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
二、委托代理编号:2021—VGBQKE—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名称 |
选取供应商 |
招标控制价(元) |
一 |
2021年食堂主副食配送 |
一个 |
850000.00元/年 |
配送期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货物清单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各类资质齐全,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认证、税务登记证(或缴纳税收资料)、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保资料)如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五)投标人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配送人员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六)经营记录良好,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书面声明(不包括一般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运营配送场所,必须具有正规的主副食品进货渠道和符合企业规模的工作人员,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八)为确保采购质量、安全与时效性,投标人需在郴州市区有主副食品配送营业场所(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场所照片、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食品销售或食品配送等范围)。
(九)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4月19日(09:0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投标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售价:以现金方式售卖,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市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市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八、发布网站: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enzhou.hnsggzy.com/)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某单位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15307355683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盛娟 王依 王莎莎
电 话:17607312287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文档附件: |
2021年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2021—VGBQKE—F1001
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
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文件》一式三份,单独装订,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评审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6、17表格要求,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及其在投标文件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评审系统按照评委确认的信息自动评分。
九、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27)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
二、委托代理编号:2021—VGBQKE—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名称 |
选取供应商 |
招标控制价(元) |
一 |
2021年食堂主副食配送 |
一个 |
850000.00元/年 |
配送期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货物清单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各类资质齐全,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认证、税务登记证(或缴纳税收资料)、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保资料)如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五)投标人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配送人员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六)经营记录良好,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书面声明(不包括一般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运营配送场所,必须具有正规的主副食品进货渠道和符合企业规模的工作人员,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八)为确保采购质量、安全与时效性,投标人需在郴州市区有主副食品配送营业场所(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场所照片、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食品销售或食品配送等范围)。
(九)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4月19日(09:3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投标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售价:以现金方式售卖,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市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市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八、发布网站: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enzhou.hnsggzy.com/)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某单位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15307355683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盛娟 王依 王莎莎
电 话:17607312287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
二、货物一览表:
中标供应商配送货品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配送清单:
品目一:荤菜类 |
||||
序号 |
货品 |
序号 |
货品 |
|
1 |
丁桂鱼 |
15 |
牛 排 |
|
2 |
雄 鱼 |
16 |
猪 舌 |
|
3 |
鲈 鱼 |
17 |
短猪脚 |
|
4 |
基围虾 |
18 |
筒子骨 |
|
5 |
泥 鳅 |
19 |
有皮肉 |
|
6 |
龙 虾 |
20 |
精排骨 |
|
7 |
回头鱼 |
21 |
五花肉 |
|
8 |
牛 蛙 |
22 |
猪 心 |
|
9 |
黄鸭叫 |
23 |
大 肠 |
|
10 |
多宝鱼 |
24 |
猪 腰 |
|
11 |
鲫 鱼 |
25 |
羊 肉 |
|
12 |
草 鱼 |
26 |
猪 肝 |
|
13 |
猪前脚 |
27 |
猪 肚 |
|
14 |
熟大肠 |
28 |
牛 肉 |
|
品目二:蔬菜类 |
||||
序号 |
货品 |
序号 |
货品 |
|
1 |
洋 葱 |
25 |
黄 瓜 |
|
2 |
莴 笋 |
26 |
木耳菜 |
|
3 |
韭 菜 |
27 |
香 芋 |
|
4 |
香 菜 |
28 |
黄金针菇 |
|
5 |
豆 角 |
29 |
上海青 |
|
6 |
西南花 |
30 |
西红柿 |
|
7 |
豆 芽 |
31 |
有机花菜 |
|
8 |
冬 瓜 |
32 |
紫 薯 |
|
9 |
苦 瓜 |
33 |
南 瓜 |
|
10 |
菜 心 |
34 |
扯根菜 |
|
11 |
香 菇 |
35 |
玉米粒 |
|
12 |
生 菜 |
36 |
四季豆 |
|
13 |
黑茄子 |
37 |
小米椒 |
|
14 |
小青椒 |
38 |
茄 子 |
|
15 |
红 椒 |
39 |
大 蒜 |
|
16 |
大青椒 |
40 |
紫 苏 |
|
17 |
胡萝卜 |
41 |
西胡瓜 |
|
18 |
红薯叶 |
42 |
大白菜 |
|
19 |
生 姜 |
43 |
空心菜 |
|
20 |
白萝卜 |
44 |
芥兰球 |
|
21 |
土 豆 |
45 |
玉 米 |
|
22 |
包 菜 |
46 |
蛋 饺 |
|
23 |
淮 山 |
47 |
红茄子 |
|
24 |
大蒜叶 |
48 |
线 瓜 |
|
品目三:干货类 |
||||
1 |
水豆腐 |
8 |
黄花菜 |
|
2 |
干辣椒粉 |
9 |
香 干 |
|
3 |
干云耳 |
10 |
萝卜干 |
|
4 |
干辣椒节 |
11 |
紫 菜 |
|
5 |
干香菇 |
12 |
海 带 |
|
6 |
干豆皮 |
13 |
外婆菜 |
|
7 |
干粗木耳 |
|||
品目四:水果类 |
||||
1 |
杨 桃 |
9 |
菠 萝 |
|
2 |
龙 眼 |
10 |
香 蕉 |
|
3 |
苹 果 |
11 |
西 瓜 |
|
4 |
雪 梨 |
12 |
草 莓 |
|
5 |
哈密瓜 |
13 |
蜜 枣 |
|
6 |
橘 子 |
14 |
葡 萄 |
|
7 |
青 枣 |
15 |
柚 子 |
|
8 |
芒 果 |
16 |
桃 子 |
|
品目五:调料类 |
||||
1 |
精制盐 |
13 |
香 叶 |
|
2 |
白 糖 |
14 |
陈 皮 |
|
3 |
蚝 油 |
15 |
八 角 |
|
4 |
香 醋 |
16 |
桂 皮 |
|
5 |
腐 乳 |
17 |
草 果 |
|
6 |
辣椒酱 |
18 |
花 椒 |
|
7 |
剁辣椒 |
19 |
小茴香 |
|
8 |
香麻油 |
20 |
味 精 |
|
9 |
花椒油 |
21 |
食用油 |
|
10 |
酱 油 |
22 |
榨 菜 |
|
11 |
生 抽 |
23 |
酸 菜 |
|
12 |
胡椒粉 |
|||
品目六:禽蛋类 |
||||
1 |
鸡 |
4 |
鸡 蛋 |
|
2 |
鸭 |
5 |
鹌鹑蛋 |
|
3 |
鹅 |
咸鸭蛋 |
||
品目七:奶制品 |
||||
1 |
纯牛奶 |
3 |
酸 奶 |
|
2 |
早餐奶 |
|||
品名八:主食类 |
||||
1 |
大米 |
4 |
油条 |
|
2 |
面粉 |
5 |
面包 |
|
3 |
面条 |
6 |
食用油 |
三、采购实施要求
1. 主副食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主副食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主副食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 验收要求
3.1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卫生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2 中标人所提供的商品(食品)如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一切损失。
3.3 中标人对招标人提出商品(食品)质量问题需检查鉴定予以支持,双方有分歧可委托卫生监督所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招标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接受招标人处罚。若发生类似上述情况一次及以上,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4 鲜活水产、鱼类、禽类在验收称量后,由中标人负责清洗、去鳞、去毛、净膛,并送至指定地点。
4. 质量保证
4.1 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相应国家质量标准,确保食品质量。
4.2 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3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采购所需的资质能力。
4.4 整体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四、其它要求及说明
1. 交货时间及方式:
1.1 交货时间:每日上午八点半前;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清单中的主副食品及主副食品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郴州某单位(自行支付)。
2.2 付款方式:统一结算,按月结算,汇入供应商对公账号,做到零现金交易。
3. 其他说明
3.1 在合同期内招标人委派食堂有关人员对所送食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及其他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收手续。
3.2 招标方有权拒收以下商品(食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3.2.1 腐烂变质、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其他感官性异常的商品(食品) ;
3.2.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的污染的商品(食品) ;
3.2.3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商品(食品) ;
3.2.4 剩余保质期少于原物品保期的一半以上商品(食品);
3.2.5 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
3.2.6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商品(食品)。
3.3招标人对中标人未能遵守合同的行为经多次协商仍无效的,可取消其专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4确认中标后,需提供食品质量认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若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者,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名次顺延。
3.5招标人将保留对各中标候选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实地考察主要是对营业实力(根据投标人在企业规模中提交的资产总额进行核对;信誉资质、营业收入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营业场所的资料与配送站点的资料是否与提交资料相符进行考察)、生产设备(卫生检测设备及冷藏设备)、管理水平(配送人员的调配与配货场所的卫生整洁)、人员素质(是否具有专门的工作服,且操作流畅)、服务态度(应急预案和相应措施的方案实施情况)、运输能力、生产基地、距离远近程度等方面进行核实考察,若核实情况不符合标准,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说 明
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部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郴州某单位;
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6.“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7.“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合格的投标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部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付款及结算方式
按月支付,物资分批次运至使用方现场且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在收到乙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且证实其完整无误无质量问题或其他经济纠纷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物资费用。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验收不合格,且造成损失的,将在预留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不完整支付凭证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部队采购活动,并在《物资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财务管理正规,可对公账户结算,能每月开具发票,每日必须随主副食品提供机打供货清单,并加盖企业公章。
预留质量保证金为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信息发布
1.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均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enzhou.hnsggzy.com/)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版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需要推迟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编制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组成(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
价格文件包括:
(1)开标一览表(附件1)
(2)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
2、投标书包括:
(1)投标函(附件2)
(2)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附件3)
(3)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附件4)
(4)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5)
(5)交货清单(附件6)
(6)技术方案(附件7)
(7)售后服务承诺(附件8)
(8)保密承诺书(附件9)
(9)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附件10)
(10)投标人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和图片),以及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等与质量控制相关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产品相关检测报告
(12)投标人拟用于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提供图片、说明和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清单和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
(13)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1)各类资质齐全,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认证、税务登记证(或缴纳税收资料)、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保资料)如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配送人员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运营配送场所,必须具有正规主副食品进货渠道和符合企业规模的工作人员,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配送服务能力。
(5)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2021年1月-2021年3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2021年1月-2021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申报纳税信用证明原件。
(6)为确保采购质量、安全与时效性,投标人需在郴州市区有主副食品配送营业场所(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场所照片、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食品销售或食品配送等范围)。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经营记录良好,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书面声明(不包括一般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11)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13)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附件14)
(1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5)
(13)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投标人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供《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目录,以及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
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封装。其中,价格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书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
投标人应自带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每包单独密封;
(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价格文件除外)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内保持有效。
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招标人可与投标人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人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每个项目各品种物资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最低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其投标报价无效。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17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账 号:43050170613600000110-1522
只接受以投标人单位名称为账户名汇入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以自然人名称为账户名汇入的投标保证金,也不接受现金汇入的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备注招标编号及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在质疑、投诉期间,暂停本项目所有保证金的退还,此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③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必须提供原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其他违反国家和部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
价格文件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人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人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时间为准。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标与评标
开标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或监标人,或者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公布检查结果。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唱出的内容。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做开标记录。
