与描述。 |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配备人员一览表
配备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HXZX2021-SX-C-002-001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股东权益 |
万元 |
销售收入 |
20 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 |
20 年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平方米 承租面积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64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0、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
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业主单位 |
项目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响应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第三章 采购内容
第三章 采购内容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HXZX2021-SX-C-002-001
二、项目简介:
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项目,主要为日间照料中心区域内的老年居民提供生活料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健康益智、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
三、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永昌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项目,主要为日间照料中心区域内的老年居民提供生活料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健康益智、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
(二)服务对象
为周边村、社区范围内所有具有户籍,年龄满80周岁、生活能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轻度失智失能,白天需要有人照料的老年人。
(三)服务内容
提供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医疗、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心理慰藉等基本服务项目,并进行中心内部服务、管理等内容。做好日间照料的日常清洁卫生;内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配合和协助上级部分的参观、检查等工作。
1、生活照料
(1)为进驻日间照料中心的签约老人提供看护、休息等服务,并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
(2)适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
(3)每工作日清洁中心卫生,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定期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4)中心建立卫生消毒制度,餐具和茶饮严格消毒;对老年人使用的桌椅、手工用品、康复用具、运动器材等定期消毒;
2、助餐服务
(1)提供送餐(特定人群)、就餐服务(收费标准报审,标准参照目前市面上已开展社会化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价格)。
(2)提供就餐环境必须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
(3)助餐必须专人负责,定点采购。
3、健康护理
(1)依托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也可引入社会化专业机构,提供健康服务支持。
(2)提供量血压、测血糖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依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养生保健、用药指导等医疗护理的知识介绍讲座等。
(3)开展营养指导、康复指导、健康宣教等医疗护理知识讲座。
(4)定期组织人员举办健康知识培训,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
(5)建立医疗应急机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制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及时予以救助。
4、文体娱乐
(1)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棋牌、唱歌、戏曲、趣味活动、益智游戏、阅览、品茶、看电视以及健身运动等。定期组织志愿者为老人们带去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
(2)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活动设施场所的开放时段、注意事项、服务保障措施,在不同时段安排适宜的活动方式,确保不影响老年人正常休息和身体健康。
(3)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
(4)活动场所宜由专人定期打扫清理,确保干净整洁。
5、心理慰藉
(1)及时掌握签约服务老年人的心理变化,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2)心理慰藉主要以陪同聊天、情绪安抚等形式开展。陪同聊天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多倾听,引导老年人倾诉,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帮助消除不良情绪反应及孤独,满足老人情感慰藉和心灵交流需求。
(3)心理慰藉服务应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4)心理慰藉服务的人员主要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医护人员担任,也可由经验丰富的养老护理员担任。
(5)要有危机处理的意识,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理预案和程序。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寻求专业支持,或转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6)可根据自身条件拓展开展助洁、助医、助行、代办、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
6、社区服务
(1)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开展各类宣教活动,知识讲座,每季度组织相关科普展,内容与健康养生、消防安全、科学技术、文明礼仪、节能环保等相关;各类兴趣班、传统节气活动等。以及社区党建活动。
(2)按要求做好物业内所有活动室和活动设施的按物业主管单位要求有序开放和管理,制定详细的开放时间和制度。社区书场聘请的演员水平需要达到物业主管单位要求。开放活动室开放期间,安全人员需要做到至少每小时巡查一次。
(3)环境卫生管理
①负责日照中心物业范围内场地;公共部位(卫生间及厕具、楼梯、走廊、消防通道等);各种设备、设施等的日常卫生清洁。临时要求的突击清洁任务,随时保洁。
②所有保洁范围内做到设备设施完好、干净无尘;洗手间空气清新、无异味;茶水间干净,无杂物、无尘;地面光亮、无纸屑、无烟头、无积水、无污水污泥;墙身无尘,灯饰光亮、无尘;天花、风口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无蜘蛛网;楼梯及扶手干净无尘;会议室、办公室整体干净,地毯无污渍无积尘;玻璃光亮无印、无污渍;定期消杀、消毒;无老鼠、无蟑螂、无白蚁。
③公用楼道: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至少打扫1次,并保持清洁无垃圾。
④影音室、书法室、心理咨询室等活动室保洁:每日清扫1次,并保持清洁无垃圾。
⑤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2次。
⑥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每日清洁1次,并保持清洁无垃圾。
⑦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
(4)设备设施维护
①每年对房屋公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等进行全面检查一到二次;每半年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每日对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公用部位的门窗、玻璃巡视2次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报甲方管理办公室。
