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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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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博罗县委县政府职工餐厅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博罗县委县政府职工餐厅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LJC010

项目名称:博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博罗县委县政府职工餐厅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41,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

合同包预算金额:2,141,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41,700.00 2,141,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3、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博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

地 址:惠州市博罗县博惠路82号

联系方式:0752-620610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

联系方式:0752-6621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2-6621399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博罗县委县政府职工餐厅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招标文件20210408.pdf
餐厅人力资源.pdf
1 惠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博罗县委县政府职工餐厅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2021-BLJC0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 博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 代理机构: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04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相关附件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博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的委托,对博 罗县委县政府职工餐厅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1-BLJC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委县政府职工餐厅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 三、采购预算:2141700.00 元。 四、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3、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的情况,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 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进行声明,供应商可 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 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1 年 04 月 12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9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 A3 栋 1306 号)提交报名资料报 4 名。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1) 2.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原件)。 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领取招标文件证明文件必须逐 页加盖公章,统一使用 A4 纸装订成册。领取招标文件证明文件封面需注明本项目名称【博罗县 委县政府职工餐厅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 八、磋商文件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磋商文件公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 35 条 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社会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实名制署名,质疑供 应商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同时出具载明委托代理 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授权文件,并提供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首次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起至当天 10 时 00 分截止。 十、首次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惠州市博罗 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 A3 栋 1306 号),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21 年 04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5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 A3 栋 1306 号。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 A3 栋 1306 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6621399 采购人:博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 联系地址:何小姐 联系人:惠州市博罗县博惠路 82 号 联系电话:0752-6206103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09 日 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3、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采购清单情况 序 号 项目名称 标的 名称 数 量 单价 (元) 合计 (元) 1 博罗县委县政府职工 餐厅人力资源配备及 管理服务 人力资源配备 及管理服务 1年 2141700.00 2141700.00 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惠州市县委县政府食堂面积约 1000 平方米,就餐人数约 500 人左右。 (二)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惠州市县委县政府食堂及干部职工加班、会议用餐进行食堂 人力资源服务采购及餐饮管理服务。 (三)项目配置要求 1、采购人负责提供厨房、餐厅及全套的厨房设施设备,采购人无偿将厨房设备转交给中标 人使用。合同期间,职工食堂的所有设施设备、用具用品由采购人负责配备,如中途需添置或 更换设备,由中标人提出申购,报采购人同意后并由采购人购买。如合同期满,中标人需完好 无损地将厨房设备移交采购人。 2、采购人负责经营职工食堂的水、电、燃气和清洁用品(含易耗品)。 7 3、项目经营要求 ①投标人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需保证食堂的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②经营内容: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及加班和会议用餐服务。 ③中标人需按时保证干部职工准时用餐,保质保量供应,不能影响正常的作息时间。(加 班、会议用餐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④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菜品的制作,菜式的搭配以采购人作为基准,中标人有义务 提供意见和建议,需听从采购人的食堂工作安排。 ⑤中标人需按采购人提供的伙食标准进行服务。 ⑥当采购人有特殊用餐需要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 ⑦中标人需负责所配置的服务人员健康证的办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管理人员、厨师、 面点师需持相应的证件上岗。 ⑧中标人所配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及工资、福利、社保等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 所有配置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的劳动关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劳动关系方面的义务。 ⑨中标人配置的所有服务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的工作管理,不得有反抗、抗拒不执行采购人 的工作管理。 ⑩中标人要对食堂所有的餐具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出现人为损坏的,中标人需照价 赔偿(自然损耗的除外)。 2.本项目服务团队的需求 1、食堂人员配置表(中标人实际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 29 人,如采购人员认为具体岗位人 员配置不合理,需要变动,可要求中标人进行调整,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具体配备人员 如下: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1 管理 负责人 1 人 1、作为供应商派驻本项目食堂的现场代表,应积极与采购 人配合。 2、根据采购人要求管理食堂,包括现场管理、员工工作时 间安排,设备及卫生,干部职工现场投诉应急处理等。 2 总厨 1 人 1、负责本项目食堂的厨房管理工作; 2、对食品供应和质量负有主要责任; 8 3、制定计划,定期对厨师的烹调技术进行培训; 4、研究制定每周菜谱,严格按照菜式规定,烹制各种菜肴, 保证出品质量; 5、掌握各种菜式的烹制特点和技术要求,住好各种菜式的 质量,使之色、香、味俱佳; 6、熟悉原来、配料、调料的使用,掌握煎、扎、煲、焖等 烹饪技术; 7、了解市场物价,熟悉和掌握市场情况。管理组织人员,督 促食品卫生。加强管理,防止食品被盗、丢失和霉烂变质; 8、)抓好厨师的管理和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厨师的技术和服 务水平; 9、抓好成本核算,控制好成本; 10、熟悉原材料种类、质量、价格、规格,并现场按规格标 准验收; 11、检查厨房设备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 12、监督、提高员工的节约意识,杜绝浪费现象 13、严格执行消防规程,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14、抓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保持工作区域设备设施的清洁卫 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关 3 厨师 4 人 1、协助总厨做好食堂厨房的工作; 2、在总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菜式规定烹制各种菜肴,保证 出品质量; 3、根据各种菜式的烹铜点和技术要求抓好各种菜式的质 量,使之色、香、味俱佳; 4、熟悉原料、配料、调料的使用,掌握煎炸、煲、焖等烹 饪技术; 5、做好燃料、调料、用具、厨具的准备工作。保持所有用 具的清洁卫生; 6、负责食品加工前原辅料的准备工作; 7、根据季节性变化,不断改进出品菜式; 8、负责验收各种蔬菜和食品原材料的质量 9 9、负责各种原材料的保管和使用; 10、严格执行卫生、消防安全制度,做好各项卫生清洁及消 防安全检查。 4 点心主厨 1、严格按照食堂规定,确保各种早点品种、数量,按质量 要求制作各式点心,并经常更换花式品种; 2、品种质量要求色纯正,形状大小均匀,份量适当,稀饭 干稠适当,馅心制作口味好,成品符合卫生要求; 3、负责煎炸各种点心,并制作各种点心、芡汁和糖水,动 脑筋、想办法、变花样,增加点心花色品种,不断满足就餐者 的需求;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积极落 实卫生岗位责任制,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安全使用机械,严格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 6、生产过程注意节省材料损耗,精打细算有效控制成本 7、保持本区域锅台、工作台柜及周围环境卫生,及时打扫, 各式用具及时归位。 5 点心副厨 2 人 1、协助点心主厨做好食堂厨房的工作; 2、在点心主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菜式规定烹制各种面点, 保证出品质量; 3、严格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严格按照规定,确保各种 点心品质、数量、质量的要求; 4、品种质量要求色纯正,行政大小均匀,分量适当,馅心 制作口味好,成品符合卫生要求; 5、动脑筋、想办法、变花样,增加点心花色品种,不断满足 就餐者的需求; 6、安全使用机械,严格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 7、搞好个人卫生,积极落实卫生岗位责任制,保证饮食卫 生,防止食物中毒, 6 砧板 3 人 1、按菜式标准做好菜品的切配工作,尽量人降低损耗。 2、对部门的日常生产计划,原料的使用和数量做到心中有 数。做好日常进货的验收工作; 3、负责各类菜式的搭配; 10 4、熟悉和掌握各种原料的使用率,掌握各个品种不同的质 量 5、贮藏保管各种肉类及原料的斩切和腌制; 6、操作要求刀法熟练,刀工均匀,斩切美观,斤两准确; 7、熟悉厨房的工作程序及菜品的种类; 8、熟悉各种原料的特点和腌制方法; 9、严格执行卫生、消防安全制度,做好各项卫生清洁及消 防安全检查。 7 厨工 2 人 1、负责蔬菜清洗和加工,按菜点烹调要求去皮,去老根,保 证加工质量;负责家禽、水产品等原料的初加工; 2、根据菜肴要求对原料进行规范加工,生、熟食品分开存 放; 3、负责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和维修,做好厨房的卫生清洁; 4、开餐前备好各种酱料和小菜; 5、定期盘点厨具、玻璃器皿和使用设备报告损坏和短缺情 况,并向上级申购; 6、做好餐具的洗涤和消毒,用具、物品摆放整齐等工作; 7、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和收餐后的清理工作 8、负责初加工的原料及时送下道工序或放入冰箱保鲜;负 责将剩余的食品等放回冰柜保存,并做好区域卫生清洁; 9、下班后,关闭本区域所有的水、电、气、 油等开关,注意安全。 8 仓管员 1 人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的台账登记,做到先进先 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 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 味的物品不同库存储存。 