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知识产权局、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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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招标详情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关于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关于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浏览次数:80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ZCG2021-013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625085

最高限价(元):62508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2508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 //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建议EMS邮寄形式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西102号九洲大厦703室,联系人:王炎城,联系电话:13805738712,邮箱:172270549@qq.com,采购单位质疑联系人:潘郭娟,联系电话:0571-86227768。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南苑街道世纪大道928号世纪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861-69043

质疑联系人:潘郭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227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 址:余杭区世纪大道西九州大厦7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265552

质疑联系人:王炎城

质疑联系方式:138057387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传 真:0571-89180113

联系人 :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011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pdf

    421.6K

- 1 - 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ZHZCG2021-013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日 期:二 O二一年 四 月八日 - 2 -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 8 - 前 附 表.................................................................................................... - 8 - 一、总 则................................................................................................ - 13 - 二、招标文件.......................................................................................... - 13 - 三、投标文件.......................................................................................... - 15 - 四、投标.................................................................................................. - 18 - 五、开 标................................................................................................ - 18 - 六、评 标................................................................................................ - 20 -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 28 -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31 -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34 -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 39 - 资 格 文 件.................................................................................................. - 41 - 报 价 文 件.................................................................................................. - 47 - 商务技术文件................................................................................................ - 56 - - 3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本项目根据(浙财采监〔2020〕4 号)文件有关规定,采用电子招投标。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确认书余政采分-2021-00348[YHZFCG-YS-2021-00457]号批准, 现就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线上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 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HZHZCG2021-013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序 号 标项内容 预算价 采购要求 1 物业管理(餐饮服务 外包)项目 62.5085 万元 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服务期限:12 个月(合 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 范和服务要求”。 - 4 -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 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 CA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 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 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 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 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止; 九、供应商线上投标: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十、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十一、组织机构线下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西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 供应商线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本项目开标大厅。 十二、投标保证金:无。 十三、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 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 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 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 - 5 - 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查阅, 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投 标 人 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 前 往 浙 江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下 载 并 安 装 , ( 下 载 网 址 :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 标 具 体 流 程 文 档 详 见 网 址 :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 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 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 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 还可以(建议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 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 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 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 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 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 理操作视频-供应商”,获取方式:供应商账号密码登陆政采云平台后点击我的的工作 台,然后点击“服务中心”后下拉框内找到“帮助文档”点击打开在搜索处直接查找即可 找到帮忙文档及视频进行查看学习操作流程。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 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 6 - 十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 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 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 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 告期限(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 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 //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建议 EMS 邮寄形式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西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联系人:王炎城,联系电话:13805738712,邮箱:172270549@qq.com, 采购单位质疑联系人:潘郭娟,联系电话:0571-86227768。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 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 7 - 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 236 号余杭财税 大楼;联系电话为 0571-89180113。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孙坚 联系电话:0571-86135235; 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 928 号世纪大厦 15-22 楼。 2、委托代理: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联系人: 陈卉 联系电话:0571-89265552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西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杜国强 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 236 号余杭财税大楼。 - 8 -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内容: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 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四、主要功能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六、采购预算:62.5085 万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否则其投标无效。 2 合同名称:《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合同》。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天。 4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5 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用付款按《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余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直接支付给分散采 购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笔费用,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 6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 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7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 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 件。 8 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单位公章电子签章,其中 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信息,需要投标人主动联系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400-888-4636咨询进行办理, 或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 传至投标响应文件内。其中招标文件中须法人签字处,可在线加盖电子法人章。 9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 9 - 条款 内容规定 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 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建议顺丰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 20 层 2022 办公室,单成燕收)。 (3)投标单位中标后提供一正二副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 容一致的承诺书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底以作项目验收存档使用。 