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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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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2021-MY009)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021-MY009 二、项目名称: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折扣率(%)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华测检测大楼1号楼101

88%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开发综合楼)

90%

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华联工业区11号4层至5层

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符合文件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计划抽检批次全部完成止。(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符合文件要求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符合文件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计划抽检批次全部完成止。

符合文件要求

(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符合文件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计划抽检批次全部完成止。(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符合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宇峰、 孙鸿景、 梁慧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磋商文件约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成交折扣率(%)

技术及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

72.00

10.00

82.00

4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90%

78.67

8.89

87.56

2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8%

86.67

9.09

95.76

1

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95%

77.17

8.42

85.59

3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

56.83

10.00

66.83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怀集县幸福街道解放南路

联系方式:0758-55512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37号7幢201写字楼

联系方式:0758-280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8-2806869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2日

相关附件:
2021-MY009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资格项目(网上公示稿0326)1.pdf
项 目 编号 : 2021-MY009 采购计划编号: 441224-2021-00476 项 目 名 称 :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采 购 方 式 : 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 :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磋商邀请函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一、说明 ..................................................................................................................................................... 9 二、磋商文件 ........................................................................................................................................... 10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11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 15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 18 七、适用法律、规章及政策.................................................................................................................... 20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21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 24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 24 二、项目需求描述 ................................................................................................................................... 24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57 四、磋商响应要求 ................................................................................................................................... 57 五、磋商报价要求 ................................................................................................................................... 58 六、验收条件及标准 ............................................................................................................................... 59 七、考核及违约处罚 ............................................................................................................................... 59 八、知识产权 ........................................................................................................................................... 60 九、合同签订 ........................................................................................................................................... 61 十、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61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成交原则 ....................................................................................................................... 62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62 二、磋商程序 ........................................................................................................................................... 62 (一)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 ...................................................................................................... 63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 65 (三)技术及商务评标标准 .............................................................................................................. 66 (四)成交原则 .................................................................................................................................. 69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文本) ............................................................................................................. 70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76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磋商邀请函 受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21 年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磋商响 应文件。 1. 项目编号:2021-MY009 采购计划编号:441224-2021-00476 2. 项目名称: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3. 项目预算:人民币 331万元。 4. 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服务内容:怀集县 2021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资格,三家(详见磋商文件第 三章“用户需求书”有关内容)。 4.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1年 12月 31日或计划抽检批次全部完成止。 (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3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5 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对所有内容磋商响应时必须完整。 4.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5. 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下列要求提供 证明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 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 3 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者 2021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复印件,若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如 实的情况说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内 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 明确书面声明。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明 确书面声明。 5.4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 证证书(CMA证书),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5.5 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原件。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 5.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期 间。【 以 采 购 代 理 机构 于 评 审 当 天 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1 年 03 月 29 日起至 2021 年 04 月 06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磋商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前台。 磋商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 6.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7. 磋商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04月 09日上午 09:00-09:30(北京时间)。 9.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09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逾期 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 24 号(即肇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03室。 11.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期为 2021 年 03 月 29 日起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三个 工作日。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供应 商关注。 12.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供 应商注册,注册网址: http://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zcxz/index.html?registe red=supplier 13. 交通拥堵,递交磋商响应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8-5525619 14.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 37号第 7幢 201写字楼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 03月 26日 5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磋商响应保证金 成交咨询服务费 开 户 行 广东南粤银行肇庆分行 广东南粤银行肇庆分行 账 号 970001230900001393 970001230900001401 收款单位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财务部门电话 0758-2806869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 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编号:2021-MY009 采购计划编号:441224-2021-00476 2 3.1 资格标准: 详见磋商邀请函“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 条。 3 11.1 磋商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5 12 磋商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元)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要求缴纳磋商响应保证金,磋商响应 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与响应文件一同递 交。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保证 金账户,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保证金转账缴纳方式如下: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办妥、缴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响应保证金以 磋商响应截止前实际到帐为准(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银行受理单据上标明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并在用途一栏上注明“保证金”),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银行转账受理回执单据等,不能在磋商响应现场缴交现金或以个人名义交纳 磋商响应保证金。 7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2、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需达到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 (2)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磋商响应供应商; (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正规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 采购响应担保函; (4)有效期超过磋商响应(报价)有效期 30天。 保函原件可提前交至我司(扫描件发送至 gdmyzbzqyxgs@126.com)或密封于响应 信封中于磋商响应时一起上交。 3、采用支票、汇票或者本票方式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付款金额需达到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 (2)付款人必须是磋商响应供应商; (3)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本票、汇票; (4)所有票据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 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原件可提前交至我司(扫描件发送至 gdmyzbzqyxgs@126.com) 或密封于响应信封中于磋商响应时一起上交。 6 19.1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及成交原则(含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磋商 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成交原则》。 7 成交咨询服务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每个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咨询服务费,收 费标准:每个成交供应商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元/家)。成交供应商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帐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成交咨询服务费。 8 13.1 供应商须编制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壹份,并在 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9 17.3 磋商文件中带“★”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条款,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对这些 条款不满足或负偏离,将导致其磋商为无效磋商。 10 磋商文件中带“▲”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对这些重要条款 不满足或负偏离,将对其技术、商务评议得分造成影响。 8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1 重要提示: 1、建议对磋商响应文件逐页进行加盖供应商公章。 2、交通拥堵,递交磋商响应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敬请谅解。 