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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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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浏览次数:85

一、项目编号: YG2021-FW3096-ZFCG021

二、项目名称: 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1939516.33(元) 广东新又好集团有限公司 海珠区宸悦路26号601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中标人履约情况良好,且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合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素芳,虞建华,傅秀英,李鸿,傅志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中标金额计取的中标服务费(服务费计算费率:100万以内部分按0.63%计算,100万以上部分按0.336%计算,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5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地 址:明月街3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建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25-52997

质疑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13867974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敏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0811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83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2021年03月16日 2021年04月08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定稿)3096.doc

    335K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

编号:YG2021-FW3096-ZFCG021

项目: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金华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编制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前附表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潜在供应商)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1-FW3096-ZFCG0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4837号

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240万元

最高限价:23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数量

1

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1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中标人履约情况良好,且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可顺延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保存)。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开标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1.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 https://login.zcygov.cn/ l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2.方式:请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 https://login.zcygov.cn/ l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搜索相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注: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搜索相应项目进行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后)下载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不予受理、答复。

(三)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须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

开标时间:2021年4月6日14点00分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https://login.zcygov.cn/ l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二)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1.标前准备(注册、CA驱动办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网站“下载专区”)。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一个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在30分钟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的,否决其投标。

(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具体详见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四)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地址:金华市明月街35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55283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联系方式:0579-83180811

(三)项目联系、质疑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女士、谢先生

电 话:0579-83188379

(四)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 82468735


第二章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2

所属行业:餐饮业

3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中标人履约情况良好,且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可顺延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4

中标服务费: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中标金额计取的中标服务费(服务费计算费率:100万以内部分按0.63%计算,100万以上部分按0.336%计算,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取)。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5

电子投标文件组成:技术标书1份;价格标书1份。

(投标文件须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

6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4:00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6日14:00始,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评标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

评标结果公告: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2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退还。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后90天。

14

最高限价:人民币230万元

15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识产品政策采购实施意见(财

库[2006]90号)文件,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

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在资信及技术评分时给予相应分值。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

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有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浙

财办字[2005]10 号)文件,投标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并提

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在资信及技术评分时给予相应分值。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在资信及技术评分时给予相应分值。

(4)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主动

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同样享受上

述优惠扣除。

1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17

备注:当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前附表规定不一致时,以前附表规定为准。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2、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中标人履约情况良好,且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可顺延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3、经营范围:快餐、自助餐、业务接待用餐、面食、西点、特色小吃等。

4、食堂菜价由采购人制定,营业收入归采购人所有。

5、食堂餐厅约152个餐位、2个包厢,厨具齐全。

二、工作内容

1、采购人将食堂、餐厨设备和设施委托给中标人使用及管理,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全年日常餐饮服务。食堂所需水、电、气的费用、设备更换及维修费用、物料消耗、负责伙食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和库房管理等所有支出均由采购人承担。

主要经营早、中、晚三餐的主食、特色小吃、西点、职工定制的送餐服务、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公务接待及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等项目。如服务内容有变动,双方另行协商。

2、具体工作:中标人为食堂提供食材的分拣、洗涤、分割料理、烹饪、加工、贮存、送配餐、分餐、售卖、残余物品回收、餐具、厨具洗涤及消毒、餐具及厨具维护保养、餐具及厨具使用回收、垃圾倾倒、油渍清理等与食堂餐饮服务有关的一切工作。

3、中标人根据食堂的实际需要指派劳务人员提供劳务,并自行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承担其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福利;建立健全的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以采购人和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安排每日伙食的花色品种;妥善保管、维护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

三、项目要求

★(一)、人员要求

1、第二员工餐厅的最低服务人员数不得少于26人。人员数及总费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若同岗位一个自然月内发生缺勤7天以上(或一个季度内缺勤15天以上),按照缺勤人数进行扣罚(按月平均人工费用计算)。出勤情况以考勤机导出数据为准,每月月底由项目经理及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服务人员配置表及最低用工数量

序号

岗位

数量

资质要求和工作内容

1

经理

1人

负责日常管理,与甲方沟通协调;日常工作安排、考勤、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等。

2

厨师长

1人

拟定菜单,菜品质量把控等

3

厨师

≥5人

具有五级(初级)及以上厨师证。负责菜品的烧制。

4

面点师

≥2 人

具有面点师证。负责所有面食产品的制作及研发。

5

辅工

自行安排

负责对原材料的挑拣、清洗、切配服务;窗口打菜服务;负责食堂区域卫生及食堂所有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仓库管理等。