1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 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 可以(建议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 标文件”(一份);建议顺丰邮寄形式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 购文件);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CA 锁。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 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 “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 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 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45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 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 - 10 - 条款 内容规定 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 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 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6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7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 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 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 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 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8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 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 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 资 政 策 文 件 及 各 相 关 银 行 服 务 方 案 或 在 余 杭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yhggzy.com.cn/)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询。 19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 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20 1、根据杭财采监【2020】7 号、余财采【2020】13 号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对于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鼓励和支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 11 - 条款 内容规定 机构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 10%和 8%的扣除。根 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物业服务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 列明行业。 4、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三章 评分办法》。 5、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 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的供 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 12 - 条款 内容规定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3 -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 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 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 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 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 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定义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内容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 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14 -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 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 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 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 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 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 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 - 15 - 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 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 式详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 求自行编制。) 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 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 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可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产负责表及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 提供情况说明); - 16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 料。 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文件(如有); (4)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针对本项目详细服务实施计划方案等; (6)服务承诺; (7)商务技术偏离表; (8)对应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10)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 效公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 17 -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 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 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 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2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 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 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3 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 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 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 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 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 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6.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3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7.1 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 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 18 - 7.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 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 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8.1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 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 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4.1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 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 方案。 五、开 标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 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 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 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 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 承担。 - 19 - 2.3 开标期间,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 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 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 开标第一阶段 (1)由招标代理机构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 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 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 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 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 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 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 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 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 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 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 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如有);并在 线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 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招标代 理机构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制作开标记录表, 发送各投标人在线开启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同时, - 20 - 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 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1 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 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 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 的法律责任。 4.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 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根据 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 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 21 -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原则 4.1 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 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 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 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委纪律 6.1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 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1 评审前准备 7.1.1 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 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 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 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 的内容。 7.2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 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1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 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 22 - 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 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 分钟。 7.3.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4.