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4月08日 15:1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林芝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林芝市第一中学 | ||
行政区域 | 林芝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8日 15:14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珏 尼玛曲措 苟玉平 蔡凤琼 王霞 | ||
总中标金额 | ¥0.0039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但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08918307 | ||
采购单位 | 林芝市第一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林芝市八一镇育才路7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139890430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路奇正家属院1-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但先生、18108918307 | ||
附件: | |||
附件1 | 5五标段:面包(1).docx |
一、项目编号:LZCG-ZXD[2020]006(招标文件编号:LZCG-ZXD[2020]006)
二、项目名称:林芝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巴宜区欧风麦甜烘焙店
供应商地址:巴宜区八一大街电影公司临街一、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3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巴宜区欧风麦甜烘焙店 | 奶油面包;椰蓉面包;肉松面包 | 无 | 100g;110g;110g | / | 3.9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珏 尼玛曲措 苟玉平 蔡凤琼 王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林芝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五标段:面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ZCG-ZXD[2020]006
二、项目名称:林芝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五标段:面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巴宜区欧风麦甜烘焙店92540402MA6T4YQW6Y
供应商地址:巴宜区八一大街电影公司临街一、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39.00元(叁拾玖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奶油面包 规格型号:100克 数量:/ 单价:3.9元 |
名称:肉松面包 规格型号:110克 数量:/ 单价:3.9元 |
名称:椰蓉面包 规格型号:110克 数量:/ 单价:3.9元 |
- 评审专家名单:王珏 尼玛曲措 苟玉平 蔡凤琼 王霞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林芝市第一中学
地 址: 林芝市八一镇育才路78号
联系方式: 徐老师、18908942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路奇正家属院1-2
联系方式: 1810891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但先生
电 话:1810891830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芝市第一中学
地址:林芝市八一镇育才路7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13989043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路奇正家属院1-2
联系方式:但先生、1810891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但先生
电 话: 18108918307
林芝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
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五标段:面包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LZCG-ZXD[2020]006
招 标 人:林芝市第一中学 (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三月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项 目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林芝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
2 |
采购编号 |
LZCG-ZXD[2020]006 |
3 |
招标机构 |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投标有效期 |
90天,自开标之日起 |
7 |
投标文件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壹份 |
8 |
发售标书时间 |
2021年03月10日-2021年03月16日 |
9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14:30-15:00整(北京时间) |
10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15时00分,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 |
开标地点 |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 电 话:18108918307 联系人:但先生 |
1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评标因素 |
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14 |
招标控制价及投标保证金 |
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以清单单价为准;投标人在报价的时候不能超过清单内的单价的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供银行进账单原件,网上转账的提供网上转账电子回单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缴纳完毕,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如下帐户,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不接受非本单位、私人缴纳)。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 帐 户: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5400 1023 6360 5302 2483 (必须备注:XXX项目或招标编号) |
15 |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
1、 投标人在投标时要严格响应投标文件清单中所规定的图片、参数、规格及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如果报价时各类参数、规格有偏离,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详细说明。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本次投标内容进行必要的承诺:即投标人须保障本次投标所有产品符合并遵循国家有关标准,没有假货、伪劣产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在售后服务中保证随叫随到,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 参与投标的单位如为区外企业,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保证24小时内到达用户方指定地点。(分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办事处应提供登记证明作为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设备材料在项目实施地(按业主要求)交货验收。 5、投标报价必须包含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 |
16 |
对质量的要求: |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正式服务承诺函原件。 |
17 |
其他说明 |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项费用。 2)各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句请于2021年03月25日18时0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提交至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但先生,联系电话:18108918307。逾期不予处理。 3)投标单位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7天前提交放弃投标的说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不予接受且无效。累积三次无故不参加投标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无故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处以该项目控制价百分之一的处罚金。 4)对不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质疑且提出质疑内容经核实属于虚假的,影响采购周期和效率,将列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用综合评标法,对各投标单位是否真实应标对评标结果影响重大,如投标现场或投标后发现投标参数存在造假行为,由投标单位赔偿招标代理机构损失,并追究投标单位及产品生产厂商的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投标及分包。 |
18 |
合同 |
合同不统一签订,中标人应当和学校单独签订合同。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芝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路奇正家属院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CG-ZXD[2020]006
项目名称:林芝市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划分:划分为4个标段,本项目为单价招标,以实际送达数量为准
采购需求:一标段:蔬菜;二标段:肉(含冻货等);四标段:米面油;五标段:面包。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一标段:蔬菜(含水果等);二标段:肉(含冻货等);四标段:米面油;五标段:面包],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原件等(包含人员资质),并准备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6日(提件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09:30分至13:00分,下午15: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路奇正家属院1-2)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
售价:850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的报名资料:(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一标段:蔬菜(含水果等);二标段:肉(含冻货等);四标段:米面油;五标段:面包],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原件等(包含人员资质),并准备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留招标代理机构保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林芝市第一中学
地 址: 林芝市八一镇育才路78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13989043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路奇正家属院1-2
联系方式: 1810891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但先生
电 话:18108918307
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叙述货物的招标公告招标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以及购货单位有任何联系。
2.3 只有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定义
3.1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 “伴随服务”系指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合同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也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1.%2 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商务部分
第1章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第3章 合同条款
第4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下述资料)
(1) 投标书格式
(2) 开标一览表
(3) 法人授权书格式
(4) 投标报价表
(5)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技术规格偏离表
(7) 商务条款偏离表
(8) 资格后审表
(9) 资格证明文件
(10) 服务承诺
(1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 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14)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15)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16)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技术部分
第五章 需求方案
5.2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机构是否收到修改文件。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 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关键段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异议时以中文为准。
8.3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权威部门规定的表示方法。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第10、11、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价格表;
(2)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辅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15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无线胶装。
10、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10.1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价格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和价格等。