3、请注意区分磋商响应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 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成交服务费存入成交咨询服务费及磋商 文件费专用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 4、考虑到银行上班时间较迟,磋商响应保证金应提前缴交并到帐,未按规定按 时足额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磋商响应保证金未实际到帐且不提供磋商响应保证金保 函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5、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磋商购文件 而决定不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1日前,按《磋商 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 谢。 9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本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项目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磋商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磋商 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服务商。 2.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5.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工具、手册 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 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磋商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 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 后服务等要求。 2.5.2 “服务”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合同 中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的境内供货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 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 3.4 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公司,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磋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 3.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 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及相关人 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组成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磋商文 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磋商邀请 (2) 供应商须知 (3) 用户需求书 (4) 合同条款格式 (5)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1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 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磋商或被确定为磋商无效。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磋商邀请中载明的 时间、地址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样式(可到采购代理机构前台领取)以书面的形 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6.2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 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 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于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的 5 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 应商,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 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 5 天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2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但应当至少在递交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1 个日历日前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将变更时间通知 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 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 12 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实性,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采购内容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 包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或服务)只能 有一个报价。 8.3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价格构成文件和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商务磋商 响应文件都是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主要依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尽可能详尽。 9.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 9.1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 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 11. 磋商有效期 11.1 磋商响应文件从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第 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 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 要求而其磋商响应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 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响应保证金的规 定在磋商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磋商响应保证金 12.1 磋商响应保证金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缴交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要求的磋商响应保证金。 12.3 磋商响应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提交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12.5 未按规定缴交磋商响应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2.6 未成交的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 5个工作日内,凭其出具的《磋商响应保证 金退还申请书》(见第五章附件)办理退还其磋商响应保证金手续,保证金退还系原额无 13 息退还。因供应商原因逾期办理的,保证金仍原额无息退返。因采购代理机构自身原因 逾期未退还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除应当退还磋商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 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向供应商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 在成交供应商支付所有成交咨询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若有交付履约保证金要 求的,在成交供应商交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 供应商凭其签订的合同副本和出具的《磋商响应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见第五章附件)予 以原额无息退还其磋商响应保证金。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逾期办理的,保证金仍原额无息 退还。 12.8 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磋商有效期及其后的 30个日历日。 12.9 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2.10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须知第 22条规定签订合同; (2) 成交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交成交咨询服务费; (3) 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 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 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情形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 13.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 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 份,电子版壹份,正本必须用 A4等标准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按磋商文 件要求直接使用有效的且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资料彩页等),副本可以用正 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 正本为准。图纸等特殊资料可以使用 A4 以外的标准幅面纸张打印装订。 13.2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 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磋商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磋商响应文件, 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4 13.5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 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供应商公章。 13.6 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 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 磋商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9 供应商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胶装或装订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磋商响应文件 目录、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漏读, 该磋商可能被视为无效磋商或承担不利的评审结果。 13.10供应商必须对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 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供应 商必须对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磋商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 磋商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及时间) 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磋商代表签字。 14.3 如果磋商响应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须知第 14.1条至第 14.2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 人。 14.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磋商 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 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磋商响应文件为 15 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14.6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 盖章、密封,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磋商时间 15.1 在供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磋商(如有推迟情形,以 推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15.2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供应商 一般应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并办理签到手续。 16.磋商小组 16.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 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 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在磋商文件 递交时间后的适当时间里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 做出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建议。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 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 都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并被没收磋商响应保证金。 17.1 磋商小组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 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磋商响应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6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 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 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磋商将被 拒绝并没收其磋商响应保证金。 17.3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详细评估 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成交原 则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 具备磋商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磋商 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 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 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 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磋商将被拒绝, 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磋商响应文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 非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人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5) 报价一览表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一览表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重要信 息错误的; (6) 未按照要求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或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或磋商响 17 应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保证金不能确保进账的; (7) 供应商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8) 磋商响应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磋商响应文件不符 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项目完成期、付款方式和条 件等要求); (9) 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0)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控制价; (11)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作说明的; (1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3)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1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磋商小组认定属于无效磋商的其他情形。 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情况只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其他的外部证据。 18.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8.1 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18.2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 比较与评价 19.1 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成交原则》所述评审程序、方法与 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并通过磋商后,供应商提交的最后磋商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 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磋商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漏(缺) 报人的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 议。 19.3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18 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磋商处理。 19.4 磋商小组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磋商文件第四 章《评标办法及成交原则》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数量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19.5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 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 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0.