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任城监狱2021年04月(至)04月政府采购意向
山东省任城监狱2021年04月(至)04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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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任城监狱 2021年04(至)04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山东省任城监狱 2021年 04(至)04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山东省任城监狱物业管理服务 |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服务内容项目包括任城监狱机关食堂服务管理、会议、招待所服务、服务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土地种植管理、给排水系统设备(含地下车库泵房设备、茶水炉)、供配电系统设备、特种设备、消防系统设备等机电设备维护服务。 | 175 | 2021年04月 | 其他要求 采购服务期限: (1)具体服务起止日期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在服务期限内,若达不到采购人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损失)。 (2)服务地点:山东省任城监狱。 (3)人员工资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服务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4)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其与相关员工已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乙方负责所属员工的安全保险责任,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必须为其所属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将相关保险证明出示于甲方。对因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或乙方的工作人员造成的双方人身伤害、财物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采购方每月对中标方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如下扣罚: 满意度≥80%,每月划拨资金100%支付; 60%<满意度<80%,扣罚每月应支付金额的5%; 满意度≤60%,扣罚每月应支付金额的10%,并提出整改意见,若在下一次满意度调查中仍低于60%,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聘请其他物业服务公司。 (6)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服务人员工资、五险费用、通讯费、体检费、工作服费、劳保福利费、办公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其他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 。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山东省任城监狱 2021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