4、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5、冰箱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6、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 虫等及时处理。 11 7、做好灭鼠、蝇、蟑螂等防虫害工作,保持仓库 室内外清洁。 8、与采购人一起对库存物资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统一。 9 餐厅主管 1 人 1、负责检查员工的仪表仪容和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检 查卫生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并记 录每日出勤情况,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任务; 2、设定饭堂奖罚制度,做到公平、公正; 3、开餐前布置任务,进行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熟悉菜单、酒水,熟悉当天厨房供应的品种,与厨房协 调合作; 5、搞好现场培训,带领员工严格按服务规程进行接待服务; 6、处理一般投诉,及时解决问题,并将情况向上级报告, 不断积累经验; 7、及时落实每天清洁工作,保持餐厅的整洁卫生; 8、下班时检查门、窗、水龙头、照明系统、 空调等是否关闭,做好节能和安全工作; 9、每月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向上级提出 奖罚建议。 10 服务员 7 人 1、服从餐厅主管的领导,做好餐前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服务程序和卫生要求,努力提高服 务质量; 3、主动、热情、耐心、礼貌、周到,不断完善服务态度,保 持良好的服务形象和素质; 4、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又快又好的完成用餐任务; 5、妥善安排客人就座,注意客人用餐情况及时更换餐具、 烟灰盅,及时清理桌面; 6、上班时精神集中,要做到手勤、脚勤、眼勤、口勤,及时 为客人提供服务; 7、遇到客人投诉,应及时汇报上级领导解决 8、做好上班前后的餐厅卫生工作,积极检查备用餐具是否 齐全,餐台上器皿及需用品是否整洁和齐备; 12 9、做好餐厅卫生和日常用品的补给; 10、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完成上级交派的 其它任务。 11 保洁员 6 人 1、根据工作要求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清洗制 度; 2、负责餐厅的及时回收用餐区脏污的托盘,并送到洗碗间 清洗消毒,做到优质文明服务。 3、餐具清洗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四保洁”,的 程序进行,防止餐具污染; 4、清洗餐具必要把好卫生质量关,清洗完毕后,逐一检查 是否干净,若有油污,则重新再洗一遍。 5、泔水必须当日清理,泔水桶保持干净、封闭。 6、餐具清洗完毕后,整理保洁工具,使其摆放有序,放置 指定位置。 3.要求 ①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主要社会关系清楚,中标人需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身 体健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真实。 ②中标人各类人员按岗位要求需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③所配置人员需绝对服从中标人及采购人管理。 三、本项目服务的需求 (一)服务场所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经验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 出人员提供服务。供应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 (二)服务团队的需求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共 29 名,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派出 1 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购买 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续具有 3 个月的社保记录,投标人对拟派出的服务团队社保记录的原件 备查。 13 (2)投标人需拟派项目实施人员 29 人。 1、投标人需拟派出管理人员 1 人。拟派出管理员需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岗位证书。 2、投标人需拟派出总厨师 1 人。拟派出总厨师需持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 厨师证。 3、投标人需拟派出厨师 4 人。拟派出厨师需持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含) 以上厨师证。 4、投标人需拟派出点心主厨 1 人。拟派出点心师需持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 级(含)以上面点师证。 5、投标人需拟派出点心副厨 2 人。 6、投标人需拟派出砧板 3 人。 7、投标人需拟派出厨工 2 人。 8、投标人需拟派出仓管员 1 人。 9、投标人需拟派出餐厅主管 1 人。 10、投标人需拟派出服务员 7 人。 11、投标人需拟派出保洁员 6 人。 以上人员需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续具有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健康证、相关职业资格 证书及工作证明。投标人对拟派出的服务团队社保记录的原件备查。 四、本项目信誉的需求 1、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税务行政部门公布的纳税信用等级的材料。 五、本项目投标人业绩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近三年从 2017 年至今同类业绩。 六、本项目财务状况的需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从 2017 年至 2019 年审计报告。 七、本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4 1、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所有承包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管理费、福利、人员培 训费、各种社会保险费、人员食宿费、体检费、交通费、服装费、运输费、管税费、利润等所 需成本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 等各项全部费用。) 2、投标人的承包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 2141700.00 元人民币。 3、在合同期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申请增加任何费用、报销任何费用。否则,视为 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服务要求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采购方沟通联络,投标人需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 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 2、投标人需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中标人需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付款方式 1、每月按实际结算,采购人在每月初收到中标单位交来的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申请 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2、采购人不因财政资金延时到账而承担任何责任。 1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名称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博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 2.2“采购监管部门”是指:与采购人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⑵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⑶非关联企业。(详见下方“关联企业”)。 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不可负偏离(即标注“★”号)的特殊条款要求。 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 标注“★”号条款是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投标人不可负偏离。 2.8 标注“▲”号条款: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分得分。 2.9 中小微企业投标 ⑴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10 企业信息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 年国务院令第 654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中,将 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 制或者禁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工商公示信息” 的“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的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2.11 关联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16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未符合规定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将予以拒绝。 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 商,凡为整体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 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应当注明为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 的供应商名称。 2.12 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 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 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3 项目进行分包 ⑴采购项目分包进行采购的,在招标公告期间,如其中个别分包的采购内容有质疑且需要 澄清和修改的,可视情况将该分包单独延后,其他分包的采购活动继续进行,该项目磋商文件 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该项目各个分包中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 应的有效投标人不满足开标数量的,该项目具体的分包将废标,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将会对该具 体的分包重新组织招标。 ⑶投标人通过该项目具体分包的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视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具 有推荐中标侯选人和中标备选人的资格。 2.14 有效投标人家数的计算规则 ⑴在资格性检查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 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⑵多家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 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 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 ⑶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 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⑷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 17 效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合格的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 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 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 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合格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 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 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次采购招标活动社会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记取。 5.磋商文件公告 招标公告将在指定政府采购媒体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招标公告时间包含公示时间。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⑴投标邀请函; ⑵采购项目内容; ⑶投标人须知; 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⑸响应文件格式; ⑹相关附件; ⑺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7.磋商文件的质疑与澄清 7.1 在磋商文件公示公告期间,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 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的澄清内容以 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若有合理的建 18 议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之后将会做出采购变更/更正公告。 7.2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磋商文件公示公告之日起的 7 个工 作日内,参照附件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 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 标人。 7.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社会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 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l 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 人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 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 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确认。