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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公安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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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2020GYFZ0064-1)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涡阳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2020GYFZ0064-1)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2021-04-07 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服务类)

一、项目编号:

2020GYFZ0064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涡阳县可木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涡阳县胜利中路292号

中标(成交)费率:大写百分之九十(小写: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详见附件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庆贺、张秀芹、李静、王伟、张祥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收取683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1 年 3 月 12 日

3.开标日期:2021 年 4 月 2 日

4. 资格能力条件: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8.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

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 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 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

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558-7233500。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

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

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公安局

地 址:涡阳县世纪大道与谷水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孔主任、0558-7233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陆工、0558-7210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0558-721016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涡阳县公安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rar

Sheet1

投标单位得分排名
涡阳县可木商贸有限公司4741
广东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4732
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4583
安徽高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334
亳州市谯城区高大电商综合服务中心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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