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4.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8.1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 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 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 形的; (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 范围的除外); (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出现重大偏离,或提供了虚假 材料的; - 23 - (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的; (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 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 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8.2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 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 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 形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 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 审查范围的除外); (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的; (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 24 -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9.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 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本章第 十三款。 9.2 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 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 离平均分 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 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 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十)修改评审结果 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 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 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 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1.2 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 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 25 - 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技术 80 分,价格分 20 分。 2、商务技术评标细则(80 分) 评标标准如下: 评审内容 分值 技 术 分 60 分 1、对项目总体 要求的理解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以及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 进行打分(0-5 分)。 5分 2、食堂服务内 容、相关管理措 施、岗位责任制 和服务流程等 ①根据投标单位服务内容、相关管理措施进行打分(0-5 分):包括厨房管理、 仓库管理、物料防疫管理、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等。 5分 ②根据投标单位岗位责任制、服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打分(0-5 分): 包括厨房管理、仓库管理、物料防疫管理、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等。 5分 3、拟派项目实 施人员的配备 情况及管理人 员、专业人员的 综合素质 ①根据拟派人员岗位安排、分配明细情况,包括人员数量、配备是否合理,各 岗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经优化配置,厨师等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充分满 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进行打分(0-5 分)。 5分 ②根据拟派各岗位人员素质情况:拟派人员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健康证且需提 供缴纳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满足基本要求的拟派人员 13 人得 6分;人员健康证及缴纳社保证明情况每少 1人扣 2 分,按人员情况扣完为止。 以上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分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得 2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 2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分 ④拟派餐饮服务人员:具有中式烹饪师证每提供 1人得 1 分,最高得 4分,需 提供证书复印件。 4分 4、食堂安全、 监督管理方案 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食堂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规范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4 分)。 4分 5、本地化服务根据本地化服务网点和服务响应能力进行打分(0-3 分)。 3分 6、突发事件的 应急措施 ①对食堂服务区域内出现的各类事故的紧急预案(如烧烫伤、割伤、跌伤等), 进行打分(0-3 分)。 6分 - 26 - ②对食堂管理区域内的防盗、防火的安全防范巡查等,进行打分(0-3 分)。 7、特色服务和 优惠条件 针对本项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优惠和承诺、配套服务、特点和难点分析、 特色服务等情况进行打分(0-3 分)。 3分 8、配餐方案 配餐花色种类丰富、营养搭配合理,能够分季节时令科学组配,根据方案进行 打分 0-3 分。 3分 具备菜品研发能力,包括提升菜品口味、新菜品开发、传统美食制作等,根据 方案进行打分 0-3 分。 3分 9、其他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如节日餐食、用餐环境提升等进行打分 0-2 分。 2分 供应商针对疫情防疫期间的相关措施服务进行打分 0-2 分。 2分 商 务 分 20 分 10、认证证书 ①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 认证证书(1分); ②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 认证证书(1分); ③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28001 认证证书(1分) 以上证书开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分 11、信用等级证 书 获得专业认证机构颁发的 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 2分,AA 级信用等级证书及 以下的得 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分 12、企业荣誉 ①获得区级(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的得 3分。(开标时需提供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否则不得分)。 3分 ②投标人在 2017 年至今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荣誉或获奖证书 的,每提供 1个得 2分,最多得 4分。(开标时需提供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4分 ③投标人在 2017 年至今获得区级及区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荣誉或获奖证书的, 每提供 1个得 1分,最多得 2分。(开标时需提供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 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分 13、案例经验合 同业绩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实施的类似项目为有效案例, 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高得 6分。 (开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分 注:以上评审内容制作进投标文件内,并按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3、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精 - 27 - 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4、价格分(20 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 价。 5、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制作进投标响应文件内,未提供的不 得分。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对小型 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 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所投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注:按《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予 2%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 计算价格评分;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 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 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 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十四)评标内容的保密 - 28 - 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 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十五)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 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2、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 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 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 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二)合同的签订 - 29 -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招标人代表签 订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后3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 完全有效,待服务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 4、中标人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根据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 评标委员会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四)付款结算方式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服务期限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六)采购方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 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招标代理机构 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重新选择合适 的方式进行采购。 (七)售后服务考核 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7 号令)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 号 ),对供应 商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 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 (八)质疑和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令第 94 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 业秘密。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 - 30 - 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 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 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 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 告期限(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 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 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投诉。 (九)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招标人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 31 -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要求 本项目为食堂餐饮工作人员劳务外包项目,具体人员外包服务范围: ⑴藕花洲大街办公楼 1-11 层(余杭区南苑街道藕花洲大街 167 号),就餐人员 30 人以上; ⑵临平市场监管所(余杭区临平街道邱山大街 333 号),就餐人员 30 人以上; ⑶开发区市场监管所(余杭经济开发区北沙西路 6号),就餐人员 30 人以上; ⑷崇贤市场监管所(余杭区崇贤街道向塘小区西面),就餐人员 30 人以下; ⑸黄湖市场监管所(余杭区黄湖镇横湖路 1号),就餐人员 30 人以下; ⑹良渚市场监管所(余杭区良渚街道良博路 15 号),就餐人员 30 人以上; ⑺瓶窑市场监管所(余杭区瓶窑镇新窑路 268 号),就餐人员 30 人以下; ⑻径山市场监管所(余杭区径山镇龙皇路 18 号),就餐人员 30 人以上; ⑼余杭市场监管所(余杭区余杭街道禹航路 492 号),就餐人员 30 人以上。 ⑽塘栖市场监管所(余杭区塘栖镇人民路 287 号),就餐人员 30 人以上。 