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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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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详情

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1041309

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依法对本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规定资格、资质条件和项目完成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名称: 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CG2021(集)-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408,000.00 元/年

(五)采购需求:负责支队食堂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的烹调制作(每日人数约70人,根据工作情况会有所变动),合理安排调配每日菜品,完成支队安排的工作任务,管理好支队食堂;做好支队办公楼的每日清洁,负责支队培训中心的管理服务(包括保洁、管理等)。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具体采购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2021年-2023年,服务质量一年一评审,评审合格,则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合同(评审方法等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成交,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

服务地点: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

(六)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

(三)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CA注册及办理完成之后于2021年 4 月 13 日至2021年 4月 19 日17:30前进入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3.224.249.6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CA数字证书办理

1.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迪庆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五凤山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五号门一楼);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服务QQ:400-9618-998

磋商文件售价: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23 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4 月 23 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五凤山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五号门一楼开标厅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一)采购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白文寿

电话:0887-8288613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27号

(二)采购机构: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卓玛央宗 电话:0887-8886865

地址: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五凤山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五号门二楼

七、公告发布平台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www.ynggzyxx.gov.cn/

(三)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http://183.224.249.60:8001/

采购信息如有变动,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若同一采购信息在以上三个网站上出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将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为准。采购信息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我中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温馨提醒:疫情期间,为了他人及自己的健康,凡进入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域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扫健康码。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磋商文件(定稿)4.12.doc2021-04-12 15:09:05
Administrator

迪庆州州级政府集中采购

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2021(集)-01

磋商文件

采购人: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机构: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采购邀请 4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4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5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6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6

七、公告发布平台 7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7

第二章 总则 8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 8

二、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要求 9

三、磋商报价要求 11

四、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规定 13

五、费用承担 13

六、质疑与投诉 13

七、法律责任 14

八、其它 1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构成 16

一、报价及偏离情况说明 16

★二、 资格条件应提供资料 16

三、供应商满足政府采购政策应提供证明材料(如有) 18

四、评审部分资料 19

五、其它应提供资料 19

第四章 项目评审 21

一、评审程序 21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24

三、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情形 27

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的职责 27

第五章 合同签订 29

一、一般规定 29

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转下一页) 29

第六章 服务需求 38

第七章 附 件 39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依法对本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规定资格、资质条件和项目完成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名称: 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CG2021(集)-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408,000.00 元/年

(五)采购需求:负责支队食堂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的烹调制作(每日人数约70人,根据工作情况会有所变动),合理安排调配每日菜品,完成支队安排的工作任务,管理好支队食堂;做好支队办公楼的每日清洁,负责支队培训中心的管理服务(包括保洁、管理等)。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具体采购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2021年-2023年,服务质量一年一评审,评审合格,则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合同(评审方法等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成交,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

服务地点: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

(六)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

(三)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CA注册及办理完成之后于2021年 4 13 日至2021年 4 19 日17:30前进入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3.224.249.6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CA数字证书办理

1.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迪庆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五凤山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五号门一楼);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服务QQ:400-9618-998

磋商文件售价: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4 23 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4 23 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五凤山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五号门一楼开标厅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一)采购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白文寿

电话:0887-8288613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27号

(二)采购机构: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卓玛央宗 电话:0887-8886865

地址: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五凤山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五号门二楼

、公告发布平台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www.ynggzyxx.gov.cn/

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http://183.224.249.60:8001/

采购信息如有变动,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若同一采购信息在以上三个网站上出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将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为准。采购信息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我中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温馨提醒:疫情期间,为了他人及自己的健康,凡进入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域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扫健康码。


第二章 总则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和以下第(二)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等内容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和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磋商文件若出现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或服务的品牌,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的,则仅起参考作用。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若供应商对所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不予以确认,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默认该供应商已经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并认同澄清或修改文件中的内容。

集采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磋商无效。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

二、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规定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否决磋商资格。

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

1.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磋商文件格式,采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本要求签章和签名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2.因电子响应文件关键内容页面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无涂改和行间插字。若确需改动时,应保证所作修改清晰明确,同时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存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

