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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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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旺办公中心餐饮服务..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西北旺办公中心餐饮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2 11:23:36

一、合同名称:餐饮管理服务合同

二、合同编号:无

三、项目编号:2021JZ--HT--0022

四、项目名称:西北旺办公中心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魏保光 010-82405902

供应商:北京美顿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北花园金家村中街6号吉里(北京)国际艺术区W3-H02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西北旺办公中心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承包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北旺办公中心餐饮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12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行业要求及采购需求中设定的任务目标。

合同金额: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采购内容:承包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北旺办公中心餐饮服务。(2)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二街5号。(3)检查验收标准:满足相关行业要求及采购需求中设定的任务目标。(4)详细的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 其它详见附件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3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 代理机构: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
附件:

西北旺办公中心餐饮服务----合同.pdf

餐饮管理服务合同 甲 方: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乙 方:北京美顿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西韭旺办公中心餐饮服务 事项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 本合同内容包括:合同书文本及附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甲方的招标文件,以及 有可能产生的补充协议,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共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相应的效 力顺序为,首先依照合同书规定的内容执行,不明确、具体的事项按照乙方投标文件 中的内容执行,仍不明确的事项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相应的要求确定或补充协议约定。 第一条 服务项目 l、 项 目名称:西北旺办公中心餐饮服务 2、 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二街 5号 第二条 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机关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人员提供早餐、中餐、值班餐、 晚餐和会议供餐的餐饮服务。 2、 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灶具、厨具、餐具等服务设备设施。乙方负责从甲方 指定的定点供应商处进行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 ;餐厅服务辖区的卫生保洁;餐 具、厨具、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以及维护保养,并负责厨余垃圾的处理,油烟机、烟 道的日常清洗、维护工作。 3、 就餐方式:早、中、值班餐和晚餐实行自助餐形式。机关餐厅早餐、午餐采 取刷卡形式,其它用餐采用收取餐券或签单的方式。物业人员餐厅早、中、晚餐采取 刷卡方式。 第三条 服务标准和要求 1、 餐费标准 : 机关工作人员餐厅 :餐卡 :早餐 5元 ,午餐 ⒛ 元 ;餐券 :早餐 10元 ,午餐 3O 元,晚餐 30元 ;会议餐餐券 50元 。此费用均为纯食品原料费 (含采购过程中产生的 税费),不含人工费、运营费、服务费、水、电、气费,所有餐卡、餐券均不产生利 润 ; 物业人员餐厅:早餐 砼元,午餐 7元,晚餐 6元 ; 1 餐券标准:10元、30元、sO元。 2、 伙食标准 : 机关工作人员餐厅 (l)早餐不少于 6种小菜 (至少有 2种热菜),6种汤粥,10种早点,不少于 1 种水果,每天有豆浆、牛奶和鸡蛋; (2)中餐不少于 4种凉菜,6种热菜,4种汤粥,6种主食,不少于 1种水果或 酸奶 ; (3)值班餐不少于 4种凉菜,6种热菜,4种汤粥,4种主食。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菜谱执行,并及时向就餐者公布。 物业人员餐厅 (1)早餐不少于 1种热菜,1种凉菜,3种主食,2种汤粥,每天有鸡蛋 ; (2)中餐、晚餐不少于 3种热菜 (含 1种半荤菜),2种汤粥,2种主食。 3、 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 (l)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守规意识,政治上 可靠,无违法乱纪,未受过刑事处罚。 (2)所有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 (3)厨师必须持有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 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0厨师长必须是高级以上的等级厨师,并具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 (① 餐厅服务人员应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 4、 人员配置及标准 (详见附件五 ) 5、 食品原材料、调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采购 ,严格检验检疫程序 ,食品制 作符合操作规范,确保安全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6、 食品制作要充分体现色、香、味、形的特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菜谱烹制菜 肴,口味纯正,制作精细。食堂风味特色小吃可自主确定,保留特色风味。 7、 食品应精加工、细制作、杜绝浪费。 8、 掌握机关用餐人员的用餐需求、口味。 9、 服务要求 (l)衣帽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态度礼貌、和蔼,不得因任何原因与 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⒛ 熟练掌握礼仪服务及程序,迎宾送客大方得体。 (ω 按照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餐。 (座)餐闭时及时清扫卫生,迅速整理清洁用餐人员餐具。 10、 卫生要求 : (l)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见附 件一)的要求执行。 (2)严格消毒程序。所有餐具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必须清洗干 净,严格消毒,不留异味。 (ω 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危害身体健康的原材料 ,严禁异物混入食品中。 (4)所辖区域的卫生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要求,并达到四星级以上酒店的标 准。 (D所使用炊厨具、餐具必须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如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赔偿。 第四条 服务期限 1、 试用期:: 自⒛21年 4月 1日 起至 ⒛21年 6月 30日 止。 2、 正式服务期:自 ⒛21年 7月 1日 起至 ⒛22年 3月 31日 止。 服务期间,如因乙方过错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乙方人 员违法乱纪;因 乙方管理不善或违反卫生操作规程造成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或出现其 他食品安全事件 ;或乙方人员被甲方员工、客户投诉并经甲方确认是乙方人员责任的 , 甲方均有权终止合同。试用期满,经甲方认可同意继续由乙方提供服务的,本合同中 约定的正式服务期才生效。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递交书 面续约函,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提供 22~名 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餐饮服务管理年度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壹佰叁拾肆万陆仟肆佰元整、(Y:13娟硐 0。 OO):每季度人民币 (大写 ): 叁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Y:33GGOO。 OO)。 不足一自然月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 2、 甲方按季度支付餐饮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服务 管理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 3、 有关原材料采购的规定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4、 甲方支付的服务费包括餐厅保洁用品等费用 25O00。 OO元、乙方服务人员的工 3 资福利、社会保险、乙方企业办公运营管理费用、企业税金、利润等。 5、 本合同内任何服务项 目管理费用有变化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书 面文件确认方可生效。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管理费。 2、 甲方负责提供厨房、餐厅供乙方使用 ,保证餐厅内设施、设备齐全,适当维 修保养,并保证餐厅内空调、照明及水电气的正常使用。 3、 甲方负责提供厨房、餐厅专用设备和设施。上述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 房炊事机械、厨具 (菜刀、勺子、菜板等 )、 餐具 (碗、盘、餐用托盘等 )。 4、 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办理乙方人员及乙方车辆的出入证件 ,所发 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 日正常 状态进行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6、 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就餐人员的就餐标准、就餐方式及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7、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安全与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规定或实际工作 需要随时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整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主副食 品的采购、加工、制作等情况;(2)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炊具、 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3)经营场所灭虫、灭鼠、灭蟑等情况;(4)各 岗位人员合格的健康证、上岗证、资格证和操作水平:(5)水、电、气、炊事机械、 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管理情况:(6)餐厅、厨房的消防情况;(7)人员到 位情况。 8、 甲方有权随时委派代表在非就餐高峰期对餐厅进行检查,检查的项 目包括但 不限于食品成本、标准菜单、原材料采购的单价、数量及质量、入 (出 )库记录及消 耗、库存量、实际投料数量及比例、分发量、餐厅卫生及有关记录和食品价格及当月 账 目、财务凭证、月报表、季度报表、半年或年报表之类的财务资料等,并对乙方的 餐食供应质量进行考核、测评,具体事项和办法由甲方规定。 9、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 负责人员参加 ,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10、 甲方有权依协议条款及附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具体服务要 求,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改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 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并落实到位。乙方应予配合,并满足甲方合理的要求,符合甲方要 求的餐饮服务标准。 11、 甲方经检查发现乙方工作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限时整改,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将视为乙方违约。 12、 甲方有权随时安排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调查方式、统计方法由甲方 自行决定;如满意率不足 85%(不含 85%)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整改 后未达到要求的,将视为乙方违约。 13、 经甲方二次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达到有关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损失。 14、 甲方发现乙方有关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书面记录,并有 权要求乙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 15、 甲方有权要求查看并复制乙方与其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岗证、健康 证、资格证等,以及乙方人员个人简历。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更换人员。 16、 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员工就餐的食品浪费问题。 17、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节能情况 ,对水、电、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浪费 , 甲方有权每次向乙方收取季度服务费用的 1%作为违约金,并限期整改。 18、 甲方对于餐卡具有管理权,严禁乙方私自持有、留存楼内办公人员的餐卡。 19、 甲方有权依据 《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标准》(附件二 )、 《餐饮服务质量季 度综合评定表》(附件三)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检查测评,测评、评定结果可作为甲方 追究乙方违约的依据。 ⒛、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住宿。 21、 甲方有权就乙方员工工资提出指导性意见 ,对乙方优秀员工可要求乙方公司 调整薪酬,涨幅在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以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管理费。 2、 乙方负责餐厅的管理运营,按合同约定为甲方人员提供工作 日早餐、中餐、 晚餐、值班餐,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双休 日、节假 日用餐及相关服务。 3、 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负责餐厅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加工 制作,负责厨房低值易耗品及清洁用品的补给。 