成交准则 20.1最低磋商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20.2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磋商文件确定评审方法、标准, 经磋商小组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21. 成交通知 21.1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 目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并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磋商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 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磋商邀请 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磋商响应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磋商响应供应商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对质 疑内容作出答复。 1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磋商响应供应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之后,其提出质疑将被拒绝。 21.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将落标通知书发送给未成交的 其他供应商,请未成交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21.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 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 响应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若有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在成交供 应商交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根据磋商文件 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参照本磋商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条款格式》文 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 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响应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3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 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磋 商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22.5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 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 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 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6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 20 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适用法律、规章及政策 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1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组 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 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22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23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2 …… 1. 相关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合同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合同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 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 明。 24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要求 实施单位数量 合同期限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项目 详见本章“二、 项目需求描述” 3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1 年 12月 31日或计划抽检 批次全部完成止。 注:2021年全年共计安排抽检共 3177批次,总控制预算约为 331万元,采购人将根据国 家、省、市、县食品抽检任务综合考虑成交供应商检测范围、业务性质、服务区域、价格、 服务能力等要素,以明确书面形式分配抽检任务。 采购人无法预计和保证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所能获取的总工作量,不对承接具体发生总 金额作出承诺。 二、项目需求描述 (一)项目背景 2021年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年 共计安排抽检 3177 批次(不含快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抽检任务概况 结合怀集县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工作,涵盖乳制品、 食用油、大米、等食品(包括蔬菜、水果、禽畜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品种, 结合总局要求县级局完成的食用农产品任务开展。 2、监测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肇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肇庆市农业农村 局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 年肇庆市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 25 案>的通知》(肇食安办〔2021〕4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生产、流通、餐饮服务 等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结合辖区内生产、销售和消费特点以及上一年度抽检不 合格情况等怀集县实际情况,制定 2021 年各环节食品质量监测计划。 3、抽检对象 主要抽检本行政区域内在产获证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也可根据本区域实际适 量抽检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重点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食 杂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4、抽检时间和频次 全年实施均衡分配,按季度进行抽检,应节食品在节前一个半月开展抽检工作。第 四季度抽检应主要抽取元旦春节应节性食品。 5、抽检地区和场所 抽检区域覆盖辖区内的各个乡镇。重点加强辖区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或 集散地、中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的抽检力度,并加强辖区内的农贸市场、 商场超市、小作坊等经营单位的抽检力度。同时,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 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的抽检。 6、全年抽检计划 结合国家、省、市要求以及重点热点品种,拟采用专项抽检结合并涵盖日常抽检、 应急抽检二种模式开展全年抽检工作。 (二)监测环节、品种、批次和项目 抽检计划一览表 序号 环节 批次 抽检项目 1 小作坊专项 220 详见下述内容 2 食用农产品专项 1288 3 餐饮服务环节(含学校食堂) 750 4 流通环节 779 5 保健食品专项 20 6 元旦春节专项 120 26 合 计 3177 1、2021 年怀集县小作坊全年抽检计划(共 220 批) 序号 食品大类 (一级) 食品亚类 (二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监督项目 批次 (四级) 1 粮食加工品 大米 大米 大米 总汞(以 Hg 计)、无机砷(以 As 计)、 铅(以 Pb 计)、铬(以 Cr 计)、镉(以 Cd 计)、黄曲霉毒素 B1 3 2 粮食加工品 粮食加工 品 粮食加工品 其他粮食加 工品(饺子 皮、切粉等) 铅、镉、甲醛次硫酸氢钠 18 3 淀粉及淀粉 制品 淀粉及淀 粉制品 淀粉制品 粉丝粉条 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及钠盐、二 氧化硫残留量 5 4 糕点 糕点 糕点 糕点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 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 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 留量(干样品,以 A1 计)、脱氢乙酸 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各自 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 总数、沙门氏菌 8 5 糕点 糕点 糕点 粽子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 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 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 留量(干样品,以 A1 计)、脱氢乙酸 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各自 10 27 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 总数、大肠菌群 6 糕点 糕点 月饼 月饼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 计)、富马酸二甲酯、苯甲酸及其钠盐 (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 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1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 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 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 10 7 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 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 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 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 8 饮料 饮用水 饮用水 饮用水 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 三氯甲烷、溴酸盐、铜绿假单胞菌 1 9 果、蔬汁饮 料 果、蔬汁饮料 果、蔬汁饮料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 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 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 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 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 基磺酸计)、、霉菌、酵母 2 28 10 调味料 调味料 调味料 调味品 山梨酸、苯甲酸、脱氢乙酸、糖精钠、 三氯蔗糖 2 11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酱腌菜 酱腌菜 铅(以 Pb 计)、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 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 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 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纽甜、防腐剂混 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 例之和 6 12 食用油、油脂 及其制品 食用油、油 脂及其制 品 食用植物油 花生油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 As 计)、 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苯并 [a]芘 80 13 豆制品 豆制品 豆制品 豆制品(腐 竹、豆腐、豆 泡等)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 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 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 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 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甲醛次硫 酸氢钠 20 14 酒类 白酒 白酒 白酒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 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30 15 肉制品 熟肉制品 熟肉制品 熟肉制品 铅、山梨酸、苯甲酸、胭脂红、亚硝酸 盐、氯霉素、、糖精钠 18 29 17 茶叶 茶叶 茶叶 茶叶 铅(以 Pb 计)、吡虫啉、联苯菊酯、 茚虫威 4 合计(批次) 220 2、2021 年怀集县食用农产品全年抽检计划(共 1288 批) 序号 食品大类 (一级) 食品亚类 (二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监督项目 批次 (四级) 1 食用农产 品 畜禽肉及 副产品 畜肉 猪肉 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五氯酚 酸钠、克伦特罗 25 2 牛肉 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氯霉素、氟苯尼考 15 3 羊肉 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氯霉素、氟苯尼考 15 4 禽肉 鸡肉 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 五氯酚计)、氯霉素、氟苯尼考 10 5 鸭肉 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15 6 其他禽肉 恩诺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 8 7 畜副产品 猪肝 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甲氧苄啶、氯霉 素 10 8 牛肝 恩诺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 5 9 羊肝 恩诺沙星、氯霉素、氟苯尼考 5 10 猪肾 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 5 11 牛肾 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 2 12 羊肾 镉(以 Cd 计)、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2 30 13 禽副产品 鸡肝 总砷(以 As 计)、恩诺沙星、氯霉素、氟苯尼考 3 14 蔬菜 豆芽 豆芽 铅(以 Pb 计)、亚硫酸盐(以 SO2 计)、4-氯苯氧乙酸 钠、6-苄基腺嘌呤(6-BA) 20 15 鲜食用菌 鲜食用菌 镉(以 Cd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 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总砷(以 As 计) 20 16 鳞茎类蔬菜 韭菜 镉(以 Cd 计)、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铅、多菌灵 15 17 叶菜类蔬菜 芹菜 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 克百威、铅、镉 35 18 普通白菜 毒死蜱、啶虫脒、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铅、镉 15 19 菠菜 毒死蜱、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铅、镉 15 20 油麦菜 氟虫腈、氧乐果、啶虫脒、镉 25 21 茄果类蔬菜 茄子 镉(以 Cd 计)、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 25 22 辣椒 镉(以 Cd 计)、氧乐果、克百威、百菌清、铅 25 23 根茎类和薯 芋类蔬菜 生姜 铅(以 Pb 计)、吡虫啉、噻虫嗪、镉、甲胺磷 35 24 豆类蔬菜 豇豆 灭蝇胺、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啶虫脒、甲胺磷 40 25 芸薹属类蔬 菜 结球甘蓝 氧乐果、甲胺磷 290 26 菜薹 氟虫腈、氧乐果 27 叶菜类蔬菜 大白菜 毒死蜱、氧乐果 28 茄果类蔬菜 甜椒 克百威、氧乐果 31 29 番茄 氧乐果、克百威 30 苦瓜 克百威、氟虫腈 31 节瓜 氧乐果、克百威 32 豆类蔬菜 菜豆 氧乐果、克百威 33 食荚豌豆 氧乐果、多菌灵 34 根茎类和薯 芋类蔬菜 萝卜 氧乐果、甲拌磷 35 其他蔬菜 其他蔬菜 氧乐果、甲拌磷 36 芋头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汞(以 Hg 计)、总 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 20 37 水生类蔬菜 莲藕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汞(以 Hg 计)、总 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 20 38 瓜类蔬菜 黄瓜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毒死蜱、克百威 20 39 根茎类和薯 芋类蔬菜 山药 铅(以 Pb 计)、氧乐果、镉(以 Cd 计)、氟虫腈 20 40 水产品 淡水产品 淡水鱼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 氯氰菊酯、五氯酚酸钠 20 41 淡水虾 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氯霉素 25 42 淡水蟹 镉(以 Cd 计)、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20 43 海水产品 海水鱼 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镉、五氯酚酸钠 20 44 海水虾 镉(以 Cd 计)、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恩诺沙星 20 32 45 海水蟹 镉(以 Cd 计)、氯霉素、五氯酚酸钠 20 46 贝类 贝类(重点 品种:花 蛤、花螺 等) 镉(以 Cd 计)、甲基汞(以 Hg 计)、氯霉素、恩诺沙星 20 47 生牡蛎(即 生蚝)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无机砷(以 As 计)、 氯霉素、恩诺沙星、甲基汞(以 Hg 计) 20 48 其他水产品 其他水产 品 镉(以 Cd 计)、氯霉素、恩诺沙星 10 49 水果类 热带和亚热 带水果 香蕉 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吡虫啉、腈苯唑 15 50 浆果和其他 小型水果 猕猴桃 敌敌畏、多菌灵、氯吡脲、氧乐果 15 51 柑橘类水果 柑、橘 苯醚甲环唑、丙溴磷、克百威 15 52 橙 丙溴磷、多菌灵、克百威 15 53 浆果和其他 小型水果 草莓 阿维菌素、敌敌畏、烯酰吗啉 10 54 仁果类水果 苹果 丙环唑、丙溴磷 200 55 梨 吡虫啉、敌敌畏 56 核果类水果 枣 多菌灵、氟虫腈 57 桃 苯醚甲环唑、敌敌畏 58 油桃 多菌灵、氟虫腈 33 59 杏 克百威、氧乐果 60 李子 多菌灵、甲胺磷 61 柑橘类水果 柚 辛硫磷、水胺硫磷 62 柠檬 狄氏剂、对硫磷 63 浆果和其他 小型水果 葡萄 苯醚甲环唑、氟硅唑 64 西番莲(百 香果) 苯醚甲环唑、戊唑醇 65 热带和亚热 带水果 芒果 倍硫磷、苯醚甲环唑 66 火龙果 氟虫腈、甲胺磷 