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YLWC政采2021-005
二、项目名称:佳县县委办公室机关后勤灶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佳县达昌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芦镇人民路粮贸大厦A单元1101
成交 金额 : 898,5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9402d489d30791c5c88e37c7cc5a5d6.jpg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佳县县委办公室机关后勤灶务服务采购项目 | 孙涛、张建洲 | 李少勇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3,47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经办
联系地址:佳县佳芦镇西郊184号
联系电话:0912-67216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蔚小利
电话:0912-3835077
传真:0912-3835077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榆林卫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馨园小区7号楼2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0912-3835077
十、附件:
005——佳县县委办公室机关后勤灶务服务采购项目.docx
榆林卫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2日
项目编号:YLWC政采2021-005
佳县县委办公室机关后勤灶务
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榆林卫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目 录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佳县县委办公室机关后勤灶务服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众火创业基地 8 楼 801 室获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WC政采2021-005
2、项目名称:佳县县委办公室机关后勤灶务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26000.00元
4、采购需求:后勤灶务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5)供应商需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4-2 17:30:00 止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众火创业基地 8 楼 801 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领取时间为: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供应商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现场领取,谢绝邮寄。2、投标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四楼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3515031、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报名成功与否以平台和现场确认信息为准。报名程序: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CA锁登录,点击交易乙方,查询报名。报名已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3、请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09:3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佳县佳芦镇西郊184号
联系电话:1323928981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912-3835077
传 真:0912-383507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卫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众火创业基地 8 楼 801 室
榆林卫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摘 要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地 址:佳县佳芦镇西郊184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239289816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榆林卫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众火创业基地 8 楼 801 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912-3835077 |
3 |
项目名称 |
佳县县委办公室机关后勤灶务服务采购项目 |
4 |
项目概况 |
后勤灶务服务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预算金额 |
926000.00元 备注: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磋商报价 |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及人员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用及利润、税金;保洁耗材,专项保洁费(所有家具、地面打蜡,不锈钢使用清洁剂,卫生用品,保洁用具等,根据保洁方案计算用量),请注明所使用保洁材料的产地、品牌、价格等一切相关费用 |
9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word版U盘)贰份、磋商报价一览表壹份及资格证明文件壹套,投标文件正、副本须各自装订成册,统一编码(要求胶装、不得出现活页)。 |
10 |
供应商资质 条件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参加开标,开标现场须提交以下资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单独密封(密封同投标文件)且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5)供应商需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提供上述资质单独递交,并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方式一致,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1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截止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
12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地点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09:30 磋商时间:2021年4月12日09:30 磋商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2 |
13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09:30前 2、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服务期限 |
一年 |
16 |
付款方式 |
合同约定; |
17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8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9 |
合同签订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20 |
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21 |
招标 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见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22 |
其他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磋商后将不再接受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
23 |
身份核验 |
磋商会议现场,由监标人对供应商代表进行身份核验 1、 由监标人对供应商参会代表进行身份核验,供应商代表磋商现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及其身份证原件,未提供或身份核验不合格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全过程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信用承诺书原件及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原件各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信用承诺书原件及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原件各三份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2.7 “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10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11 “福利性企业”是为集中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载明的地点领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领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3.4 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费用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人自行承担参加谈判相关的全部费用。
5、磋商内容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5.1磋商内容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
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6.1供应商应保证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磋商资料、信息是真实的,
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磋商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7.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竞争性磋商过程的监督管理职
责。
8、保密
8.1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评审办法;
(5)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6)采购内容及要求;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9.2 除9.1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9.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9.5评标的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0.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磋商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2 供应商应收到澄清和修改后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澄清和修改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1.1在磋商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向供应商发布。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3日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11.2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本项目的招标变更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1.3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等内容均以书面发出的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C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2、磋商语言和磋商货币
12.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2.2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3.1.1附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
13.1.2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13.1.3附件所有内容。具体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3.2 供应商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递交。
13.3 上述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word版U盘)贰份、磋商报价一览表壹份及资格证明文件壹套,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磋商报价
15.1 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
15.2供应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要求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磋商报价,一旦成交,磋商报价将不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15.3 供应商应对所列的所有货物、服务进行响应,不得将采购内容拆开磋商。
15.4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唯一磋商响应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15.5 凡因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
16、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
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7、磋商保证金
17.1 供应商须提交针对本采购项目的磋商保证金。
17.1.1 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2 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3 投标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榆林卫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4569 5010 0100 1909 73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17.1.4 磋商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17.1.5 投标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17.1.6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见附件)予以退还,无需亲自前来办理。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根据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见附件)和合同予以退还;
17.2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2.1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7.2.2 开标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所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7.2.3 在确定成交人身份后拒不办理相关手续的;
17.2.4 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的,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7.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18、 备选磋商方案
1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9.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规定的顺序编排、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统一装订(胶装)成册。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数字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19.3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
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
19.4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
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D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密封和标记
20.1供应商应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word文件U盘)贰份、报价一览表壹份及资格证明文件壹套。
20.2开标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0.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1.2 供应商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1.4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2.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E 磋商与评标
23、 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磋商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24、磋商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会议:
24.1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和相关人员;
24.2介绍参加磋商会议的供应商;
24.3宣读会议纪律,所有参会人员签署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24.4由监标人及各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和身份核验,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和核验结果。未通过审查和核验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并领取本单位的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
24.5经确认无误后拆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递交响应文件的摆放顺序当众拆封。
24.6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服务期限等进行记录,并由监标人核对签字。
24.7磋商报价现场不对供应商进行公布;
24.8进入评审阶段;
24.9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24.10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005——佳县县委办公室机关后勤灶务服务采购项目.docx
关于佳县县委办公室机关后勤灶务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合同附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