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餐饮服务招标文件(定稿.3.31.开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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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SW-SXCG-2021-01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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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
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 13 楼 1315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03 月 3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SW-SXCG-2021-01
2.项目名称: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餐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30万元/年
4.最高限价:130万元/年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委托期限为 2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
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
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3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
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0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03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
30 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1970号天幕国际
写字楼 13楼 1315室)。
3.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3月 3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 03月 3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1970号天幕国际
写字楼 1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
1.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1.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5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2.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
理机构。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授
权书应包含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南大道 45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黄先生 0791-86211451 86203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 13楼
联系方式:0791-86162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乐岚、熊松
电 话:0791-86162786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130 万元/年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无
?有,金额 130 万元/年
核心产品 无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南大道 456号
联系人:王女士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91- 86211451 8620308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乐岚、熊松
和联系方式:0791- 86162786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1970 号天幕国际
写字楼 13楼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
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
标准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__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 ?否
7
品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__期)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
全认证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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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非强制类)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
加分,每项加____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
志产品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
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
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
除比例为: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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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 %,微型企业扣除 6 %。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
例为:____%。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
支持监狱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
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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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或扶持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2021 年 0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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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地点
时间:2021年 03月 3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1970 号天幕国际写字
楼 13 楼开标室
16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 03月 3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1970 号天幕国际写字
楼 13 楼开标室
17 其他唱标内容 /
18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为: ;提交方式为具体如下:
8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1.形式:电汇、银行汇票、支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的,应在用途或附言、备注中注
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3.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我公
司指定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收取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收款人户名: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艾溪湖支行
银行账号:791906781610102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
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向本公司提交投标保证
金退还时的银行信息(收款人、账号、行号、开户银行)。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本公司不
承担退款延期所产生的超期资金占用费。
1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
电子文件 1 份(□扫描件,?Word,可多选)
2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 2021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
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评标当天
?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
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
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前 1 个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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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
则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
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
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9
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4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
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5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
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安
提供服务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提供服务的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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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
间
当月中旬扣除 5% 绩效考核金后付上月餐饮服务费,次年 1
月份餐饮服务工作经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保障科考核合格
后,一次性付清上年度绩效考核金(如考核不达标,按比例
扣除上年 度绩效考核金)。
27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0,提交方式
为_转帐_
收款人户名: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
开户银行:江西省南昌市建行广场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36001050460059000429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
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
下表所列:收费标准=两年总中标金额×收费费率+速算
增加数。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速算增加数(万元)
100 以下 1.5% 0
100-500 1.1% 0.4
服务费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湖影支行
开户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4060154700000897
29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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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
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
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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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
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
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
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
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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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
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
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
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
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
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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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
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将相
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
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
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
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
