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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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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详情

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发布日期:2021-04-09 00:00

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87.1.65:8000/qdnhy)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4-29 9: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522846-2021HHL-QDN100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522846-2021HHL-QDN1006

采购主要内容: 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数量: 1批

预算金额:156275000.00(元)

最高限价:156275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多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6.其他条件: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殊资格要求:

1.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投标供应商只能派一名代表参加项目开标会,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的聚集,确保项目开标工作顺利进行。

3. 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 投标工具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type=tp SourceFrom=Ztb ZtbSoftXiaQuCode=0903 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5. 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地址:

http://ggzyjyzx.qdn.gov.cn/zxhd/zlxz/202009/t20200911_63091994.html。

6.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 ,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4-9 09:00:00至 2021-4-15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87.1.65:8000/qdnhy)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87.1.65:8000/qdnhy)下载获取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4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4-9 09:00:00至2021-4-29 9:1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①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②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平台申请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投标(开标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

开户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开户账号:1891012105000058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4-29 9:10:0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路5号荷香居3-4栋裙楼)

时间:2021-4-29 9:1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PPP项目: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踏勘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2021年5月-2026年4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

项目联系人:杨鑫

地址:施秉县

联系方式:18785539939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瑶琪

地址:凯里市

联系方式:0855-851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瑶琪

电话:0855-8516677

八、附件: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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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n202104018-1]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QDNZF

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文件

(2021年4月8日)

项目名称:

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类别:

货物

项目编号:

522846-2021HHL-QDN1006

采 购 人:

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

详细地址:

贵州省施秉县

联 系 人:

杨鑫

联系电话:

18785539939

代理机构:

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

联 系 人:

石瑶琪

联系电话:

0855-8516677


目录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2

第一章 采购邀请 2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2

第二节 服务要求 3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3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5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5

第二节 商务要求 9

第三节 图纸附件(如有) 1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2

第一节 评标办法 12

第二节 评分标准 17

第三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 23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23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24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24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24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24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24

第四节 递交投标文件 26

第五节 开标及资格审查 27

第六节 评标 29

第七节 发布中标公告 31

第八节 质疑投诉 32

第九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32

第十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

第十一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33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35

第一节 主要条款 35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36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38

第一节 编制要求 38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39

第三节 投标文件范本 42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采购单位)委托,就 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项目采购预算为壹亿伍仟陆佰贰拾柒万伍仟元整(?156275000.00元)。

三、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 购 人

名 称: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

地 址:贵州省施秉县

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18785539939 电子邮件:/

五、代理机构

名 称: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凯里市

联系人:石瑶琪 联系电话:0855-8516677 电子邮件:/


第二节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食堂食材采购。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详见采购内容)。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多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6.其他条件: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投标供应商只能派一名代表参加项目开标会,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的聚集,确保项目开标工作顺利进行。

3.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投标工具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903&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5.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地址:

http://ggzyjyzx.qdn.gov.cn/zxhd/zlxz/202009/t20200911_63091994.html。

6.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 ,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7.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项目名称: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二、项目内容:食堂食材采购;

三、项目采购预算价(拦标价):156275000.00元;

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施秉县);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详见采购内容)

六、交货时间:2021年5月-2026年4月;

七、采购内容及要求:

1、实施范围:全县中小学和农村公办幼儿园,以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普惠性农村民办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午餐;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早餐和晚餐。

2、学校人数统计:高中3000人,及中小学幼儿园89所(其中,小学34所、初级中学5所、幼儿园50所),需要配送营养餐食材17500人(其中,小学9900人,初中5600人、幼儿园2000人),需配送早、晚餐食材8000人(其中,小学寄宿生3500人,初中寄宿生4500人)。

3、合同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新增学校。

4、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参数要求

预计年

采购金额
(万元)

预计年

采购量
(公斤)

备注

1

大米

必须是正规厂家包装的国标一级及以上、上一年或当年产的中晚稻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37.9

65025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2

食用油

必须有正规厂家包装(10升/瓶或20升/瓶)的国标一级非转基因纯压榨菜仔油,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色彩透明均匀,不含异物,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19

10950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3

猪肉

定点屠宰,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检验合格》,外观正常,无异味,保证是新鲜猪肉(禁止有病猪肉、母猪肉、种猪肉),要求烧好、洗干净,做到表皮无毛,除去头、脚和内脏,须附检疫合格证,并加盖检疫合格标志章。

1101.8

21190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4

家禽类

定点屠宰,去毛、去脚、去头、去内脏无红皮斑点,必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或《畜禽产品检疫证》,禁止有病家禽。

227.2

7100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5

蔬菜

新鲜,无腐烂、无异味、无黄叶、无病害,蔬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每批次产品需随货提供农残检测单、及规定机打小票(附参照标准,加盖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630

90000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6

干货
(含调味品)

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品质达国家规定级别及以上。

287.2

19086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7

米粉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新鲜、表面色泽正常,无杂质、无异味。

134.4

32000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8

包子、面包类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在保质期内,确保新鲜,表面色泽正常、光滑,无异味。

