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08 】
一、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BZ001
二、项目名称:徐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承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81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39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徐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3.数量:详见分项价格表
4.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5.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亚明、朱诚心、陆惠、黄海章、张震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5982元(人民币),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9日。
2.定标日期:2021年4月7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0号
联系方式:13912001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淮海文博园16号楼二楼代理部
联系人:陈峰
联系方式:0516-8574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峰
电话:0516-85743599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
招标文件
分项价格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BZ001
采 购 人: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名称:徐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徐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徐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BZ00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供应商必须用 CA 证书进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的“交易乙方”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详细申领 CA 证书的流程详见“江苏CF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指南”(http://218.3.177.85/bszn/020002/20180530/27bddabf-b82b-4f2b-9156-880925c6a8ed.html)
(2)详细注册登记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登录窗口下方的手册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四、投标有关信息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北京时间10:00
(二)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北京时间10:00
(三)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
五、采购人
(一)名称: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二)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0号
(三)联系方式:13912001368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孝宇 电话:13912001368
六、采购代理机构
(一)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地址:徐州市淮海文博园16号楼二楼代理部
(三)联系方式:0516-85743599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峰 电话:0516-8574359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目录
一、总则
二、招标
三、投标
四、开标
五、评标
六、定标
七、政府采购合同
八、询问和质疑
一、总则
1. 采购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政府采购方式
2.1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3.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2 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招标
8. 招标文件的内容
8.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2 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项目要求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9.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现场考察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9.3开标前答疑会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三、投标
10.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
11.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
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 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2.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3. 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13.1 投标函和价格表:要求见本章12、13,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3.2商务条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3.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4.投标报价要求
1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4.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
14.3 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4.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 投标货币
15.1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0天。
17.2采购人应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其延长投标有效期。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17.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其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
18.1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8.1.1 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 CA 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
18.1.2 投标人应对 CA 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3 投标人在投标现场应带好 CA 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4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18.1.5 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18.2 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18.2.1投标人应编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2按本章10规定所编制的每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
