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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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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T20210308-1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祥瑞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临麒路131号

中标费率:下浮2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类型

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

服务类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

365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仇国强、曹廷、余小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执行,即1.578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1号514房间

联系方式:余小林,025-85485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顺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号宏普捷座A座522室

联系方式:18151685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151685918



附件: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员工食堂 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T20210308-1 二〇二一年三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 路 186号宏普捷座 A座 5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4月 2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T20210308-1 1.2 项目名称: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食堂员工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1.3 预算金额: 150万元 1.4 采购需求: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包含蔬菜、肉 类、水产、熟食、酸奶、水果、米、面、油、调味、蛋类、副食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 件。 1.5 最高限价:150 万元,超过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1.6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一年)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 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 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 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需提供所供货物《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屠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勘察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 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 交提疑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每天 9: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86号宏普捷座 A座 522室 方式: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购买。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截止时间:2021 年 4月 2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86 号宏普捷座 A 座 522 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4.3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 文件壹份(一般为光盘或 U 盘并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入正本 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 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 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 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2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4.5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86 号宏普捷座 A座 522 室 五、公告期限 5.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 登 陆 “ 信 用 南 京 ” ( www.njcredit.gov.cn ) 或 “ 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 原因未及时注册的 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 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 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 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日前,应 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 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171 号 514 房间 联系方式:余小林,025-85485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顺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86号宏普捷座 A座 522 室 联系方式:18151685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151685918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2.3“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 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 业条件的不提供。 (4)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不提供。 (5)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 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 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价 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 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 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 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 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进口产品政策 (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 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4.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 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 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4.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 率;报价单位为“元”。 4.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 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4.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 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 话、邮箱、传真等。 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 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5.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5.3 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 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响应。 5.4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 (5)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供应商的响 应): (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二条第 1 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 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二条第 3 款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 条件证明文件; (5)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6)分项报价表(如果有);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5.5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 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文件。 (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 (2)《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5.6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 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投标人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内容的价格 体现,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 (工资、全年福利、培训、体检、社会保险、加班费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护费 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支出费用。 (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 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中注明。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 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5)响应文件所报的应答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 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 报价同比例调整。 5.7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 相关文件组成。 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磋商保证金:无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 7.1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须加 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 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 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7.2 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修改时间。 7.3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 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8、诚实信用 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 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8.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成交。 四、磋商 9、磋商组织 9.