②加强场地日常清洁,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四)服务经营要求:
1、合同签订后,服务方需根据服务点的实际情况,提交详细的运营方案、内部管理方案(设施设备、软装布置、规章制度等)、人员配置方案,经由服务点主管单位、街道民政部门同意后实施。
2、根据街道民政部门的要求使用相应的信息平台或系统,保证数据不外泄。
3、日间照料中心应建立工作人员制度,餐饮人员应该持有健康保证、确定养老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
4、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建有服务网络、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记录和服务质量控制制度、服务安全和风险规避制度,有员工培训、考勤和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
5、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应该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6、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8:30到16:30为中心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助餐服务时间及人数以实际为准,投标单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助餐标准需满足社区要求,相应助餐费用由社区按实际就餐人数另行结算。每周菜单需要经过膳食委员会成员决定。
7、日间照料中心日常运行所需要的餐具、调料、纸巾等生活用品,纸张、笔等办公用品,均由投标单位提供。
8、服务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2名
拥有项目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负责统筹协调、政府外联、市场外联、应急处理、业务指导等工作,其中包含一名项目主管。
(2)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3名
包含一名厨师。负责日间照料中心配餐。
以上人员配置为120人以内的服务人员配置,每增加20人需要增加一名服务人员,甲方不额外支付相关费用。
(3)送餐人员(持有健康证):1名
身体健康,负责小区内老人送餐业务。
以上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等,人员工资每月每人按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2020元。
9、活动安排
开展22场主题活动,包括4场集体生日,另外开展专题讲座、健康管理、兴趣活动、节气活动等。4场社区党建活动。具体活动详见下表。成交单位需提供活动台账,同时与社区共同做好日照中心考评台账。
序号 |
活动主题 |
活动时间 |
活动内容 |
所需物品 |
人员安排 |
参加人数 |
喜迎元旦文艺汇演 |
2小时 |
邀请小区文艺爱好者,戏曲表演。 |
40份礼品 |
志愿者若干 |
300人 |
|
迎新春,送春联 |
2小时 |
邀请书法大家写春联,热热闹闹过新年。 |
笔墨纸 |
书法老师 |
100人 |
|
喜迎元宵节 |
2小时 |
猜灯谜、吃元宵。 |
汤圆、礼品 |
志愿者若干 |
100人 |
|
学雷锋活动 |
2小时 |
为老人义务理发 |
3名理发师 |
志愿者若干 |
50人 |
|
三八妇女节 |
2小时 |
插花活动 |
鲜花 |
指导老师1名; 志愿者1名。 |
20人 |
|
一季度生日会 |
2小时 |
为一季度生日的老人过生日。 |
食物、蛋糕 |
志愿者3干 |
30人 |
|
健康讲座 |
半天 |
关于健康饮食,预防疾病的讲座。开展量血压、测血糖活动。 |
专业医生 |
医生1名,志愿者若干 |
50人 |
|
母亲节插花 |
2小时 |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乾坤,花道是中国传统修身养性、陶冶身心的生活艺术。活动提升老人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
鲜花 |
指导老师1名;志愿者1名。 |
20人 |
|
关爱老人 趣味运动会 |
2小时 |
简易保龄球、抬乒乓球、夹黄豆,丰富老人精神文化娱乐生活。 |
活动相关的材料,矿泉水瓶、乒乓板、筷子等 |
志愿者5名。 |
30人 |
|
关爱老人 义务理发 |
2小时 |
为老人义务理发 |
椅子、水 |
理发师3名,志愿者若干。 |
50人 |
|
二季度生日会 |
2小时 |
为第二季度老人过集体生日 |
食物、蛋糕 |
志愿者3名。 |
30人 |
|
粽香端午 浓情陪伴 |
2小时 |
包粽子比赛、充分感受传统佳节“端午节”的节日氛围 |
粽叶、糯米、肉(赤豆) |
指导老师1名 |
20人 |
|
巧手编织 |
2小时 |
感受传统文化、巧手编织五彩蛋袋 |
编织绳 |
指导老师1名 |
20人 |
|
关爱老人 义务理发 |
2小时 |
为老人义务理发。 |
3名理发师 |
志愿者若干 |
50人 |
|
15 |
关爱老人 中医讲座 |
2小时 |
针对三伏天的病状,给老人量血压,把脉,检查腰椎颈椎,拔罐针灸,艾灸等. |
医用器械 |
医生1名 |
30人 |
17 |
三季度生日会 |
2小时 |
为第三季度老人过集体生日。 |
食物、蛋糕 |
志愿者3名。 |
30人 |
18 |
情暖中秋 喜迎国庆 |
2小时 |
戏曲演出 |
40份礼品 |
主持人1名; 志愿者3名。 |
200人 |
20 |
九九重阳 |
2小时 |
量血压、测血糖、理发、缝补、磨刀等便明服务。慰问空场老人。 |
现场布置,医用器械等 |
医生2名,志愿者5名。 |
100人 |
21 |
冬至到,吃水饺 |
2小时 |
邀请辖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老党员、居民共同包饺子品味节日的温馨。 |
面粉、馅料、擀面杖、盆、饭盒等。 |
志愿者5名。 |
30人 |
22 |
四季度生日会 |
2小时 |
为第四季度老人过集体生日。 |
食物、蛋糕 |
志愿者3名。 |
30人 |
23 |
专业定制主题党建活动4场,配合媒体报道并发表相关文章省级平台4篇或者国家级平台2篇 |
(五)考核办法:
采购单位每季度(或3个月)对成交单位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按附件考核标准,考核情况与运营经费拨付相挂钩。成交单位每月月底需向采购单位书面汇报服务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的工作进行现场评价、打分。
考核以百分制为基准,考核得分≥90分,支付应付金额的100%;经考核,80≤得分≤90的,支付应付金额的90%;经考核,70≤得分≤80的,支付应付金额的80%;经考核,60≤得分≤70的,支付应付金额的60%;经考核得分小于60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考核表详见附件1)
(六)其它要求:
1、服务过程中因投标人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由投标人按实际金额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同终止时,应将所有的服务记录等档案资料交给采购人。
3、居家养老政府援助对象根据经民政部门审批文件确定的正式名单为准,居家养老政府援助、补助对象由民政部门审批后,由成交方与老人签订服务协议。如有自费老人,则由成交方单独与老人自行签订服务协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4、成交单位的相关管理资料,如服务老人的工作明细表等需每月报采购单位一份。
5、不能开展与经营范围不相符或民政部门不允许开展的活动或服务。
6、自定义的服务项目需报区、街道两级民政部门,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
7、不能擅自使用民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信息平台或系统。
8、由政府部门投入的设施设备因质量、使用期到期或其他不可抗原因等非运营方责任造成的损坏,由政府部门负责维修或更换。
9、水电气费用由各服务点所属村(社区)列支。
10、成交单位负责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11、成交单位承担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期间所提供食品的安全主体责任。
四、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服务方须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3、项目监管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运营方须接受采购方的检查要求,并向采购方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报表.
4、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运营方须向采购方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
