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副食品采购项目(内乡)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NY202103007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副食品采购项目(内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1年4月6日
二、采购项目范围、简要要求、服务期限:
1.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蔬菜类、肉类、水产类、冰冻类、豆制品类、干菜调味品类、家禽类、蛋类、水果类、奶类、饮品类、非转基因食用油类、杂粮类、方便食品类(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等)副食品的集中采购配送及售后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质量要求:所有副食品配送质量均要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行业相关合格要求执行;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中标情况:
中标供应商:内乡县华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内乡县城关镇范蠡大街南149号
投标报价:以南阳市盛德美超市南航店前1天产品零售价为基准:
蔬菜、水果、方便食品类让利34.5%(大写:百分之肆拾叁点伍)
禽、肉类、水产类、冷冻类让利31.9%(大写:百分之叁拾壹点玖)
干菜调味品、食用油、杂粮、蛋类、豆制品类让利29%(大写:百分之贰拾玖)
奶类让利20%(大写:百分之贰拾)
饮品类让利28%(大写:百分之贰拾捌)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供货地点:南阳市内乡县周边;
配送方式及时间:投标方按要求每日9点前无偿配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四、评审专家名单:石慧芳(评委会主任)、刘启军、张水利、兰现卿、谢世海。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37775110
监督部门: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 :18003779813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英协花园)37幢1单元22层220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10377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