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 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9.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0、磋商程序 10.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 程序。 10.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 格进行磋商。 10.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 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 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10.6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 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有); (2)不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用带星号(“*”)、“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 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0.9 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 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1、评分方法和标准 1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 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11.2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2.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 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2.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 至少向另一方支付预算金额2%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 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支付预算金额2%的补偿 金,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通报。 12.6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2.7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3、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4、签订合同 14.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 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4.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 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4.4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 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质疑与投诉 15、质疑 1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5.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 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 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5.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 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5.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 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5.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 出。 15.6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 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7 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 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5.8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 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9 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交 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16、投诉 16.1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6.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 疑事项的范围。 16.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 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6.4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 16.5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 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六、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 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取消成交资格,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7.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 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 罚。 17.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七、磋商费用: 1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2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清单编制费用按照苏价服 【2014】383 号文收费标准计算,评委费按实例支,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服务费。 第三章 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15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丏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投标浮劢比例)的最低值。其他供应商的 投标报价评审价为=1-投标浮劢比例。供应商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 价的得满分 15 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 报价评审价)×15(小数点保留两位)。 15 分 2 服务 服务方案 (60 分) 配送方案及响应时间。有总体的配送方案,供货组人员配备齐全, 岗位清晰职责明确,有合理的进度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保证 文明运输、安全运输方案;对项目现场情况有充分了解和对策。按 采贩人要求时间配送到位,对采贩人提出的采贩需求给出响应时 间。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方案较合理较可行的得 8 分,方案 一般的得 6 分,未提供丌得分。 10 分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理解,在食品来源溯源第 三方与业检测机构检测及在配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方 案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方案较合理较可行的得 8 分,方案一般的 得 6 分,未提供丌得分。 10 分 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对服务过程中采贩人发现的问题如何建立完善 的反馈机制,如何保证对发现问题的正确处理。反馈机制合理可行 的得 10 分,反馈机制较合理较可行的得 8 分,反馈机制一般的得 6 分,未提供丌得分。 10 分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在发生恶劣天气及丌可抗拒灾害等情况 下,如何保证配送工作的进行。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方案较合 理较可行的得 8 分,方案一般的得 6 分,未提供丌得分。 10 分 仓储物流配送方案。供应商有无完整的仓储物流制度,对配送过程 中不仓储的对接是否及时,提出具体方案。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方案较合理较可行的得 8 分,方案一般的得 6 分,未提供丌得 分。 10 分 文档建立管理方案。对服务过程中有无全程的记录,对票据的保 管、相关文件的管理归档有无明确规定,提出具体方案。方案合理 可行的得 10 分,方案较合理较可行的得 8 分,方案一般的得 6 分,未提供丌得分。 10 分 本项目管理 组织机构、 人员(5 分) 根据本项目设立管理机构、人员分工是否合理进行评审。管理机 构、人员分工非常合理的得 5 分;管理机构、人员分工较合理的得 3 分;管理机构、人员分工丌合理的得 1 分。 5 分 增值服务 (5 分) 服务承诺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列出具体服务内 容和措施方案,每一条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5 分 3 业绩(5 分) 有类似项目的(提供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的项目)得 1 分,最高 得 5 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分 4 履约能力(10 分) 4.1 供应商自有或租有与用仓库的,面积满 500 平方米以上得 5 分,面积 100-499 平方米的得 3 分,100 平方米(丌含)以下得 2 分,没有丌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租赁合同等,原件 备查) 5 分 4.2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运货车辆,有一辆得 1 分,最多得 5 分,至 少有一辆车辆需具有冷藏保鲜功能,否则本项丌得分。(需提供车 辆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行驶证、租赁合同等,原件备查) 5 分 合 计 100 分 5 供应商诚信档案记 录的 运用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贩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诚信档案为三星级的得 1 分, 四星级的得 2 分,五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贩“重诚 信政府采贩供应商”的得 5 分。 +5 分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 分; 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 分;诚信指数在 9 分以下的扣 10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贩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0 分 说明:1、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 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其他投标价格折扣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政策功能”。 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依据。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釆购目录(包含但不限于)(方便日后扩展采购) 米、面 类 蔬菜 冷冻制品 肉类(冷 鲜)、禽 类 水果类 调味品、蛋 类、油类 水产类 (含现 场粗加 工) 豆制品 一级大米 青菜 黑椒鸡块 前腿肉 (带皮) 苹果 一级大豆油 活鱼 高钙豆 腐 优质一级 大米 萝卜 鸡柳 前腿肉 (去皮) 香蕉 非转基因大 豆油 活虾 板豆腐 高筋面粉 包菜 牛柳 五花肉 (带皮) 西瓜 非转基因玉米油 大条干 低筋面粉 青芹 带鱼段 (中) 五花肉 (去皮) 梨子 非转基因葵籽油 牛皮干 西红柿 小黄鱼(10 条/斤) 后腿肉 (带皮) 圣女果 专用煎炸油 千层干 黄瓜 无刺鮰鱼块 后腿肉 (去皮) 鸡精 白干 土豆 北极甜虾 (熟16- 20) 大排 盐 片干 大白菜 面筋塞肉 小排 糖 五香条 干 茄子 鸡腿小腿 (90个头) 肋排 八角 千张结 薄皮青 椒 鸡腿小腿 (80个头) 精肉 桂皮 油果 鸡腿大腿 猪爪 酱油 山芋粉 丝 鸡翅根 牛腩 辣椒 鸡中翅 鲜牛肉 鸡蛋 鸭腿(55个 头) 鲜羊肉 鸭蛋 鸭腿(40个头) 活禽 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主要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员工食堂配送采购配送蔬菜、 肉、家禽、水产、冻品、干副调料品等 8类餐饮物资,供货周期为 1年,全年采购预 算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150 万元。 (二)供应商配备采购配送人员至少 3 名,采购配送车 1-2辆,实行专人专车进 行配送,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 (三)特殊工作任务时,供应商承担餐厨人员和物资转运工作,安排专人专车驻 守采购人指定位置,接通知后方可撤离。 (四)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所需的相关餐饮物资,水产及禽蛋类供货商需提供 现场粗加工服务(包含现场宰杀处理等) (五)供应商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 3小时内按 400人 2天膳食标 准(由采购人开出各标段所需物资清单)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 (六)各项目标准及要求: 1、米、面类:一级大米符合 GB1354-2009 标准,要求含水量等于低于规定标准, 无杂质、杂米,黄粒米〈2%,含碎〈15%,水份〈15.5%;优质大米符合 GB1354-2009 标准,要求含水量等于低于规定标准,无杂质、杂米,黄粒米〈2%,含碎〈10%,水份 〈15%。面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GB1355,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2715《粮食卫生标 准》,小麦粉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合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2、蔬菜类:无虫咬、发芽、发黄、发霉现象;无明显水泡现象,根、茎、叶新 鲜,包叶菜的外层粗皮去除干净;无农药残留。 3、冷冻制品:黑椒鸡块:符合 SB/T10379-2004;鸡柳:符合 GB16869-2005标 准;带鱼段(中)、小黄(10条/斤):符合 GB/T 18109-2011标准;无刺鮰鱼块:符 合 GB/T21311-2007;北极甜虾(熟 16-20):符合 GB/T 30889-2014;面筋塞肉:符合 SB/T10379-2004。包装完整、批号清晰,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冷冻家禽:符合 GB16869-2005标准。干冻,无注水,全净膛,表皮完整洁净。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 货,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 4、肉制品(冷鲜)禽类:符合 GB2707-2005标准,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到 使用方。表皮洁净,肥瘦适中,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无颈骨,无淋 巴,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 5、水果类:果形完好、未软化;新鲜完好,无腐烂变质,清洁;基本不见可见异 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机械损伤;无异常的外部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冷凝水除 外;无异常气味和味道。规格尺寸采购送货前商定。 6、调味品、蛋类、油类: 调味品:色泽:色泽正常,滋气味: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性 状: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包装质量: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 包;包装显示有效期,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运输及装卸; 蛋类: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蛋黄不见或略有阴影,打开 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油类:一级大豆油符合 GB1535-2003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 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1;过氧化值小于 6;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大豆油 符合 NY/T675-2003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 小于 0.2%;过氧化值小于 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 非转基因玉米油符合符 GB/19111-2003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 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0.2%;过氧化值小于 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 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葵花籽油符合 GB10464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 感较好;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专用煎炸油符合 GB1536-2004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1;过氧化值小于 6;密封良好,无渗漏。 7、水产类:活鱼类翻肚率为 5%内为合格,鱼鳞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 泽、透明,眼球突出;虾类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 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 声均匀;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 8、豆制品:当日生产,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色泽均匀、呈淡黄色或浅黄色、 硬度适中、持水性好、富有弹性、呈块状、大小厚薄均匀。 三、其它要求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 定;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三)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 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 四、实施时间、地点、验收方式、标准。 (一)实施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照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要 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 常态化采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日开据的供货单,于要求供货的当日 7时 00分前送达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指定位置;零星采购任务在工作时间内 8小时按照采购人要求 送达指定位置;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 (二)实施地点:南京市龙蟠路 175号,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标准 1、米、面类:一级大米符合 GB1354-2009标准,要求含水量等于低于规定标 准,无杂质、杂米,黄粒米〈2%,含碎〈15%,水份〈15.5%;优质大米符合 GB1354- 2009标准,要求含水量等于低于规定标准,无杂质、杂米,黄粒米〈2%,含碎〈10%, 水份〈15%。面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GB1355,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2715《粮食卫生标 准》,小麦粉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合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2、蔬菜类:无虫咬、发芽、发黄、发霉现象;无明显水泡现象,根、茎、叶新 鲜,包叶菜的外层粗皮去除干净;无农药残留。 3、冷冻制品:黑椒鸡块:符合 SB/T10379-2004;鸡柳:符合 GB16869-2005标 准;带鱼段(中)、小黄(10条/斤):符合 GB/T 18109-2011标准;无刺鮰鱼块:符 合 GB/T21311-2007;北极甜虾(熟 16-20):符合 GB/T 30889-2014;面筋塞肉:符合 SB/T10379-2004。包装完整、批号清晰,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冷冻家禽:符合 GB16869-2005标准。干冻,无注水,全净膛,表皮完整洁净。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 货。 4、肉制品(冷鲜)禽类:符合 GB2707-2005标准,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 B)原件到使用方。表皮洁净,肥瘦适中,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无颈 骨,无淋巴,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 5、水果类:果形完好、未软化;新鲜完好,无腐烂变质,清洁;基本不见可见异 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机械损伤;无异常的外部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冷凝水除 外;无异常气味和味道 6、调味品、蛋类、油类: 调味品:色泽:色泽正常,滋气味: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性 状: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包装质量: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 包;包装显示有效期,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运输及装卸; 蛋类: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蛋黄不见或略有阴影,打开 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油类:一级大豆油符合 GB1535-2003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 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1;过氧化值小于 6;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大豆油 符合 NY/T675-2003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 小于 0.2%;过氧化值小于 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 非转基因玉米油符合符 GB/19111-2003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 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0.2%;过氧化值小于 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 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葵花籽油符合 GB10464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 感较好;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专用煎炸油符合 GB1536-2004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1;过氧化值小于 6;密封良好,无渗漏。 7、水产类:活鱼类翻肚率为 5%内为合格,鱼鳞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 泽、透明,眼球突出;虾类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 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 声均匀;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 8、豆制品:当日生产,按使用方要求规格供货。色泽均匀、呈淡黄色或浅黄色、 硬度适中、持水性好、富有弹性、呈块状、大小厚薄均匀。 9、送货清单检测报告完整,保质保量。 (四)验收方式 1、采购人每天上午集中收货、验收一次,供货方需将当日需要的所有食材、商品 一次性打包送达,不得将项目分包给多家供应商及多次送货。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 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 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无 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 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 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 货。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 品,供应商应作退换货处理。 4、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5、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必须按包装要求进行封闭装运。 五、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 费、税费、培训费、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代理费及评审费等的所有费用。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 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2、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 责任。