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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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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YC)000203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项目名称: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8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288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8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 2、环保节能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04-08 08:30:00 至 2021-04-15 17: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4-19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04-19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创业路5号
联系方式: 0951-8081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宜居巷碧水蓝天小区南门入口处
联系方式: 0951-6048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胡学利
电话: 0951-808127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娟
电话: 0951-604836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贺兰县教育局学校集中供餐磋商文件定稿.pdf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4-08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 / 51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 学校集中供餐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 / 51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 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 NXJCX-CG-2021-022、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 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0203 2、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项目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一年:2880000.00 元;共三年 本项目最高限价:2880000.00 元/ 年 5、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 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 餐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2880000.00 无 数量合计 1项 预算合计 2880000.00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12月 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 四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 94%计(即 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 2、环保节能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 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的产品。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 / 51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 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及方式:请于 2021年 4月 8日至 2021年 4月 15日[上午 8:30—下午 17:00],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3)、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 (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 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 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紫荆花商务中心 A座 702室。客服电话:4008600271。 9、磋商文件售价: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4月 19日上午 10:30整,供应商应在此 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 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2021年 4月 19日上午 10:30整。 12、公告发布媒体: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政府采购网 13、公告期限:2021年 4月 9日至 2021年 4月 15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采购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4 / 51 地址:创业街 5号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 7层 联系人姓名:胡学利 联系电话:0951-8081272 16、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宜居巷碧水蓝天南门口 项目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951-6048362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 8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5 / 51 目 录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二、投标人须知 .................................................. 8 A 投标人 ....................................................... 8 B 磋商文件 ..................................................... 9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E 磋商程序和原则 ............................................... 13 F 授予合同 .................................................... 22 G 服务费收费标准 ............................................... 24 H 质疑 ........................................................ 24 三、合同主要条款................................................ 26 四、合同格式 ................................................... 29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 31 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35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6 / 51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服务周期:三年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一年:2880000.00元;共三年 2 采 购 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 胡学利 联系电话:0951-8081272 地 址:创业街 5号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 7层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巷碧水蓝天小区南门口 联 系 人:王娟 电话/传真:0951-6048362 电子邮箱:nxjcxycb@126.com 招标公告及成交公示的发布媒体: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政 府采购网 3 招标文件的领取:2021年 4月 8日至 2021年 4月 15日,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 网进行网上报名。 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 标前答疑: 投标人须在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将阅读招标文件后所提出的疑问及要求答复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 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答。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否则视为 收到。在招标的整个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对口头做出相关询问的任何答复负责,任 何询问仅以书面答复为准。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7 / 51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60天 6 投标书递交至: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C座 7楼 时间:2021年 4月 19日上午 10:00至 2021年 4月 19日上午 10:30 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19日上午 10:30 7 开标时间:2021年 4月 19日上午 10:30 开标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 址: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C座 7楼 8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采购方指定 9 正本份数: 壹 份 副本份数:肆 份 10 中标服务费:详见(七)服务费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三年) 11 签订合同地点: 采购机关 12 投标保证金为:55000.00元; 交纳时间:2021年 4月 19日上午 10:30前 投标保证金请交至: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时间:开标后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951-6048362 14 磋商小组成员组成: 磋商小组由 3人组成,在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2位评委,采购人 1位评委。 15 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人应将投标 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 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内外层密封袋均应: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招标人;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胶装。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8 / 51 二、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1.资金来源 1.1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 1所列的项目采 购的费用。