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修改文件。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 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 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 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9.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 本,在理解和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 构的译本为准。 10.响应文件的构成 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11.响应文件编制 11.1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 19 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发生的文件散落或 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1.3 投标人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 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4 如果因为投标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 民币报价为准。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三、采购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 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 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 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已包含磋商文件要求所有内容的报价,不 予核增。 12.3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12.4《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⑴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⑵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 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⑶应包含项目的设备费用、税费、人员培训费、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 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和利润等。所列费用,以及第三部分的第 42.2 条 所列费用;否则视为已包含在内,不予核增。 ⑷该项目磋商文件对投标报价提出特别要求的除外。 13.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 外) 1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 15.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投标人自查表、资格性证明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组成。 15.1 自查表是为提高评审效率和准确性,投标人必须认真、准确填写资料及其所在页码, 否则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自查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⑴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⑵评审项目投标/响应资料对应表。 15.2资格性证明部分是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能力等资 格性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印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 标。资格性证明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投标/响应函(原件)。 2 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 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 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工商公示信息”的 “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的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7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8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15.3 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文件资料不作响应 文件的完整性检查,商务响应条款已经量化到综合实力评议中,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 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⑴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⑵同类业绩介绍。 ⑶拟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21 ⑷履约进度计划表。 ⑸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响应表。 ⑹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⑺其他商务条款响应表。 15.4 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⑴技术条款响应表。 ⑵组织实施方案。 15.5 价格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下文件: ⑴开标/报价一览表。 ⑵投标明细报价表。 16.响应文件的外部佐证文件 若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外部佐证材料(原件核查、备查或样品验证),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应 填写好《原件验证一览表》或《样品验证一览表》,并准备好相关原件或样品,按社会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要求递交。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0000.00 元。 17.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投标保 证金交纳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惠州博罗博都花园支行 帐 号:689960418180 用途:“2021-BLJC010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将本项目的采购编号写在用途一栏) 财务部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52-6621399 17.3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21 年 04 月 22 日上午 10:00 前到达保证 金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并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7.4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7.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 22 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⑴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⑵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 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 被拒绝。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起,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有效 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1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 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响应 文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不作任何加密的相应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是全套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 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 WORD、EXCEL 软件编写,并以 U 盘为载体提交, 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若电子文档与书面响应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9.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署 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然后副本封面加盖公章。 19.3 响应文件的复印、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如文字和复印件模糊看不清的,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任何在响应文件中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等进行直接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 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9.4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投标文 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19.5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严重影 响评审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保证交纳凭证、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作为唱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唱标文件信封 或外包装上按本部分 20.2 条规定的标注格式之顶行清晰加标“开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 交纳凭证”字样。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 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0.2 每一个信封或外包装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且在包装上应按如下格式注明: 收件人: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收件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 A3 栋 1306 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2021 年 04 月 22 日 10:00 之前不得启封 20.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1.投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20.1 投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0.2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均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2.投标截止期 22.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4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 标。 22.2 招标采购单位于开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3.迟交的响应文件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的“投标截止期”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 24 应文件。 24.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 24.1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社会代理机构开标地点。 24.2 社会代理机构将接受以下情况的响应文件和外部佐证文件: ⑴该项目的响应文件; ⑵若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接受原件验证一览表; ⑶若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样品,接受样品验证一览表。 24.3 社会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响应文件: ⑴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公章、密封的响应文件; ⑵唱标文件没有单独密封递交的; ⑶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⑷响应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⑸社会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24.4 社会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投标截止时点前以 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否则供应 商不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 25.3 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要求所作的澄清、说明、更正和最终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 间内递交。经磋商后,在最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25.4 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26.采购人的相关事项 26.1 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提交本单位的监督代表、采购人代表(即评审委会员 成员)的人员委派函。