4、 甲方对乙方的财务和采购有监督检查的权力,乙方应甲方要求须提供相应合 同、协议、采购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 5、 乙方应在承包期的第一个月和以后的每三个月发出书面征求意见书,乙方应 保证就餐人员的满意率应达到 85%以上,并针对就餐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6、 乙方须确保在合同签订和履行期间,一直是专业餐饮类企业。一旦乙方无法 达到要求 ,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损 失。 7、 甲方配置的设备和设施等资产,乙方进驻时应清点并制作清单,经 甲乙双方 签字确认后进行交接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物品损耗情况。终止合同后,除 自然损 耗外,乙方应将上述设备、设施等如数完好交还甲方,因 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备和 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8、 乙方应加强对设备、设施及餐具等物品的使用管理,每季度进行盘点,并向 甲方报季度损耗表。餐具损耗:玻璃器皿年损耗率不超过 30%,瓷器制品年损耗率不 得超过 ⒛%。 不锈钢及木制品不超过 10%。 损耗超出限额的部分乙方应及时补充,乙 方自行承担费用。在乙方经营期间,餐厅的基础设施和机械设备的维修费、维护保养 费,由 甲方负责;日杂费 (包括洗消用品、卫生工具、餐巾纸等 ),由 乙方负责。合 同解除、终止或到期时,乙方向甲方交接各种厨具、设备、器皿等其完好率应该在 95% 以上。因乙方未尽到上述妥善保管义务,或经鉴定属乙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设备、设 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 ,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无假冒伪劣 商品,保证食品质量,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安全、消防、食品及环境卫生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及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10、 乙方应确保按照投标承诺的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服务工作。 11、 乙方在满足机关人员用餐要求的基础上,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甲方未批准 的范围内另行开展经营服务。 12、 乙方负责对所属人员的管理和安全防事故教育。保证其人员遵守有关餐饮服 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在承包服务合同期内如发生 乙方人员内部纠纷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其人员伤亡或致残等人身损害事故、甲方设施、 设备、人员的损害以及第三方人身财产的损害的,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且由 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13、 乙方在承包服务合同期内,应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确保节水、节电、节气 等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甲方有定期检查的权力。乙方未尽此义务,甲方有权每次向 乙方收取己支付合同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损失额度超 过违约金的,则 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超出部分的经济损失。 l4、 乙方应对甲方的要求和建议作出令甲方满意的响应。对于甲方提出的建议和 投诉,一般问题保证 12小时内解决,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⒛ 小时内解决。 15、 乙方运货 (包括垃圾)应按甲方指定的通道或电梯运送,并保证在运输过程 中保持地面清洁。 16、 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一切由食品及用具不符合卫生 标准和质量引发的中毒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 当甲方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因此给就餐人员 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不得以任何事由影响正常供餐。按 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节、假日及双休日餐饮服务。 19、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也不得改变甲方 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⒛、乙方应按照食品安全与卫生的相关规定每天对食品实行留样制度,接受甲方 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的监控和随时接受对其进行的卫生检验。每餐样品保存期为 胡 小 时,样品卫生检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健康合格证、各 类上岗证和资格证,甲方有权保存其复印件。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更换人员。 同时,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无不 良行为,历史清白、无前科,乙方应 当提供所有服务人员无犯罪、违法、政治问题等不 良记录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乙方应确保其安排的人员在身体健康、资格、经验和能力方面均适合其工作 岗位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 ;乙方应确保其人员是熟练工,己经过试用期 ; 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主要岗位服务人员,除非事先征得甲方负责人员书面同意。一经发 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23、 乙方应如实统计食品成本、标准菜单、原材料采购单价、数量及质量、入 (出 ) 库记录及消耗、库存量、实际投料数量及比例、分发量、餐厅卫生及食品价格等。 7 2茌、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应对为甲方服务的工作内容、物品进行入账登记 , 乙方应妥善保存供货渠道来源的证明资料 ,保留原始单据、凭证,保证记账内容真实。 乙方应妥善保存每日工作餐菜单、日出入库凭证,保存期至少 12个月。 乙方应设立库管岗,库管岗对材料数量、出入库情况进行管理。 25、 乙方或乙方员工不得虚报账物、私 自冒领财物、私 自冒领食品原材料,一经 发现上述行为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 总金额 ⒛%的违约金。 26、 乙方应负责厨房设施、设备、厨具等日常养护工作,妥善使用各种厨房设施、 设备、厨具,不得毁损破坏。乙方应控制厨房设施、设备、厨具的维修成本,维修成 本不得高于上一年度经费的 5%,如果超出,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维修成本费用。 27、 乙方应负责烟道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烟道需要清洗 时,乙方需及时向甲方书面汇报。因乙方怠于履行此义务造成烟道事故或引发火灾 ,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 在厨房区域内,因使用火、电、燃气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或者财产损失的,由 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甲方不承担责任。 29、 乙方每次收货时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供应商提交的产品检疫合格 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 格证等材料 ,建立好工作台账,按年度保存归档。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 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O、 乙方应当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人数不得低于 22人 ,不得出现空岗及外部 兼职情况。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 , 甲方有权按照当季度服务费的 10%—⒛%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空缺及兼职人数达到合 同规定服务人数 10%以上 (或 3人以上 ),或缺勤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⒛%的赔偿金。 31、 乙方应定期对乙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 32、 乙方应承诺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服 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为服务人员投保的社会保险险种、金额 , 不得低于国家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33、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相关的规章及甲方的服务要求,确保 食品安全,因 乙方管理不善所造成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有关原材料采购的特殊规定 l、 乙方在采购餐厅原材料时,对于甲方指定的原材料须从甲方指定的定点供应 商处采购,并遵守甲方规定的采购方式、采购品种 (品牌 )、 验收程序和结算流程等 , 具体操作流程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 《餐厅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另 行签订)中的 内容为准。 2、 餐厅原材料采购的方式分为甲方直接支付货款和 自主采购两种方式。其中 : (l)直接支付货款方式是指,由 甲方负责考察并确定供货商 (厂家 ),由 乙方负 责日常订货、验货、收货,供货商负责配送,由 甲方与供货商直接结算货款的采购方 式。 (2)自 主采购方式是指,由 乙方 自行采购厨房低值易耗品及清洁用品,乙方需 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合格产品,并由乙方结算货款的采购方式。 3、 如乙方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未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采购的 原材料,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l、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内的义务与责任 ,即视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 一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2、 乙方如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势,甲方有权就乙方的每一次/项违约情势按季度 服务费用的 l‰巧‰作为违约金,⑴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卫生标准 ; ⑵经甲方检查、考核或卫生检查,乙方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⑶经满意度调查 , 未达到 85%标准的。(4)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于出现上述情形,乙方应立 即纠正或改进,如因此影响员工就餐,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 而损失额度超过违约金的,则 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超出部分的经济损失。 3、 乙方若未能提供采购原材料价格凭证、未能提供出入库账务、出入库记录与 甲方统一确定的菜谱不符的、乙方未按甲方确定菜谱执行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 有权从季度服务费用扣除 1‰巧‰作为违约金;如果甲方认为问题严重,甲方有权以 单方通知形式解除合同。 4、 乙方服务人员如无合法有效的上岗证、健康证,或乙方现场人员不足,或乙 方人员擅 自离岗,甲方有权按每人次计取季度服务费用的 1‰巧‰作为违约金。若给 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损失额度超过违约金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超出部分的经济 9 损失。 5、 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会议或 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每次向乙方收取 合同金额的 1‰巧‰作为违约金 ,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损失额度超过违约金的 , 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超出部分的经济损失。 6、 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并经二次书面要求乙方改进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⒛%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 如果发现乙方或乙方员工有虚报账物、私 自冒领财物、食品原材料的行为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双倍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 同总金额 ⒛%的违约金。 8、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及 《餐厅原材料委托采购协议》中内容进行原材料 的订购,严禁私 自采购,对乙方违规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⒛%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 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9、 因乙方人员原因给甲方或办公中心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其 人员工作程序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丢失或损坏 ,或造戍甲方人员的意外伤害等 , 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甲方有权按合同金额 1‰巧‰计算违约金,上述违 约金不能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经营场地的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 5%0作为违约金,如有进一步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服务费,并经乙方多次催讨仍未支付的,乙 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所欠服务费用。 12、 在厨房区域内因使用火、电、燃气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所造成的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13、 任何一方若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 方,并以合同总金额的 ⒛%作为对对方的赔偿。 14、 任何一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服务,直到新的承 包方进场交接完毕为止。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开始后到新的承包方进场前,乙方为甲 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按全年合同总价款÷3G5×服务天数计算。 15、 乙方应 自行解决并承担因其过错或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的一切纠纷或损失。若 第三方因此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或者甲方向 乙方追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及其他财务费用。 