18.2.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18.2.4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8.2.5投标文件装订的次序按本章12.1的要求进行。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要求
19.1 投标人应在纸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封袋上应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19.2 上述封袋上都应标明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9.3如上述投标文件无密封或残破导致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19.4 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20.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及携带CA锁到达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1.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在规定时间内各投标人携带CA锁进行网上解密。
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4.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七)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八)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九)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
(十)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 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十一)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十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十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十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十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开标
26. 开标
26.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26.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5 所有投标单位携带 CA 证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在到达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26.6 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内容相一致,如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之间内容不同的,以正本为准
五、评标
27.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8.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29.评标
29.1评标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二)澄清有关问题。
(三)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五)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
29.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9.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0.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内容相一致,如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之间内容不同的,以正本为准。
3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4.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35.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6.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7.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政府采购合同
38.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
3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8.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0.履约保证金
40.1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40.2 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38.1 或本章39.1 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40.3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验收书的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
41. 腐败和欺诈行为
41.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
1、腐败和欺诈行为
① “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并导致损害买方和/或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的行为。
② “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和/或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
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
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已签署的合同。
41.2 投标人应注意《合同通用条款》关于腐败和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
八、询问和质疑
42. 询问和质疑。
42.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
1、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容 |
一、总则 |
|
1.1 |
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2.1 |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3. |
项目名称:徐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4. |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 |
5.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6.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二)查询渠道包括: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4.“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5. 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
7.1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
二、招标 |
|
9.1 |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当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便尽到了通知义务,其各潜在投标人应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9.2 |
不安排现场考察 |
9.3 |
