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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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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第一包、第二包

招标详情

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第一包、第二包
2021-04-07 19:22:35.0

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4月22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21100020210300702

项目名称: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1包325000元、02包159000元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第一包

最高限价:325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抽检品种

单项

最高限价(万元)

抽查批次

01包

1

成品油

22

220

2

商品煤

2.7

30

3

车用尿素水溶液

3

30

4

压缩、液化气体

1

10

5

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

1.1

10

6

日常防护口罩

1.5

10

7

餐具用洗涤剂

1.2

10

8

洗手液

9

湿巾


包组编号:02

包组名称: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第二包

最高限价:159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抽检品种

单项

最高限价(万元)

抽查批次

02包

1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0.95

10

2

儿童鞋

3

儿童玩具

0.9

10

4

学生书包

1.5

15

5

学生文具

6

针织品

0.95

10

7

泳装

8

女式内衣

9

冲锋衣

10

床上用品

0.9

10

11

毛巾

12

毛巾浴衣

13

鞋(靴)

0.95

10

14

旅行箱包(包括背提包)

15

电热毯

1

10

16

电风扇

17

电水壶

18

移动电源

1

10

19

路由器

20

电源适配器

21

成人、婴儿纸尿裤、片、垫

1.5

15

22

卫生巾、卫生护垫

23

建筑用钢材

1

10

24

建筑防水卷材

25

陶瓷砖

1.35

15

26

机制砂

27

插头插座

28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

1.5

15

29

消火栓

30

消防水枪

31

灭火毯

32

消防软管卷盘

33

洒水喷头

34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35

消防水带

36

灭火器

37

火灾报警产品

38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

2.4

20

39

食品接触用纸制品

40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41

一次性竹木筷


注:两包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04月 07 日至 2021年04月1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04 月 22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六、开启

时间: 2021 年04月 22 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北翰林路38号

联系方式:18641952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阳市白塔区卫国路107-13号

联系方式: 0419-2289990

邮箱地址: 2586855206@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0720800000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含

电 话: 0419-2289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