6

服务员

自行安排

负责收银、送餐、包厢服务等工作。要求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合 计

26人

注:以上人员数量和资质要求为最低标准。辅工及服务员数量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安排,总用工数量不得少于26人。

3、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应是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面点师需有5年及以上同类厨房中工作经历,厨师需有3年及以上同类厨房中工作经历,服务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公民(辅工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60周岁),无犯罪记录或餐饮服务业相关行政处罚,身体健康(取得相关部门发放的健康证,健康证的体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学历。

4、中标人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作业。

5、中标人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应当加强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6、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所属员工造成的事故或其他损害行为由中标人自行全权负责,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索赔与采购人无关。

7、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的餐饮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无特殊原因或采购人要求,原则上不得调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中标人因故需要调整上述人员的,须事先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调整后的服务人员资质、资格标准不得低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如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擅自调整人员、或指派人员低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或未按国家规定缴纳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经查实后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由中标人提供,其中厨师的服装须每日换洗。

★(二)业绩要求:

业绩考核方法

盈亏

奖罚规则

-5万以上

扣除亏损额40%的月服务费

-4万至-5万(含-5万)

扣除亏损额30%的月服务费

-3万至-4万(含-4万)

-2万至-3万(含-3万)

扣除亏损额10%的月服务费

-2万至2万(含)

按合同支付服务费

+2万至+3万(含+3万)

奖励盈余20%

+3万至+4万(含+4万)

奖励盈余40%

+4万以上

奖励盈余40%,调整菜品价格

1、盈亏计算中收入为营业总额,支出包括能耗费用、设备折旧及维修费用、物料消耗、原材料、服务费等。

2、月营业额超过65万,每增加2.5万营业额,当月采购人增加6500元服务费给中标人。

3、菜品价格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人提供建议。若在合同履约期间,因菜品价调整造成营业额产生变化的业绩要求,目标营业额应进行同等比例调整(调整考察期3个月;因菜价调整造成的营业额变化比例计算方式=(调价后每人次平均价格-调价前每人次平均价格)/调价前每人次平均价格)。

4、每月服务费预发90%,服务质量每月考核,业绩按季度进行考核。

5、全年业绩考核奖励及服务费的增加,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三、资产管理要求

1、中标人委派专人负责管理,进场前与采购人进行资产核查,所有设施设备器具经过双方确认后留存作为合同附件。采购人负责在中标人进场前一次性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确保其功能及运行安全可靠。

2、设备设施及用具请领、维修、更换、报废等流程规范,按采购人规定保留资料。

3、厨房用品、餐具等低值易耗品等计划内用品每月定期领用,紧急使用物资按金华市中心医院相关流程申领。

4、餐具月损耗率不得超过2%(根据上一期餐具盘存数值为准),包厢、大厅用餐具单独核算。超过部分由中标人承担,结算金额为采购人实际采购价格。

5、第二员工餐厅经营过程中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由采购人负责,工作人员服装、口罩、帽子、工作鞋等劳保用品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6、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厨房设备、设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果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的,中标人应进行赔偿。

四、服务品质管理要求

1、由厨师长在每周五下午14:00前完成下一周菜单的编制,菜肴重复率不高于30%,提前发布下周菜单。菜单根据营养搭配合理定制。

中标人需关注原材料市场变化,根据季节变化推出时令菜。定期对菜肴进行创新,每周至少推出一个厨师长推荐特色菜;

2、在膳食结构方面:中晚餐每餐蒸菜不少于2个、荤菜不少于5个、半荤菜不少于8个、蔬菜类不少于8个、汤品不少于1个、冷菜不少于2个。菜品按小锅出品提供,在提供时根据采购人单位作息时间调整上菜时间节点,确保菜品的温度、色泽及口感。