采购机关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采 购。 2.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 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9 / 51 注:(1)以上资质证明 3.1、3.2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 则视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质证明 3.3 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 无效投标。 (3)以上资质证明 3.1-3.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 4.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页 面截图。 (4.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签定合同协议书的整个 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而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 B 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公告。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0 / 51 5.2投标人须知。 5.3内容及要求。 5.4范本内容。 5.5格式要求。 5.6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承认并履行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 求。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通知 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 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 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已购 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文字 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 用中文。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书(统一格式,详见第六章) 9.2资格证明文件 9.3技术文件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1 / 51 10.投标货币: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证明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形式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 标保证金。招标人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3.6 条规定的条件 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电汇 (2) 转账 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其为对招标 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到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款手续。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按第 25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并签定合 同后退还。 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C、投标人因互相串通、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而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 人利益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2 / 51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5 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 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 拒绝招标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 其投标文件。第 13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5.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 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3 / 51 16.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A)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招标人; (B) 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7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 截止时间到达招标人时,能原封退回。 注:未按照以上要求密封视为无效标书处理。 17.迟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项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该文件 将不予接受并原封退回。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 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按第 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 磋商程序和原则 19.开标 19.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 19.2 投标人的报价包括设备价、材料价、随机工具价、随机备品价、税费、保 险费、利润、市场价格变化、不可预见等运抵施工现场、安装、检验验收费的全部费 用。 19.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评标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4 / 51 20.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0.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 有关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21.3 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 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1.4 磋商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21.4.1投标文件初审。 21.4.2澄清有关问题。 21.4.3磋商小组一起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1.4.4 投标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最新响应文 件。 21.4.5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4.6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 21.4.7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1.4.8编写评审报告。 21.5磋商小组在商务评审时,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5.1应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5 / 51 21.5.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1.5.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1.5.4投标单位报价超出采购单位预算,且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 21.5.5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辩认的。 21.5.6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1.5.7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投标单位退出磋商的。 21.5.8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报价的。 21.5.9妨碍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单位合法权益。 21.5.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6 磋商小组在对投标单位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时,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 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6.1投标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1.6.2磋商小组 2/3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投标单位的方案、技术含量低或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 磋商小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 部证据。 21.8投标文件的澄清 21.8.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21.8.2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单位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做出 书面澄清,澄清内容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 补充部分,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1.9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每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相同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6 / 51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 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或加盖公章。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各投标单位最终报价。 21.10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 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 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1.11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1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1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 3条资格条件的。 21.11.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1.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1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1.1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1.1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1.1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1.1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1.1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7 / 51 21.