第十条 争议与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 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二者内容 有冲突的,以二者服务标准和要求更全面、更严格者为准。 3、 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由双方签订补充 文件,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合同以及附件中未有明确约定的,以 乙方投标书承诺的服务为准;如本合同以及 附件中的约定与投标书有关内容不一致的,以三者对服务的标准和要求更严格者为准。 4、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持有五份,乙方持有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5、 合同到期视为终止,但本合同约定乙方须履行延续服务义务的除外。合同终 止后,甲 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按谁配置归谁或谁投资归谁的原则清点交接设施、设 备,并制作交接清单。 如乙方为通过招标确定的供应商,服务期限届满后 ,甲 方有权根据区财政局的规 定,在不改变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视乙方履约情况续签服务合同,自 中标后首 年度服务期起 ,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6、 乙方专业主管:郝园园 ;联系方式:188101Ⅱ881;如乙方变更专业主管的 , 应提前 7日 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应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7、 甲方电话: :传 真: ;电 子邮箱: ;乙 方电话:532366gg; 传真:532366gg司 019;电子邮箱 :meidun⒍ ip.sohu。 ∞m;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 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 ,均 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 (含地址、邮 箱、传真等 )。 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 7天书面通知另一方。通过邮件、传真方式 的,在发出邮件、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递第二日视为送 达。 附件一 : 附件二 : 附件三 : 附件四 : 附件五 : 附件六 : 附件七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签字) 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餐饮服务质量季度综合评定表》 《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书》 《餐饮岗位人员配备方案》 《餐厅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电子邮箱 : 茼专巳晏 签订 日期 : 日 《餐厅 理 ’Q5q1 附件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1J总贝刂 1.1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 ,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 食品安全,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 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1.3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4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开展 “ 减油、减盐、减糖 ” 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 l。 5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 1.6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2术语与定义 2。 1原料 指供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者饮用的物质。 2.2半成品 指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制作后 ,尚 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不包括贮存 的己加工制作成成品的食品。 2.3成品 指已制成的可直接食用或饮用的食品。 2.4餐饮服务场所 指与食品加工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区域,包括食品处理区、就餐区 和辅助区。 2。 5食品处理区 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 (包括餐饮具、容器、工具等 ) 等的区域。根据清洁程度的不 同,可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 区、一般操作 区。 2.6清洁操作区 指为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清洁程度要求较高的加工制作区域,包括专间、专 用操作区。 2.7专间 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 口食品的专用加工制作间,包括冷食间、生食间、 裱花间、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分装或包装间等。 2.8专用操作区 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 口食品的专用加工制作区域,包括现榨果蔬汁加 工制作区、果蔬拼盘加工制作区、备餐区 (指 暂时放置、整理、分发成品的区域 ) 等。 2。 9准清洁操作区 指清洁程度要求次于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区域,包括烹饪区、餐用具保洁 2.10烹饪区 指对经过粗加工制作、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进行热加工制作的区域。 2。 11餐用具保洁区 指存放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的区域。 2.12一般操作区 指其他处理食品和餐用具的区域,包括粗加工制作区、切配区、餐用具清洗 消毒区和食品库房等。 2.13粗加工制作区 指对原料进行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等加工制作的区 域。 2.14切配区 指将粗加工制作后的原料 ,经过切割、称量、拼配等加工制作成为半成品的 区域。 2。 15餐用具清洗消毒区 指清洗、消毒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的区域。 区 。 2.16就餐区 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区域。 2.17辅助区 指办公室、更衣区、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卫生间、非食品库房等非 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2.18中心温度 指块状食品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2.19冷藏 指将原料、半成品、成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下贮存的过程 ,冷藏环境温 度的范围应在 0℃ ~8℃ 。 2.⒛ 冷冻 指将原料、半成品、成品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贮存的过程 , 冷冻温度的范围宜低于-12℃ 。 2。 21交叉污染 指食品、从业人员、工具、容器、设备、设施、环境之间生物性或化学性污 染物的相互转移、扩散的过程。 2.22分离 指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 16 式进行隔离。 2.23分隔 指通过设置物理阻断如墙壁、屏障、遮罩等方式进行隔离。 2。 ⒛ 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 指学校 (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 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等。 2.⒛ 高危易腐食品 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 (通常酸碱度 (pH)大于 4.6且水分活度 (Aw) 大于 0。 Bs),常温下容易腐败变质的食品。 2.⒛ 现榨果蔬汁 指以新鲜水果、蔬菜为原料,经压榨、粉碎等方法现场加工制作的供消费者 直接饮用的果蔬汁饮品,不包括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 2。 盯 现磨谷物类饮品 指以谷类、豆类等谷物为原料,经粉碎、研磨、煮制等方法现场加工制作的 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谷物饮品。 3通用要求 3.1场所及设施设备 3.1.1具 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且布局合理。 3.1.2定 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 17 Ⅱ | 藏、冷冻设施。 3。 2原料控制 3.2.1制 定并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3.2.2加 工制作用水的水质符合 C1B57硐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3。 3加工制作 3.3.1对 原料采购至成品供应的全过程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 , 避免交叉污染。 3.3.2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和质量意识 ,加工制作行为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 规要求。 4建筑场所与布局 4。 1选址与环境 4.1.1应选择与经营的餐食相适应的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清洁。 4.1.2不 得选择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 (站 )、 旱厕等污染源 25m以上,并位于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 源的影响范围外。 4.1.3宜 选择地面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 在。2设计与布局 4.2.1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并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食品在存放和加工制 作过程中受到污染。 4.2.2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 布局。 在。2.3分开设置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通道 及入口。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 者使用无污染的方式覆盖运送成品。 4.2。 4设置独立隔间、区域或设施,存放清洁工具。专用于清洗清洁工具的区 域或设施,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4.2.5食品处理区加工制作食品时,如使用燃煤或木炭等固体燃料,炉灶应为 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 4.2.6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的区域,应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并与餐饮服务 场所保持适当距离。 4。 3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 ,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清洁或消毒 , 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等建筑围护结构的设置应能避免有害生物侵入和栖息。 4.3。 l天花板 4.3。 l。 1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无毒、无异味、不吸水、易清洁。天花板无 裂缝、无破损 ,无霉斑、无灰尘积聚、无有害生物隐匿。 4.3.1.2天 花板宜距离地面 2。 枷 以上。 4.3.1.3食品处理区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耐高温、耐腐蚀。天花板与横梁 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较多区域的天花板有适当坡度。清洁操作区、 准清洁操作区及其他半成品、成品暴露区域的天花板平整。 4.3.2墙壁 4.3.2.1食品处理区墙壁的涂覆或铺设材料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墙壁平滑、 无裂缝、无破损 ,无霉斑、无积垢。 4.3.2.2需 经常冲洗的场所 (包括粗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 等场所 ,下 同),应铺设 1.s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裙。各类专间的 墙裙应铺设到墙顶。 4.3.3门 窗 4.3.3.1食 品处理区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与外界直接相通的 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置易拆洗、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 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4.3.3.2需 经常冲洗的场所及各类专间的门应坚固、不吸水、易清洗。 4.3.3.3专 间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专 间的窗户为封闭式 (用 于传递食品的除外 )。 专间内外运送食品的窗口应专用、可 开闭,大小以可通过运送食品的容器为准。 4.3。 4地面 茌。3.4.1食 品处理区地面的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地面 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 4.3.4.2清 洁操作区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4.3.4.3就 餐区不宜铺设地毯。如铺设地毯,应定期清洁,保持卫生。 5设施设备 5。 1供水设施 5.1。 l食品加工制作用水的管道系统应引自生活饮用水主管道,与非饮用水 (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完全分离,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5.1.2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排水设施 — — — — — — — 」 20 5.2。 l排水设施应通畅,便于清洁、维护。 5.2.2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和排水沟要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排水沟内不得设置其 他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宜有一定弧度,并设有可拆卸的装置。 5.2.3排水的流向宜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能防止污水逆流。 5.2。 4排水沟出口设有符合 12.2.3条款要求的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5。 3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5.3。 l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 工制作和供餐需要。 5.3.2食品工用具的清洗水池应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的清洗水池分开。采用 化学消毒方法的,应设置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的专用消毒水池。 5.3.3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 (如不锈钢、陶瓷等)制成,不易积垢,易 于清洁,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3。 4应设置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专用保洁设施,标识明显,易于清洁。 5。 在个人卫生设施和卫生间 5.4。 