西点要求每天供应不少于1种,每周更换不同品种。

早餐不少于20个品种,根据员工需求适时更换;职工内网订餐品种不少于10个,每周至少更换50%品种。

3、根据季节提供免费汤由用餐人员自行取用,要求三种以上不定期轮换。

4、菜单每周更新,每周末制定下周的菜单,菜单根据营养搭配合理定制。厨师需根据就餐人数严格把握菜肴数量,要求无剩菜过夜,避免菜肴过多浪费,又避免菜肴不足。

5、对每个菜肴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按标价收费。若有就餐者对收费金额存在异议时,中标人应负责查询历史收费记录,存在多收错收的,中标人应负责解决;若未及时解决造成投诉的,每次扣罚200元服务费。

6、第二员工餐厅在品种、口味、档次及用餐形式上与职工一食堂有错位和差异化。

★7、服务质量考核

(1)日常监管考核:日常监管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按合同支付月管理服务费;低于90分的,每下降1分,扣每月管理服务费500元/分(例如,考核得分86分,应扣服务费=(90-86)×500=2000元)(考核文件详见附件)。

(2)满意度考核: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按合同支付月管理服务费;低于85分的,每下降1分,扣每月管理服务费500元/分(例如,考核得分80分,应扣服务费=(85-80)×500=2500元)(考核文件详见附件)。

(3)如因服务态度或食品卫生问题引起投诉,经查实每次扣罚200元服务费。

五、业务能力要求

1、开展自助餐服务

根据采购人要求利用现有场地与设备开展自助餐服务,合理根据时价安排菜谱。

科学安排自助餐开展时间及人员引导工作。

2、开展包厢服务

科室订餐,由中标人委派专人负责对接,提前确认菜单信息,保质保量。

★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医院规定及通知标准严格执行。

3、传统节日、医院特色节日提前OA系统公告,提前三周提供合理方案(若含有特殊原材料或包装、工具的,需通知采购人尽早采购。)

4、做好员工餐厅产品品质提供的同时,考虑到内部职工的生活便利和服务的延伸性,在餐厅出售西点、面点、净菜、卤菜等售卖,合理高效利用订餐系统。

5、送餐服务要求

开展全院范围内的送餐服务(特殊科室的早餐、网上预订中餐、预定晚餐等),及院方通知的其他送餐需求;根据预订到餐时间准时送到指定楼层。并按照医院规定做好厨余垃圾回收工作。

职工网上订餐,每餐可选套餐不得少于10个。

餐车整洁干净,每日消毒。应做好送餐的保温工作,保温餐车提前充电,确保饭菜温度。送餐餐具使用医院指定的一次性餐具。

送餐人员仪表规范、高效准确、服务热情、礼貌到位。

6、现场服务要求

售餐员开餐前须二次更衣,洗手消毒,按规定穿戴整洁的衣、帽、手套和口罩方可上岗。

文明服务,热情接待,有问必答,耐心解释,始终保持热情微笑服务。

开餐期间派专人负责餐厅整体环境卫生,做到及时回收餐具,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

★7、中标人的经营活动(包括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存储、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等)参照《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大中型餐饮动态等级评定》,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六、原材料管理要求

1、食材采购及定价要求:

食材采购由采购人采购,由中标人委派专人根据采购人要求积极参与食材采购工作。采购价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人所有的供应产品在供应前根据食材供应价格计算单份直接成本及建议零售价,采购人根据定价原则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零售价。中标人应经常关注市场,结合采购价优化菜谱,确保采购人职工用餐价格合理,菜品丰富有变化。

2、食材验收及出入库管理要求

中标人委派专人配合采购人进行食材验收,及时发现原材料质量问题。发现原材料任何缺陷应第一时间上报项目经理及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早发现早解决。

食材出入库由专人负责,做到预包装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大米、面粉等大宗物品或有行业规定的原材料出库明细单完整详细。项目经理定期检查,出入库数量一致。

七、成本控制要求

1、不得开具反季、脱离市场价格、价格过高等不宜用于大厅的食材。

2、有包厢订餐时,除必须保持鲜活、紧急通知等情况外,应与普通食材一同提前开具报送供应商,减少应急配送成本。应急配送的食材应另行注明原因备查。

3、对每月收支情况进行分析,积极提供改进方案。

八、信息化要求

中标人委派专人负责第二员工餐厅订餐系统、会议记录、申请报告、台账资料电子化等有制度有落实有记录。

九、疫情防控及其他应急事件响应要求

1、配合采购人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其他类似应急事件响应工作。

2、根据应急事件要求做好各项检查、监督、报备工作。

十、其他要求

1、中标人服务期间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

2、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服务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招标人进行新冠疫情防控。中标人必须独立或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采购人与中标人将食堂设备、设施一一清点,制作详单,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如造成除日常磨损外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依法赔偿。