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
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
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4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
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
报价,包括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
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
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供应商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和合理的商业利润,费
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
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
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
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
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
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
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
16
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
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
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
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
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17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
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
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
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
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
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 5 名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18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19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
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20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
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1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
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
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
提出投诉。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2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1) 评审因素见下表:
资格性审查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供应商应具备《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
政府采购活动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
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
投标函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
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
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
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
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
明材料。
(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3)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24
综合评分细则
条款
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技术部分评分:60分
2、商务部分评分:30分
投标报价:10分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
综合评分法各投标人的最
终得分计算办法
?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汇总值。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部分
投标报价
(10分)
10
根据投标价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分数时
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特别说明: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金
额或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其投标人的报价视为
无效报价。
2
技术
部分
技术实质
性要求
40分
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所有技术及服务要求的,得
40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 分
日 常
管 理
及 培
训 制
度 方
案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完整的日常管理及培训制度方案,
其中必须包括:日常行政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应急预案、人员培训计
划、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管理等内容。
1.方案安排简单,思路不够清晰,对项目情况了解和熟悉程度不够,服
务意识不强,得 1分;
2.方案安排较合理,思路较清晰,对项目情况了解和熟悉情况较好,内
容较完整的,管理制度较完善的,得 2分;
3.方案安排合理,思路非常清晰,对项目情况非常了解和熟悉,内容非
常完整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得 3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方案
14 分
餐 饮
服 务
方案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菜品开发、营养搭配管理措施和考核方案(方
案中附按本项目要求拟定的一月菜谱)。内容有激励机制、考核措施、
落实办法等要素且具有可操作性得 2 分,要素不全或操作性不强,每少
一项扣 0.5分,无方案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方案
25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
操作规范、检查方式、考核措施、落实办法等要素且具有可操作性得 2
分,要素不全或操作性不强,每少一项扣 0.5分,无方案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方案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的餐标控制及食品储存、加工供应方案,内容
应包括操作规范、落实办法等要素且具有可操作性得 2 分,要素不全或
操作性不强,每少一项扣 0.5分,无方案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方案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围绕“控制成本”主题编制设备和器具使用维护、
食材使用管理、节能降耗等管理方案。内容包括操作规范、检查方式、
考核措施、落实办法等要素且具有可操作性得 2分,要素不全或操作性
不强,每少一项扣 0.5分,无方案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方案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员工工资结构、奖惩制度管理方案。内容有员
工工资不得低于现行工资标准承诺、激励机制、考核措施、落实办法等
要素且具有可操作性得 2分,要素不全或操作性不强,每少一项扣 0.5
分,无方案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方案
6.投标人每月应提供 1个创新菜品、1个创新面点,应提供创新菜品的
制作流程说明并附制作过程及成品实拍图片,在此基础上每多提供 1种
得 0.5分,最多得 2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说明及图片
7.投标人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时,应具有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内容应
包括投诉接收方式、投诉处理流程、惩罚和整改措施等要素且具有可操
作性得 2分,要素不全或操作性不强,每少一项扣 0.5分,无方案不得
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方案
3 分
针 对
考 核
方 案
的 措
施 及
承诺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食堂管理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等要求,
需具有完善全面的应对措施,以保证考核顺利通过。根据投标人制定的
考核应对措施和响应的承诺进行综合评议,措施和承诺全面、具体、可
行性强的得 3分,较全面、可行性较强的得 2分,其他得 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及承诺
26
10 分
人 员
配备
服务人员:
投标单位另具有营养师技师职业资格证的 1个得 1分,营养师职业资格
证的,1个得 1分,高级特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中需同
时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下属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章)1个得 4分,本项最多得 6分。
评审依据:上述所述人员的劳动合同、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应承诺为所有服务人员办理经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
康证明,不聘用无合格健康证明的员工,得 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服务人员不满足采购单位要求时或离岗、离职时的人
员替换方案和承诺,采购单位的服务需求应不受投标人的员工离岗所影
响,方案和承诺合理充分且具有可行性的得 2分,其他得 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方案和承诺。
3
商务
部分
符合性检
查
工资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聘用的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不得低于服务场
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期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作
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6 分
企 业
实力
投标人持有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 ISO22000 或
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 2分,最多得 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佐证,原件核查,
凭原件计分。
14 分
履 约
能力
1.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且正在承担的)单位食堂同类
项目一项的,得 2分;每增加一项(包括不是正在承担的),增加 1分,
8分封顶。
评审依据: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周期内容页及签署页,
无法清晰认定合同内容的不予计分)及服务期内(2020 年 10-12 月)
连续三个月的服务费用发票,原件核查,材料不全不得分。
2. 2019年 1与 1日至今投标人在承担的单位食堂同类项目中受到用户
方好评的,每获得一次得 2分,最多得 6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加盖用户方公章的好评材料、对应的合同(至少包含
合同首页、服务周期内容页及签署页,无法清晰认定合同内容的不予计
分)及服务期内(截止至2020年12月)每月连续的服务费用发票,原件
核查,材料不全不得分。
(2)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6.1。
(3)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 26.2。
27
(4)价格扣除原则: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
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
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查询结果截图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
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
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
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查询结果截图的复
印件 (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
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
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
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
28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____________项目
合 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
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
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
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
基本要求)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
(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