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 |
三、投标 |
|
11.1 |
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
12.1 12.2 |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 一、《投标函》要求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三、价格部分 1、《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应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为准); 2、《分项价格表》要求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3、《清单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和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 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五、技术部分(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主要设备技术规格》(要求见第四章“评分细则”及第五章“采购需求”); 2、《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见第四章“评分细则”及第五章“采购需求”); 3、《技术方案》(要求见第四章“评分细则”); 4、《售后服务方案》(要求见第四章“评分细则”及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七、商务部分 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第四章“评分细则”); 2、《生产企业实力》(要求见第四章“评分细则”); 3、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注:中小企业须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 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3、原件或公证件与《原件清单》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原件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原件或公证件与《原件清单》无需密封。 |
13.2 |
商务条件见: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12.1和12.2 |
13.3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4.3 |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55.4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15.1 |
以人民币报价。 |
16.1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7.1 |
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之日起90 天。 |
18.1 |
投标人应制作纸质投标文件5份(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开标现场携带CA锁当场进行解密。 |
19.1 |
共三个封袋,分别为: 1、投标文件《正本》,封袋上标明“正本”字样。 2、投标文件《副本》,封袋上标明“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
19.2 |
每个封袋上都应标明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19.1条要求标明的字样。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及原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4月7日北京时间09:30 投标文件及原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北京时间10:00 投标文件及原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 |
四、开标 |
|
26.1 |
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北京时间10:00 |
26.3 |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
五、评标 |
|
28.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各评标因素权数如下:(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 |
|
29.1 (四)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价格相同的,按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并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因投诉被查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七、政府采购合同 |
|
38.1 |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特别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0.1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八、询问和质疑 |
|
42 |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必须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受理部门: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徐州淮海文博园16号楼二楼代理部室 邮编:221000 |
附加说明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联系电话:0516-85743599。 |
附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收费上限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最高5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万~500万 |
1.10% |
0.80% |
0.70% |
|
500万~1000万 |
0.80% |
0.45% |
0.55% |
|
l000万~5000万 |
0.50% |
0.25% |
0.35% |
|
5000万~l亿 |
0.25% |
0.10% |
0.20% |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说明:
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
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 * 费率(%)
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高于5万元,按5万元(PPP项目按10万元)收取。
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7.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也可以协商定价。
8.账户信息:
收款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
银行帐号:1106020309210061319
第四章 评标标准
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
评标内容及标准 |
|
投标报价 (35分) |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5,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分项价格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10% |
|
技术 部分 (50分) |
主要设备技术规格(30分) |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主要设备技术规格”的,得30分;每一项响应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减2分。本项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针对采购需求制定了明确、详细、规范、全面、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优得5分,方案好得3分,方案一般得1分,方案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 |
|