5、中标人在服务期间须始终拥有合法资质,按期年审,并将年审材料,复印提交采购人备案。

6、中标人应当提交派驻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健康证及其他技术证件,并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派驻人员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7、中标人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

8、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9、中标人须主动协助采购人建设4D厨房。

10、职工一律刷卡消费,不准收取现金。

11、以上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对以上相关内容通晓熟知并作出书面承诺,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如应急保障措施、优惠条款等),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

12、合同期内如有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1)-(5)条还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职工满意度或日常管理考核连续调查3个月为不合格的或一个年度内有5个月不合格的。

(2)由于管理工作失误,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3)发现员工数量缺勤,少于最低编制数,对正常服务产生影响的。

(4)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

(5)发现存在未按照行业规范或标准进行违规操作的。

(6)因国家政策、市政府决策、上级部门要求、医院决策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13、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因故放弃履行合同的,须提前4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可视情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中标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若不提前申请的,采购人除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列入“黑名单”管理。

十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保函。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服务期结束,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已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的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外包管理服务费:服务质量每月考核,中标人按服务要求、人员考勤、餐具损耗、日常管理、满意度等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按月支付月服务费的90%,考核不合格的当月扣罚。业绩按季度进行考核,月服务费的10%在每季度业绩考核后结算。次月10日前与采购人相关部门核算上月实际付款金额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

3、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附件1:考核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使食堂工作人员更好地为医院职工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日常监管考核如下(日常监管考核90分为合格分,低于90分的,每降低1分扣当月管理服务费人民币500元)。

金华市中心医院第二员工餐厅日常管理考核项目

序号

质量考核(共60分)

分值

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使用、能源消耗管理:(共5分)

1

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厨房设备),安全规范使用设备,定期检查、保养,不得发生由于违规操作而造成损坏设备现象,并做到设备有损坏及时修复、保持工作正常运作,杜绝安全隐患,维修保养及日常巡检有记录。维修记录1分,保养记录1分,巡检记录1分。

3

2

节约用电、水、蒸汽、燃气杜绝浪费,做到随手关电、水、气、汽,杜绝长流水、长明灯,无人使用房间空调随手关闭。积极配合节能降耗,做到“节约型医院”。每发现一次浪费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2

二、饮食质量:每次未按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共9分)

1

必须严格按既定菜谱要求制作和配送,不得随意改变原定供应食谱。

3

2

每日菜肴品种不少于35种,一周菜谱重复率不超过30%。

2

3

根据各用餐时间段合理安排出菜量,保证菜品供应。

4

三、服务质量(共12分)

1

管理人员定期对用餐人员了解对饮食质量意见,制作并完善意见记录本。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有改进和提升。

3

2

服务人员应做到服务态度良好、文明礼貌用语、热情接待用餐人员,不得有与用餐人员争执、吵架、打架现象发生。

3

3

对招待用餐等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服务质量,资料完整规范。

3

4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开展自助餐、送餐服务工作,准时准确,不推诿。

3

四、环境卫生质量(共28分)

1

各区域卫生都有专人打扫,整体环境卫生应保持干净、干燥、整洁、明亮,做到日常卫生保洁和定期大扫除相结合不留卫生死角,地漏盖完整。做到每餐后清洗,每周大清洗卫生,有记录。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2

2

保持地面干燥清洁,餐桌、凳子用餐后擦拭干净、无油污及做好定期消毒工作。桌子,厨房用具摆放整齐,物品及时归位。

1

3

发菜间卫生:每次开饭结束后,工作台、窗台、地面擦洗干净,保温台水及时放干,保持干净无油污,并做到发菜间常规性消毒工作(每天定时紫外线消毒),有记录。

2

4

所有走廊、电梯口、大厅地面,卫生保持干净无油腻、纸屑、垃圾、烟蒂,垃圾桶要定期及时清倒。

2

5

下水道保持畅通,有专人清理污物残渣和卫生保洁,并确保杂物(食物残渣、抹布等)不流入下水道。

1

6

下货处地面卫生:保持清洁干燥,无油污、杂物,垃圾处理及时无异味,每次下货后及时打扫,不停放车辆。

1

7

通道区域卫生:保持整洁,东西摆放有序,不堆放杂物、不停放车辆。

1

8

切配加工区:应规范操作,保持厨房卫生、整洁,不乱丢废料、杂物,每次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打扫,地面、墙壁、工作台、水槽、菜板、刀具、箩筐用具等冲洗干净,无油污、杂物,摆放整齐,地面、桌面无积水。

