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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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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经营支出-食堂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经营支出-食堂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XHS-2021-093-Q(招标文件编号:HXHS-2021-093-Q)

二、项目名称:经营支出-食堂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豫通四海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行宫街68号1-2层(02)

中标(成交)金额:158.11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时代优鲜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1区670号

中标(成交)金额:58.947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豫通四海商贸有限公司 粮油、冻货、猪肉、牛羊肉 / / /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北京时代优鲜食品有限公司 蔬菜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喜霜、张景英、张道山、卢金柱、张素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算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北口(姚家园)

联系方式:常工010-85576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合信恒盛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路常营公园南三门内

联系方式:张志莹010-65766188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莹

电 话: 010-65766188转8002

招标文件.pdf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招标需求 ............................................................ 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合同格式) .................................................. 16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1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3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名称:经营支出-食堂招标 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 3、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北口(姚家园) 4、招标人联系方式:常工 010-85576996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合信恒盛咨询有限公司 6、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路常营公园南三门内 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志莹 010-65766188 转 8002 8、招标用途及范围:食堂用品采购,包括蔬菜、粮油、冻货、猪肉、牛羊肉等 供货期限:2021 年 4 月-2022 年 3 月,自合同签订后当天开始供货 供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北口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项目编号:HXHS-2021-093-Q 11、本项目共分为 2 个包组,投标人可以对每个包组分别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在 1个包组中成 为中标人,若投标人在超过 1个包组中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名,则按照包组的自然顺延顺序直接确定 中标包组,不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不得将包组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被拒 绝。 包号 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 1 1600000.00 元 粮油、冻货、猪肉、牛羊肉 2 600000.00 元 蔬菜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200000.00 元 1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一包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第一包食品采购(猪肉类)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3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 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3 月 18日-2021 年 3 月 24 日每天 9:00-11:30;14:00-16:00(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路常营公园南三门内 15、招标文件售价:每一包 500 元人民币,第二包 200 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 购。 1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4月 7日 09:30(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路常营公园南三门内第二会议室 18、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9、项目联系人:张志莹 20、联系方式:010-65766188 转 8002 21、现场携带资料确认: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现场进行确认,现场确认须 携带资料有:(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提 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购买纸质招标文 件,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 A4 复印,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2、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3、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1 项目概况及 项目预算 项目名称:经营支出-食堂招标 招标编号:HXHS-2021-093-Q 项目预算金额:2200000.00 元;其中: 第一包:1600000.00 元;第二包:600000.00 元 1.2 招标内容 食堂用品采购,包括蔬菜、粮油、冻货、猪肉、牛羊肉等 供货期限:2021 年 4 月-2022 年 3 月,自合同签订后当天开始供货 供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北口 2.1 招标人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北口(姚家园) 2.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合信恒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路常营公园南三门内 联系人姓名:张志莹 电话:010-65766188 转 8002 7.4 标前澄清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0.2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一包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第一包食品采购(猪肉类)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 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 5.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3 投标保证金 金额、有效期、 形式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有效期 从开标时间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 17.1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份 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2份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递交纸质文件 1份 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 22.1 开标会 注意: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授权代表需单独提交手持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授权书须已完成有 效签署,同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 标会的应提供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视为无效投 标。 28.2 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确定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29 中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十(30) 天内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中标人义务履行完毕 之日起三十(30)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或电汇形式 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 □由招标人支付 6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项目概况及预算金额 1.1 项目概况及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指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2.4 货物: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所需货物。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服务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 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所列的各项资格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满足非联合体的条件。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附属机构,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 (6)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招投标活动。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等在截标后 概不退回。 7 B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及相关附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函或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 分。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针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指定媒体上给予公布。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 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7.4 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澄清会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澄清会,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C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 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 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被拒 绝。 8.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 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 8 8.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等应为原件的复印件,这些文件及从网络上下载的资 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使用中文。