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 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以不影响正常 工作。 3、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情,中标人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七、付款方式 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由采购人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 下: (一)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人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 (二)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三)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每月 5日前开具发 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四)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二十天内、以转账方式向供应 商支付采购资金。 (五)所使用货币币种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六)付款前乙方需提供核价依据,甲乙双方据此签订的品类,规格、质量、数 量单价等确定。 八、培训 供应商应不断对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完成工作任务。 九、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 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履约及考核办法 1.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5万元。 2.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误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合同立即终止。 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 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第三次扣除 履约保证金的 90%且取消合同。 4.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 供货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 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 3条处理。 5.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货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 毒等卫生事故的,供货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 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终止合同,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方的赔偿 预付款。 6.凡供货商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采购人、供货商、使 用人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第三次扣除 履约保证金的 90%且取消合同。 7.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货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 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联合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 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 8.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一经查 实,均需按当月总釆购量的 3倍误差值作为供方向需方支付的违约金。 —24—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 甲方: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2021年 月 日政府采购编号 ST20210308-1的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 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 合同: 一、采购标的 1、服务名称: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实验楼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 2、服务内容:参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年月日止 。 4、补充条款: 服务期限一年。 二、合同价款(含税):以浮动率作为合同签订价,具体如下: 序号 品 类 报价单位 投标下浮率 备注 1 2 3 ? ?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 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参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 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验收: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依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 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或总体验收。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指:。因乙方提供的服 务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 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合同责任: 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25— 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 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 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 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 甲方指定联络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联络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六、付款: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由采购人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 下: (一)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人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 (二)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三)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每月 5日前开具发票、向采购人 申请付款; (四)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二十天内、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 资金。 (五)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七、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随意泄露、擅自使用。 如违反本条款规定,乙方应当承担如下责任:。 八、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南京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二)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26— (三)中标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一、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陆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代理采购机构执一份,另外一份由甲方报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一年月日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一年月日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27— 六、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 .. 序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 .. ..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丌够请自行增加。 —28— 评分索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评分要素 具体证明文件所在响应文件页码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此表请根据“评分标准”对应条目制定,如果行数丌够请自行增加。 —29— 附件 1、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 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 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所投的投标下浮率为 %。 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 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 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回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 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 成供货,并按照甲方使用单位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交付采购人验 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 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 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供应商: (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0—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 织的(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1— 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员工食堂配送采购服务 下浮比例 %(注:此处为下浮率) 是否小微企业:□是 □否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 (2)投标供应商不得实质性改动开标一览表格式及内容。 (3)评审过程中,如评委会所有成员一致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 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 评委会可以按重大负偏离处理。 (4)《开标一览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另须独立密封一份《开标一览表》 随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用于唱标。 —32— 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规格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33—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34— 附件 6、技术方案、供应商自拟 附件 7、技术团队配置表 技术团队配置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35— 附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情形的,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件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6— 附件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 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致: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 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7— 附件 1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网站在线打印)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