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项目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已由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00112-59-03-1078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项目加工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环路65号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室内改建项目,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9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中央厨房5800平方米范围内,蔬菜类清洗、切配设备,肉类加工设备,热烹制、分餐线设备,其它辅助类设备共四个标段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上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材料送检、安装、调试、验证及售后服务等交钥 匙工程。本招标标段为热烹制、分餐线等设备,具体明细内容详见 第四章“设备清单”。凡具备资质的厂家除可对本标段进行投标外,还可同时对其余三个标段进行投标,其余三个标段登录网址与本标段登录网址相同。
2.5 履约时间: 45日历天,质保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为自行生产,非生产厂家等贸易型单位不在此招标范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公司存续五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获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覆盖范围为商用食品专用机械设备(洗菜机、炒菜机、蒸箱、米饭生产线等)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以合同履约完成时间为准),有与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项目类别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5个项目业绩且年平均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调试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到http://www.cqapg.com/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设备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4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环路6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环路65号二楼
联 系 人:田爱民
电 话:15922796688
附件下载地址:/uploads/2021/04/121420596802.docx
/uploads/2021/04/121421154710.rar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热处理设备等标段)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2021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1. 招标条件 - 3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 -
6. 联系方式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2 -
1. 总则 - 13 -
1.1 项目概况 - 13 -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3 -
1.3 招标范围、履约时间和质量要求 - 13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3 -
1.5 费用承担 - 14 -
1.6 保密 - 14 -
1.7 语言文字 - 14 -
1.8 计量单位 - 14 -
2. 招标文件 - 14 -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4 -
3. 投标文件 - 14 -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4 -
3.2 投标报价 - 15 -
3.3 投标保证金 - 15 -
4. 投标 - 15 -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5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
5. 开标 - 15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5 -
5.2 开标程序 - 15 -
6. 评标 - 15 -
6.1 评标委员会 - 15 -
6.2 评标原则 - 16 -
6.3 评标 - 16 -
7. 合同授予 - 16 -
7.1 定标方式 - 16 -
7.2 履约担保 - 16 -
7.3 签订合同 - 16 -
8. 纪律和监督 - 16 -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16 -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17 -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17 -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17 -
8.5 投诉 - 18 -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8 -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价入围排序综合评定) - 23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3 -
1. 评标方法 - 25 -
2. 评审标准 - 25 -
3. 评标程序 - 25 -
第四章 设备清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投标函部分 - 25 -
2. 商务部分 - 25 -
3. 资格审查部分 - 25 -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项目概况 - 25 -
2. 质量标准 - 25 -
3. 签约合同价 - 25 -
4. 设备首批次到货及货款支付的约定 - 25 -
5. 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 25 -
6. 合同文件构成 - 25 -
7. 承诺 - 25 -
8. 违约及违约责任 - 25 -
9. 安全约定 - 25 -
10. 签定时间及地点 - 25 -
11. 补充协议 - 25 -
12. 合同生效 - 25 -
13. 合同份数 - 25 -
14. 合同附件 - 25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项目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已由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00112-59-03-1078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项目加工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环路65号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室内改建项目,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9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中央厨房5800平方米范围内,蔬菜类清洗、切配设备,肉类加工设备,热烹制、分餐线设备,其它辅助类设备共四个标段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上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材料送检、安装、调试、验证及售后服务等交钥 匙工程。本招标标段为热烹制、分餐线等设备,具体明细内容详见 第四章“设备清单”。凡具备资质的厂家除可对本标段进行投标外,还可同时对其余三个标段进行投标,其余三个标段登录网址与本标段登录网址相同。
2.5 履约时间: 45 日历天,质保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为自行生产,非生产厂家等贸易型单位不在此招标范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公司存续五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获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覆盖范围为商用食品专用机械设备(洗菜机、炒菜机、蒸箱、米饭生产线等)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以合同履约完成时间为准),有与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项目类别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5个项目业绩且年平均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调试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到http://www.cqapg.com/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设备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10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环路6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环路65号二楼
联 系 人: 田爱民
电 话: 1592279668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环路65号 联系人: 田爱民 电 话: 15922796688 |
1.1.2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
1.1.3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环路65号 |
1.1.4 |
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室内改建项目,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 |
1.2.1 |
资金来源 |
本招标项目经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资金性质为: 全部国有 (全部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占主导地位/非国有)。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100% |
1.3.1 |
招标范围 |
中央厨房5800平方米范围内,热处理、分餐线等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材料送检、安装、调试、验证及售后服务等交钥 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 第四章“设备清单”。 |
1.3.2 |
履约时间 |
履约时间: 45日历天 特别提醒:该时间为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后可正常生产运行止。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运输、搬运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备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24个月 |
1.4.1 1.4.1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为自行生产,非生产厂家等贸易型单位不在此招标范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公司存续五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 投标人获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覆盖范围为商用食品专用机械设备(洗菜机、炒菜机、蒸箱、米饭生产线等)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投标人在提供投标资料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废标: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包含厨房餐饮设备的设计、制作、销售);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公司存续五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 (4)、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承诺书; (5)、近3个月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有效票据凭证; (6)、近3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备注:投标人中标后,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 (9)、投标人获得的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证书覆盖范围为商用食品专用机械设备(洗菜机、炒菜机、蒸箱、米饭生产线等) 2.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有与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项目类别、项目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5个项目业绩且年平均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 单个合同不小于150万 ?设备类别: 中央厨房设备供应、安装、调试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设备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要求 (1)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 (1)上述1~3条所需提交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和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 以上1~3条,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业绩等文件,若有虚假不实内容,即使中标或已签定合同,发包人有权废标或单方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还须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期限为 2020 年09月至 2021 年 2 月的连续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为确保对所有投标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关于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通知》相关材料佐证(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有效。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1 |
踏勘现场 |
□组织 时间: 地点:现场 ?不组织:不统一组织,如果投标人想进一步了解现场情况,可自行踏勘。 |
1.5.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5.3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2.2.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1 年 4 月 14 日17时00分前向招标单位联系人书面提交。 |
2.2.2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
2021 年 4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向投标人书面答复。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3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
|
2.2.3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 |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4.1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按招标人发布的《设备清单》格式报价。 2.《设备清单》中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价、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等。 |
4.2 |
评标方法 |
评标方法:采用最低价排序入围综合评定。 首次入围标准:以总金额最低为首排序,总金额倒数三名为首次入围备选人。 最终中标:在首次入围三名投标人中,由发包人根据综合情况确定。 |
5.1 |
投标保证金 |
一、金额: 15 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二、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下述指定账户: 1、收款单位: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渝中支行 3、账号:692410446 三、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17:00。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入的; 3、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信息与招标项目信息不一致的; 五、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起1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通知投标人,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签定:中标人应当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6.1.1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盖公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6.1.2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6.1.3 |
装订要求 |
1、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2)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3)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4)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注:因投标文件页数过多,可以分装成册。 |
6.1.4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 “资格审查部分”袋。 1.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单位法人章。 2. 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 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
6.1.5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投标函部分”袋封套上写明: 渝北中央厨房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热处理、分餐线等设备标段)投标文件 投标函部分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公司全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商务部分”袋封套上写明: 渝北中央厨房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热处理、分餐线等设备标段)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公司全称)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