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样 本资料等)组成,建议按如下顺序编制: a. 商务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书 附件 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 2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3 4) 开标一览表 附件 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5-1 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6-1 至 6-8 7)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附件 7 8)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附件 8 9)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用品情况表 附件 9 b. 技术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 5-2 2) 供货方案 附件 10 10.2 除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 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第六部分《附件-开标一览表》中的要求填报金额。 12、投标货币 12.1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必须使用人民币填报。 1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 未能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并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4、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 14.2 证明货物及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 甲方证明,包括: 对照招标文件货物及服务方案,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 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 和/或附加 详细说明)。 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1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5.2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设立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和递交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 金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 束力。 15.4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提前汇款、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形式。如 投标保证金以担保函和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担保函和银行保函的保证期必须和投标有效期一 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 15.5 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提前汇款形式递交的,需附第六部分附件 7-3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不接受 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15.6 投标保证金采用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银行保函应采用第六部分附件 7-2 提供 的格式,并由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商业银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与投 标文件一起递交。 15.7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8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5.9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5.10 招标代理机构自招投标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 标保证金时,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投标合同复印件”。 15.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或 (2) 开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0 16、投标有效期 16.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6.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投标 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 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当副本和 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纸质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文本文件应采用 DOC、RTF、TXT、PDF 格式;图像文件应采用 JPEG、TIFF 格式;影像文件应采用 MPEG、AVI 格式;声音文件应采用 WAV、MP3 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 的递交,应标明“电子版文件”的字样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1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 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 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17.4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应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 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文件应单独包装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18.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的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 表”字样。 18.3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暨开标时间)的字样。 18.4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 18.1--18.3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 18.5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1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公告》中规 定的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9.2 出现第 7.1 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递交。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 理机构。 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21.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 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E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单位将按照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 标人参加开标仪式。注意: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授权代表需单独提交手持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授权书须已完成有效签署,同时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提供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视为 无效投标。 22.2 开标程序如下: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与会人员; (3)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 他内容,并予以记录; (5)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一览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6)开标结束。 22.3 不予开标 12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投标人数量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原封退回投标人。 23、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其成员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4、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五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5、保密和披露 25.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 的信息向第三人传达。 25.2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 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5.3 中标人必须对合同的内容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获得招标人的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披 露。 26、废标条款 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询问、质疑和投诉 27.1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中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在 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 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相关招标程序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提出;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 出。逾期提出的质疑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27.3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7.4 招标单位在收到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 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向同级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3 27.5 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提交方式:现场书面提交 联系部门:北京合信恒盛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电话:010-65766188 转 80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路常营公园南三门内 F授予合同 28、确定中标人 28.1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的规定的评 分标准进行打分,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得分顺序排列。 28.2 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 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评标前确定 中标人。 29、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9.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发布中标 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履约保证金 30.1 如果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 (30)天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30.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1、签订合同 3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1.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2.