监督代表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监督评审专家抽取和监督开标、评标,采 购人代表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评标会议。 26.2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可以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 时间,并发布变更公告,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项目的投标。 25 26.3 采购人的监督代表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社会代理机构将先宣布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已到,直至采购人的监督代表到场后方可继续开标。 26.4 采购人应当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向社会代理机构送达纸质的中标资格确认文件。社会 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收到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确认函的,将向行政监管部门、监察 机关报送采购人未按时确认中标供应商确认函。 26.5 采购人在依法确认中标候选人时,认为有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应当向采购人同级的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26.6 采购人要求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的 10%。 五、开标、评标、定标 27.开标 27.1 招标采购单位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原则上应当由采购人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投标保证 金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授权的人员应 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随同人员不能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查验。 27.2 开标时,由采购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 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组织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磋 商顺序的抽签。 27.3(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和有关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参加开标会是投标人的权利,如果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视同其放弃了这项权利和依法有关 的权利,并认可开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 27.4 未宣读的投标人名称和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 认。 27.5 若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原件备查验证,已经递交了原件验证一览表的投标人在指定区域 等待磋商小组验证原件,磋商小组验证原件之后供应商方可离开指定区域。 27.6若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样品验证,已经递交了样品验证一览表的投标人在指定区域等待, 磋商小组验证样品后供应商方可离开指定区域。 26 28.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8.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 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 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专家 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28.2 磋商小组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磋商小组的工作。磋商小组下设评标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 28.3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对响应文件、最终磋商结果进 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初审)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 价格评议。 28.4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8.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磋商小组组长应当组织评审成员讨 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 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8.6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 个投标人。 29.响应文件的初审 29.1 磋商小组首先依法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以及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性和合格性要求、查验复印文件 与原件是否一致、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等,具体如下: ⑴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响应函》; ⑵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性、合格性的要求; ⑶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 ⑷投标总价是否超出采购预算; ⑸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⑹响应文件是否有不符合磋商文件带“★”号条款要求; 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 27 ⑻是否有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29.2 响应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 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磋商小组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 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 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 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9.3 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 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 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及磋商文件要求依据外部佐证的除外。 29.4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 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 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中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9.5 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 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若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的,投标无效。 29.6 磋商小组确定无效投标的响应文件,投标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 步评审,不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议。 30.响应文件的澄清 30.1 评标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 出。 30.2 响应文件中评分条款及其他条款对投标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及响应文件中在 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28 的细微偏差,并且补正细微偏差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影响到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内容。 3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投标的评价 磋商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2.定标 32.1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 购人或者社会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2.2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 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2.3 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2.4 招标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 人。 32.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6 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社会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7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位 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备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32.8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 标备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招标。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评标纪律 33.1 除磋商小组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 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磋商小组联系。 33.2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响应文件的澄清”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 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 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9 六、中标结果公告 34.中标公告内容 34.1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布的所有政府 采购信息。 34.2 中标公告将按规定公布包括采购人和社会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 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如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按规定公布评审的结论性意见等相关材 料(包括:各投标人技术、商务、价格的综合总分及排序等)。 34.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按规定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质疑与投诉 35.质疑 35.1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首先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参照第六部分的附件格式的要求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35.2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 35.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社会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社会代理机 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社会代理机构答复供应 商的询问和质疑。 35.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 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5.5 社会代理机构发布采购活动暂停公告,仅会停止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同时,将会向 已经报名的供应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提醒,该通知仅为温馨提示,以投标人在社会代理机构进 行报名的信息为准。 