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1.13.1评标细则: 序 号 评审项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1 磋商报价 10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 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10分。得分结果 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2 技术标响应 情况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需求的得 15分,有一项不满足扣 0.5 分,扣完为止。 3 投标人综合 实力 12分 1、投标人需提供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 1 分。满分 4分(以上证书现场需提供原件) 2、投标人明确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项目经理、 厨师、服务人员等)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有 一个得 1分,最高 8分(以上人员需要提供连续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 现场原件备查) 4 企业 管理制度 4分 投标人提供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人员 的岗位职责、卫生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基本事 项)。企业管理制度内容全面、详细、具体并且优于其 他投标人企业管理制度得 4分;企业管理制度内容较详 细、具体的得 2分,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不得分。 1、服务质量保证方案要涵盖食品原料粗细加工管理、 烹饪管理、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完整性、可 行性高得 3-5分;方案完整性低、可行性低得 1-2分;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8 / 51 5 服务实施 方案 20分 方案完不整性、无可行性低得 0分。 2、设备设施管理方案要涵盖操作、日常维护保养、维 修等,方案完整性、可行性高得 3-5分;方案完整性低、 可行性低得 1-2分;方案完不整性、无可行性低得 0 分。 3、安全管理方案要涵盖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管 理等内容,方案完整性、可行性高得 3-5分;方案完整 性低、可行性低得 1-2分;方案完不整性、无可行性低 得 0分。 4、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食品保 存场地及流通设备洁净消毒,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等方 面,方案完整性、可行性高得 3-5分;方案完整性低、 可行性低得 1-2分;方案完不整性、无可行性低得 0 分。 6 经营管理方案 10分 1、投标人企业经营体制健全,信誉良好有宣传企业餐 饮文化、完善的餐饮作业指导书、完善的服务中心经营 指导书,根据方案得 0-2分。 2、服务方案:服务计划书详细、合理、全面,针对本 项目服务对象,周边环境及项目特点分析,对学生食堂、 超市制定的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得 0-2分。 3、保障方案:根据本项目的保障方案(应围绕保障管 理,食材采购,饭菜品种,食品价格,安全卫生等内容 编制、超市销售产品及定价等方面)得 0-2分。 4、特色方案:根据中国传统习俗、教师节等节日的提 供的特色服务保障方案得 0-2分。 5、制度方案:根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厅经营管理 制度、服务中心制度等得 0-2分。 7 应急预案 10分 提供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方案应描述 实施过程的风险控制指标和应急处置措施;提供项目交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19 / 51 付用户使用后在发生应急突发故障的应急处理措施,比 如停电、停水、停气后的工作开展以及人员职责与管理 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根据应急方案应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打分。 1.投标人指定的方案内容全面,风险分析全面、针对性 强、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充分考虑本项目用户使用 特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高的得 7-10分; 2.方案内容针对性不高,内容不全面,可操作性较低得 4-6分; 方案内容不能根据用户特点针对性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的得 1-3分; 8 类似业绩 5分 2016年-2020年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 1分,直到满 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复 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原件备查,否 则不得分。) 9 针对防虫、废 水处理及存放 垃圾的处理方 案 4分 针对卫生控制的措施方案,内容合理充分且优于其他投 标人的得 4-3分,内容不够充分的得 1-2分,不提供不 得分。 10 质量保证及食 品安全承诺 10分 1.投标人提供建立企业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 保存相关凭证,明确食品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且承诺 全面、措施可行、责任到位的得3-5,承诺基本全面、措 施可行的得1-2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一份详细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对所供质量 保证及食品货物做出承诺,出现质量或卫生安全问题应 采取的措施,承诺履约过程中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 事故(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立即取消其履约资格, 并承担所有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承诺全面、措施切实 可行、责任到位的得3-5分,承诺基本全面措施可行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0 / 51 得1-2分,没有不得分。 评标要求 1、商务标部分:(1)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 报价享受 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6%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份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投标人格式附表),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均不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4)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1 / 51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货物、服务项目为 6%)(工程项目为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20】46 号所规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人格式附表)。 2、技术标部分、服务方案情况等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响应 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 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 被拒绝。 2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2 / 51 2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4因重大事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 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4.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4.4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24.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 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 24.1至 24.6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F 授予合同 25.合同的授予 25.1 采购人委托评委会定标,应由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为中标人。采购人未委托评委会定标的,由采购人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 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3 / 51 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中标服务费 26.1 中标人在与采购机关签订合同同时,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收费标准 中规定数额的中标服务费(一次性收取三年)。 27.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 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招标人名称和电话。 27.2 在发布中标公告 3 个工作日后,对中标结果没有质疑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 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并同时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供应商。 28.合同订立及履约 28.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机关订立合同。 28.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8.2.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28.2.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28.2.3中标人拒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28.2.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4 / 51 G 服务费收费标准 注: 1.收费标准按国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的执行。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 为 6000万元,计算方式为: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注: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并且一次性收取三年。 H 质疑 1.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将阅读招标文件后所提出的疑问及要求答复的所有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答。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5 / 51 2.投标人在收到答复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否则视为收到。 在招标的整个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对口头做出相关询问的任何答复负责,任何询问仅以 书面答复为准。 3.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方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 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 205 号)要求,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上传质疑函。 