l洗手设施 5.4.1.1食 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就餐区宜设置洗手设施。 5.4.1.2洗 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 5.4.1.3水 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宜设置热 水器,提供温水。 5.4.1.4洗 手设施附近配备洗手液 (皂 )、 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从业 人员专用洗手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方法标识。 5.4.1.5洗 手设施的排水设有防止逆流、有害生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 5.4.2卫生间 | 5.4.2.1卫 生间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 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 区,不宜直对就餐区。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5.4.2.2设置独立的排风装置,有照明;与外界直接相通的窗户设有易拆洗、 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墙壁、地面等的材料不吸水、不易积垢、易清洁;应设置 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 5.4.2.3应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设施符合 5。 4.1条款要求。 5.缶。2。 4排污管道与食品处理区排水管道分设,且设置有防臭气水封。排污口 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 5.4.3更 衣区 5.4.3.1与 食品处理区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位于食品处理区入 口处。 5.4.3.2设 有足够大的更衣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 (如更衣柜、挂钩、衣 架等 )。 5。 5照明设施 5.5.1食品处理区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设施 ,工作面的光照强度不 得低于 2201ux,光源不得改变食品的感官颜色。其他场所的光照强度不宜低于 1101ux。 5.5.2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灯应有防护装置 ,避免照明灯爆裂后污染 食品。 5.5.3冷冻 (藏 )库应使用防爆灯。 5。 6通风排烟设施 5.6.1食品处理区 (冷冻库、冷藏库除外)和就餐区应保持空气流通。专间应 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应定期清洁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 5.6.2产 生油烟的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装置 ,过滤器便于清洁、 更换。 5.6.3产 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排汽装置,并做好凝结水的引 泄。 5.6。 4排气口设有易清洗、耐腐蚀并符合 12.2。 4条款要求的防止有害生物侵 入的网罩。 5。 7库房及冷冻 (藏 )设施 5.7.1根据食品贮存条件,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或存放场所,必要时设置冷冻 库、冷藏库。 5.7.2冷冻柜、冷藏柜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冷冻、冷藏柜 (库 )设有可正确显 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宜设置外显式温度计。 5.7.3库房应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5.7。 在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非食品 (如食品包装材料等),应分设 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5.7.5库 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 离墙离地,距离地面应在 10cm以上,距离墙壁宜在 10cm以上。 5.7.6设有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品的独立隔间或区域。 5.8加工制作设备设施 5.8.1根据加工制作食品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容器、工具等。不 得将加工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容器、工具用于与加工制作食品无关的用途。 5.8.2设备的摆放位置 ,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固定安装 的设备设施应安装牢固,与地面、墙壁无缝隙,或保留足够的清洁、维护空间。 5.8.3设备、容器和工具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 ,内 部角落部 | 位避免有尖角,便于清洁,防止聚积食品碎屑、污垢等。 6原料 (含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 6。 1原料采购 6.1.1选择的供货者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 6.1.2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货者的食品安 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将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列入供货者名录,及时更换不符 合要求的供货者。鼓励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 6.1.3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 状况进行现场评价。 6.1.4鼓励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与固定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食 品安全责任和义务。鼓励根据每种原料的安全特性、风险高低及预期用途,确定 对其供货者的管控力度。 6.2原料运输 6.2.1运输前,对运输车辆或容器进行清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运输过程中, 做好防尘、防水,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 (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 品、水产品,下同)应分隔,食品包装完整、清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6.2.2运输食品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6.2.3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运输食品和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 车辆不得混用。 6。 3进货查验 6.3.1随货证明文件查验 24 6.3.1.1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 件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等。 6.3.1.2从食品销售者 (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经 营许可证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6.3.1.3从食用农产品个体生产者直接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有效身份证 明。 6.3.1。 在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食用农产品的, 查验其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3。 l。 5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 者加盖公章 (或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6.3.l。 6采购畜禽肉类的,还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 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6.3.1.7实 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 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各门店能及时查询、获 | 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凭证。 6.3.1.8采 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 讠j正 。 6.3.2入库查验和记录 6.3.2.1外 观查验 6.3.2.1.1预 包装食品的包装完整、清洁、无破损,标识与内容物一致。 6.3.2.1.2冷 冻食品无解冻后再次冷冻情形。 6.3.2.1.3具 有正常的感官性状。 6.3.2.1.茌 食品标签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6.3.2.1.5食 品在保质期内。 6.3.2.2温度查验 6.3.2.2。 l查验期间,尽可能减少食品的温度变化。冷藏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 标识的温度要求不得超过+3℃ ,冷冻食品表面温度不宜高于 -9℃ 。 6.3.2.2.2无 具体要求且需冷冻或冷藏的食品,其温度可参考本规范附录 M的 相关温度要求。 6。 4原料贮存 6.4.1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食品。 6.4.2分隔或分离贮存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 6.4.3在散装食品 (食用农产品除外)贮存位置,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 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宜使用密闭容器贮存。 6.4。 4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贮存原料。有明确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应按照保 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保存条件、保质期不明确的及开封后的,应根据食品品种、 加工制作方式、包装形式等针对性的确定适宜的保存条件 (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原 料建议可参照附录 M确定保存温度)和保存期限,并应建立严格的记录制度来保 证不存放和使用超期食品或原料,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6.4.5及时冷冻 (藏 )贮存采购的冷冻 (藏 )食品,减少食品的温度变化。 6.4.6冷冻贮存食品前,宜分割食品,避免使用时反复解冻、冷冻。 6.4.7冷冻 (藏 )贮存食品时,不宜堆积、挤压食品。 6.4.8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 产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 剂、食品相关产品。 7加工制作 7.1加工制作基本要求 7.1.1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数量与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相匹配。 7.1.2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措施,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 a)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 (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 ) 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 b)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或者接触不洁物 ; c)食品处理区内不得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 ; d)不得在辅助区 (如卫生间、更衣区等 )内加工制作食品、清洗消毒餐饮具 ; e)餐饮服务场所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7.l。 3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 a)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 b)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 质 ; c)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 ; d)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e)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f)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 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g)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h)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 i)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如织纹螺等 ); j)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 k)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加工制作行为。 7.1。 茌对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食品及原料,应拒绝加工制作。 7.2加工制作区域的使用 7.2.1中 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冷却、分装等应在专间内进行。 7.2.2下 列食品的加工制作应在专间内进行 : a)生食类食品 ; b)裱花蛋糕 ; c)冷食类食品 (7.2.3除 外 )。 7.2.3下 列加工制作既可在专间也可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 : a)备餐 ; b)现榨果蔬汁、果蔬拼盘等的加工制作 ; c)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 (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对预包装食品进行 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 7.2。 4学校 (含托幼机构 )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的备餐宜在专间内进行。 7.2.5各 专间、专用操作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其用途。 7.3粗加工制作与切配 7.3.1冷冻 (藏 )食品出库后 ,应及时加工制作。冷冻食品原料不宜反复解冻、 | 冷冻。 7.3.2宜 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 ,解冻时合理防护 ,避免受到 污染。使用微波解冻方法的,解冻后的食品原料应被立即加工制作。 7.3.3应 缩短解冻后的高危易腐食品原料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食品原料的表 面温度不宜超过 8℃ 。 7.3。 4食品原料应洗净后使用。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的工具和容 器应分开使用。盛放或加工制作畜肉类原料、禽肉类原料及蛋类原料的工具和容 器宜分开使用。 28 7.3.5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破蛋后应单独存放在 暂存容器内,确认禽蛋未变质后再合并存放。 7.3.6应及时使用或冷冻 (藏 )贮存切配好的半成品。 7。 4成品加工制作 7.4.1专 间内加工制作 7.4.1.1专 间内温度不得高于 25℃ 。 