67 柿子 克百威、涕灭威 68 菠萝 多菌灵、烯酰吗啉 69 荔枝 敌敌畏、多菌灵 70 龙眼 克百威、氧乐果 71 石榴 克百威、敌百虫 72 瓜果类水果 西瓜 敌敌畏、甲胺磷 73 甜瓜类 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74 鲜蛋 鲜蛋 鸡蛋 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硝唑、氟虫腈、 总汞(以 Hg 计) 13 75 其他禽蛋 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甲硝唑、氯霉素 15 34 76 豆类 豆类 豆类 铅(以 Pb 计)、铬(以 Cr 计)、赭曲霉毒素 A、吡虫啉 15 77 生干坚果 与籽类食 品 生干坚果与 籽类食品 生干坚果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吡虫啉、螺螨酯 20 78 生干籽类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黄曲霉毒素 B1、阿维菌素 20 合计(批次) 1288 3、2021 年怀集县餐饮服务环节(含学校食堂)全年抽检计划(750批) 序号 食品大类 (一级) 食品亚类 (二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抽检项目 批次 1 调味品 酱油 酱油 酱油 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 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 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 10 2 食醋 食醋 食醋 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 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 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 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 精钠(以糖精计) 10 3 调味料 固体复合 调味料 鸡粉、鸡 精调味料 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铅(以 Pb 计)、总 砷(以 As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 10 35 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4 辣椒干、辣 椒粉、花椒 干、花椒粉 等 辣椒干、 辣椒粉、 花椒干、 花椒粉等 铅、二氧化硫 30 5 蚝油、虾 油、鱼露 蚝油、虾 油、鱼露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苯甲酸及其钠 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 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 之和、、糖精钠 10 6 餐饮食品 米面及其 制品(自 制) 小麦粉制 品(自制) 油炸面制 品(自制)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1 计)、铅、甲醛次硫 酸氢钠 20 7 其他餐饮 食品 节令食品 粽子(餐 饮)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 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 (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 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 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 之和、霉菌、钠 15 8 其他餐饮 食品 节令食品 月饼(餐 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 蜜、霉菌、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 肪计)、菌落总数 15 36 9 复合调味 料(自制) 半固态调 味料(自 制) 火锅调味 料(底料、 蘸料)(自 制)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20 10 饮料(自 制) 饮料(自 制) 饮料(自 制)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 脱氢乙酸、铅(以 Pb 计)、胭脂红、诱惑红、柠 檬黄、日落黄 50 11 其他餐饮 食品 肉制品 腌腊肉制 品(餐饮) 胭脂红、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 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 计)、亚硝酸盐、过氧化值、氯霉素 15 12 肉制品(餐 饮) 酱卤肉制 品、肉灌 肠、其他 熟肉(自 制) 胭脂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 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 萄球菌 30 13 肉冻、皮 冻(自制) 铬(以 Cr 计) 3 14 蔬菜制品 (餐饮) 酱腌菜 (餐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 钾盐(以山梨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 脱氢乙酸、三氯蔗糖 20 15 米面及其 制品(餐 饮) 生干面制 品(餐饮)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 盐(以脱氢乙酸计)、甲醛次硫酸氢钠、 12 37 16 生湿面制 品(餐饮)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 盐(以脱氢乙酸计)、甲醛次硫酸氢钠、滑石 粉 12 17 米粉制品 (餐饮)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 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甲醛 次硫酸氢钠、滑石粉 12 18 淀粉制品 (餐饮) 粉丝、粉 条(餐饮)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 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甲醛 次硫酸氢钠、糖精钠 10 19 汤汁类(餐 饮) 汤汁类 (餐饮) 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那可丁 5 20 焙烤食品 (餐饮) 糕点((餐 饮单位自 制))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苯甲酸及其钠 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 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35 21 肉制品(餐 饮) 畜肉(餐 饮)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氯霉素、 6 22 禽肉(餐 饮)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 霉素、五氯酚酸钠 10 23 淡水鱼(餐 淡水鱼 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氧氟沙 10 38 饮) (餐饮) 星、氯霉素 24 海水鱼(餐 饮) 海水鱼 (餐饮) 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氯霉素、镉 10 25 蔬菜 韭菜 镉(以 Cd 计)、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 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铅、多菌灵 15 26 芹菜 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氧乐果、克百威、铅、镉 20 27 普通白菜 毒死蜱、啶虫脒、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 铅、镉 20 28 菠菜 毒死蜱、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铅、镉 10 29 油麦菜 氟虫腈、氧乐果、啶虫脒、镉 20 30 茄子 镉(以 Cd 计)、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 25 31 辣椒 镉(以 Cd 计)、氧乐果、克百威、百菌清、铅 20 32 生姜 铅(以 Pb 计)、吡虫啉、噻虫嗪、镉、甲胺磷 20 33 豇豆 灭蝇胺、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啶虫脒、 甲胺磷 10 34 其他餐饮 食品 寿司(餐 饮) 大肠埃希氏菌 0157、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 斯特氏菌、 5 35 其他餐饮 食品 餐饮具 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 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50 36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蔬菜干制 品 食用菌、 菜干、雪 耳等 铅、二氧化硫、镉、无机砷 35 39 37 粮食加工 品 大米 大米 大米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无机砷(以 As 计)、黄曲霉毒素 B1、铬(以 Cr 计)、总汞(以 Hg 计) 50 38 豆制品 豆制品 腐竹、油皮 及其再制 品 腐竹、油 皮及其再 制品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20 39 食用油、 油脂及其 制品 食用植物 油(含煎炸 用油) 食用植物 油(半精 炼、全精 炼) 食用植物 油(半精 炼、全精 炼)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 Pb 计)、黄曲霉 毒素 B1、苯并[a]芘 50 合计(批次) 750 4、2021 年怀集县流通环节(含校园周边)全年抽检计划(779 批) 序号 食品大类 (一级) 食品亚类 (二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监督项目 批次 1 粮食加工 品 大米 大米 大米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无机砷(以 As 计)、黄曲霉毒素 B1、铬(以 Cr 计)、总汞(以 Hg 计) 30 2 小麦粉 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 专用小麦粉 镉(以 Cd 计)、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 A、黄 曲霉毒素 B1 5 3 挂面 挂面 普通挂面、手 工面 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 计) 10 4 其他粮食 谷物加工 谷物加工品 镉(以 Cd 计)、黄曲霉毒素 B1 5 40 加工品 品 5 谷物碾磨 加工品 玉米粉、玉米 片、玉米渣 黄曲霉毒素 B1、赭曲霉毒素 A、玉米赤霉烯酮 5 6 米粉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 7 其他谷物碾磨 加工品 铅(以 Pb 计)、铬(以 Cr 计)、赭曲霉毒素 A 5 8 食用油、 油脂及其 制品 食用植物 油(含煎 炸用油) 食用植物 油(半精 炼、全精 炼) 花生油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 B1、苯并[a] 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10 9 玉米油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 B1、苯并[a] 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10 10 芝麻油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5 11 橄榄油、油橄 榄果渣油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5 12 菜籽油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 Pb 计)、苯并[a] 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 基麦芽酚 5 13 大豆油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10 14 食用植物调和 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 10 41 油 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15 调味品 酱油 酱油 酱油 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 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 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5 16 食醋 食醋 食醋 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 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 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 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 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5 17 酱类 酱类 黄豆酱、甜面 酱等 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 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 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 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 5 18 调味料酒 调味料酒 料酒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 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氨基酸态氮(以 氮计)、酒精度 3 42 19 香辛料类 香辛料类 香辛料调味油 酸价/酸值、过氧化值、罗丹明 B、苏丹红 I-IV 5 20 辣椒、花椒、 辣椒粉、花椒 粉 铅(以 Pb 计)、苏丹红 I-IV、山梨酸及其钾盐 (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8 21 香辛料酱(芥 末酱、青芥酱 等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 精计) 5 22 其他香辛料调 味品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5 23 调味料 固体复合 调味料 鸡粉、鸡精调 味料 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糖精钠(以糖精计)、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3 24 其他固体调味 料 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苯甲酸及其 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 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 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 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 3 25 半固体复 合调味料 蛋黄酱、沙拉 酱 金黄色葡萄球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 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3 26 坚果与籽类的 泥(酱),包 括花生酱等 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 Pb 计)、黄曲霉 毒素 B1、沙门氏菌 3 43 27 辣椒酱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3 28 火锅底料、麻 辣烫底料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 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3 29 液体复合 调味料 蚝油、虾油、 鱼露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 30 食盐 食盐 食盐 氯化钠、氯化钾、碘(以 I 计)、钡(以 Ba 计)、 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镉(以 Cd 计)、总汞(以 Hg 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 钠(以亚铁氰根计) 5 31 肉制品 预制肉制 品 腌腊肉制 品 腌腊肉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10 32 熟肉制品 发酵肉制 品 发酵肉制品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 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 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 10 44 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 33 酱卤肉制 品 酱卤肉制品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 总砷(以 As 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 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 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 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糖精钠(以 糖精计)、酸性橙Ⅱ、钠 15 34 熟肉干制 品 熟肉干制品 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 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 脱氢乙酸计)、钠 10 35 熏烧烤肉 制品 熏烧烤肉制品 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总砷、 胭脂红、苯甲酸及其钠盐、氯霉素、山梨酸及其 钾盐 10 36 熏煮香肠 火腿制品 熏煮香肠火腿 制品 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 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 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 例之和、总砷、胭脂红、苯并[a]芘 10 37 乳制品 乳制品 液体乳 巴氏杀菌乳 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0 38 灭菌乳 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 商业无菌 10 45 39 发酵乳 脂肪、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乳酸菌数 10 40 饮料 饮料 包装饮用 水 饮用天然矿泉 水 镍、锑、溴酸盐、硝酸盐(以 NO3-计)、亚硝酸盐(以 NO2-计)、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 5 41 饮用纯净水 耗氧量(以 O2计)、亚硝酸盐(以 NO2-计)、余氯(游 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 5 42 其他饮用水 耗氧量(以 O2计)、亚硝酸盐(以 NO2-计)、三氯甲 烷、溴酸盐、铜绿假单胞菌 5 43 果、蔬汁 饮料 果、蔬汁饮料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 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安赛蜜、甜蜜 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 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糖精钠 10 44 蛋白饮料 蛋白饮料 蛋白质、三聚氰胺、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 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 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霉菌、酵 母、安赛蜜 10 45 碳酸饮料 (汽水) 碳酸饮料(汽 水) 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 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 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5 46 46 茶饮料 茶饮料 茶多酚、咖啡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菌落总数 10 47 其他饮料 其他饮料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 