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 14 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2.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招标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33、合同履行中变更的权力 33.1 招投标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 收费对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执行。 34.3 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 34.4 收费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当日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4.5 收费形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接受现金、转账、支票。 35、规避专利、版权纠纷 35.1 投标人应保证其货物的设计、制造、使用、买卖以及有关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的规定。 36、腐败和欺诈行为 36.1 定义 (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和/或招 标人和/或评审专家在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代理机构和 /或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 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36.2 如果评审专家认为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15 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经营支出-食堂招标 供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北口 供货期限:2021 年 4 月-2022 年 3 月,自合同签订后当天开始供货。 二、供货内容及要求: 1、食堂用品采购,包括蔬菜、粮油、冻货、猪肉、牛羊肉等; 2、投标人需按照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技术标准供货,不可以以次充好,缺斤短两; 3、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投标人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及专用运输工具,以防止货物在运转 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及专用运输工具应采取防潮防腐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 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运输。 三、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 安全标准。如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当场拒绝接收。 四、货物验收 1、以采购人的计量方法计算出的货物数量为准; 2、每次送货的品名、数量及价格须经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 据。 五、售后服务 1、投标人应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 2、提前或推迟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3、投标人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指定场所、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 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 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5、配送过程中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更换; 6、如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需对此负责,若产生异议,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7、如有特殊情况,投标人需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小时内到位; 8、投标人应根据送货不达,配送车辆事故、特殊天气、食物中毒等突发性状况建立应急预案及解决 方案等。 1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甲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 法定代表人:韩鸿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北口 联系电话:85576996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特订立 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 第二条 货物的数量及计量方法 1.甲方每次采购货物的名称及数量应于采购前一日向乙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 2.以甲方的计量方法计算出的货物数量为准; 3.乙方每次送货的品名、数量及价格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每月的 25 日统计上一月的货物数量及价格,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甲方支付 货款的依据。 第三条 质量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 2.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有权当场予以拒绝接收; 3.甲方事后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的品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在 30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 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部分的货款; 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 10 日内负责处理,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处理,则视为默 认甲方的任何处理行为。 第四条 货物的价格与结算 17 1.本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价格及数量结算;本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 2.乙方每次按照甲方采购物品提供的价格,应低于同种类、同批次货物的价格,并须经甲方同意确 认;如遇节假日或市场不可控因素发生货物市场价格变化,商品价格可有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提 供货物单价价格的 20 %。 3.货款的结算:每月 25 日前,甲、乙双方统计上一月份共同签署的供货确认书,核对无误后,双 方共同签字确认上一月份应支付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款,乙方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付款金 额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正式发票及双方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乙方 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30)天内向甲方以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三十(30)日内甲方无 息退还。 第五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应交货物自担费用交付至甲 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达到 30 日的,应从第 31 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内容交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 约金,违约金计算为每迟延一日,按合同货物总价 2%计算。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日期提供货物累 计达到三次,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者向第三方进行采购,超出甲、乙双方商定价格的部分 货款,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交的货物品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双方协商,协商 不成的,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退货、包换或保修,并承担包换、保修、或退货而产生的 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 18 1.通知: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应当以专人递送、EMS 快递等书面方式按合同首部所示地址送达对方, 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通知若以 EMS 快递方式发送,以邮寄后第五日视为送达对方;若以专人递送, 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对方。本合同当事人变更通知地址,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原通知地址的送达视为有效送达。因任何一方所填地址不明确,对本合同 首部所示地址的送达仍视为有效送达。如双方涉诉或仲裁,本合同首部所示地址作为诉讼、或仲裁、 调解程序中的送达地址。对该地址的送达,无论是拒收或是无此地址等情况,均视为法院或仲裁机 构、调解机构已经有效送达;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自二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甲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 供货单位(乙方): 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北口(姚家园)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制定评标办法。 2. 招标人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3.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 评标期间,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包括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等)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 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不得有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5. 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投标 被拒绝。 6.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 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 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投标人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包括评标结 束后)。 二、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 算术平均值,加上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最终 得分保留 2位小数。 三、 投标文件的评审 3.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3.1.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 3.1.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 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 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 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卖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 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 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 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1.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 错误,修正错误的方法为: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20 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的;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 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5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格,调整后的价格应对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1.