7.4.1.2每 餐 (或每次)使用专间前,应对专间空气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应遵 循消毒设施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加工制作时开启紫 外线灯 SO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7.4.1.3由 专人加工制作 ,非专间加工制作人员不得擅 自进入专间。进入专间 前,加工制作人员应更换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加工制作人员在加工制作 前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适时清洗消毒手部。 7.4.1。 4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进行 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7.砼。1.5及 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 7.茌。1.6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应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传递 进专间。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应去除外层包装并保持最小包装清洁后 ,方 可传递进专间。 7.4.1.7在 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存放食品时,宜将食品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 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 7.4.1.8加 工制作生食海产品,应在专间外剔除海产品的非食用部分,并将其 洗净后,方可传递进专间。加工制作时,应避免海产品可食用部分受到污染。加 工制作后,应将海产品放置在密闭容器 内冷藏保存 ,或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 保鲜膜分隔。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的,加工制作后至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 7.4.1.9加工制作裱花蛋糕,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制作、 当天使用。蛋糕胚应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打发好的奶油应尽快使用完 毕。 7.4。 l。 10加工制作好的成品宜当餐供应。 7.4.1.11不得在专间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7.4.2专用操作区内加工制作 7.4.2。 l由专人加工制作。加工制作人员应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 加工制作人员在加工制作前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适时清洗消毒 手部。 7.4.2.2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进行消毒,使用后洗净并保 持清洁。 7.4.2.3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存放食品时,宜将食品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 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 7.4.2.4加 工制作的水果、蔬菜等,应清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7.4.2.5加工制作好的成品应当餐供应。 7.4.2.6现调、冲泡、分装饮品可不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 7.4.2.7不得在专用操作区内从事非专用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7.4.3烹饪区内加工制作 7.在。3.1一般要求 7.4.3.1.1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保证食品安全。 7.4.3.1.2需 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 70℃ 以 上。对特殊加工制作工艺,中心温度低于 70℃ 的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控 制原料质量安全状态,确保经过特殊加工制作工艺制作成品的食品安全。鼓励餐 饮服务提供者在售卖时按照本规范相关要求进行消费提示。 7.4.3。 l。 3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加盖存放,宜标注预包装调 味料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开封日期。 7.4.3.1。 4宜采用有效的设备或方法,避免或减少食品在烹饪过程中产生有害 物质。 7.4.3.2油炸类食品 7.砼。3.2.1选择热稳定性好、适合油炸的食用油脂。 7.4.3.2.2与炸油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内表面应为耐腐蚀、耐高温的材质(如 不锈钢等),易清洁、维护。 7.4.3.2.3油炸食品前,应尽可能减少食品表面的多余水分。油炸食品时,油 温不宜超过 190℃ 。油量不足时,应及时添加新油。定期过滤在用油,去除食物残 渣。鼓励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定时测试在用油的酸价、极性组分等指标。定期拆卸 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7.4.3.3烧烤类食品 7.4.3.3.1烧烤场所应具有良好的排烟系统。 7.4.3.3.2烤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使食品被烤熟。 7.4.3.3.3烤 制食品时,应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或烤制温度过高,减少有害 物质产生。 7.在。3。 4火锅类食品 7.4.3。 4.1不得重复使用火锅底料。 7.4.3.4.2使用醇基燃料 (如酒精等)时,应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添加燃料。 使用炭火或煤气时,应通风良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7.4.3.5糕 点类食品 7.4.3.5。 l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应考虑颜色可能对产品的迁移,并控制有害 物质的迁移量,不应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 7.4.3.5.2使用自制蛋液的,应冷藏保存蛋液,防止蛋液变质。 7.4.3.6自制饮品 7.4.3.6。 l加工制作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的用水,应为预包装饮用水、使用 符合相关规定的水诤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7.4.3.6.2自 制饮品所用的原料乳,宜为预包装乳制品。 7.4.3.6.3煮沸生豆浆时,应将上涌泡沫除净 ,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 5分钟以 上。 7.5食品添加剂使用 7.5。 l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 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7.5.2按照 GB27GO《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食品添 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 盐 (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 7.5.3专柜 (位 )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标注 “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容器盛 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在盛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留原包装。 7.5.茌 应专册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添加的食品品种、 添加量、添加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GB276o《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 用标准》规定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除外。使用有 C1B27GO《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最大使用量 ” 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应精准称量 使用。 7。 6食品相关产品使用 7.6.l各类工具和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可使用颜色、材料、形状、文字 等方式进行区分。 7· 6.2工具、容器和设备,宜使用不锈钢材料,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 木质材料时,应避免对食品造成污染。盛放热食类食品的容器不宜使用塑料材料。 7.6.3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制成的塑料制品不得盛装、接触油脂类食品和 乙醇含量高于 ⒛%的食品。 7.6.4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7.7高危易腐食品冷却 7.7.l需要冷冻 (藏 )的熟制半成品或成品,应在熟制后立即冷却。 7.7.2应在清洁操作区内进行熟制成品的冷却,并在盛放容器上标注加工制作 时间等。 7.7.3冷 却时,可采用将食品切成小块、搅拌、冷水浴等措施或者使用专用速 冷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在 2小时内从 60℃ 降至 21℃ ,再经 2小时或更短时间 降至 8℃ 。 7.8食品再加热 7.8。 l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 8℃ ~6o℃ 条件下存放 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 宫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进行再加热。 7.8.2再加热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 70℃ 以上。 7.9食品留样 7.9。 l学校 (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 (供餐人数超过 1oo人 )和餐饮服务提供者 (集 体聚餐人数超过 1oo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其他餐 饮服务提供者宜根据供餐对象、供餐人数、食品品种、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有关 规定,进行食品成品留样。 7.9.2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 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 胡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 , 且不少于 12sg。 7.9.3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 (月 、日、时), 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7.9.在 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 留样时间 (月 、日、时)、 留样人员等。 8供餐、用餐与配送 8.1供餐 8.l.l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8.l。 2加工制作围边、盘花等的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8.1.3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 (超过 2小时)存放的高危易腐食品, 应在高于 GO℃或低于 8℃ 的条件下存放。在 8℃ ~GO℃条件下存放超过 2小时,且 未发生感宫性状变化的,应按本规范要求再加热后方可供餐。 8.1。 在宜按照标签标注的温度等条件,供应预包装食品。食品的温度不得超过 标签标注的温度+3℃ 。 8.l.5供餐过程中,应对食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使用传 递设施 (如升降笼、食梯、滑道等)的,应保持传递设施清洁。 8.1.6供餐过程中,应使用清洁的托盘等工具,避免从业人员的手部直接接触 食品 (预包装食品除外)。 8.2用餐服务 8.2.1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品应一客一换。撤 换下的物品,应及时清洗消毒 (一次性用品除外)。 8.2.2消 费者就餐时,就餐区应避免从事引起扬尘的活动 (如扫地、施工等)。 8。 3食品配送 8.3.1一般要求 8.3.1.1不 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 8.3.1.2应 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 洁。 8.3.1.3配 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 ,盛放成品的容器还应经 过消毒。 8.3.1。 4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 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8.3.1.5食 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3.2中 央厨房的食品配送 8.3.2.1食 品应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或有关规定。 8.3.2.2包 装或容器上应标注中央厨房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方式 , 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8.3.2.3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冻 (藏 )方式配送。 8.3.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配送 8.3.3.1食品应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 规定。 8.3.3.2容 器上应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8.3.3.3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 (食用时限)应符合以下要求 : a)烧熟后 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 GO℃ 以上 (热藏)的 ,其食用时限 为烧熟后 4小时; b)烧熟后按照本规范高危易腐食品冷却要求,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 8℃并 冷藏保存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⒛ 小时。供餐前应按本规范要求对食品进行再 加热。 9检验检测 9。 1检验检测计划 9.1.1中 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定期对大宗食品原 料、加工制作环境等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其他的特 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宜定期开展食品检验检测。 9.1.2鼓励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定期进行食品检验检测。 9。 2检验检测项目和人员 9.2.1可根据自身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结果,确定检验检测项目,如农药残留、兽药 残留、致病性微生物、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 9.2.2检验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与考核。 10清洗消毒 10。 1餐用具清洗消毒 10.1.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的容器 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 10.1.2清洗消毒方法参照 《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录 J)。 