10.2 投标方不得将一个标段内所列进行分割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10.3 投标方在开标一览表中必须分标段报价(适用于多个标段的项目),不得将所有标段合并报价,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和投标报价表(附件),如果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规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 投标报价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或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付或要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服务;
(3) 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投标报价以以上三项合计数为准。
11.3 所有投标报价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未按规定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不得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开标一览表金额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2、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附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资格标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提供货物以及提供有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l投标人应提交根据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与招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 货物主要技术参数;
(2) 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对照,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14.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样本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并作出偏离说明。
14.4未按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而只是笼统地说明无偏离,或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视为不合格投标。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5.6条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保证金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 电汇等形式支付。
15.3 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转作履约保证金。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保证金无息退还。(合同西藏正鑫达广场咨询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1.%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未能根据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 未能根据第33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指22条规定的开标之日后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天数。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上述要求且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和没收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式样
17.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7.2 投标人应按照第9.1条的要求,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有“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应制作U盘介质电子文档一份,U盘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U盘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U盘介质电子文档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印章)并加盖投标方的公章。
17.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或由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凡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在每一修改处都应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印章)并加盖投标方的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开用信封密封,“正本”、“副本”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如有标段划分的,应分标段投标,并注明标段;电子文档与正本一同封装。未按要求密封将视为不合格投标。
%1.2 信封上应注明如下内容:
(1)“正本投标文件”或“副本投标文件” 或“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5)未按要求密封将视为不合格投标
如果一旦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或不被接受的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18.3 如果信封上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不负责任;
18.4 开标一览表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一起单独密封在信封内,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将此信封单独封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内也应当体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19、 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人送至招标人,截止时间之后送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委托其他供应商递送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9.2 招标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第19条规定,招标人应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必须书面通知招标人;
21.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
21.3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1.4 根据15.6条规定,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日,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2、开标
2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22.1.2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商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1.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22.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竞争性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1.5 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2.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2.2、评审方法
本项目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2.3、 评审程序
22.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审。
22.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文件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22.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之外的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2.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响应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供应商1 |
…… |
||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证书 (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
|||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
|||
4.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 |
|||
综合评定 |
|||
说明:1.合格打“√”, 不合格打“×”。 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3.采购机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调整审查内容。 |
22.3.3符合性检查。
22.3.3.1评审组依据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审查内容如下: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供应商1 |
…… |
||
1.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
|||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
|||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评定 |
|||
说明:1.合格打“√”, 不合格打“×”。 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3.采购机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调整审查内容。 |
22.4. 细则及标准
22.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22.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总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22.4.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标项目 |
权重 |
评标办法 |
一 |
报价 |
35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35分*100% |
二 |
产品技术参数要求(50分) |
||
1 |
质量要求 |
15 |
1、 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 2、 投标产品在交货时,产品必须承诺为24小时内生产的新鲜产品,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必须做出承诺,投标产品在交货时,本项目涉及的产品不得出现发霉,新鲜度不佳等其他不合格标准。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
2 |
交货计划 |
1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交货计划和保证措施的,优得10分,良得5分,不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投标人交货计划须在详细考察林芝市各交货地点的路程、路况的情况下进行制定,供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3 |
人员计划 |
5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安排专职运输、协助配送、调换不合格产品人员,提供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提供2人以上(含2人)得5分,提供1人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的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证,否则不得分。 |
4 |
产品图片说明 |
5 |
投标人须针对所投产品提供详细的产品图片说明,全部供货产品均有产品图片说明的,得5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
5 |
质保期 |
5 |
符合或高于国家相关产品规定保质期的得5分(提供厂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6 |
质量保障 |
10 |
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项的得1分,最高得10分。 |
三 |
企业实力(15分) |
||
7 |
售后服务 网点 |
4 |
投标企业需在林芝市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企业三证或与本地售后服务机构的合作协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开标现场备查),有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8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
3 |
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与投标文件进行点对点比较,具体包括:投标文件是否编制有序、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完备、所要求的各项资质证明文件是否完备等(完备得5分,较完备得1分,不完备不得分)。 |
9 |
类似业绩 |
6 |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复印件装入标书,原件现场查看)。 |
10 |
物流保障 |
2 |
有固定的专用食品、商品配送车辆,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运输许可证明,每辆得1分,最高得2分。 |
六、授予合同
23、资格后审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13.2条标准确定建议中标人是否有能力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
23.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第1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的评委会认为必要的、合适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进行审查;
2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报价最为合理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5、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和减少,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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