评标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根据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评委(从综合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分为技术评审组和商务评审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一视同仁;
综合比较货物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评审排序结果;
报价最低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和商务评审(依据表2)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投标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
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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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1 |
……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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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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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资质齐全,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缴纳税收资料)、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保资料)如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
2.投标人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配送人员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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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运营配送场所,必须具有正规主副食品进货渠道和符合企业规模的工作人员,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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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加盖公章) |
|||
5.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2021年1月-2021年3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2021年1月-2021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申报纳税信用证明。 |
|||
6.为确保采购质量、安全与时效性,投标人需在郴州市区有主副食品配送营业场所(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场所照片、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食品销售或食品配送等范围)。 |
|||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包含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
8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近3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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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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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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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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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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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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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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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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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合格打“√”,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所得分数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
以具备在郴州地区提供招标人所需全部服务的供应商为评分主体。(如:总公司不在郴州地区,但郴州地区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以郴州地区分公司或办事处参与评审,郴州地区分公司或办事处相关资料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二、综合评分因素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将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进行评分:
序号 |
评审 项目 |
价格:30%; 商务:20%; 技术:50%。 |
||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备注 |
1 |
价格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投标报价(即最高投标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得分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30(计算分数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注:各供应商报价方式——以郴州步步高超市(罗家井店)在定价日当日(每个月招标人指定日期)上午10时零售价为基准,依照市场行情按下浮率定价(配送价格=平均零售价×(1-下浮率))。其中,下浮率应是切实可行不低于成本的且应满足(下浮率≥【10%】),下浮率不足【10%】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合同期限内,严格按照中标时的下浮比例供货,且配送的货物不得高于当地农贸市场同期零售价格。 |
30 |
|
商务评审 |
20 |
|||
1 |
企业 规模 |
1.资产总额:根据投标人上年度资产总额评分。最高的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4分,第6名及以后者为0分(并列者以公司成立年份先后排名)。(以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
2 |
企业 实力 |
1.投标人在郴州市范围内营业场所总面积达到800平米(含)以上,得5分; 500平米(含)至800平米,得4分;300平米(含)至500平米,得3分;300平米以下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期内的租赁合同和近三个月(2020年12月-2020年2月)租金的汇款凭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
3 |
公司荣誉 |
投标人具有如下等有效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多得2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2018》、《HACCP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S0 9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S045001:202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1S0 14001:2015)》。(以上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否则不得分。) |
2 |
|
投标单位具有重合同守信用或诚信经营示范企业或行业先进单位的计1分;具有银行资信等信用评价等级AAA的计1分,AA计0.5分,最多合计得2分。 (以上相关资料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否则不得分。) |
2 |
|||
4 |
经营 业绩 |
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军队、政府机关、学校、国有企业食品配送业绩的,每个同类项目合同得1分,每增加一个合同加1分,最多得6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
5 |
商务 响应 |
1.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
2.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得分。服务响应时间、交货地点、时间和付款方式、验收、售后等商务要求进行响应说明,根据响应程度得1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
技术评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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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 力量 |
1.本项目配送服务的从业人员至少在5人及以上,专职负责人、驾驶员,采购、分装、配送等各1人,满足得3分,缺项不得分。[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社保缴费凭证(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的缴费凭证)及所在单位劳动合同,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
2.配货场所工作人员配备有专门的工作服且操作可视的得1分。(提供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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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在郴州当地场所卫生整洁,有专门的禽、肉类切配间的得2分。(提供照片及购房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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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能出具一式三份电子配送单的得1分。(提供配送单打印设备的照片及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1 |
|||
5.从事蔬菜农残留快速检测人员须通过相应培训,有培训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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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 设备 |
1.供应商在郴州地区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如农药残留检测设备等)的,得2分。(提供安全检测室照片、检测设备彩页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无检测室本项也不得分) |
2 |
|
2.供应商坚持每批次蔬菜检测留样、出具检测报告的,得2分。(须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2天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
3.禽类和肉类食品有相应的检测检疫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