84

100000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9

学生用奶制品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有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在保质期内,口感良好,无异味、不变质。

100

40000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10

鸡蛋(中号)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有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在保质期内,破开无异味、不变质。

4

4800

按实际需求量结算

合计

3125.5

3858310

5、食谱要求:配送企业要结合地方实际和口味特点,科学制定符合学生身体发育成长所需的配送指南,结合季节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不少于5套配送食谱供各学校选用,每周一换,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进行调整。食谱应提供多种新鲜蔬菜,应有水果、鸡蛋、牛奶或酸奶、大豆或豆制品的供应,每餐要有油有肉,猪肉、牛羊肉、禽肉、鱼肉要根据学生喜好定期轮流替换,还要定期适当增加海产品等营养丰富的食材,尽可能满足各个阶段学生的成长营养搭配需要。

6、食材标准要求:食品原材料包括大米、菜籽油、米粉、面粉、盐、鲜肉类、家禽类、蛋类、干菜类、鲜蔬菜瓜果类及配菜、辅料等。

①鲜蔬菜类:新鲜,无腐烂、无异味、无黄叶、无病害,蔬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每批次产品需随货提供农残检测单、及规定机打小票(附参照标准,加盖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②鲜肉类:定点屠宰,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检验合格》,外观正常,无异味,保证是新鲜猪肉(禁止有病猪肉、母猪肉、种猪肉),要求烧好、洗干净,做到表皮无毛,除去头、脚和内脏,须附检疫合格证,并加盖检疫合格标志章。

③副食调味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品质达国家规定级别及以上。

④粮油:大米必须是正规厂家包装的国标一级及以上、上一年或当年产的中晚稻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菜籽油必须有正规厂家包装(10升/瓶或20升/瓶)的国标一级非转基因纯压榨菜仔油,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色彩透明均匀,不含异物,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⑤家禽类:定点屠宰,去毛、去脚、去头、去内脏无红皮斑点,必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或《畜禽产品检疫证》,禁止有病家禽。

⑥蛋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有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在保质期内,破开无异味、不变质。

7、配送要求:

①具有合法的企业管理的资质;

②配送企业必须在县内配备配送中心,在配送工作开始时没有视为放弃中标。配送中心的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即配齐配足食材储藏间、冻库、冷藏库、食材清洗和食材加工车间,车间全部采用无菌化生产系统进行初加工,所有器具均采用不锈钢设备设施,所有车间独立封闭、操作规范,有安全检测设备、消毒措施、分捡场地,有足够的配送车辆及冷藏车辆进行配送,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配送等;

③配送企业必须响应县人民政府扶贫政策,采取“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企业种、养殖产业组成合作社,优先采购县内农产品,在当地食材的采购要达到采购总量的85%以上。向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采购的食材品种、质量、数量、价格、安全要符合学校食堂需求。

④企业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有关要求。

⑤配送食品材料必须经过包装,必须有固定的食品原材(辅)料和货物存放地点,达到食品安全存放相关要求。

⑥配送企业应对配送的食材、食品安全进行全权负责,配送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置)应急预案。

⑦学校有权对配送企业配送的米、油、肉、蔬菜等食材和食品原材(辅)材料不定期进行第三方检验。

⑧配送企业生产和购买的原材料来源,学校可随时进行监督。

⑨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卫生、安全存放要求,厂房的进出口区域、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存区域等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必须和县教科局联网,县教科局实现远程监控。

⑩配送企业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如米粉生产能力,豆芽、豆腐、面点生产能力等。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2021年5月-2026年4月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施秉县)

二、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详见采购内容)。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投标方自行编制,投标人应当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所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应该按不低于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四、付款方式及质保期

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

五、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

六、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总价和单价(单价与数量相乘应与总价相符)。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七、运行风险保证金

配送企业在运行之前,需在财政指定账户缴纳伍拾万元(¥500000.00)的运行风险保证金,用于赔偿因企业自身运营过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运行风险保证金不够赔偿的情况下由配送企业承担,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运行风险保证金补足。配送企业在合同期满后无任何问题,采购人将运行风险保证金连本带息(利息按当年银行存款利率由系统自动计算)归还企业,一旦出现退出机制中第(三)条情况之一的,不退还运行风险保证金及利息。

退出机制

为加强配送企业的规范管理,明确配送企业的责任,确保食材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特制定配送企业退出机制。

(一)配送企业在合同执行期间,若要中止合同,实行退出制度,由施秉县中小幼儿园食堂食材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理退出事件。

(二)在合同期间,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经营管理,合同上必须写明配送期限,期满后自然退出。

(三)按照采购人与企业的合同约定,配送企业在配送期间因其自身原因,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停止配送资格,应终止合同: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材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要求配送企业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4.出现降低食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5.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配送等行为,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事件的。

6.在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检测评估中,一学年内两次不合格的。

7.配送企业在合同期内随意中途停止配送,不按合同约定范围配送或有转包分包行为,经采购人规劝整改无效的。

(四)在各级各部门的检查评估中,被检查存在的问题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被处罚的款项由配送企业负责。