2

9

炉灶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后,对炉灶进行卫生清理打扫,灶面、墙面、炊具、用具、燃气管道等擦洗干净,调料缸加盖,调味品有序摆放并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1

10

餐具洗刷间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应进行卫生清理打扫,保持水槽、工作台、墙面清洁干净,无卫生死角,地面拖干无积水,用具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餐饮垃圾,做到日积日清,不隔夜。

1

11

蒸饭区卫生: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地面无饭渣、污物,蒸饭车、蒸灶应定期清洗,蒸汽锅每次用后应清洗干净,无饭渣遗留无异味。

2

12

所用餐具清洁消毒:餐具及时收回,清洗,清点,消毒,整齐放在清洁柜中。及时清洗餐具的水槽、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

2

13

保温餐车:严格执行消毒制度,规范操作,送餐车必须每次送餐结束后严格清洗保洁1次,餐车内无异味,定期做好餐车消毒工作。每周对餐车大清洁1次,专人负责,送餐车固定地点停放。

2

14

面点间卫生:要保持和面机、烤箱、烤饼机等整洁卫生,墙面、地面、操作台、吊柜、蒸笼、蒸席、做到干净清洁,无霉变现象,地面干燥无积水。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

1

15

冰箱卫生:食品储藏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肉类与鱼类分开,做到食品不堆积、积压存放。并保持冰箱内外清洁卫生。每周冲洗清理冰箱,内无异味,熟食冰箱还应做到定期消毒。

1

16

冷藏区卫生:食品储藏做到肉类、鱼类、蔬菜类分架、分库储藏,蔬菜类不随意堆放在一起,并做到有计划进货,防止积压,而且要保持冷库清洁卫生。

1

17

每天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做到日积日清,用专用垃圾桶装,统一放置医院指定的垃圾堆放处不随意乱放、乱丢。

1

18

工作区域水池:用于食品、餐具清洗的水池,严禁清洗私人物品(工作服、日常衣裤)及洗头、洗脸、洗脚等。

1

19

更衣室卫生:更衣室应保持室内卫生整洁,衣服、鞋子、挂放整齐有序,无杂物堆放、无异味。有专人打扫,每天整理。

1

20

洗手间卫生:男、女卫生间应保持干净,大小便池无积污,定时打扫清洁。

1

21

寝室卫生:寝室规范化管理,整洁卫生,物品不随意丢弃地面,房间内无烟头、无异味,不豢养宠物,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积物品影响消防安全。

1

五、制度、法规、应急、操作流程培训(共5分)

1

每周有周会、每月有员工培训、安全生产例会,有记录。

3

2

操作流程、应急流程、规章制度齐全,措施落实,有制度、法规、应急、操作流培训记录。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

2

总分

60

二、核心指标考核:40分

1、职工满意度:共20分;

职工满意度目标值85%,由总务处、监察室负责。85%以上得20分,低于85%的,每下降1%,扣2分,扣完为止。(满意度考核主要内容见附表)

2、核心服务要求:共20分

以下每项均为原则上必须达到管理要求,每项未完成的扣5分,扣完为止。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或存在重大潜在危害的,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确保饮食安全没有食物中毒发生,发生1例扣分20分,2例扣除当月营业款,且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业务管理

1

管理人员每天对营业额进行分析、每月对收支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积极提供改进方案。

2

收银员正确收费,杜绝收取现金现象发生。

消防安全

1

落实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违规操作,做好防盗、防火工作;下班前应检查是否关好门窗、电(保留应急照明灯)、水龙头,特别要求天然气阀门检查是否关好,杜绝火灾隐患;每日有人值班,有值班记录。每周有安全检查记录。

2

按消防相关规定,每2个月定期清洗油污及排油管道等设施设备、滤油板油污,杜绝火灾隐患,记录相关情况。

人员安全

1

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制度,每年至少体检1次;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2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完成岗前培训并留有记录,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及缴纳社保等,所属员工人身意外安全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3