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0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餐饮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JXSW-SXCG-2021-01
2
甲方名称: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漆革如 电话:0791-88108063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2021年 4月 1日——2023年 3月 31日。
7 验收方式及标准:按采购要求,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8
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服务次月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后,结合考核结果转账支
付。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
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
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
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
新设定)。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
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
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
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
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
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
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32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
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
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
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
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
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
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
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
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
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
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
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
33
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
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
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
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
件结束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
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
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协商 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
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
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
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
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34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
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
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
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
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
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
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
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
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
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35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
计。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6-1)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
印件;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
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6-2-3 投标人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
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
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附件 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的
提供);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附件 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7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38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9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的投标邀请,________(姓名、职
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
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______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___份,副本
______份,电子文档_____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______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
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
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
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
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
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40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投
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
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1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年
小写:¥______/年
3 服务期限
4 ?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2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年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本表中的中小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
业”,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是指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内的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3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4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
民币 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
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45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
印件
(示例略)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
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6-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
或者银行资信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
46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
诺函或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致: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7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8
附件 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
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
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
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49
附件 6-4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
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
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
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
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0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
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1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
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
(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
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
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52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53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
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
指标
备注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5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
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56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招标规格
技术指标要
求
投标响应情
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57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
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
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
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8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
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9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 供应商名称 )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投标活动中,我
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
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__(盖章)
公司公章: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0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概况
(一)食堂地址: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以下简称税干校)校园内,位于江
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 807号。
(二)食堂建筑情况:
食堂共分三层,第一层功能分区:学校在职教工 50 人(自助餐)、外包公司
员工 75 余人(售卖)餐厅、售卖间、后厨、白案间、仓库、更衣间等;第二层
功能分区:学员自助餐厅、三个包房、备餐间等,自助餐厅可容纳 236 人就餐;
第三层功能分区:学员自助餐厅、备餐间等,自助餐厅可容纳 200人就餐。
二.餐饮管理总体要求
税干校是全国税务系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培训基地,承办省内外税务系
统的各类培训班,对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对餐饮管理服务要求高
标准、高档次。
中标人对该项目制定相关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
制度,应符合行业管理规范,特殊岗位使用员工要符合该岗位对员工的资格要求,