4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模板(宁财(采)发〔2020〕205 号)。 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6.代理人提出的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7.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0951-6048362 8.地址:金凤区碧水蓝天小区南门入口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6 / 51 三、合同主要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机关应支付给 卖方的价款。 2. 服务标准 2.1 卖方提供的服务或者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一致。 3. 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者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诉讼。 4 合同款的支付 4.1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 4.2 卖方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到买方办理付款手续,具体付款方式合 同约定。 5.索赔 5.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或服务的标准与合同内容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 实其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技术 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5.2 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将被视为已被 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赔付。 6、卖方误期赔偿 6.1 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书中确定的交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 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6.2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7 / 51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 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 终止合同。 6.3 除合同第 12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 方可从应支付给卖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 周收取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完合同额的 %。一周按 7天计算, 不足 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7、不可抗力 7.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 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 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8、税费 8.1 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8.2如卖方经招标人证实确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质量保 证金中取得补偿。 9、买方的责任 9.1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 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买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 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 9.2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卖方可以拒绝买 方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9.3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 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向招标人通 报。 9.4 在由买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买方提交了 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采购机关审查合格后,买方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条款 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9.5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买方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买卖双方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8 / 51 合法权益。 10、仲裁 10.1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 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均可向招标投标地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转让 11.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 让给他人。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含政府采 购办)各执壹份。 注:最终以采购人出具的合同条款为主。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29 / 51 四、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 委 托 编 号: 招标文件编号: 买 方: 卖 方: 买方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磋商小组成员的认真评审并经采购机关 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 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的服务或货物的名称、服务内容或技术规格和数量在卖方投标文 件中有明确规定。 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 (包括特殊条款); (2) 招标文件说明函; (3) 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 (4) 中标通知书; (5)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3、 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分项价格在卖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4、付款条件 4.1 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完工。 4.2卖方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到买方办理付款手续,具体付款方式合同 约定。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0 / 51 5、项目交工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并提交一 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提交买方进行验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 表 签 字 : 代 表 签 字 :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仅供参考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1 / 51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贺兰县中学(贺兰县第一中学、回民高级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 学校食堂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配送。 二、服务期限 三年为一个合同周期(2021年 2月至 2024年 2月)。 三、服务费用 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00万元(中标后交纳)。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运营企 业原因引起的食品安全、卫生等事故善后处理专项资金。运营期满后,如没有发生食品 安全、卫生等事故,资金全额返还企业。 2.学校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垃圾处理、卫生管理等费用按实际发 生量由企业交纳; 3.农村学校集中供餐标准为每人 4元/天(午餐),供餐学生为 4000人左右,每年 按 180天计算,年预算费用 288万元。 四、服务要求 (一)企业要求 1.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2.要有 5年以上从事学校餐厅、超市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经验,提供正在运营的学校 餐厅、超市合同(原件),近三年学校餐厅、超市运营过程中所获得的荣誉。 3.有较强实力的餐饮经营管理团队,等级厨师占 20%以上。 4.项目经理须有 5年以上从业经验,在本单位有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持有中 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5.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及合理措施,有切合实际的饮食保障预案(停电、停水、停 气)等。 6.具有食材快速检测中心建设经验,提供现有检测中心证明文件。 7.提供完善的各类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 (二)经营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 关要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安全、文明服务。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2 / 51 2.学校食堂在经营期间,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中标单位及其经营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明显病症和缺陷,无传染性 疾病。 4.中标单位进驻学校经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现金,学生就餐必须刷卡消 费。 5.食堂工作人员按国家要求必须组织统一体检、培训,健康证等费用自理。 6.食堂经营所用大米、面粉等主食用料以及食用油、调料、食盐、醋、酱油等辅助 用料由经营者统一招标采购,教育体育局、学校进行监管。 7.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必须使用天然气或电,不得使用煤、柴油、液化气等作为 燃料。 8.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必须统一经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进行私自转包、分 包,违者学校有权力立即收回其经营权,解除经营合同。 9.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 德;要教育工作人员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学生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在校工作 时,要讲究个人卫生,衣着得体,举止文明。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学生发生冲突 纠纷,如有类似现象必须上报学校,由学校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0.