三、管理(服务)范围 厨房、仓库、就餐区的劳务外包项目。 四、服务标准 食堂服务:保证一日三餐足时、足量、多样、优质。 足时:保证在正常供应期间不断档,就餐人员能享受到同等品种、质量、数量的 饭菜,不得无故提前结束营业时间。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食堂提出变更就餐时 间,食堂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序号 标项内容 预算价 采购要求 1 物业管理(餐饮服 务外包)项目 62.5082 万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 务外包项目。服务期限:12 个月(合 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内容和相关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 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32 - 足量:每份饭菜数量足够、够吃。 多样:食堂就餐人员来自各地,饭菜、点心要综合考虑各类人员的口味。 五、人员配置要求 5.1 食堂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少于 13 人,其中 1人 9 月份开始上岗,中标后根据各 服务范围内基本情况进行安排。 5.2 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年龄符合 国家法定劳动年龄)。 六、管理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的资产搞不法 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 损失。 2、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投标人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 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 业知识培训。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采 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投标 人自理,因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 任。 4、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 法规以及采购人规定,不得与采购人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 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浪费,不能带来不必要 的损失。 6、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采购人采购,投标人协助验收, 并做好相关台账。 7、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 由采购人解决,投标人在外包服务时应对外包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由采购人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投标人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护保养,确保所有 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采购人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采购人提出, 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8、投标人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 - 33 - 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 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投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 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服务期内,工作时间早餐、中餐、晚餐。 七、费用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 (1)采购人按季付款,付款按合同总价的 1/4×90%,10%余款在合同履行完毕考 核后付清(如有处罚相应扣除)。 2、履约保证金: (1) 签订合同前 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交纳相当于合同价 5%的履 约保证金。以保证中标单位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采购人 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中标单位损坏采购人的设备、设施、 场地或因中标单位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 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3)采购人认为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 为,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采 购人将在扣除中标单位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 34 -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以最终合同为准)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 HZHZCG2021-013 甲方: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HZHZCG2021-013)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二、服务时间要求 自 起至 日止。食堂运行期内,甲方将对乙方按季度实施考核,如在考 核中连续二次考核分数低于 70 分(不含),甲方将提前两个月通知服务单位解除服务合 同并重新选取外包服务单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合同金额 1、本项目合同中标总价为 元,大写: 。其中每季 度费用为 。 2、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正式生效达三个月时,经考核分数达 80 分(含)以 上后,签署支付意见单,于十五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 1/4×90%应付款项。 以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末,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款项,剩余金额 10%的应付款项 须待期满时,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总体考核并验收合格,在十五日内付清。考 核内容中标后提供。 四、质量保证 1、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 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2、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 书面答复。 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 35 -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以转帐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5%。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期满为止。履约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 2、食堂运行服务奖罚细则中罚款项目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应立即补 足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 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按采购文件约定; 2、履行地点:按采购文件约定。 八、甲方职责 1、提供食堂、餐厅经营的场地及所需的设施设备,以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 2、提供现有固定资产,供乙方在食堂运行服务期内使用。 3、专设食堂管理员对乙方实施监管,按照《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 下属所食堂工作人员劳务外包服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及处罚。 4、定期组织用餐单位代表对食堂运行测评以及填写督查情况测评表,及时把测评 意见反馈给乙方。根据意见和建议,及时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提高服务 和卫生水平和饭菜质量。 5、甲方保证餐厅所需水、电、燃气的正常供应,并免收水、电、燃气费。 6、食堂食品原料、辅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成本核算与 菜肴定价由甲方负责。 7、食堂餐卡充值由甲方负责,收取的费用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就餐 费用。 8、食堂日常运转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9、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食品生产流程、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餐厅的管理,对食品生 产及服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下列各项进行监督检查: (1)食品原材料的制作、花色品种、质量、价格和服务; (2)餐厅、厨房、库房、炊具、设备及工作器具等有关场所和设施的清洁卫生状 况,以及食品卫生和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 (3)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 36 - (3)乙方人员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5)餐厅卫生及餐具消毒。 10、甲方负责办理餐厅经营所需的全部法律证件。如卫生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 11、甲方有权制定和调查就餐人员安排和供餐时间,甲方若有客餐需提前一个工 作日通知乙方,使乙方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工作。 九、乙方职责 1、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与所招聘的食堂员工签订劳动协议, 并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暂住证和外出务工证(外地), 相关人员应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等。 2、乙方所派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 岁,女性不得超过 岁。 3、乙方所派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所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 用品、员工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将菜单提供给甲方,菜单上需注明所需菜品、数量,并列明 菜式明细单。 5、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杭州市食品卫生防疫等方 面法律和法规。应规范着装,上岗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6、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供餐时间和就餐人数准时供餐,满足甲方在就餐时间、 餐饮品种上的要求及甲方招待客餐的制作,并按双方约定的菜肴价格提供餐饮服务。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除正常消耗外,属于管理不 当或故意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按原接 收清单如数完好归还甲方(除折旧后)。 9、乙方应高度重视饭菜的清洁卫生和保鲜工作,主副食品按国家《食品安全法》 规定留样 48 小时备查。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 济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餐厅员工队伍的组建及管理,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及时支付劳 动报酬。并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如乙方与餐厅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员工伤亡事 故等事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不得在甲方场地制作对外销售的食品(一经发现,对外销金额作为对甲 方能源资源供给的补偿)。 12、搞好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和安全,终年保持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蟑等。加 工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物留样制度》,切配和烹饪过程中做好消毒、 清洗、贮藏工作,不能有二次污染。自觉接受甲方的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 达到卫生食堂的标准,争创杭州市示范食堂。 - 37 - 13、严格遵守单位就餐时间,保证开足供应窗口,不在非就餐时间进行经营活动。 14、食堂运行服务安全工作由乙方全部负责。 15、不得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饭盒。 16、管理期间,遵守执法部门的法律与法规。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 考核,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不做有损甲方声誉之事。 17、为了提升乙方的食堂外包服务水平,为甲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甲方将根据 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定期考核。 18、以上规定,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做出警告、罚款甚至单方面取消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乙方自负。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 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管理服务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如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 食物中毒和设备受损及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要客户投诉,给甲方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 3、为了提高食堂运行服务质量,用餐时间可根据甲方需要进行调整。如果甲方就 餐人数、时间有较大变动时,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 4、餐厅日常运转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设备正常大修费用由乙 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厨房照明由甲方负责维护费用。 