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 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 10 48 方便食品 方便食品 方便面 油炸面、非油 炸面、方便米 粉(米线)、 方便粉丝 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8 49 调味面制 品 调味面制品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 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 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钠、三氯蔗糖 20 50 其他方便 食品 方便粥、方便 盒饭、冷面及 其他熟制方便 食品等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 (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 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 8 51 饼干 饼干 饼干 饼干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 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 盐(以脱氢乙酸计)、钠 20 47 52 罐头 罐头 畜禽水产 罐头 水产动物类罐 头 组胺、无机砷(以 As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 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 精计)、商业无菌、镉(以 Cd 计)(仅限鱼类罐 头)、甲基汞 5 53 果蔬罐头 水果类罐头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 赤藓红、亮蓝、靛蓝、诱惑红)、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 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 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 计)、商业无菌 3 54 果蔬罐头 蔬菜类罐头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 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 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商 业无菌 3 55 果蔬罐头 食用菌罐头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 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 梨酸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商业无菌二氧化 硫残留量 5 56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冰淇淋、雪糕、 雪泥、冰棍、 食用冰、甜味 冰、其他类 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力 甜、三氯蔗糖、 10 57 速冻食品 速冻面米 速冻面米 水饺、元宵、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糖精钠 5 48 食品 食品 馄饨等生制品 (以糖精计) 58 速冻面米 食品 包子、馒头等 熟制品 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脱 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 59 速冻肉制 品 速冻调理肉制 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铬(以 Cr 计)、氯霉素、胭脂红 5 60 速冻水产 制品 速冻水产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 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5 61 薯类和膨 化食品 薯类和膨 化食品 膨化食品 含油型膨化食 品和非含油型 膨化食品 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黄曲霉毒素 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 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 梨酸计) 15 62 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 (含巧克 力及制 品) 糖果 糖果 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 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 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 的比例之和、糖精钠 15 63 巧克力及 巧克力制 品 巧克力、巧克 力制品、代可 可脂巧克力及 代可可脂巧克 力制品 铅(以 Pb 计)、沙门氏菌 5 64 果冻 果冻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 盐(以苯甲酸计)、霉菌、酵母、三氯蔗糖 10 65 茶叶及相 关制品 茶叶 茶叶 绿茶、红茶、 乌龙茶、黄茶、 铅(以 Pb 计)、草甘膦、吡虫啉、内吸磷 10 49 白茶、黑茶、 花茶、袋泡茶、 紧压茶 66 酒类 蒸馏酒 白酒 白酒、白酒(液 态)、白酒(原 酒)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 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 氯蔗糖、纽甜 10 67 发酵酒 葡萄酒 葡萄酒 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 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10 68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酱腌菜 酱腌菜 铅(以 Pb 计)、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 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 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纽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 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 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 氢乙酸计) 15 69 蔬菜干制 品 自然干制品、 热风干燥蔬 菜、冷冻干燥 蔬菜、蔬菜脆 片、蔬菜粉及 制品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 15 70 食用菌制 品 干制食用菌 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总砷(以 As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15 50 71 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 蜜饯 蜜饯类、凉果 类、果脯类、 话化类、果糕 类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 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 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 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 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新红)、相同色 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 比例之和、钠 20 72 炒货食品 及坚果制 品 炒货食品 及坚果制 品 炒货食品 及坚果制 品( 烘炒 类、油炸 类、其他 类) 开心果、杏仁、 扁桃仁、松仁、 瓜子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 (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糖精钠(以糖精 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滑石粉 10 73 其他炒货食品 及坚果制品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 (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糖精钠(以糖精 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滑石粉 10 74 蛋制品 蛋制品 再制蛋 再制蛋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 5 75 可可及焙 烤咖啡产 品 焙炒咖啡 焙炒咖啡 焙炒咖啡 咖啡因、铅(以 Pb 计)、赭曲霉毒素 A 5 76 食糖 食糖 食糖 白砂糖 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10 77 水产制品 水产制品 干制水产 品 预制动物性水 产干制品 镉(以 Cd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敌敌畏 12 78 熟制动物 熟制动物性水 镉(以 Cd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20 51 性水产制 品 产制品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 精计)钠、菌落总数 79 淀粉及淀 粉制品 淀粉及淀 粉制品 淀粉 淀粉 铅(以 Pb 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 母 3 80 糕点 糕点 糕点 糕点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 (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 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 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脱氢乙酸 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钠 25 81 月饼 月饼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 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 (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 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 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 之和、霉菌、钠 20 82 粽子 粽子 粽子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 蜜、霉菌、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 肪计)、菌落总数 20 83 豆制品 豆制品 发酵性豆 制品 腐乳、豆豉、 纳豆等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 10 52 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大肠菌群 84 非发酵性 豆制品 腐竹、油皮及 其再制品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 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碱性嫩黄 10 85 其他豆制 品 大豆蛋白类制 品等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 以 Al 计)、糖精钠、三氯蔗糖、苯甲酸、丙酸钙 20 86 蜂产品 蜂产品 蜂蜜 蜂蜜 果糖和葡萄糖、铅(以 Pb 计)、氯霉素、培氟沙 星、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 5 87 特殊膳食 食品 婴幼儿辅 助食品 婴幼儿谷 类辅助食 品 婴幼儿谷物辅 助食品、婴幼 儿高蛋白谷物 辅助食品、婴 幼儿生制类谷 物辅助食品、 婴幼儿饼干或 其他婴幼儿谷 物辅助食品 能量、蛋白质、脂肪、、无机砷(以 As 计)、锡 (以 Sn 计)、镉(以 Cd 计)、黄曲霉毒素 B1、 硝酸盐(以 NaNO3计)、亚硝酸盐(以 NaNO2计)、 脲酶活性定性测定 10 合计(批次) 779 53 5、2021 年怀集县保健品全年抽检计划(20批) 序号 类别 项目 批次 1 减肥类 盐酸西布曲明、芬氟拉明、铅、总砷、总汞、铬(胶囊壳)、 菌落总数 20 2 辅助降血糖类 铅、总砷、总汞、铬(胶囊壳)、菌落总数、盐酸二甲双胍、 盐酸苯乙双胍 3 缓解体力疲劳/提高免 疫力类 铅、总砷、总汞、铬(胶囊壳)、菌落总数、伐地那非、西 地那非 4 辅助降血压类 铅、总砷、总汞、铬(胶囊壳)、菌落总数、阿替洛尔,盐 酸可乐定 5 辅助降血脂类样品 铅、总砷、总汞、铬(胶囊壳)、菌落总数、洛伐他汀、辛 伐他汀 6 改善睡眠类 铅、总砷、总汞、铬(胶囊壳)、菌落总数、氯氮卓、地西 泮 6、2021 年怀集县元旦、春节全年抽检计划(120 批) 序号 食品大类 (一级) 食品亚类 (二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抽检项目 批次 1 食用油、 油脂及其 制品 食用植物油 (含煎炸用 油) 食用植物油 (半精炼、全 精炼) 食用植物油 (半精炼、全 精炼)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 As 计)、铅 (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苯并[a]芘 10 2 粮食加工 食品 大米 大米 大米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无机砷(以 As 计)、黄曲霉毒素 B1、铬(以 Cr 计)、总汞 (以 Hg 计) 10 54 3 饼干 饼干 饼干 饼干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 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脱氢 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钠 10 4 薯类和膨 化食品 薯类和膨化 食品 膨化食品 含油型膨化 食品和非含 油型膨化食 品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 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铅(以 Pb 计)、菌落总数、钠 10 5 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含 巧克力及制 品) 糖果 糖果 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 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 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 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 10 6 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 蜜饯 蜜饯类、凉果 类、果脯类、 话化类、果糕 类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 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 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 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亮 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相 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10 7 炒货食品 及坚果制 品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烘 炒类、油炸 开心果、杏 仁、松仁、瓜 子 山梨酸、苯甲酸、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 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 磺酸计)、三氯蔗糖 10 55 类、其他类) 8 茶叶及相 关制品 茶叶 茶叶 茶叶 铅(以 Pb 计)、吡虫啉、联苯菊酯、茚虫威、 10 9 酒类 蒸馏酒 白酒 白酒、白酒 (液态)、白 酒(原酒) 酒精度、铅(以 Pb 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 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10 10 葡萄酒 葡萄酒 葡萄酒 酒精度、铅(以 Pb 计)、甲醇、苯甲酸及其 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 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 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10 11 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 葡萄酒 腌腊肉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总 砷(以 As 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 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 10 12 饮料 饮料 果、蔬汁饮料 果、蔬汁饮料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 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 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 (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 磺酸计) 10 合计(批次) 120 56 (三)采样方法、运送要求和所需样品数量 1、采样方法 随机抽取在有效保质期内的同一批次产品。 2、采样及运送要求 散装样品或现场制作样品,遵循无菌操作程序用无菌采样器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放入无菌容器内,并立即加贴标签。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包装破损或污染;易腐败或需 做微生物检测的样品,采集后应立即置于 2-8 摄氏度的保温箱(带冰袋的密封箱)内, 并尽快送回实验室检测,避免二次污染,以不超过 12小时为宜,最长不超过 24小时。 3、样品数量 样品的数量应能满足实验室检测的要求。每个样品应为双份(有微生物检测项目的 为 3份),一份(或 2 份)为送检样,一份为备份样品,保存至委托方收到并完全认可评 价报告为止。 (四)检验和判定依据 1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其增补版 2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4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6 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7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8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9 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10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告 (五)判定原则 1、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该产品本次抽查合格; 57 2、在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技术要求,则 判定该产品本次抽查不合格; 3、在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要求, 则判定该产品本次抽查不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邀请函“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条。 四、磋商响应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 凡存在检测数据造假等不良信用记录、无相关检测领域认证/认可检测能力、无相关领域 检测业绩与能力证明或申请材料不实的,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3、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情况阐 述、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方法、质量控制措施方法、预防性管理方法、样 品保存、运输方案等内容)、人员配备方案、设备配置方案、服务考核验收方案、供应商 的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制度、所需材料(辅件)清单等。 