合同期间,饭菜品种由中标方和学校协商制定,确定后中标方必须坚决执行, 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菜品种类,如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必须向学校上报拟更新或更换的菜 品种类、质量、价格,经批准后方可更新或变更。 11.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投入使用的设备经营期满后全部归学校所有。 12.根据贺兰县各校实际情况,制定 2 套以上一日三餐食谱及售价。价格必须本着 “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微利经营”的原则,保证优质足量低价,中标单位定时上报食 谱,售卖价格通过校方核定后方可执行。 13.正常上课,自习期间不得向学生出售饭菜,不得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14.中标单位经营购置食材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制度,严格执行食品 留样制度。 15.如果因停电或售饭系统出现故障,由学校通知中标单位,改为现金售饭,销售 额按刷卡平均销售额计算。 16.中标单位所售饭菜要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索证齐全,不销售过期、 变质的食品、假冒伪劣商品、剩饭剩菜。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3 / 51 17.中标单位所用的从业人员的医疗、工伤、意外责任、治安等一切问题由中标方 负责,员工体检、伤残、疾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员工基本待遇均有中标单位负 责解决。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校方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进入及动用与餐饮无关的区域及物 品。 18.中标单位入驻学校后必须约束员工遵守行业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文明从业, 热情服务,不得有违背行业规范、教师职业规范和学校相关要求的行为。凡在餐厅经营 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打架斗殴、触电、天然气泄漏、机械事故、食 品监督部门的处罚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9.中标单位要确保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制”。 20.中标方可以对经营场所征得校方同意后进行简单装修(费用自理),但不得变 动主体结构,经营期满后不得拆除。 21.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 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考核和处罚。考核扣款从营业款中扣除。 问题严重者停业整顿、没收保证金或清除出校。 (三)特别说明 1.中标单位入驻后必须及时自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加工许可证等经营所 需证照,并负责督促员工办理从业所需健康证。 2.中标单位入驻学校时,对学校移交的所有财产进行造册登记,并负责管护和维修。 设备的管护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经学校同意后,中标单位方可在学校指定地点开设超市。超市的《营业执照》、 《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由企业自行办理,所有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 上岗。超市经营范围:食品(定型包装)、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小百货等。但不得经 营自制食品(泡方便面除外)、湿点心(如茶叶蛋、粽子、煮玉米、奶茶、烤火腿肠等), 不得经营香烟、酒、口香糖及瓜子等有壳零食,不得经营与食堂相同的食品。新增品种 须报学校同意后方可经营。 4.如遇政策调整或学校有条件、有能力自主经营的情况下,学校至少提前 30 日通 知中标单位,并有权终止委托经营合同。 (四)项目经理要求 1.中标方在成交后必须法人项目经理驻校组织管理,项目经理必须是中标方员工, 有从事学校餐饮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经历(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相应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4 / 51 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因能力或其它因素导致经营不善,学校有权申请中标方更换项目经理。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 20—50周岁。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信誉,具有服务于师生的意识和态度。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 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有效身份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 (五)农村学校配送午餐要求 1.农村学校集中供餐学校为 13 所(金贵镇银光小学、潘昶小学、新渠小学;立岗 立岗小学、兰光小学、民光小学;常信乡常信小学;洪广镇欣荣小学、暖泉小学、金山 小学、三中(小学部);南梁台子铁东小学(育才教学点)、铁西小学(北台子教学点)。), 投标单位请自行勘察送餐线路,就餐学生每天为 4000 人左右(根据每天到校学生数由 学校统计上报)。 2.配送标准:两菜一汤一主食(制定至少两周符合实际的食谱)并严格执行。提前 一周向供餐学校公示,并接受学校监督。 3.配送车辆、人员:由中标方自行配备。 4.农村学校供餐制作地点为各中学食堂(由中标单位根据实际自行选择)。 五、如有下列违约事项,招标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抵押金。 1.经医院确诊及卫生防疫部门确认,因承租方过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导致 3 人以上住院治疗; 2.师生采用一卡通就餐,非特殊情况且未经招标方允许收取现金,经书面通知整改 三次以上仍收取现金的; 3.未经招标方同意擅自停业的; 4.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经招标方书面通知整改在 15天内仍达不到要求的。 5.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超时、超范围营业,上课期间严禁向学生销售商品,发 现一次罚款 2000元,发现两次罚款 4000元,发现三次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5 / 51 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6 / 51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 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 副本___ 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技术指标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 的有关文件 8.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附投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 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7 / 51 (3)投标人已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 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日。 (5)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 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8 / 51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服务周期 备注 合计:小写(大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注:1、本表所填的内容必须与投标书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书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只能作一种最佳报价方案,多报无效。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39 / 51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人员配置及预算组成自行编制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JCX-CG-2021-022 40 / 51 附件 4服务内容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标段: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数量 服务周期 服务地点 其它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41 / 51 附件 5 技术指标偏离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招标服务内容 投标服务内容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42 / 51 投标人(盖章):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43 / 51 附件 7售后服务承诺书 格式:售后服务承诺书 (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涉及到的售后服务及要求自行编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44 / 51 附件 8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8-1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8-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8-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45 / 51 附件 8-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 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以本公 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 授权期限 60 天。特此声 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注: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46 / 51 附件 9投标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47 / 51 附件 10类似业绩表和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合同名称 业主 名称 完成情况或 履行情况 合同金额 签订 日期 完成日期或拟 定完成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 注:1. 业绩表中所列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书 或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表格长度和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 况和自身状况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48 / 51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49 / 51 附件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50 / 51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附件 13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图实例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及农村学校集中供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JCX-CG-2021-022 51 / 51 注:以上图例仅供参考,最终以投标人提供的为准。 附件 14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 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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