5、甲方负责提供餐厅的通讯设施。 6、乙方托管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包或分包。 十一、争议处理 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 以解决。 2、如从协商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所在地地址为余杭区。 3、在乙方出现经营方式重大变化、卷入诉讼或其他纠纷、违反协议及服务规范或 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宜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 15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 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甲方对此情形不负任何赔偿的责任。 4、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 38 -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 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 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 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 39 -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 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 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 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 认定为投标无效。 - 40 - 项目名称: 资 格 文 件(封面)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HZHZCG2021-013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41 - 资 格 文 件 目 录 (1)营业执照…………………………………………………………………………(页码) (2)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页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页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页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页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页码)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页码) (8)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页码) - 42 - 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可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产负责表及利润 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方 (供应商) 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 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3 -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 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声明函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方 (供应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 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4 - 六、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与参加本 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 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5 - 八、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方郑重承诺,我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 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可承接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 项目的相关服务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6 - 项目名称: 报 价 文 件(封面)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HZHZCG2021-013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47 - 报 价 文 件 目 录 (1)投标响应函…………………………………………………………………(页码) (2)开标一览表…………………………………………………………………(页码) (3)报价明细清单………………………………………………………………(页码)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 料………………………………………………………………………………… (页码) - 48 - 一、投标响应函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 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 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 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技术文件; (4)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2%赔偿 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 预算金额的 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 - 49 - 超过部分的损失。 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 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 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 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 章: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文 件被拒绝。 - 50 - 二、开标一览表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 你方接受本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招标编号: HZHZCG2021-013 )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实施。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投标报价 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小写) 总价 (大写) 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2)在投标有效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 51 - 三、报价明细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拟派岗位 单位 月工资 服务时间 人数 合价(元) 1 厨师长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 个月 2 大灶厨师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 个月 3 主面点师 人 (元/月·人) ( 其 中 基 本 工 资 : 元/月) 12 个月 4 面点师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 个月 5 面条师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 个月 …… 总计 大写 小写 备注: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及各类社保费用等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 52 -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 联合体) 参 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 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 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 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 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 53 -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并用扣除 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 55 - 项目名称: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HZHZCG2021-013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56 - 商务技术文件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页码) (3)资质文件…………………………………………………………………………(页码) (4)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案例……………………………………………(页码) (5)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实施计划方案等…………………………………… (页码) (6)服务承诺…………………………………………………………………………(页码) (7)商务技术偏离………………………………………………………………… (页码) (8)对应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页码) (9)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 细化。 - 57 -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 /女士 (其在本公司的职务 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 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投标 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资质文件(如有) 四、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案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 盖公章) - 58 - 五、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实施计划方案等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要求自行草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服务承诺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要求自行草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说明 注:商务和技术可分开填写,也可合并填写,重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无偏离的可不填写,只 盖章确认即可。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9 - 八、对应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60 - 十、评分响应表(放于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目录后首页)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页码 一 技术分 1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2 …… …… 二 商务分 详见商务文件第几页 …… 注: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 - 61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仅供参考)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 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管理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杭州市内中小企业供 应商。 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请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 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三、申请方式和步骤 (一)“云采贷”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登陆“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测算授信额度,并向银行发出融 资申请; 3、银行线上审批通过后,办理放贷手续。 (二)一般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向相关合作 银行发出融资申请; 3、银行在“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 4、银行、供应商线下办理审批、放贷事宜。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银行与融资银行一致。 2、请各采购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仔细核 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3、技术服务热线:87210880;如有业务问题可与各合作银行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一)开标形式 (二) 开标准备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六十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四)评审原则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六)评委纪律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7.1 评审前准备 7.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十)修改评审结果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资 格 文 件 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商务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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