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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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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餐饮服务项目的在线询价 1批

招标详情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关于关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餐饮服务项目的在线询价 1批的在线询价公告
  • 询价所在地:南湖区
  • 日期:2021-04-09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关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餐饮服务项目的在线询价
询价单编号 32021040975357377 采购目录 C0702 餐饮服务 项目优先级 非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4-09 16:12:44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4-14 15:00:00 采购单位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沈小英 联系方式 0573-82835362 传真号码
预算总额(元) 220000.00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规模要求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询价商品清单
商品名称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建议品牌及型号 数量 控制总价(元)
关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餐饮服务项目的在线询价 主要参数:详见附件招标需求
次要参数:
1批 220000.00
附件
4.1餐饮服务招标需求.doc
报价单.docx
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嘉兴市 南湖区 大桥镇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幢407办公室
备注 详见附件招标需求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

食堂运维项目采购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投标单位必须要有在政府机关经营两年以上的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不得转包。

、采购内容

标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餐饮服务项目

日常服务费用

1

218250

桌菜(晚餐)

服务费用

5

1750.00

合计

225000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

项目地址:嘉兴商务总部花园56幢1楼

食堂面积:约200平方米

就餐坐位:约100座;

以及全套食堂专用设施、设备,日常就餐人数100人左右;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1、日常服务:供应商负责采购午餐所需菜谱的配制,制定合理采购计划,对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品等原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招标方负责);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每日收支统计工作;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

2、紧急任务服务:供应商应对突发任务和紧急任务的能力,如遇就餐人数突增或临时性行动就餐的,投标单位必须有应急能力,投标时必须提供应急方案,采购人对紧急任务服务应提前24小时通知。

3、供应商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等特殊时期用餐。遇特殊情况,采购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供应商按照工作要求调整工作时间。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4.供应商提供全年每天中餐服务,中餐服务时间为11:00-12:30(具体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星期天、节假日休息,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就餐的,招标方提前通知,并按区财政相关规定,发放误餐补贴),食堂需每餐至少制作2个荤菜、4个素菜、1种杂粮(根据任务要求可另做调整)、免费汤1个,供应商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菜单必须提前壹周经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

6、桌菜及其它

7、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就餐标准由采购方提前8小时通知,中标方严格遵守采购方规定的时间,保证供应及时、符合需求,桌菜菜谱提前向采购方申报并通过核定,桌菜按每桌上限价350元劳务费结算,按实计算;

8、做好食堂的卫生保洁工作;

9、做好采购方办公区域的垃圾收集、办公会议室等的保洁工作,并提供保洁用品;

(三)相关岗位、人员要求

1、最低基本设岗人数为4人,包括1名厨师、二名厨工、一名保洁员;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负责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戴口罩、手套,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4、供应商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健康合格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采购人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5、食堂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6、供应商更换岗位人员需报请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供应商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调派供应商的工作人员;

(四)食堂设备、工具

1、招标方食堂室内外均已装修,供应商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改变。

2、招标方所有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供应商免费使用,供应商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招标方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等日常餐具由招标方统一提供,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招标方管理人员核销。

(五)、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承包期内的人员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2、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供应商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分类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7、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招标方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8.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供应商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9.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10.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六)卫生措施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七)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由招标方自行采购,供应商应配专人负责做好入库、保管工作。

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招标方处理。

(八)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oC;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 0oC或低于1 0o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九)、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厘米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十)、餐饮具等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7、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9、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十一)、保洁等服务

1、做好办公区域垃圾收集工作,每日一次;

2、做好公共区域、会议室等保洁工作;

(十二)、其它

1、在承包期内供应商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采购人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供应商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采购人将书面通知供应商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采购人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供应商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供应商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2.供应商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供应商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采购人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十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暂定年,如办公场所搬迁等特殊情况,可无条件随时解除合同,费用按具体时间折算。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约。双方履约良好,合同双方协商、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续签一年

(十五)、付款方式

1、在项目履行半年期时,招标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项目完成期满后,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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