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服务质量保证方案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为本项目配备 的实施团队的组成及相应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等内容;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质量保证 承诺书,保证测量过程合法合规,测量结果精确性符合相关要求。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执行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要 求, 相关内容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6、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 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反映其资信情况、获奖情况等信息的有效证明文件。 8、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9、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应 在广东省有能够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或合作伙伴的,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的,供应 58 商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分公司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在广东省工商部门注 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属合作伙伴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供以下 材料:(1)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原件;(2)合作伙伴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 印件(加盖合作伙伴的公章)。 以上磋商响应要求若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材料的,均应在磋商响应材料上加盖供应 商公章。 五、磋商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磋商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 2、所有项目各单项检验费用按粤价[2002]170 号文《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标准》相应单项检验费用作为该项目的单项检验费用的报价基础(金额以粤价[2002]170 号文为准),粤价[2002]170 号文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的广东价格信息网站 (http://www.gdpi.gov.cn/jgzc/5214.htm)发布的为准,在此基础上再报磋商折扣率, (即实际单项检验费用=粤价[2002]170 号文规定的单项检验费用×最终磋商折扣率)。粤 价[2002]170 号文没有相应定价项目的,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收费依据,经采购人同意后 另行确定。 ★3、本项目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折扣率≤96%,磋商报价折扣率>96%的,将视作 无效报价。 4、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总 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5、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6、磋商折扣率:若供应商所报折扣低于 80%,必须同时提交单独的详细的成本清单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备、人员数量及其工作时间,项目人员的工资支出,以及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以磋商供应商单位的财务报表等资料的原件为 准)。经评审委员会对其磋商报价的成本清单评定,认为磋商报价与市场报价存在较大差 异且履约能力方面无合理说明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所列的对应的情形, 评审委员会将据此作为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 7、本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有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响应供应商结 合磋商小组磋商时提出的问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 59 正、承诺等,并进行最后报价。 六、验收条件及标准 1、验收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服务验收: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对检测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3、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完毕由采购人代表和成交供应商代表在 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4、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考核及违约处罚 成交供应商应遵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委托协议的要求开 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考核。对成交供应商出现检验质量问题、任务 响应超时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成交供应商按委托协议进行警告、减少委托 任务、扣减委托费、解除委托合同等处罚。 1、对出现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罚: (1)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检验和判定依据进行检验或检验适用标准明 确存在缺漏的,产品分类缺失或产品分类不准确的,检验程序存在明显缺漏或不足的, 根据损害情况进行处罚: 尚未出具结论性报告或未造成实质性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警告、约谈成交 供应商负责人,并视成交供应商响应情况酌情减少委托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 有权酌情扣减该成交供应商检验任务的委托费用,并减少委托任务;多次警告无效、多 次错漏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重新分 配检验任务,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对检验检测任务响应超时的处罚: 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任务需求未能在 0.5 小时内响应(以电话记录、传真记 录、微信、QQ对话记录等联系方式)的,根据损害情况进行处罚: 首次响应超时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警告、约谈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响应超时 2 次(或 60 以上),4 次以下的,采购人出面告知成交供应商存在过失行为,并酌情减少委托任务或 扣除不超过成交供应商承接任务总金额 30%的服务费;响应超时 4次(或以上)的,采购 人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重新分配检验任务,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造成的 损失进行赔偿。 3、报告提交时间超出采购人提出的需求时间的,对紧急抽检任务(涉及微生物检验 除外),承检方未按照承诺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前出具检验报告的,根据损害情况进行处 罚: 成交供应商在约定期限截止后仍有部分非实质性检验内容的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 提出警告、约谈成交供应商负责人,限时提交报告,并酌情减少委托任务;成交供应商 在约定期限截止后仍有实质性部分检验内容的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警告、约谈成 交供应商负责人,限时提交报告,扣除当次检验任务全部服务费用,并酌情减少委托任 务;成交供应商多次超出采购人提出的需求时间的,采购人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服 务合同,重新分配检验任务,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其他行为 (1)成交供应商参与现场抽检的人员不具备抽样员证,参与检测任务的人员与其相 关资质不对应的,扣减 30%的全部检验任务的委托费用。 (2)成交供应商参与现场抽检不按要求支付购样费、抽样费或无理要求抽检对象提 供降价折扣,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警告、约谈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多次出 现此类情况的,采购人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重新分配检验任务,并要求 成交供应商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成交供应商存在其他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或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 行为,采购人有权根据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对成交供应商作出相应程度的处罚,直至 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 八、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使用成交服务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应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成交供应 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 否则成交供应商须完全独立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 产生的费用。 61 九、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 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副本(一 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十、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1、所有项目各单项检验费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年分二次进行结算,结算金 额以当次实际完成抽检工作量计算抽检费用。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并核实成交供应商报送 的结算资料后 15个工作日内报政府财政集中支付部门申请支付。当年任务应在本年度内 结算完毕。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述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集中支付部门提 交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和支付时间),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付款期限 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62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成交原则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磋商程序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在平等的条件下参加磋商。 3、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签到顺序以随机方式抽取磋商顺序。 4、磋商小组审阅磋商文件及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对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 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并提出重点的磋商内容。 5、按照确定的磋商顺序,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组织磋商小组与所有通过资格性及符合 性检查的响应供应商围绕技术、商务、合同、价格等问题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便使每个响应供应商 都有同等机会根据修改后的磋商条件提出新的或修改了的报价。 7、所有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响应供应商结合磋商小组磋商时提出的问题,根 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正、承诺等,进行最后报价。 8、除非磋商标的有变动,否则,后一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的报价。 9、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应由响 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 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承诺文件和最终报 价文件无效。 10、响应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正、承诺、最终报价函应予密封并交 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齐全部响应供应商材料后,统一 送达磋商小组。 63 (一)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将根据下表内容逐条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磋商响 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要求 资格性审查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下 列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 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 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 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度财务报 告或 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者 2021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 明材料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明确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供应商应 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明确书面声明。 64 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 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资质证书 的复印件。 5、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 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 为无效磋商响应。 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65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下表《符合性审查表》内容逐条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 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条款要求,对符合性评审 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要求 符合性审查 1、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2、报价一览表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报价一览表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等 重要信息正确。 3、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响应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 4、磋商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磋商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6、磋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所有带“★”条款要求。 7、如果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注: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磋商响应。 3.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磋商响应。 66 (三)技术及商务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审标准: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 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无效磋商界定),审核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 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均不进入磋商、评分程序。 通过以上审核,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 重对其提交的最后报价及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技术及商务因素评分 F1(满分 90 分) 序号 评 审 内 容 评 分 细 则 满分 分值 优 良 一般 差 1-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 的特点重点分析,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进行综合 评审。 1)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 构思方案优良,对本项目的理解把握程度和整体思路 到位,重点突出,难点分析到位,方案涉及细则编制、 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后续服务等流程的为优; 2)满足项目需求,实施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 对本项目的理解把握基本到位,重点、难点分析较好, 方案涉及服务流程基本详细的为良; 3)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一般,对 本项目的理解把握基本到位,重点、难点分析不够突 出,方案涉及流程不够细致的为一般; 4)不满足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内容较少,可操作性 差,对本项目的理解把握不到位,重点、难点分析不 突出,方案涉及流程不细致的为差。 15 10 5 2 15 1-2 实验室检测能力: 1、供应商 2019 年至今参加国际机构或国内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能力验证活动 且验证结果为“通过”或“满意” 或同等级别的,验证项目包括重金属、微生 物/毒素、农兽药、添加剂/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等五个领域的得 5分, 每少一个领域扣 1分,扣完为止。无或其他不得分。 