中标人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采购人有审核权。
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
接参与权与审批权,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查阅中标人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餐饮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
权。
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记录、
要求持证上岗的有上岗资格证。
中标人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
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
率和管理质量。
61
三.餐饮管理内容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食品监管机构要
求从事食品加工生产活动并登记、留存相关资料,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二)按采购人就餐人数、就餐标准提供安全、卫生、健康、可口的餐饮保
障和优质服务。
(三)食品安全管理及对采购食材质量的验收。
(四)厨余管理。
(五)爱护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使用安全。
(六)严格管理所属员工,确保本公司员工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服务要求
(一)餐厅服务要求
1、按学员就餐需求和规范化流程做好备餐准备工作;
2、卫生检查要求餐桌、餐具、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灯具、垃圾桶、
座椅等干净清洁无卫生死角;
3、迎宾礼仪要求着装得体、礼貌用语、微笑服务;
4、巡台要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5、撤台、收台要及时、要符合规范。
(二)后厨服务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2、进工作场所须按要求更衣着装;
3、工作期间通讯工具统一管理;
4、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吸烟、用餐等;
5、工作场所保持干净、清洁、卫生,劳动工具按要求放置。
五.履约考核
(一)中标人餐饮管理服务接受采购人统一指导和考核。采购人每月定期对
中标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餐饮服务费的 5%作为中标人的餐饮管
理绩效考核金。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中标人餐饮管理不到位或餐饮服务质量未达
到标准,将根据考核情况扣减相应数额的当月餐饮管理绩效考核金。
(二)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餐饮服务进行考核的内容主要为中标人提供的
62
餐饮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管理、设备设施及维护、
从业人员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成本控制、餐饮质量、服务质量、合同履行、
信息公示等。采购人以月为周期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综合考核。月考核采取百分
制,考核得分由日常检查得分和满意度调查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日常检查权重
占 70%,满意度调查权重占 30%。
1.日常检查得分是采购人职能部门在当月周期内对中标人餐饮服务内容执
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的考核评分,并依据《餐饮管理服务检查考核评分表》(表
一,满分 100分)进行月汇总,作为月综合考核得分的计算依据。该表中评分细
则可在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中标人协商制定具体执行内容。
2.满意度调查是由采购人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学员或职工对中标人指定服务
周期内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满意度评分(表二,满分 100 分)。每月进
行一次,作为月综合考核得分的计算依据。
(三)日常检查考核扣分以单项规定分值为上限。满意度调查以有效问卷得
分的平均数为调查得分。依据日常检查和满意度调查得分权重计算的得分结果,
核定月考核扣分值,作为支付绩效考核金的依据,每扣一分扣绩效考核金 200
元,扣减绩效考核金上限不超过合同规定的当月绩效考核金上限。
(四)中标人岗位配置人数不足,另行根据情况扣减支付物业费。
附表一:餐饮管理服务检查考核评分表
附表二: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表一:餐饮管理服务检查考核评分表
检 查 考
核项目
检查考核内容
规定
分值
评分细则
考评
得分
一、信息
公示
在 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公示月度考
核结果;每周菜谱公示。
6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1.2分。
二、安全
管理
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
全管理员(有合格证书);每月组织一次管理人
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制度培训并有培训
5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1分。
63
记录(记录时间、参加人员、内容);食品安全
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两次食品
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
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安全管理
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三、环境
卫 生 管
理
餐饮服务场所地面清洁卫生,每天清洁两
次(地面有无油污、杂物等);餐饮服务场所排
水沟清洁卫生,每天清洁一次;墙壁、门窗及
天花板清洁卫生,每月末清洁一次(有无灰尘、
污印、蜘蛛网等);冷冻(藏)库清洁卫生,每
周五清洁一次;排烟设施表面每周五清洁一次,
内部每半年清洁一次;工作台及洗涤盆每次使
用后须清洁卫生;设备、工具每次使用后须清
洗干净;卫生间及时清洗、打扫(无异味、无
杂物、无灰尘等);纱门纱窗及时关闭;餐厨废
弃物存放容器每天清理、清洗;在专用清洗池
清洗拖把、抹布,按规定摆放。
22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2分。
四、原料
控制
查验原料相关凭证并保存;检查原料包装、
标识及保质期(有记录,并保存);专人保管、
领用登记食品添加剂并有记录。
6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2分。
五、加工
制 作 过
程管理
在加工制作过程中须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
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不得加工或者使用(有记录);加工过程须避免
生熟交叉、混放;食品留样符合规范;有毒有
害物质有专区存放;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
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记,并按标识区分使
用;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
生吃的蔬菜水果须对其表皮清洗消毒;蔬菜烹
调须符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流程;
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按每周公示的菜谱进行
加工制作,不得随意变更菜谱;禁止使用河豚
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
品及原料;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24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2分。
六、设施
设 备 及
维护
食品处理区配备的洗手消毒设施保持完好;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并保持清洁;爱护使用设施设备,不得人为毁
损。
4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1分。
64
七、从业
人 员 管
理
项目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项目负责
人、各业务口负责人在每期培训班报到当日或
其它重要时间节点,应靠前指挥;从业人员应
保持相对稳定,非特殊原因,6个月内不得更换;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
效的健康证明;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
录;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
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将食品物品带出食堂;厨
房操作间严禁吸烟、吃饭、饮酒。
8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1分。
八、餐饮
具 清 洗
消毒
餐具、饮具容器须专人负责消毒,消毒要符
合使用要求,消毒完的餐、饮具器皿要有标识;
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运转
不正常,须及时报修(要有书面报修单)。
4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2分。
九、成本
控制
每天原料采购成本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餐
标;自助餐每餐菜肴三分之二成品剩余量不得
超 10%;售卖窗口须照价收费;节约用电、用水、
用气。
8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2分。
十、餐饮
质量
加工前严把原料关口;供应的菜肴充分考虑
用餐者的地域特点。
2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1分。
十一、服
务质量
餐前准备充分;服务及时、周到;服务员服
务礼仪规范;订货单每天下午四点前按规范发
食材配送商;每周四下班前菜谱送保障科审核;
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餐、送餐;学员或教职工投
诉经调查确认属实,须追责。
7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1分。
十二、合
同履行
配备员工数量履约;缴交员工社保履约(员
工签字);发放员工劳保用品履约;其他义务履
约。
4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 1分。
表二: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表(附表 3)
序号 项目
满意度情况得分 综合
评分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65
90-100分 80-90分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1
员工仪容
仪表
2
员工服务
态度
3 餐厅卫生
4 营养搭配
5 菜品口味
6 饭菜温度
7
菜品供
应、添加
及时性
六.人员要求
(一)中标人须为所有员工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并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所有员工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三)食堂楼层服务员女性、年龄 45周岁以下;食堂服务人员要求男性 50
周岁以下、女性 45周岁以下。
(四)人员配置要求及费用
项目配置不少于 25人,见附表 1。预算费用 130万元/年(大写:壹佰叁拾
万元整/年)。
七.其他要求
(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学校现有聘用员工。
(二)管理形式:自负盈亏。
(三)费用划分:
(1)食堂设施、设备由采购人方提供,设施、设备的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
承担;
66
(2)工作所需水电燃气由采购人负担;
(3)食堂加工生产所需食材由采购人提供;
(4)保洁工具及低值易耗品(洗手液、卷纸、清洁香球)由采购人负责;
(5)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费用(含服装、劳保、通讯工具等)包含在服务
费用之内,由中标人承担。
附表 1 岗位配置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1 经理 1 负责食堂全面工作、食品安全管理
2 厨师长 1 负责出品烹饪
3 厨师 2 负责烹饪
4 文员 1 负责每日食材订单制单、价格核对、各类账单的报批等工作
5 安全管理员 1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
6 主案板 1 负责切菜配菜
7 副案板 1 负责切菜配菜
8 面点主管 1 负责面点出品制作
9 面点 2 负责面点制作
10 蒸菜\蒸饭 1 负责蒸菜蒸饭
11 勤杂 4 负责洗杂
12 服务员 8 负责食堂服务工作
13 保洁 1 负责食堂卫生
合计 25
八、商务要求
1、项目预算:预算金额 130万元/年。
2、管理服务期限:餐饮委托期限为 2年,暂定 2021 年 4月 1日餐饮进驻,接管餐
饮服务,服务期限至 2023 年 3月 31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服务次月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后,结合考核结果转
67
账支付。
4、服务地点: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按采购要求,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一、项目编号:JXSW-SXCG-2021-01(招标文件编号:JXSW-SXCG-2021-01)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麦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岭口路555号奥克斯盛世经典30栋2单元1604室(第16层)
中标(成交)金额:129.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江西麦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餐饮服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2年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绍平、李莎、杨良超、熊伟、胡蕴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服务期限2年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73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期限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南大道45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黄先生 0791- 86211451 86203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0号天幕国际写字楼13楼
联系方式:乐岚 熊松 0791-86162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黄先生
电 话: 0791- 86211451 8620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