技术方案(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专业性、针对性、切实可行性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 |
|
售后 服务 方案 (10分) |
1、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服务方式、售后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且是否具有实际操作性进行综合打分: 投标人提供全面售后服务方案,并承诺2小时到达现场响应。根据整套售后服务方案横向打分;方案优得5分,方案好得3分,方案一般得1分,方案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的五星级得3分,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得1分。最高得3分。 3、投标人的在职产品培训人员具有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的《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社保证明,不接受挂靠人员。每提供1名符合要求人员的,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查询,无原件不得分 |
|
商务 部分 (15) |
生产企业实力 (9分) |
1、获得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网站截图); 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提供投标人的“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得0分。 4、投标人具有《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得0分。 |
投标人业绩 (6分) |
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6分。 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需提供给采购方开具的发票,缺一不可;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得0分。 |
说明: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招标人核查,过时不予接收。
原件或公证件与《原件清单》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原件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原件或公证件与《原件清单》无需密封。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超过55.4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徐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及安装。
二、主要设备技术规格
厨房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武装培训基地干部楼厨房设备 |
|||||
仓库 |
|||||
1 |
米面架 |
1000*500*300 |
采用优质304磨砂不锈钢板制作而成;不锈钢管厚1.2mm;主支撑架为40mm不锈钢方管;副支架管为32mm不锈钢方管;横担支架管为30mm×15mm不锈钢方管;配置豪华不锈钢方调节全钢脚。立柱采用φ38x1.0mm的优质不锈钢管制作。 |
台 |
2 |
2 |
四层平板货架 |
1500*500*1550 |
优质304不锈钢制作,管架1.2㎜厚38×38㎜不锈钢方管,层梁用1.2㎜厚不锈钢38×25方管,间隔条用1.2㎜不锈钢30×15方管,骨条间距50㎜,38×38不锈钢管及高度调整脚。 *投标人提供“304不锈钢板理化指标(砷/镉/铅/铬/镍)、元素含量分析、盐雾检测报告” |
台 |
4 |
3 |
平板车 |
900*600*850 |
采用304不锈钢砂纹板制作,支撑板1.2mm厚;主管采用38*1.2mm不锈钢结构管焊接;配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两定向两万向),连优质轴承。 |
台 |
1 |
更衣室 |
|||||
1 |
洗手星 |
500*450*6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台面厚1.2mm;盆池1.0mm厚不锈钢板制作;配下水器,挂墙式。 |
台 |
1 |
2 |
六门更衣柜 |
1200*500*1800 |
采用1.2MM304不锈钢制作,经过高温除油、酸碱防锈、高温防腐拉丝防腐等工艺处理论,外表光滑整洁,内外无毛刺。柜体无缝可翘,每格配防盗锁具,不锈钢门拉手。 |
台 |
1 |
加工区 |
|||||
1 |
挂墙双层板 |
1500*350*650 |
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板制作 |
台 |
2 |
2 |
双星盆水池 |
1200*700*800/1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台面厚1.2mm;加强处理;盆池1.0mm厚不锈钢板制作;通脚为Φ38×1.2mm不锈钢管;加装可调子弹脚;配下水器。 |
台 |
1 |
3 |
双层平板工作台带靠背 |
1500*700*800/100 |
整体采用304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脚通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下衬20mm木工板。 |
台 |
1 |
4 |
四门高身雪柜 |
1200*700*1950 |
不锈钢板材内外胆制成,品牌优质压缩机,制冷效果强,冷藏温度5℃~-5℃,冷冻温度-6℃~-18℃,环保无氟制冷,无凝霜。蒸发器为铜管,凝聚器为铜管铝箔翘片式加风机散热。底部装轮子。 *投标人所投“冷柜制冷系列”产品具有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试验报告 |
台 |
1 |
5 |
绞切肉机 |
BJQ-22 |
机身以及与肉类接触部件均为优质304不锈钢,输送带及压菜带为无毒橡塑材料,可切片、切丝、绞馅,生产能力:切肉片200Kg/h,切肉丝130Kg/h,绞肉180Kg/h。220V,1.5KW。 |
台 |
1 |
面点区 |
|||||
1 |
木案工作台 |
1600*800*800 |
面板采用50mm厚木面板,台面下有防潮衬板附加强撑,立柱Φ38×1.2mm不锈钢,可调高低式地脚。 |
台 |
1 |
2 |
单星工作台 |
1200*700*800/1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台面厚1.2mm;加强处理;盆池1.0mm厚不锈钢板制作;通脚为Φ38×1.2mm不锈钢管;加装可调子弹脚;配下水器。 |
台 |
1 |
3 |
面粉车 |
500*500*5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台面及箱体1.2mm不锈钢板,盖板1.2mm;配4寸聚胺脂耐磨万向脚轮。 |
台 |
2 |
4 |
搅拌机 |
B20 |
机内凡接触食物的零部件,均采用优质不锈钢制造,卫生耐用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台 |
1 |
5 |
和面机 |
25KG |
合理的速比设计缩短搅拌时间,面团搅拌均匀有弹性,面筋扩展比较好吃水量高。 造型优美占地面积小,机器操作噪音小,少量(2kg面粉)也可以搅拌。380V,1.5KW。 |
台 |
1 |
6 |
压面机 |
YP-350 |
可揉压各种酥性、韧性面团。经过揉压的面团制作的食品松软、美观。轧辊间隙的一定范围内无极调节(1mm-25mm),结构简单。380V,1.5KW。 |
台 |
1 |
烹饪区 |
|||||
1 |
大锅灶 |
1100*1150*1150 |
设备整体材质为304不锈钢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前面板,侧板厚度1.0mm,设有来水摇摆龙头;前部设有排水槽;炉架选用50*50*4.8mm国标角钢,炉架面及炉胆选用2.0mm国标冷轧钢板制造,炉膛与炮台一体式设计,燃烧器热率高,噪音低。*投标人生产的“炊用燃气炒中餐灶”,具有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
台 |
2 |
2 |
可倾式夹层锅 |
300L |
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全钢:内外锅体均为3mm厚304D钢板;钢支架;可倾倒式,便携操作。380V,18KW。 |
台 |
1 |
3 |
双炒双温灶 |
2000*1000*1150 |
设备整体材质为304不锈钢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前面板,侧板厚度1.0mm,设有来水摇摆龙头;前部设有排水槽;炉架选用50*50*4.8mm国标角钢,炉架面及炉胆选用2.0mm国标冷轧钢板制造,炉膛与炮台一体式设计,燃烧器热率高,噪音低。*投标人生产的“炊用燃气炒中餐灶”,具有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
台 |
1 |
4 |
拼台 |
400*1150*1150 |