2 、供应商 2019年至今有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 农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检测、药物残留检测四项全 部合格(且单项考核结果等级均为 A),且联动监管类别为 4A结果的,得 5分; 获得联动监管类别为 2A-3A 的得 3 分;获得联动监管类别为 A 的得 1 分;其他 情况,得 0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部门发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67 序号 评 审 内 容 评 分 细 则 满分 分值 优 良 一般 差 1-3 检验仪器设备及抽样车辆: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大型检验设备: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 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 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具备以上 7 种设 备的得 7 分;具备以上仪器设备中 4-6种的得 3分;其他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设备清单、购买发票证明、仪器校准证书 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为保证样品输运,供应商具备自有冷链运输车或自有 7辆(含)以上抽样车 辆(车内配备车载冰箱)的,得 3 分;其他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自有车辆的车辆照片、行驶证(所有人非 供应商的需附合理的权属说明)、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 据,否则不得分。 10 1-4 实验室资质: 1、供应商是国家级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 2、供应商是省级(或以上)科技专家工作站且通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和试剂的 《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的,获得五星级评价; 3、供应商获得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且获得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的。 注:满足上述条款之一的得 8分,该项满分 8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政府部门官方公示的网页截图及相关网址) 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截图类证明材料除外), 未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均不得分。 8 1-5 供应商综合实力: 1、①具有省级(或以上)省级食品工业公共实验室或②省级(或以上)食品(或 食用农产品)相关质量安全检测平台或③与部级中心(或实验室)共建食品(或 农产品)检测类实验室的得 5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政府部门 官方公示的网页截图及相关网址)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并在开标现场提 供原件核查(截图类证明材料除外),未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均不得分。 2、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NAS认可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证书、CNAS认 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同时满足以上五项及以上资质的得 2分,满足三项资质的得 1.5 分,满足一项资质的得 1分,本项满分 2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 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3、供应商曾参与过食品类(含检测分析方法)国家标准制修订的,并作为标准 的第一起草单位,且该标准已向社会公布的,得 2.5分;参与过国家级食品科 研类课题项目或在 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或 EI(美国工程索引)源期刊发 表论文的,得 2.5分;本项满分 5 分。 14 68 序号 评 审 内 容 评 分 细 则 满分 分值 优 良 一般 差 4、供应商具有省级(或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的得 2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有效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未提供的不得分。 1-6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情况: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食品类(食品或化学或农学或检验检 疫)高级技术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得 2分; 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被国家级相关部门或技术委员会聘用为食品相关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委员或专家的,得 2分; 3、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持证检验人员大于 30人(含)的,得 5分;持证检验人员 30-20(含)人的得 3分,持证检验人员 20-10(含)人的得 1分;其他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件或网页信息查询截图 及在本单位近三个月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否则不得分。 5、拟投入本项目的持证抽样人员大于 20人(含)的,得 5分;持证抽样人员 20-15(含)人得 3分,持证抽样人员 15-10(含)人的得 1分;其他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抽样员证书及在本单位近三个月购买社会 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18 1-7 同类项目经验: 根据供应商 2019年 1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任务项目的相关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得 1分;本项最高得 5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5 1-8 供应商实验室面积及自有冷库情况: 1、根据供应商拥有能够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独立的、固定的食品检测场地的 面积大小。 实验室面积在 7000㎡及以上的得 3分; 实验室面积在 3000(含)~7000 ㎡(不含)的得 2分; 实验室面积在 1000(含)~3000 ㎡(不含)的得 1分; 实验室面积低于 1000㎡的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实验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或产 权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实验室拥有承担相应任务的冷库体积情况:冷库体积≥120m?得 3分; 120 m?>冷库体积≥50 m?得 2分;冷库体积<50 m?的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冷库照片、冷库建造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 件,未提供不得分。 6 1-9 特色服务: 1、具有食品检验检测领域复检资质的,得2分。 4 69 序号 评 审 内 容 评 分 细 则 满分 分值 优 良 一般 差 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食品复检报告量>50个的得2分;50个≥食品复 检报告量>30个的,得1分;30个≥食品复检报告量>1个的,得0.5分。 注:本项满分得 4 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检资质相关证明文件 及复检报告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2、价格因素分 F2(满分 10分) 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评审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 折扣率作为磋商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折扣率 ×10 有效磋商响应报价折扣率 4、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平均计算各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 各个通过磋商文件初审的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F1+F2(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5.1 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5 个。 5.2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经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 以下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的排列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下 列顺序比较并确定:(1)磋商响应报价(由低到高);(2)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得分(由高到低)。如 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 (四)成交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 1-3个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70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文本)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 加新的条款、修改相关条款, 但不得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 离。 广东省怀集县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项目编号:2021-MY009 采购计划编号:441224-2021-00476 项目名称:2021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71 甲 方: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解放南路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甲、乙双方就服务的供应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2021年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资格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编号:2021-MY009)、乙方的 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 总则 1.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对怀集县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保 健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实施抽检服务。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项目的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 的责任。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任务分配及合同金额 1、乙方在本项目中分配的具体工作内容为: ,共 批次, 具体检验的食品细类和检验项目见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 务资格” 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编号:2021-MY009)。 2、折扣率: ,实际单项检验费用=粤价[2002]170 号文规定的单项检 验费用×折扣率。粤价[2002]170 号文没有相应定价项目的,由乙方提供收费依据,按 成交折扣率折算并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确定。 3、乙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抽检任务按乙方成交折扣率折算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检验费: 元,抽样费: 元,购样费: 元)。 上述合同金额指委托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用、 抽样费用、购买样品费用、检验试剂费用、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 费用、乙方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以及 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完成上述分配抽检任务的费用总额 72 不得超过上述合同金额。 4、在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上级的要求或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等实际情 况对抽检计划作出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抽检计划调整涉及增加抽检批次量或 检验项目而导致乙方大幅增加工作量的应按上述第 2 点确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增加工作量 的费用,由甲乙方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四、委托服务事项(具体要求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抽检任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抽检方案要求和时限完成甲方安排的抽样、检验任务,确保抽验过 程中的购样、打样、送样、检验、报告传递等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样品保管、 样品储存、样品销毁等有关工作;接受甲方(或监理机构)对抽样、检验、完成任务情 况、信息报送及信息录入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等。 (2)数据录报 乙方按要求及时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录入有关 工作,按时提交检验分析报告等,包括抽检的信息录入、检验的信息录入、检验数据的 保密工作、与甲方的信息互通等工作内容。 五、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检测范围、业务性质、服务区域、价格、服务能力等要素, 以明确书面形式分配抽检任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派的人员提出更换的权利。 3、甲方有权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乙方的检测结果及检验报告,并根据检验结果对检验 对象进行评判或作出行政决定。 4、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乙方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或其它虚假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先处罚后 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相关服务制度。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3、不得将本项目责任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乙方应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约定的检验项目及时间要求,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 告。 73 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数据解读服务,确保甲方更好地了解数据含义及指标证 明。 七、付款方式 1、所有项目各单项检验费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年分二次进行结算,结算金额 以当次实际完成抽检工作量计算抽检费用。甲方应当在收到并核实乙方报送的结算资料 后 15个工作日内报政府财政集中支付部门申请支付。当年任务应在本年度内结算完毕。 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述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集中支付部门提交财 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和支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付款义务,乙方不得以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甲 方索赔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八、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 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2.本项目获得的所有监测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成果泄 露或转让给除甲方主管部门外的任何第三方。 九、保密 甲方与乙方对对方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所提供的乙方工作所使用的一切资料、数据的所有权归甲 方所有。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乙方应遵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甲方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食品抽 样检验工作,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对乙方出现检验质量问题、任务响应超时等违约行为 的,甲方有权对违约乙方按委托协议进行警告、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费、解除委托 合同等处罚。 1、对出现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罚: (1)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检验和判定依据进行检验或检验 适用标准明确存在缺漏的,产品分类缺失或产品分类不准确的,检验程序存在明显缺漏 或不足的,根据损害情况进行处罚: 尚未出具结论性报告或未造成实质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约谈乙方负 责人,并视乙方响应情况酌情减少委托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酌情扣减乙方 74 检验任务的委托费用,并减少委托任务;多次警告无效、多次错漏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服务合同,重新分配检验任务,并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 失进行赔偿。 2、对检验检测任务响应超时的处罚: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任务需求未能在 0.5小时内响应(以电话记录、传真记录、微信、 QQ对话记录等联系方式)的,根据损害情况进行处罚: 首次响应超时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约谈乙方负责人;响应超时 2次(或以上), 4次以下的,甲方书面告知乙方存在过失行为,并酌情减少委托任务或扣除不超过乙方承 接任务总金额 30%的服务费;响应超时 4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服 务合同,重新分配检验任务,并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报告提交时间超出甲方提出的需求时间的,对紧急抽检任务(或者涉及特定检验 项目例如:微生物检验)除外,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或者承诺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前出 具检验报告的,根据损害情况进行处罚: 乙方在约定期限截止后仍有部分非实质性检验内容的未完成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 约谈乙方负责人,限时提交报告,并酌情减少委托任务;乙方在约定期限截止后仍有实 质性部分检验内容的未完成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约谈乙方负责人,限时提交报告, 扣除当次检验任务全部服务费用,并酌情减少委托任务;乙方多次超出甲方提出的需求 时间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服务合同,重新分配检验任务,并要求乙方对造成 的损失进行赔偿。 