宜采 用蒸汽等物理方法消毒,因材料、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10.1.3餐用具消毒设备 (如 自动消毒碗柜等)应连接电源,正常运转。定期 检查餐用具消毒设备或设施的运行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消毒液应现用现配 , 并定时测量消毒液的消毒浓度。 10.1。 4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应更换 手套。手套宜用颜色区分。 10.1.5消 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 GB1四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 (饮 )具》的规定。 10.1.6宜沥干、烘干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使用抹布擦干的,抹布应专用 , 并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10.1.7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0。 2餐用具保洁 10.2.1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 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 10.2.2保洁设施应正常运转,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10.2.3定期清洁保洁设施,防止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受到污染。 10.3洗涤剂消毒剂 10.3.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分别符合 GB14930。 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 涤剂》和 GB14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 定。 10.3.2严格按照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11废弃物管理 I1。 1废弃物存放容器与设施 11.1。 l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的区域,应设置废弃物存放容器。废弃 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11.l。 2废弃物存放容器应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 良气味或污水溢 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 (包括接触食品的工作台面、工具、 容器、包装材料等 )。 废弃物存放容器的内壁光滑 ,易于清洁。 11.l。 3在餐饮服务场所外适宜地点,宜设置结构密闭的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 设施。 11。 2废弃物处置 11.2.1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餐厨废弃物 的存放容器应及时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11.2.2应索取并留存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需加盖收运者公 章或由收运者签字),并与其签订收运合同,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11.2.3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 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12有害生物防制 12。 1基本要求 12.l。 l有害生物防制应遵循物理防治 (粘鼠板、灭蝇灯等 )优先,化学防治 (滞留喷洒等)有条件使用的原则,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12.1.2餐饮服务场所的墙壁、地板无缝隙,天花板修葺完整。所有管道 (供 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 )与外界或天花板连接处应封闭,所有管、线穿 越而产生的孔洞,选用水泥、不锈钢隔板、钢丝封堵材料、防火泥等封堵,孔洞 丨 填充牢固,无缝隙。使用水封式地漏。 12.1.3所有线槽、配电箱 (柜 )封闭良好。 12.1.茌 人员、货物进出通道应设有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 6△ lm。 12。 2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2.2。 l灭蝇灯 12.2。 l。 1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的 , 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防止电击后的虫害碎屑污染 食品。 12.2。 l。 2应根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面积及灭蝇灯使用技术要求,确定灭 蝇灯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12.2.2鼠类诱捕设施 12.2.2。 l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 ,不 得使用杀鼠剂。 12.2.2.2餐饮服务场所外可使用抗干预型鼠饵站,鼠饵站和鼠饵必须固定安 装。 12.2.3排水管道出水口 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 于 10△ lm。 12.2.4通风口 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 16目 的防虫筛网。 12.2.5防蝇帘及风幕机 12.2.5.1使用防蝇胶帘的,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 ,底部离地距离小于 2cⅢ , 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 2cⅢ。 12.2.5.2使用风幕机的,风幕应完整覆盖出入通道。 12.3防制过程要求 12.3.1收取货物时,应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如 鼠粪、鼠咬痕等鼠迹,蟑尸、蟑粪、卵鞘等蟑迹),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12.3.2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 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尽快将其杀灭 ,并查找 和消除其来源途径。 12.3.3防制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受 到污染。 12.4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管理 12.4.l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选择 12.4.1.1选择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 ,应标签信息齐全 (农药登记证、农药 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 )并在有效期内。不得将不同的卫生杀虫剂制剂混配。 12.4.1.2鼓励使用低毒或微毒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 12.4.2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使用要求 12.4.2.1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 12.茌。2.2应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选择适宜的种类和剂型,并严格根据卫生 杀虫剂和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12.茌。3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存放要求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存放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应设置单独、 固定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存放场所 ,存放场所具备防火防盗通风条件 ,由 专人负责。 40 13食品安全管理 13。 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13.1.1餐饮服务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宜设立食品安全 管理机构。 13.1.2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 三方平台提供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3.1.3其他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宜设立食品 安全管理机构。 13.1.4食 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13。 2食品安全管理基本内容 13.2.1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 责任,强化过程管理。 13.2.2根据 《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 (见附录 G)和经营实际, 确定高风险的食品品种和加工制作环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防控。特定餐饮 服务提供者应制定加工操作规程,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宜制定加工操作规程。 13.2.3制订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及食品安全自查等计划。 13.2。 4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操作规程。 13.2.5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及食品安全自查,及 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3.2.6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3.2.7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13.2.8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13.2.9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41 13.2.10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 要求。 13。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3.1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 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 13.3.2宜根据自身业态、经营项目、供餐对象、供餐数量等,建立如下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 : a)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 b)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 c)场所及设施设备 (如卫生间、空调及通风设施、制冰机等)定期清洗消毒、 维护、校验制度 ; d)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 ; e)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 f)有害生物防制制度。 13.3.3定期修订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 并督促其落实。 13。 在食品安全自查 13.座。1结合经营实际,全面分析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点 , 确定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单,制定自查计划。 13.4.2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 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3.4.3食 品安全自查包括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白查。 13.4.3.1制度自查 对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开展制度自查和 修订。 13.4.3.2定期自查 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其经营过程,应每周至少开展一次 自查;其他餐饮服 务提供者对其经营过程 ,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定期 自查的内容,应根据食 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范确定。 13.4.3.3专项自查 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专项 自查的重点内容应根 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定。 13.缶。3。 茌对 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贴醒目、牢 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并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对 自查中发现 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13.5投诉处置 13.5.1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留存记录。 13.5.2接 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应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异常 的,应及时撤换,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13.5.3在就餐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13.6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13.6.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3.6.2发 现其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采取公告或 通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相关供货者停止生产经营。 13.6.3发 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按规定报 43 生 口 13。 7公示 13.7.1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记录表等公示在就餐区醒目位置。 13.7.2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网上公示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 13.7.3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 13.7。 4宜在食谱上或食品盛取区、展示区,公示食品的主要原料及其来源、 加工制作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等。 13.7.5宜采用 “ 明厨亮灶 ” 方式,公开加工制作过程。 13。 8场所清洁 13.8.1食 品处理区清洁 13.8.1。 l定期清洁食品处理区设施、设备。 13.8.1.2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 ,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 , 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 13.8.2就餐区清洁 13.8.2.1定期清洁就餐区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保持空调、 排风扇洁净,地毯无污渍。 13.8.2.2营业期间,应开启包间等就餐场所的排风装置 ,包间内无异味。 13.8.3卫生间清洁 13.8.3.1定 时清洁卫生间的设施、设备,并做好记录和展示。 