35.6 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⑴供应商对政府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或在向社会 代理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⑵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⑶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5.7 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0 ⑴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⑵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⑶质疑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授权的人员或者法定代表人; 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5.8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应当提交质疑书一式两份,质疑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等信息,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 要内容: ⑴质疑人名称、地址、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姓名、其他组织的名称; ⑶所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 ⑷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依据和依据的来源正当合法; ⑸质疑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条款; ⑹有效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⑺提起质疑的日期; ⑻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9 提交质疑的质疑人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质疑人为投标人授权的人 员,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载明授权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5.10 社会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人捏 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应当予以驳回,并 将其不良行为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11 被质疑人必须配合质疑处理,在规定时间内不澄清质疑将视为放弃申辨权利。 35.12 必要时,招标采购机构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澄清、质证,质疑人拒绝参 加澄清质证的会议,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权利;被质疑人拒绝参加澄清质证的会议,视为被质 疑人认可质疑事项。 35.13 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书,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⑴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⑵质疑人拒绝参加澄清质证的会议的; ⑶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⑷质疑书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⑸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1 ⑹质疑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依据的来源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⑺质疑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或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⑻其它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情形。 35.14 质疑人撤回质疑的,或质疑人的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或者诉讼程序的,终止 质疑处理。 3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五十五条的 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 质疑事项的范围。 35.16 社会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 36.投诉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通知书不满意的,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 诉。 八、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备案 37.合同的订立 37.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该项目磋商文件已经要求中标供 应商提前签订合同的另有规定除外),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人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他协议。 37.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社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8.合同的履行及备案 38.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 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 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 社会代理机构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8.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37.2 条的规定备案。 32 九、适用法律 39.适用法律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 政策(下称招标投标相关法规)。 十、投标纪律与相关事项 40.投标纪律 40.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中标。 40.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 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40.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 采购人和社会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0.4 凡查实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⑶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社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⑷向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⑸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⑹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⑺向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⑻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⑼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采购机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41.保密事项 41.1 获得本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 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磋商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41.2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 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 33 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42.知识产权 42.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以及 其技术、服务、资料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采购单位 无关。 42.2 投标报价应包含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43.评标方法 43.1 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 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或者中标供应商。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商务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按排序先 后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本次评标是以磋商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 平等竞争的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安装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 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43.2 评标步骤 ⑴磋商 磋商小组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磋商。磋商后,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做最终报价(磋 商条款变更响应等,若有)。 ⑵初审 磋商小组首先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 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 澄清事实。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才进入后续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资格性 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进入后续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⑶佐证 若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原件、样品等佐证证明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 标准和方法对原件、样品等佐证进行评审。 ⑷评审 34 最终报价完毕后,磋商小组对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⑸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磋商小组将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4.评标程序 44.1 宣读评审纪律。 磋商小组成员进入评标会议室前,将通讯工具交由社会代理机构集中保管。磋商小组成员 进场签到,监督代表核对评标专家名单,经核对无误后,评审主持人应在评审开始前宣读评标 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评标纪律表上签字确认。 44.2 磋商小组专家成员依法申请回避。 磋商小组专家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序号 磋商小组专家成员回避情形 1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雇佣关系; 2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技术顾问; 3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5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 6 同一任职单位专家成员超过二名的; 7 参与磋商文件或进口产品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8 与投标人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进行的利害关系;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4.3 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 组成员在履行独立评审权利义务的同时,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 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 44.4 磋商及最后报价 ⑴技术商务磋商 磋商小组将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排 序。磋商排序确定后,磋商小组首先阅读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 35 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该响应文件将会由于不符合磋商的基本要求而被拒 绝。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由磋商 小组将集体意见现场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排序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 轮或多轮的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磋商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使所有供应商的 响应具有可比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 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规格、安装调试、验收、合同执行计划、相关 服务、质量保证、采购人配合等内容,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 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或由于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被磋 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磋商承诺及最后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除非在磋商 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响应报价的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 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⑵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初审) 磋商和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对《初步审查表》 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 争议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 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磋商和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首先根据磋商文件的“投 标人须知”中规定,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具体详见下表: 36 初步审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资 格 性 检查 投标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保证金 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准入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 合 性 检查 投标人的合格性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重大违法行为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投标报价未超出报价范围的 其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注:1、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2、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 不得进入下一步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37 44.5 综合实力评审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 件的商务、技术、服务和价格进行评估,最后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应依据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材料,对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评审,逐一核对投标人提 交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仅依据货物说明一览表、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做出比较和评价。