5、采购方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方提供必要的指导、协调等服务,以及检查、监督项目的实施。
6、报价要求:包括不限于:所有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含工作牌或工作证)、办公设备、保险费、税费、日常交通费、装备费用、人工、保险、劳保、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也考虑了服务期内最低工资、社会保障等的调整因素。
7、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第二章)
1、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1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2磋商响应函;
1.3磋商报价表及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2、响应文件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
2.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二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磋商响应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7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8磋商供应商证明其为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2.9为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需提供人员的配备方案《配备人员一览表》)(格式第二章);
2.10《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第二章);
2.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第二章);
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第二章);
2.1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2.14项目服务方案说明(格式第二章);
2.15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2.16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第二章);
注: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1—2.1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
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磋商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磋商编号、磋商采购单位名称、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印章。
4.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采购文件
5.1磋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6.采购文件的修改
6.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采购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
6.2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磋商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
6.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7.采购文件提疑
7.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7.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7.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7.4.4事实依据;
7.4.5必要的法律依据;
7.4.6提出质疑的日期。
7.4.7供应商 “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8.提示与要求
8.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8.2无论是否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都应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六、磋商程序
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6.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6.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保证金收据原件或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6.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6.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9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6.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七、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磋商保证金: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银行账号:89080078801700001127
(2)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至保证金账户。或者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磋商现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磋商采购单位。磋商采购单位将仅对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开据“磋商保证金收据”。
(3)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
2、服务费
(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
(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磋商采购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并提供收据原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4)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6)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
(7)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8)最终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5、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内容为准。
九、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规定:
1、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要求:
1.1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应选择节能产品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则在评审价格相同情况下,提供优先采购产品更多的响应单位优先成交。
1.2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选择环境标志产品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1.3如响应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响应单位应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绿色采购,优先考虑绿色产品。
2、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2.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1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