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不合格的,按废标 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5)第一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第一包食品采购(猪肉类)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 件合格证》; 7)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缴费凭证; 8)按要求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0 年度尚未完成的可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如为新设企业,需提供当年验资报告; 9)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1.7 符合性审查 a)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b)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c)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未报 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d) 供货期限、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 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f) 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 g) 投标人没有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 情况。 3.2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2.1 评标基准价和价格得分计算 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价格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21 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2.2 商务和技术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章《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每个投标人的总分。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四、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说明 分值 技术 部分 (60 分) 供货服务方案 (20 分) 供货方案完整、承诺全面,方案合理可行得 8-10 分; 供货方案较完整、承诺较全面、方案一般得 5-7 分; 供货方案基本完整、承诺基本全面、方案基本可行得 2-4分; 存在缺陷或不能满足要求得 0-1 分。 0-20 配送时效的承诺全面可行,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 8-10 分; 承诺较全面可行,比较能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 5-7 分; 承诺基本全面可行,基本能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 2-4 分; 承诺内容存在缺陷,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 0-1 分,无方案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 (10 分) 内容完整、方案可行性强得 8-10 分; 内容较完整、方案可行性较强得 5-7 分; 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基本可行得 2-4 分; 内容存在缺陷,方案不可行得 0-1 分,无方案不得分。 0-10 进度保障措施 (10 分) 内容完整、科学、方案可行性强得 8-10 分; 内容较完整、较科学、方案可行性较强得 5-7 分; 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方案基本可行得 2-4 分; 内容不完整,不科学、方案不可行得 0-1 分,无方案不得分。 0-10 人员构成情况 (5分) 人员配备齐全、科学合理的得 5分; 人员配备比较齐全、比较科学合理的得 3-4 分; 人员配备一般的得 1-2 分; 人员配备较差得 0-1分。 0-5 拟投入的 设备情况 (5分) 运输设施设备功能齐全、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 5分; 运输设施设备功能较齐全、比较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3-4 分; 运输设施设备功能基本齐全、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 1-2 分; 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0分。 0-5 售后服务 承诺体系 (5分) 服务体系完整、承诺优越性强得 4-5 分; 服务体系较完整、承诺优越性较强得 2-3 分; 服务体系不完整,承诺优越性差得 0-1 分,无承诺不得分。 0-5 应急措施 (5分)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事故处理等: 应急措施全面,适用且成效得 4-5 分; 应急措施较全面且成效得 2-3 分; 应急措施较差或没有得 0-1 分。 0-5 商务 部分 (10 分) 类似业绩 (10 分) 近三年(2018 年 1月 1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同类项目业绩,每提 供一个同类业绩合同得 2分。最多得 10分。要求至少提供合同首页、 协议部分及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同类业绩的不得分。 0-10 价格 部分 (30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 1: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0-30 22 五、投标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为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 六、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 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 规则的地方,但这种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 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按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及全部评审资料,最终由招标人 确定中标人。 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投标书 致:(招标人名称) 在审阅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包括确已收到的第 号补遗或 澄清(编号: ),我方下述签字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总价 (用文字和数字表 示的投标总价)的(货物和服务说明)。 我们同意本投标书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 日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存在《投标人须知》中第 3.3 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情形。 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或盖章前,本投标书及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 合同。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为最终中标。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4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 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26 附件 4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 号: 序号 投标报价(元) 供货期限 备注 1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2、每包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包的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作废标处理。 27 附件 5 偏离表 5-1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备注 (偏差说明) 注:1.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应 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3.无“负偏离”时,可以对所有内容以一条统一填写“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8 5-2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 备注 (偏差说明) 注: 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内容(设计任务书内容)给予响应,以自己所能达到的内容 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2.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 离”。 3.如对技术要求的内容(设计任务书内容)完全响应,即无“负偏离”时,可以对所以内容以 一条统一填写“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9 附件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招标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30 6-1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 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1 6-2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 6-3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一包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 6-4 食品采购(猪肉类)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一包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6-5 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缴费凭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 6-6 按要求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0 年度尚未完成的可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如为新设企业,需提供当年验资报告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 6-7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6-8 信用记录查询 提供: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 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附上截图。有效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之日前。(加盖单位公章) 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38 39 附件 7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金额及服务期 备注 注: 1、为切实保证供应商有符合本项目服务规模的相关经验,故要求本次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有同类相关 业绩(近三年指: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2、每一个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协议部分及盖章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0 附件 8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序号 人员姓名 年龄 负责工作内容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1 附件 9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用品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国别产地 新旧程度 现在何处 进场时间 1 2 3 4 5 6 …… 42 附件 10 供货方案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方案编写必须 条理清晰、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细致周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