磋商小 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澄清”的说明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按要求进行 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 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⑴据《财政部关于停止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财库〔2011〕85 号),本项目评标不将自主创新内容纳入评分标准范围。 44.6 计算总分 ⑴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 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须知“响应文件的初审”。 ⑵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要求执行,参见本须知“价格评分”。 44.7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根据《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和财政部财库〔2014〕22 号文件规定的 计分方法进行计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 效投标的名次,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得分相同的,按 下列顺序比较确定: ⑴节能产品; ⑵环保产品; 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⑷技术评分(由高到低); ⑸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 每个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服务部分得分, 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45.1 磋商小组确定评标得分排名后,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8 45.2 磋商小组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 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 名),并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该项目磋商文 件中根据需要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另有规定除外。 46.编写评标报告 46.1 根据磋商小组的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起草编写评标报告。 46.2 对中标候选人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 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39 价 格 扣 除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的扣除(C 的取 值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 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4.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1.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4.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4.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1.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5.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 40 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6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6.1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 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提供投标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6.2 投标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 除,在 30%以下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 投标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同时为上述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价格扣除按取值最高 的方式进行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41 评审标准 (1)价格部分(10%) (2)技术部分(40%) (3)商务部分(50%) 类别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 部分(40 分) 项目实施 方案 1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优: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善,安排合理,各阶段服务计 划详尽,得 15 分; 良: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各阶段服 务计划基本符合要求,得 10 分; 一般: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完善,各阶段服务计划不够 详尽,得 5分; 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完善,各阶段服务计划不齐全, 不能满足采购采购需求,得 1分; 无提供组织实施方案不得分。 优化能力 5 根据投标人从事行业服务的服务执业条件是否齐全和利用企业 自身积累的资源优势响应服务需求进行评审: 优:服务执业条件齐全,响应服务科学完善,得 5 分; 良:服务执业条件较为齐全,响应服务较合理,得 3 分; 一般:服务执业条件不齐全,响应服务不合理,得 1 分; 无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方案)不得分。 卫生管理 服务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卫生管理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优:投标人对各项统筹标准化、样品保存制度、配合检 查制度,科学合理配合程度高的最高得 10 分; 良:投标人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比较合理,应急 措施较好的,最高得 7分; 一般:投标人对各项统筹标准化、样品保存制度、配合 检查制度,科学合理配合程度一般的,最高得 4分; 差: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合理、最高得 1分。 方案包括: 1、中标人需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做好标准化食堂和 阳光食堂的规划与建设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食品安 42 全监督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卫生检查; 2、每种出品均需留样,并在低温下保留 48 小时,以便 作为发生卫生安全问题的追溯依据; 3、中标人应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安全卫生检查,并积极配 台,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评委会对本项目卫生管理 服务方案进行比较和评优。 投标文件无提供卫生管理服务方案不得分。 应急 方案 10 根据各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 优:投标人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科学合理,应急 措施得力的,最高得 10 分; 良:投标人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比较合理,应急 措施较好的,最高得 7分; 一般:投标人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一般,应急措 施一般的,最高得 4分; 差: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合理、最高得 1分。 没有提供项目应急方案不得分。 商务 部分(50 分) 纳税信用 等级情况 2 投标人提供获得税务行政部门近一年颁发的“纳税信用 等级”证明材料进行评审。B级或以上得 2分,M级得 1 分,C级以下不得分。 企业信用 报告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 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 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 料。(投标文件无提供信用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 证明文件不得分)有提供得2分,无提供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 企业综合 实力 8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认证内容需具有农副产品及相关内容)每提供一 个得 2分,最高得 8分。 43 财务报告 6 根据投标人提供 2017-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进行评分。每提供一年得 2 分,满分 6分,无 提供不得分。 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同类项目 业绩情况 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17年 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的数 量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同类业绩得 1 分,满分 8 分。 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复印 件,业绩合同可提供合同关键页。 拟派项目 主要人员 1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本项目服务 团队的需求”的内容,投标人对本项目按要求安排实施 人员。其中管理负责人 1 人、总厨 1 人、厨师 4人、点 心师 3人。 要求:(1)管理负责人 1 人,需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 (中级或以上)和疾控中心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 证为满足需求得 1分。 (2)总厨师 1人,需持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的高级厨师证和疾控中心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 为满足需求得 2分。 (3)厨师 4人,持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 级(含)以上厨师证和疾控中心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 健康证为满足需求得 4分。 (4)点心师 3人,其中 1人为点心主厨持有人力资源与 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含)以上面点师证和疾控中 心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其中 2人为点心副厨 具有具备从事点心工作 3 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社保 证明文件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疾控中心或正规医疗 机构出具的健康证为满足需求得 3分。 (缺 1人扣 1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需提供实施人 员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及疾控中 心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才能 44 得分,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拟派项目 服务团队 8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本项目服务 团队的需求”的内容,投标人对本项目按要求安排实施 人员。其中餐厅主管 1 人、砧板 3人、厨工 2 人、仓管 员 1人、服务员 7人、保洁员 6人。 要求:需具备疾控中心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为 满足采购需求得 8 分,缺 1人扣 1分,扣完为止。(投 标文件需提供实施人员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 的社保记录及疾控中心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的 证明材料复印件才能得分,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便利 性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评审,服务机 构离项目所在地距离较短,能快速、便捷服务本项目为 优,得 3分; 服务机构离项目所在地距离适中,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 为良,得 2分; 服务机构离项目所在地较远,不能快速便捷服务本项目 为一般,得 1分。 注:提供地方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经营证照复 印件或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及导航软件距离截图,否 则不得分。 