厨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及工作经验,具备相应饮食制作的工作能力,上岗前提供培训记录交由院方管理部门审核。

食品安全

1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菜肴做到留样48小时并有记录及留样人签名。

2

严格把好食源关,杜绝过期腐败变质和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及有损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保证所购食品原料符合食用要求、安全、卫生。

3

食品原料验收必须做到索证(三证)工作并进行台帐登记,确保食品食用安全、卫生。

4

食品原料应按需上报采购计划,不过量堆放在库房或厨房,防止原料变质、过期腐败,影响食用安全并做到库房食品原料先进先出程序。

5

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食品验收制度,不验收不符合卫生要求或食用要求的食品原料,杜绝“三无”产品进厨房加工使用。

流程管理

1

食品原料加工严格规范,鱼、肉、蔬菜分池清洗,不混洗、混放,不着地,对各种食材清洗符合卫生、食用要求。

2

厨师必须严格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烹制变质食品原料及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有损害人体健康食品原料。并做到切配生、熟菜板、刀具分开,切配肉禽、水产品、蔬菜菜板与刀具分开,且肉禽、水产品与蔬菜切配区域分开,防止污染。

3

食品原料必须烧熟、煮透,达到食用要求。

4

对每餐发菜后剩余荤菜,待凉却后放入熟食冰箱内;发放前必须回锅彻底煮透,方可供应,蔬菜不隔餐

5

餐具、厨余垃圾回收必须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人单位规定,中餐晚餐按规定进行回收。

6

熟食品(冷菜)操作,严格规范流程必须做到“四专一严”在专用的熟食间、专人操作、专用菜敦、刀具(操作前必须进行清洁消毒),专用冷藏设备,操作间执行空气紫外线消毒;餐具、用具、手、抹布、容器严格消毒。工作人员做到二次更衣、戴手套、口罩;熟食品暂不发放或存放时应加盖保鲜膜。

个人卫生管理

1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手剪指甲);上班时仪容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场所及操作时不吸烟、不戴金银饰品(特别是耳环、戒子),并做到开饭前、便后洗手,养成良好习惯。

2

发餐窗口的开饭人员做好二次更衣、规范佩戴工作帽、口罩、手套。

3

服务员员送饭菜时仪容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开饭时戴口罩、手套,发放面食点心有专用工具,不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消毒制度

1

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餐具消毒必须做到以下操作流程: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有专用消毒柜,专人负责消毒,温度在摄氏100度,持续时间20分钟以上,并有清洗、消毒记录。

2

消毒好的餐具及时放置在保洁柜里,不得随意放置在外面,消毒效果要符合国家餐具消毒检测标准、各种细菌不得检出。

仓库管理

1

仓库卫生应保持整洁,规范操作,物品储藏应做到隔地、离墙分架分类摆放有序,有明显的标志,仓库采购应有计划备储,不积压物品。发现过期、变质物品及时清理。

2

面点制作应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有损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五专管理到位,有使用记录。

3

做好防潮、防鼠、防蟑螂等措施。

以上考核细则在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医院决策改变等原因造成改变时,双方需重新确认考核标准并以书面形式留存,作为合同附件。


附件2:职工满意度考核表

职工满意度考核表主要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每项占10%)

1

食堂环境满意度

2

食堂打饭菜份量

3

食堂工作服务态度

4

饭菜新鲜程度

5

饭菜洁净度(异物)

6

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7

饭菜口味满意度

8

餐具卫生消毒情况

9

排队等待时间及菜品供应

10

菜品更新情况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一)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金华市中心医院。

2.“投标人”系指经报名合格,允许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招标活动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服务”系指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所需的全部工作。具体工作范围按照《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执行。

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五)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详见须知前附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八)特别说明: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现场踏勘

1.不组织集中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十)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函须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4.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5.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的编写

(一)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中标人,待技术分评定后,再进行价格的评分。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前附表

3.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4.投标人须知

5.开标、评标办法及标准

6.合同范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书和价格标书。价格标书和技术标书须分别制作,按相应规定上传至政采云采购项目中,未按照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标处理。技术标书(含资信与技术)内不得含此次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价格标书的组成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5.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技术标书的组成