13.8.3.2保 持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 44 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 13.8.3.3营业期间,应开启卫生间的排风装置,卫生间内无异味。 14人员要求 14.1健康管理 14.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 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 (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 人员,下同)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 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4.1.2食 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患 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 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 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4.1.3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佩 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的工作。 l4.1。 4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 (甲 型、戊型 )、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 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4。 2培训考核 餐饮服务企业应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特定餐饮服 务提供者应每半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14.2.1培 训考核内容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及本单 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规程等。 45 14.2.2培训可采用专题讲座、实际操作、现场演示等方式。考核可采用询问、 观察实际操作、答题等方式。 14.2.3对培训考核及时评估效果、完善内容、改进方式。 l4.2.4从业人员应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4.3人员卫生 l茌.3.1个人卫生 l4.3。 1.l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14.3.l。 2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ェ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 , 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14.3.l。 3食品处理区内的从业人员不宜化妆,应戴清洁的工作帽,工作帽应 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 14.3。 l。 4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制作人员,应符合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l4.3.2口 罩和手套 14.3.2.l专 间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14.3.2.2专用操作区内从事下列活动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 a)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 ; b)果蔬拼盘加工制作 ; c)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 (不含非发酵豆制品 ); d)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 ; e)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 ; f)备餐。 l4.3.2.3专 用操作区内从事其他加工制作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 1全。3.2。 4其他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 46 14.3.2.5如佩戴手套,佩戴前应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手套应清洁、无破损 ,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手套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更换手套,出现 l4。 4.2条款要求的 重新洗手消毒的情形时,应在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换手套。手套应存放在清洁卫生 的位置,避免受到污染。 14.在 手部清洗消毒 l4.在。l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手部清洗宜符合 《餐饮服 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见附录 I)。 14.4.2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出现下列情形时,应重新洗净手 部 : a)加工制作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前; b)清理环境卫生、接触化学物品或不洁物品 (落地的食品、受到污染的工具 容器和设备、餐厨废弃物、钱币、手机等)后 ; c)咳嗽、打喷嚏及擤鼻涕后。 14.4.3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应重新 洗净手部。 14.在。4加工制作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前,宜重新洗净手部。 14.4.5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诤手部 并进行手部消毒,手部清洗消毒应符合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见 附录 I)。 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出现下列情形时,应重新洗诤手部 并消毒 : a)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后 ; b)触摸头发、耳朵、鼻子、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 c)l4。 4.2条款要求的应重新洗诤手部的情形。 47 14。 5工作服 14.5.1工作服宜为白色或浅色,应定点存放,定期清洗更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其工作服宜每天清洗更换。 14.5.2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应更换工作服。 14.5.3工作服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更换。 l4.5.4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 l4.5.5清洁操作区与其他操作区蛳 的Ir0=E睇明显的颜色或标识区分。 14.5.6专 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应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 15文件和记录 15.1记录内容 15.1。 l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范要求,结合经营实际,如实 记录有关信息。 15.1.1.1应记录以下信息: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进货查验、原料出库、食品 安全自查、食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处置、餐厨废弃物处置、卫生间清洁等。存在 食品添加剂采购与使用、检验检测等行为时,也应记录相关信息。 15.1.1.2餐饮服务企业应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 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记录。宜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和保存相关 内容。 15.l。 1.3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记录以下信息:食品留样、设施设备清洗 维护校验、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使用。 15.1.1。 在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各门店也应建立并保存收货记录。 15.1.2制定各项记录表格,表格的项目齐全,可操作。填写的表格清晰完整 , 由执行操作人员和内部检查人员签字。 15.1.3各 岗位负责人应督促执行操作人员按要求填写记录表格,定期检查记 录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周检查所有记录表格,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督 促有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 15.2记录保存时限 15.2.1进 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 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宜为 2年。 15.2.2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如实记 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 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6个月。 15。 3文件管理 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宜制定文仵管理要求,对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所使 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 16其他 16。 1燃料管理 16.l。 1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 (如火锅等)加热燃料。使用甲醇、丙醇 等作燃料,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严格管理,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16.l。 2应严格选择燃料供货者。应制定火灾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防火 职责,定期组织检查,定期检测设备,及时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设备。宜安 装有效的通风及报警设备。 16.1.3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使其能正确使用煤气、液化气、电等加热设备 , 49 防止漏气、漏电;安全进行燃料更换 (木炭、醇基燃料等),防止烫伤。 16。 2健康促进 16.2.1鼓励实行科学营养配餐,对就餐人群进行健康营养知识宣传,更新饮 食观念。 16.2.2鼓励对成品的口味 (甜、咸、油、辣等)进行差异化标示。 50 ㈠ ∽ 赳 婶 俐 姆 圊 卫 厶丶 口艹 虽 蒜 砍 本 〓欹 d 早 抠 珈 世 酬 郸 眠 ^ 炯 靼 烬 察 °憩 H 早 慰 妒 、昱 迪 Λ 蔡 当 ' 当 当 畜 羽 艹 鸶 舯 贤 碉 舶 丶 ' 酬 鞘 、豢 腓 ' 略 罂 挝 < 彐 ' 酬 巅 熏 奏 炯 靼 烬 察 °乐 ⒄ 6 早 慰 妒 ` 思 壮 K 啭 甲 〓憩 H 早 迪 Λ 医 粼 岬 峭 甲 熙 斟 〓憩 H 早 熙 斟 挝 < 彐 眠 〓憩 冖 早 肾 婶 、当 制 叩 削 冢 憩 长 彐 以 ' 利 虽 、凵 忄削 匝 当 № 炯 靼 烬 察 〓憩 ㈧ 早 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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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将消防工作与甲方办公区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 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三 )为甲方办公区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 (四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五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六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 (七 )组织制定符合甲方办公区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乙方根据需要确定在甲方办公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乙方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一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二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 (三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 (四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 (五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 (六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的实施和演练 ; (七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 (八 )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甲方办公区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 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第八条 乙方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 ;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 (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 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包括防雷、防静电);消 防安全工作考 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九条 乙方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 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 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 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 (一 )占用疏散通道 ;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 (三 )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 (四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全体人员均为义务消防队员。乙方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 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乙方消防安全管理人为义务 消防队长。全体义务消防队员要分批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消防法规、消防知识,进行演练。 要求熟练掌握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一旦出现火情,立即主动参加灭火战斗。 