4、其他行为 (1)乙方参与现场抽检的人员不具备抽样员证,参与检测任务的人员与其相关资质 不对应的,扣减其承接任务总金额 30%的服务费。 (2)乙方参与现场抽检不按要求支付购样费或无理要求抽检对象提供降价折扣,造 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约谈乙方负责人。多次出现此类情况的,甲方终止 与乙方签订的服务合同,重新分配检验任务,并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存在其他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或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行为, 甲方有权根据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对乙方作出相应程度的处罚,直至终止与乙方签订 的服务合同。 十一、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 75 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 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 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 其他 1、 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 书规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 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用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 样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伍 份;其中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份, 怀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地点: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76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注释: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 件的格式。供应商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77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采购计划编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78 目 录 1. 磋商响应书 2. 报价一览表 3. 服务内容一览表 4. 资格性、符合性及技术商务要求自查表 5. 一般技术商务要求偏离表 6.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财务报表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 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方案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履约进度计划表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8.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书面承诺) 9.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10.缴交成交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11.磋商响应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及缴交的有效凭证 79 磋 商 响 应 书 致: 根据贵方为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2021-MY009;采购计 划编号:441224-2021-00476),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 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叁份。 (1) 报价一览表 (2) 服务内容一览表 (3) 资格性、符合性及技术商务要求自查表 (4) 一般技术商务要求偏离表 (5)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财务报表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 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方案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履约进度计划表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7)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书面承诺) (8) 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9)缴交成交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10) 磋商响应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及保证金缴交的有效凭证 (11)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磋商响应保证金。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答疑纪要、澄清补充通知及参考文件等,若有的话) 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和误解之处,确认无需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或质 疑,并申明如下: 80 1.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 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有效,如有在磋商有效期内失效 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 日有效。 3.我方明白并同意,如果发生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2 条所述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不予 退还磋商响应保证金。 4.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 6.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 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7.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磋商应支付或将支付的成交服务费(详见按磋商文件 要求格式填写的《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8.我方作为 (服务商) 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响应供应商, 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9.我方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 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10.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我方对在本函及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2.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采购计划编号:441224-2021-00476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分项 磋商折扣率(%) 服务期限 磋商响应保 证金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项目 备注 实际单项检验费用=粤价[2002]170 号文规定的单项检 验费用×最终磋商折扣率 注: 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 容。 2.磋商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委托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 用,以及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磋商成交供应商随行抽样人 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但不含预付的购买样品费 用及试剂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供应商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 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与磋商响应函、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磋商响应保证金退 还申请书一同装入报价信封提交,一份编入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82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83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84 服务内容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2021-MY009 采购计划编号:441224-2021-00476 合同包号 一 项目名称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详细服务内容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5 资格性、符合性及技术商务要求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合同包号:一 评审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审查 (具体参照磋商邀请函“5.磋商响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符合性审查 (具体参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 须知”第 17.3.2条)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以下为“★”条款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 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导致无 效报价。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注: 此表内容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6 1.2 技术及商务评分条款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2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3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4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5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6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7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8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9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 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技术及商务评分条款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 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7 一般技术商务要求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 项目编号: 磋商要求 磋商响应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情况 磋商响应 对应的页码 偏离说明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1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2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见磋商响应文件()页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要求对技术、质量、商务、服务、价格等逐条说明响应情况。 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磋 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88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2021-MY009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 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 一 (合同包) 2021 年食 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 实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 叁 份,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3. 我方郑重声明如下(由供应商如实选择填写): 3.1 我方 (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3.3 我方 (参与/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4 与我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 (参加/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89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_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 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报价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货物名称、规格 数量 交货日期 运行状况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复印件。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 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邮 箱: 传 真: 电 话: 90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正面 反面 9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代 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441224-2021-00476)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 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 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须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正面 反面 9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复印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真实有效。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真 是有效的内容,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93 财务报表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释: (1)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者 2021年度任意 1个月的财 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 证明材料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方案 注释: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情况阐述; 2、 服务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方法、质量控制措施方法、预防性管理方法、样品 保存、运输方案等内容); 3、 人员配备方案; 4、 设备配置方案; 5、 服务、考核验收方案; 6、 服务质量保证方案; 7、 供应商的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8、 所需材料(辅件)清单等。 94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 同类项目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 总负责人 其他主要 技术人员 … 注:根据磋商文件具体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质保期 95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实施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 注:根据磋商文件具体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书面承诺) (采购人): 我司参与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441224-2021-00476),如获成交,我司保证按以下条款进行服务(或保证报价设备具有 以下功能):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货款结算等方面按合同约定被处罚,我方对此无异议。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96 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缴交成交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司组织的 项目磋商中参与响应(项目编 号: ; 采购计划编号:441224-2021-00476),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 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 成交咨询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 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97 磋商响应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致: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磋商响应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贵司的(开户行),参加贵司组织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采购计划编号: 441224-2021-00476)采购活动。请贵司原额无息退还时汇入下列账号: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小写)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联系人: 公司名称:(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 1、多个合同包项目应该注明申请退还第____合同包的磋商响应保证金; 2、其他须说明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申请书一式二份,连同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一同装入开标信封提交,一份编 入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审批 审批: 主管: 财务: 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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