(五)配送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学校及师生造成伤害和损失的,由配送企业负相关法律及全部经济责任。

(六)配送企业负责本企业职工的聘用和日常管理,确保稳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工人罢工或群体上访等事件且情节严重的,则应终止合同,并按相应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七)若因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导致采购人不能履行协议,协议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施秉县中小幼儿园食堂食材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必须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做好配送企业退出及后续衔接工作,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第三节 图纸附件(如有)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颁发。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项目名称: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522846-2021HHL-QDN1006

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2021年4月29日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检查要求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一、符合性检查

1

符合性审查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验收标准、规范

售后服务

付款方式及质保期

其他要求

二、无效标检查

2

无效标检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符合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评标专家(签字):

评标依据

评分细则

实得分值

报价分

30分

商务分

59分

技术分

11分

总分

100分

政策性加分

5分

1、报价分:(30分)

该项目的采购预算价(拦标价)为 156275000.00 元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采用各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的最低总报价如果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都超过业主给出的采购预算价(拦标价),作废标处理。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序号

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说明

1

投标报价评分

/

30分

(1)、本项目评标基准价采用各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总报价, 如果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都超过业主采购预算价(拦标价),作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技术分:(11分)

评分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11分)

人员配置(5分)

拟派本项目营养师1人得0.5分;国际营养师1人得1分,共计1分。(评审依据:提供营养师证、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拟派本项目专职人员:食品检验员4人及以上得0.5分;干货配置员3人及以上得0.5分;肉类分解员6人及以上得0.5分;蔬菜分解员6人及以上得0.5分;采购人2人及以上得0.5分;库房管理员3人及以上得0.5分;配送人员10人及以上得0.5分;消毒人员2人及以上得0.5分。共计4分。(评审依据:提供健康证、培训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书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6分)

营养餐食品配送方案(3分):投标供应商根据菜谱和本项目校点分布情况及人数指定适用于本项目的营养食品配送方案,提供配送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打分,优3-2.5分;良2.4-2.0分;一般1.9-1.0分;未提供不得分。

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员工培训方案(3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审,提供针对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审,3-2.5分;良2.4-2.0分;一般1.9-1.0分;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分:(59分)

评分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59分)

企业业绩

(1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一个类似业绩,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业绩的采购合同或服务合同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投标供应商实力(58分)

1、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有产权封闭厢式运输车辆及冷藏车每提供一辆得0.5分,共计3分。(评审依据:提供每辆车相应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及车辆正面、侧面、后面彩色照片3张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车辆正面照片应有车牌号,车牌号应与行驶证车牌号相符)

2、在配送生产中心内具备各类食材的独立加工厂房,如独立的米粉生产加工厂房;独立的豆芽菜、魔芋、豆腐加工厂房;独立的面点加工厂房,并有能力提供配餐,共计12分。(评审依据:提供工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照片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在施秉县境内有配送生产中心不少于18000平方米的得18分;在施秉县境外有配送生产中心不少于18000平方米的得9分。(中心须包含独立的办公楼、独立的生产厂房、冻库、冷藏库房、视频监控室、安全检测室及设备、食品留样室、肉类和蔬菜类分切及分装区域等功能用房,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评审依据:提供土地购买证明或租赁合同、配送生产中心整体效果图、中央厨房内部平面设计图、中心建设合同或工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提供配送生产中心分类配置照片,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在施秉县境内有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一个得1分,每增一个1分,共计6分。(评审依据:提供合作合同或订购协议合同和转账流水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投标供应商自有蔬菜清洗去皮机、多功能切菜机、专业丝机、预洗输高机、洗菜机、连续式洗菜机、锯骨机、切排骨机、切肉丝机、带骨切丁机的得7分。评审依据:提供自有设备购买发票、购买合同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6、在施秉县行政范围内近三年内,年度带动本地就业,达100人以上150人以下的,得5分;达150人及以上的,得12分。(评审依据:提供劳务合同和工资流水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政策性加分:(5分)

序号

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说明

1

政策性加分

节能环保产品

2分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

3分

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注: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出现异常时,评审小组应当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作出综合评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进货发票复印件、人工费用、税费等成本说明),以保证该报价是可以完成响应文件约定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该投标报价合理性,且成本说明不被评审小组采信的,评审小组可以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即为无效标。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

二、评分标准

1.符合性审查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项目名称: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522846-2021HHL-QDN1006

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2021年4月29日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检查要求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一、符合性检查

1

符合性审查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验收标准、规范

售后服务

付款方式及质保期

其他要求

二、无效标检查

2

无效标检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符合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2.评分表

评 分 表

项目名称:施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522846-2021HHL-QDN1006

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2021年4月29日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分值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评分项

分值标准

价格分
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0 - 30分

技术分
11(分)

人员配置

0 - 5分

项目实施方案

0 - 6分

商务分
59(分)

企业业绩

0 -1分

投标供应商实力

0 - 58分

政策性加分(5分)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

0 - 2分

少数民族地区产品加分项

0-3分

得分

105分

评标专家(签字):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4.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