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按顺序放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未提供齐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无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的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标之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2.投标声明书。

3.投标人单位情况表。

4.服务条款响应表。

5.服务计划书(例:服务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理预案、其他合理化意见及建议等)。

6.拟指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明细表。

7.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1)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2)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

8.同类业绩证明(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9.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其他材料。

(二)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三)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承诺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技术标《服务条款响应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

(四)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报价清单要求填报投标价格,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投标报价系指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合同签定后的人员工资(含社保、保险、加班、奖金等费用)、服装、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投标人根据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结合市场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投标人将报价填写在《开标一览表》上,仅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报价形式: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自主报价。若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将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6.扶持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不予扣除。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计算公式:小型和微型企业评审价格=符合小微企业产品的报价×(1-6%)

(五)履约保证金

1.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中标人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他人的,采购人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若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其上报至采购监管部门并列入“黑名单”管理

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的管理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或其他不当利益,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六)投标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标记

(一)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都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相关原件(如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逾期将不予接收(原件放置在档案袋中,可不用密封)。

五、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

(一)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审查文件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应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二)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的主要技术指标、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差异并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确属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的;

7.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9.投标文件的技术标书中含有本次投标报价内容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三)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报价口径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投标人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拒绝修正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四)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


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开标准备

(一)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标少于3家的;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三)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二、开标程序

(一)开标会由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二)代理机构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各自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限是半小时,超过时限未完成解密作弃标处理。

(三)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四)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须在政采云上对报价进行确认,超时未确认的视为认同其报价。

(五)代理机构汇总得分并宣布结果,开标会议结束。

三、评标

(一)评标组织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统一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标依据,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不在此列。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使其成为实质响应的投标。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代理机构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代理机构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端口进行,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

(一)评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先开技术标,评定计算技术分后再开价格标。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三)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技术评分明细表》。

五、评标计算

(一)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细则的规定和内容进行评分,其中:

1.技术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五名或以上单数)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书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计算方法为: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价格分:评分应在报价口径(报价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一致的评标价基础上进行。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报价进行仔细查阅、分析与计算。本次价格分的评定对象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总报价。

3.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均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二部分得分的总和。

(二)技术标评审部分(满分80分)

技术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1

履约能力

投标人企业综合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

2.5

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各类认证证书以中文版本为准,要求投标人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认证机构官网的公示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超出有效期的证书不计分。

1.5

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有效业绩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判定为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4

投标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

2.5

投标人企业规章及管理制度设置情况,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及质检措施设置公布上墙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未提供实景照片不得分。

2.5

2

技术力量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厨师长的工作经验等情况,0-3分,由评委自行打分。

3

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情况:配备的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具有三级(高级)及以上厨师证、面点师证的,每人得4分;配备的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具有四级(中级)厨师证、面点师证的,每人得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拟指派人员不属于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以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的不予计分。

10

项目服务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及厨师长除外):人员配置、年龄结构 、从业经验等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7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健康证》或拟指派人员不属于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以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的不予计分。

7

3

服务方案

整体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包括:

1、提升食堂质量的方案(3分);

2、服务水平的方案(2.5分);

3、服务时间的方案(1.5分);

4、花色品种和风味设置的方案(2分);

5、成本控制的方案(3分);

6、菜品价格分配的方案(1.5分);

7、信息化管理的方案(1.5分)。

由评委自行打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15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食堂风险分析、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内控机制等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食堂服务方案:餐厅定位、餐厅服务流程设计、餐厅服务措施、光盘行动等措施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设施设备管理方案: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节约节能措施等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卫生保洁方案: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等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应急方案:出现特殊、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如临时加菜、疫期、抗台等特殊情况时,投标人的应急处理及配合方案),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由评委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4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根据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由评委自行打分。

2

其他承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各种优惠、特色服务等,由评委自行打分。

3

4

政策分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可得3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

上述评分项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书面承诺、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所有外文版本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文版本的翻译件。

任何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书面及证明材料缺失、字迹模糊无法分辨、内容错漏的情形,均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评审项失分。

(三)价格标评审部分(满分20分)

1.公开唱标的投标报价,将作为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得分的唯一依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各投标人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为:(评审基准价÷各投标人的评审价格)×20分。

注:根据相关扶持政策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以确定该投标人最后的评审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6%)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