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 程度 3 按招标文件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完整 性、编目条理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比:满 足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1 分;部分响应招标要求的不得分。 价格评 审 10 分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 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供应商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 格权重。 45 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小微企业投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6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注:本合同书仅为合同的供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 行修订)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 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 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 并完成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48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 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 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 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 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 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 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 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49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5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惠州市政府采购 投标/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检 查 投标/响应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 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 件)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投标保证金 人民元整(¥元)(转帐)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准入条件(关于资 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其他要求 按投标/响应资料清单中规定提 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符 合 性 审 查 投标人的合格性 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 法纪录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技术及服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号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号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报价要求 报价范围有效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 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52 1.2 评审项目投标/响应资料对应表 评分内容 序号 证明文件名称 证明文件位于 商 务 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技 术 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服 务 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 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注: ①投标人对应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综合实力评 审 ⑵评分标准”中内容逐条填写。 ②本表是为了提高评审效率和准确性,投标人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资料所在页码,并将其置 于响应文件封面之后的首页。 ③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综合得分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 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影响其对应评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53 二、资格性证明部分 2.1 投标/响应函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邀请,我方经研究后决定参加本项 目投标,并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正本 份, 副本 份。内容包括: 1.自查表; 2.资格性证明部分; 3.商务部分; 4.技术部分; 5.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 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中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 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并认为磋商文件没有倾 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条款,对这些文件无任何异议。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在本次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 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 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 定获得中标资格。 6.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开标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贵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7.我方如果中标,保证严格执行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面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 义务。 8.我方保证,采购人和使用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和使用单位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我方的投标报 54 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我方保证遵守投标纪律,无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的等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期: 55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 ①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②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③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其上加盖公章 56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响应活 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的名义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以及等相关事宜。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 被授权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 ①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②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③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④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活动,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 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⑤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⑥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其上加盖公章 57 2.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按 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转帐、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并在其上加盖公章 说明: ①投标人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按以上要求附上交纳凭证。 ②应正确填写投标人的交纳银行帐号、名称,且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内容一致,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此凭证信息按磋商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③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此表既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又须按“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0.1条 要求,在投标时须与《开标/报价一览表》一起另行独立密封提交。 58 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组织招标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号)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采购活动。 我方特此声明: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完全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没有关联企业参加此项目投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我方声明提交的下列相关文件是准确 和真实的。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该项目允许自然人可以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该投标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且投标联合体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原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如有)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可以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或牵头人)盖章,本声明函原件应装订在 文件正本中。 (2)(如有)如果该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将会预先约定。 59 2.5 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公司自愿参加投标,并 声明及承诺如下: 1、我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我司已经依法缴纳了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 明,以便核查; 3、我司已经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的财务状况报告,以便 核查; 4、我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违法违纪被 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5、我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以便核查; 6、我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司作无效投标处理,我司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8、我方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 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0 三、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表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组织结构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称 电话 被授权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 及特长 财务 状况 注册资本 万元 生产车间 占地面积: ㎡,建设面积: ㎡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注: ①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②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③投标人须按磋商文件的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损益表、资产 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1 (2)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竣工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5 … 注: ①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 ②投标人须按磋商文件中就业绩评审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否则评标时 不予计分。 (3)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 分工 姓名 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 同类项目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备注 总负 责人 其他 主要 技术 人员 注: ①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包括管理、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 ②提供上述人员其相应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且加盖投标人公 章。 ③按磋商文件中就人员评审的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其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2 (4)主要设备一览表(可选)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出厂日期 设备原值 … 注: ①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 ②提供上述设备其相应的在投标单位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若有)按磋商文件中就拟投入设备的要求提供上述设备其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加盖投 标人公章。 63 (5)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案建议或要求 1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质保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4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标注“★”号)响应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 注: ①投标人对应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商务要求”中打“★”项内容逐条响应。 ②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 对空白或打“×”视为负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③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④磋商文件无“★”号条款要求的,此表留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5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 注: ①投标人对应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商务要求”中除标“★”号条款外的内容逐条 响应。 ②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 对空白或打“×”视为负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③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6 (3)其他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其他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响应 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完成采购范围内工作、提供合 格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起,整个政府采购 活动时间不少于 天,中标人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5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6 投标人提供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投标方案; 7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 性进行审查、验证 8 其它商务条款说明: 注: ①增加或删除条款,须在“偏离说明”栏标明具体位置。 ②增加或修改的内容,须在“偏离说明”栏内注明具体内容。 ③删除、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均不得违背磋商文件标注“★”的条款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也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偏离无效。 ④此表的偏离内容应与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以此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7 四、技术部分 4.1 技术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及服务条款(标注“★”号)响应表 序 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响应货物实际 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 (无偏离/正 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 述 1 2 3 4 5 6 7 … 注: ①投标人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中采购项目内容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的标“★”号条 款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标“★”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劣于) 的重要项。 ②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 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③投标人在响应栏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满足”、“差不多”、 “响应”等不明确表述的,将导致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该技术指标是投标不响应。 ④磋商文件无“★”号条款要求的,此表留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8 (2)一般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 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响应货物实际 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 (无偏离/正 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 注: ①投标人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中采购项目内容技术及服务要求”中除标“★”号条款 外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②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 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③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9 4.2 组织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甲方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2)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3)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4)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5)工作大纲 6)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70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项 金额(元) 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 工期 是否含税 含税金 是否声明为 小微企业 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明细报价表》。 说明: ①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②投标报价必须准确、统一、无误;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71 5.2 投标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72 第六部分 相关附件 6.1 原件验证一览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原件的条款 投标人响应文件原 件复印件所在页 外部佐证文件 原件的名称 原件 数量 原件响应 自我说明 1 2 3 4 5 6 … 备注说明: 1.如果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或备查,投标人请在投标前填写好本表,按社会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递交,评标时投标人在指定区域等待磋商小组验证原件。 2.该项目的采购人监督代表将在该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不需对“归还信息”项进行 填写,由采购人监督代表在开标当天填写。) 3.此表内容必须与原件的内容一致。 4.此表应单独填写,加盖公章并单独递交(不能包装在响应文件或唱标文件密封包 内),否则将导致拒收相关原件。 递交信息 归还信息 (我方已经阅读该表“备注说明”栏目) 监督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请核对归还原件无误后签收)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退还时间: 年 月 日 73 6.2 售后服务计划 一、售后服务计划格式 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免费质保期期限: 免费质保期期限起计方式: 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 免费质保期内承诺: 1. 2. … 免费质保期满后承诺:(内容应包括服务方式、响应时间、配件、人工费用等承诺) 1. 2. … 培训计划: 其它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74 6.3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可选) (本声明函在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时方可使用,否则无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本公司(此处填写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 的具体数据),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75 6.4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没有企业警示信用信息,所承诺均为真实有效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的成份, 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76 附表1: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资 料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经营范围 联系人 姓 名 电 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联系人签名: 递交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资格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2.名称定义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投标费用 5.磋商文件公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7.磋商文件的质疑与澄清 8.磋商文件的修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9.投标的语言 10.响应文件的构成 11.响应文件编制 12.投标报价 13.备选方案 14.联合体投标 15.响应文件组成 16.响应文件的外部佐证文件 17.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 19.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投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22.投标截止期 23.迟交的响应文件 24.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 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6.采购人的相关事项 五、开标、评标、定标 27.开标 28.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9.响应文件的初审 30.响应文件的澄清 31.投标的评价 32.定标 33.评标纪律 六、中标结果公告 34.中标公告内容 七、质疑与投诉 35.质疑 36.投诉 八、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备案 37.合同的订立 38.合同的履行及备案 九、适用法律 39.适用法律 十、投标纪律与相关事项 40.投标纪律 41.保密事项 42.知识产权 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43.评标方法 44.评标程序 4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46.编写评标报告 价 格 扣 除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评审项目投标/响应资料对应表 二、资格性证明部分 2.1投标/响应函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商务部分 3.1投标人综合概况表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3)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4)主要设备一览表(可选) (5)履约进度计划表 3.2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标注“★”号)响应表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3)其他商务条款响应表 四、技术部分 4.1技术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及服务条款(标注“★”号)响应表 (2)一般技术条款响应表 4.2组织实施方案 五、价格部分 5.1开标/报价一览表 5.2投标明细报价表 第六部分 相关附件 6.1 一、售后服务计划格式 电子邮箱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