优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侧板1.0mm;台面下垫15mm厚优质松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立管采用?38*1.2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
台 |
1 |
5 |
拼台 |
400*1000*1150 |
优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1.2mm、侧板1.0mm;台面下垫15mm厚优质松木板,以万能胶水粘连;立管采用?38*1.2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
台 |
2 |
6 |
双门蒸饭车 |
24盘 |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内胆δ=1.2mm,外封板δ=1.0mm,插槽δ=1.2mm,水箱自动进水,配优质耐高温材料及进口密封条。 380V,24KW。 |
台 |
1 |
7 |
电饼铛 |
60型 |
全不锈钢机身、智能控制、安全节能、操作简便、装备恒温装置,工作温度:50℃-300℃ 。380V,5KW。 |
台 |
1 |
8 |
双通暖碟工作台 |
1800*800*8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用厚1.2mm; 柜内层板、侧板、趟门用1.0mm不锈钢; φ38X1.2mm不锈钢通造脚;下加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座; 配1条3KW发热管保温,进口风扇。220V,3KW。 |
台 |
3 |
9 |
双门平台雪柜 |
1800*800*800 |
按国际标准GN1/1与层架交替使用设计。采用名牌全封闭式压缩机,噪音低,耗电小;整体高密度发泡技术,保温性能更佳,采用R-134a无氟环保制冷剂,微电脑智能控温技术,柜内温度一目了然;可抽式机组,便于维护,保养,冷凝水自动蒸发。可拆式门封条,清洗更方便。 *投标人所投“冷柜制冷系列”产品具有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试验报告 |
台 |
3 |
10 |
调料车 |
500*700*8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辅板1.0mm厚,配4只万向脚轮。 |
台 |
2 |
洗消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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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单星盆水池 |
1000*700*800/1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台面厚1.2mm;加强处理;盆池1.0mm厚不锈钢板制作;通脚为Φ38×1.2mm不锈钢管;加装可调子弹脚;配下水器。 |
台 |
3 |
2 |
双孔污碟收残柜 |
1790*760*800/1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台面1.2mm,台面内衬18mm防水机制板并用1.2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脚为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弹脚。 |
台 |
1 |
3 |
挂墙双层板 |
1500*350*650 |
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板制作。 |
台 |
2 |
4 |
双层平板工作台带靠背 |
730*700*800/100 |
整体采用304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脚通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下衬20mm木工板。 |
台 |
1 |
5 |
调料柜 |
1200*500*18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层板1.2mm,加强筋1.2mm;移1.0mm;轨道1.0mm,前后滑轮,单向式双移门;通脚Φ63×1.2mm,配重力调节脚。 |
台 |
1 |
6 |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
1300*630*1950 |
立体高温,加热温度达120℃,热风循环效应,高温可直达柜内每个角落,消毒碗筷光亮无积水,采用全不锈钢结构,持久耐用,永不生锈,柜内采用轨道式层架,收放轻松,清洗方便!具有能效高、无死角、无残毒、寿命长、耗电少等特点,能有效杀灭细菌、及病毒(如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肝炎病毒等)。220V,4.5KW。 |
台 |
1 |
排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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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网烟罩 |
8500*1200*500 |
采用304不锈钢板制造,板厚1.2㎜,不锈钢隔油栅栏,配积油杯,配阻火装置,进口防爆灯,带加强筋。 |
平方 |
10.2 |
2 |
不锈钢装饰板 |
11000*1200 |
采用304不锈钢板制造,板厚1.2㎜ |
平方 |
13.2 |
3 |
不锈钢集烟箱 |
8500*500*600 |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板制造,板厚1.2mm,管道拼口采用辘骨双向扣边技术制作,管道内拼缝采用耐高温密封胶处理。 |
平方 |
18.7 |
4 |
排烟管道 |
包含排烟管道、三通、S弯、变径、防火阀、止回阀等 |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板制造,板厚1.2mm,管道拼口采用辘骨双向扣边技术制作,管道内拼缝采用耐高温密封胶处理。 |
平方 |
80 |
5 |
排烟风柜 |
18.5KW |
整机整采用厚度1.2mm不锈钢板制作,可全拆件运输、装卸。采用多翼式叶轮结构,叶轮具有良好的气动性能;运转平稳、噪声低、振动小。轴承全部采用外球面滚动轴承。风机外壳及叶片均采用优质镀锌板钢板制造成全封闭形式,造型美观、新颖、在户内外使用均具有良好地保护作用。 |
台 |
1 |
6 |
低空油烟净化器 |
40000风量 |
油烟在等离子体电场的作用下,使小颗粒油滴瞬间凝并成大颗粒油滴,而被收集在集油板上,并在等离子体的轰击下沉降到集油槽内,净化率95%以上。 |
台 |
1 |
7 |
软连接 |
现场制作 |
采用优质防水雨布制作,接口处采用耐高温密封胶处理 |
个 |
1 |
8 |
二次启动保护器 |
保护风机 |
可以降低启动电流,减轻它对电网和同一配网中其它电气设备的的冲击;配件全部为品牌电器;装有缺项及过载保护。 |
台 |
1 |
9 |
鹅颈水龙头 |
304 |
高脖水龙头,配角阀金属软管 |
套 |
8 |
10 |
风柜、净化器底座 |
套 |
2 |
||
11 |
开洞费 |
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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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装辅料 |
厨房用角阀金属软管炉下水、蒸车下水等 |
项 |
1 |
|
武装培训基地培训员楼厨房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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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食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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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米面架 |
1200*500*300 |
采用优质304磨砂不锈钢板制作而成;不锈钢管厚1.2mm;主支撑架为40mm不锈钢方管;副支架管为32mm不锈钢方管;横担支架管为30mm×15mm不锈钢方管;配置豪华不锈钢方调节全钢脚。立柱采用φ38x1.0mm的优质不锈钢管制作。 |
台 |
6 |
副食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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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板车 |
900*600*850 |
采用304不锈钢砂纹板制作,支撑板1.2mm厚;主管采用38*1.2mm不锈钢结构管焊接;配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两定向两万向),连优质轴承。 |
台 |
2 |
2 |
四层平板货架 |
1200*500*1800 |
优质304不锈钢制作,管架1.2㎜厚38×38㎜不锈钢方管,层梁用1.2㎜厚不锈钢38×25方管,间隔条用1.2㎜不锈钢30×15方管,骨条间距50㎜,38×38不锈钢管及高度调整脚。 *投标人提供“304不锈钢板理化指标(砷/镉/铅/铬/镍)、元素含量分析、盐雾检测报告”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