第十二条 甲方办公区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 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乙方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乙方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 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 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 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到机关 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监管科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 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 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 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 的内容应当包括 :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 (二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 (三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 (四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 (五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 报告。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 (一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 (二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 (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 (四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 (五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 (六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 (七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 (丿k)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 情况 ; (九 )消防 (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 (十 )防火巡查情况 ;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 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 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协助监管科定期组织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 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 (人员 )、 更换药剂的 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八条 乙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九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 实 :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 的; (二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 (三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 (四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 (五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六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 (七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 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 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甲方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乙方对每名员工 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 (一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二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 (三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 (四 )报火警、扑救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二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 (一 )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二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 (三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四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 (二 )报誓和接警处置程序 ; (三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 (四 )扑救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 (五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 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 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乙方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 , 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并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二十六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 )甲方办公区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 (二 )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 资料 ; (三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 (四 )消防安全制度 ; (五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 (六 )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 (七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 (八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 (九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 (二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 (三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 (四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 (五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 (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 (六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 (七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 (八 )火灾情况记录 ; (九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 (二 )、 (三 )、 (四 )、 (五 )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 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 (六 )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 内容等;第 (七 )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九章 奖惩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 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 (班组)和个人,乙方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 责或者违反乙方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 其他处理。 附件五:餐饮岗位人员配备方案 序号 岗位名称 员工数量 备注 1 餐厅经理 1 2 前厅领班 1 3 餐厅服务员 5 4 厨师长 5 灶台厨师 2 6 面点间厨师 5 7 切配厨师 3 8 凉菜间 9 消毒间 10 库管人员 共计名餐饮服务 ” 人员。 附件六 《餐厅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64 餐厅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2021年 2月 25日 为规范我中心办公区餐厅原材料采购管理工作,确保购进的食品 原材料质量安全、渠道正规、提升机关食堂保障标准化水平,有序推 进机关食堂 “ 双统一 ” 管理模式,对餐厅原材料采购按照定点采购、 自主采购两种方式进行了约定,是 《餐饮服务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 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甲乙双方遵守执行。本采购管理办 法经修订,于 ⒛21年 4月 1日 起实施。 中标餐饮公司,按照 《餐饮服务合同》中约定的餐费标准、中心 下发的统一菜谱,根据办公区就餐人数到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指定 的定点供货商进行原材料采购。餐饮公司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核定的原材料采购报价单进行采购,根据出库登记单核算出当月就餐 所用猪肉、鸡肉、牛羊肉、水产品、蔬菜、粮油调料副产品的数量及 金额,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监管科核对无误后,由机关事务管理服 务中心直接支付给各定点供货商。 当月所结原材料采购款 ,必须经食堂库存管理系统数据核对无误 后,方可支付。 一、定点采购 该类原材料由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 商 (厂家),由餐厅承包服务公司 (餐饮公司)负责日常验货、收货 , 供货商负责配送,由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与供货商直接结算货款的 采购方式。 (一 )采购对象及供应商 1.猪肉、鸡鸭肉类 : (1)北京龙舒兴业食品有限公司 羼氧圣圣劈茛13601017566 (2)北京兰博庄园科技有限公司 形λ月玉刍u13311o22o51 2.牛羊肉类 : (1)北京老金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李霞 13701075721 (2)北京伊美鲜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马明兆军13901395933 3.粮油调料副产品类 : (l)北京首农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T荚宣衣羊18710210696 (2)北京顺源乾丰商贸有限公司 T洁云 13811625143 4.蔬菜类 (l)北京康安利丰农业有限公司 杨勿衣彗倡 13511065278 (2)北京顺源乾丰商贸有限公司 T洁云 13811625143 5.水产类 (l)北京合欣泰升商贸有限公司 杨 勇 13911062709 (2)北京龙舒兴业食品有限公司 羼彀圣圣萄急13601017566 6.扶贫类 (1)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网址:-。 fupin832。 com (2)北京市消费扶贫双创中心海淀分中心 〃豕 兆军18804089111 (3)北京市消费扶贫双创中心第四分中心 Ξ洱 辉 13311072120 (二 )操作流程 1.下单订货 由餐饮公司厨师长按照中心确定的菜谱,根据本办公区就餐人员 情况,编制货品采购清单,每周五前计算出下一周需要的原材料品种、 数量,填制采购申请表一式二份,报经监管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申 请表一份由餐饮公司留存,一份由监管科餐厅管理员留存,由监管科 餐厅管理员负责向定点供应商下单定货,由供应商统一配送至中心各 食堂。餐饮公司负责收货。 2.收货及验货 由餐饮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按照订单中约定的数量、品种、单价以 及验货标准,进行收货、验货、核对总价,并在定点供应商的送货凭 证 (送货单或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保留好送货凭证底联、产品 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 3.核算直接支付货款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监管科,依据采购申请表、餐厅每月留存 的原材料验收单据 (注 :验收单据需由库管员及餐厅经理和厨师长签 字确认 )、 货品单价 (单价必须与综合管理一科发布的定价一致)以 及餐厅存货管理系统信息核对无误后 ,填制原材料采购汇总表,经监 管科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财务科。 4.货款结算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科,每月底依据监管科负责人签字确 认的办公区食堂采购汇总表、供货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与食堂库存 管理系统数据核对无误后报主管主任,批准后与供货商进行结账,在 下月 ⒛ 日之前负责统一结账。 (三 )餐饮公司的权力义务 1.餐饮公司需按照订单、送货凭证单据、实际货物的品种、数量 进行核对。 2.餐饮公司需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求的货物验收质量 标准进行验货。 3.餐饮公司对菜肴食品安全负责,有权利和义务拒绝接收不合 格产品。 4.送货凭证单据与实际货物品种、数量不符的,餐饮公司有权利 和义务拒绝在送货凭证上签字。 5.餐饮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心的 “ 双统一 ”(统一菜谱、统一划片 供应商配送)规定,无正当理由未执行的,中心有权解除 《餐饮服务 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6.餐饮公司根据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求有效控制成本,加强能源、 资源的管理,科学合理的利用能源,降低能耗成本。响应国家关于光 盘行动的号召,厉行节约,禁止浪费,定时监督管理食堂粮食浪费的 情况,发现浪费问题及时纠正。 7.配送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并应 及时通知供货商予以解决,并通知所在办公区监管科。 (四 )应急情形 供货商未能及时供货,或供货商配送的货物验收不合格,经协调 供货商不能及时予以解决,将影响制作菜肴时,为了保障办公区正常 供应就餐,餐饮公司在经办公区监管科负责人同意后,可进行自主采 购。 二、自主采购 (一 )自 主采购方式 该类原材料由餐饮公司负责采购并结算货款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对象 厨房低值易耗品及清洁用品。 采购的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应不低于一般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保证产品无毒无害;产 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质量检验标准》中明 确约定了质量标准的供货时不得低于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五)货款结算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在支付餐饮公司年度服务费用中包含厨 房低值易耗品及清洁用品费用,仅能用于购买厨房低值易耗品及清洁 用品,餐饮公司须专款专用,不得从此项经费中获得利润。 附件七 《餐厅原材料采购合同》另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