2.若有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要求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含)。若最终确定为成交人,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服务期满为止,响应文件保持有效。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则响应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4 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网上提交: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为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3.224.249.60:800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签名和上传。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供应商可选择以下解密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因供应商原因未能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按撤回文件处理。(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

(1)现场解密: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到开标现场导入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网上解密

使用CA锁远程(网上)导入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远程解密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超过15分钟仍未导入投标文件的按撤回文件处理,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现场递交:为了防止出现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情况,供应商需准备1份附有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的光盘,供应商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须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光盘盘面禁止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注:

a.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或DV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b.电子投标文件仅在网络出现故障时,采用光盘现场导入,其他情况不予启用;若投标文件能够正常导入,供应商可不递交光盘。

5.在规定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和上传。

磋商报价要求

(一)价格构成

本项目磋商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费、福利费、保险费、装备费、管理费、培训费、各类税费、合理利润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进行报价,设备及报价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以不高于同类服务市场平均价格进行报价;报价共分两轮进行,即首轮报价及最终报价,各响应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最终报价应符合实际情况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2.要求报价完整,经磋商小组谈判后,不允许存在产品或服务缺漏项,被认定为细微偏差的除外,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3.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首轮报价要求按照磋商文件附件中提供的《首轮报价表》及《报价分项明细表》格式填写,并不得对格式作任何修改;最终报价按磋商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最终报价表》格式填写(此表单独打印出来自带到现场,经磋商小组与各响应供应商就相关事项进行谈判后现场填写。)。

★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投报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所涉及项目按响应无效处理。

★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6.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规定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费用承担

本项目磋商不收取任何服务费,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产生的的一切相关费用。

、质疑与投诉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法律责任

(一)恶意串通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迪庆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0887-8228108

地 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路34号

八、其它

(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费用结算方式采用先服务后支付的方式,故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验收: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资金结算方式: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三章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按照以下顺序及内容编制响应文件,要求编制目录及页码。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要求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编写,未提供统一格式的供应商自定格式,因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查找不到相关内容或关键内容页面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签字及盖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否决磋商资格。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

一、报价及偏离情况说明

(一)响应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一);

(二)首轮报价表(格式见第七章附件二);

(三)报价分项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附件三)。

★二、 资格条件应提供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要求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内容,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四);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名方可生效,要求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内容,必要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待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除外,格式见第七章附件五)。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提供的采购机构将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以当时查询到的结果为准)。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期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基本开户银行在2020年至今期间任意时间截点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如书面承诺、租房合同、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用工合同、人员职称证书等能有效证明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任意选择提供以上其中一项或多项证明材料,也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只要所提供的的材料能有效证明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可。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一段时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一段时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社保电子缴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个体工商户可只提供公司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六)。

(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格式见第七章附件七)。

(七)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满足政府采购政策应提供证明材料(如有)

响应供应商不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供应商类型的,本条可忽略。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八)。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九)。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 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属于其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类型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部分资料

资料将作为评审依据,一旦成交将作为合同签订及验收依据,供应商应如实提供,如有虚假,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技术部分评审资料

1、采购(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十一);

2、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评审;

3、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十二)

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

(二)管理制度与业绩评审资料

1、管理制度评审;

2、业绩评审;

(三)评审内容中涉及到,但未列进本条的其他资料。

五、其它应提供资料

(一)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仅作参考用,格式自定);

(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但未列入本目录内的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最终报价表(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十七,此表单独打印出来自带到现场,经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就相关事项进行谈判后现场填写)。


第四章 项目评审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及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未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的将默认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及记录无疑义且无需回避情形。

一、评审程序

评审将按照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需要)→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出具评审报告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一)资格性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为: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第二条(资格条件应提供资料)所要求提供的资料进行逐一审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不予通过资格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1、经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所投产品或服务仍存在缺漏项(被认定为细微偏差的除外)的,或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报价不完整的,或对同服务报价有两个及以上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的。

3、供应商哄抬报价的;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除外)。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响应文件有效期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关键内容页面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的,或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电子签章、签名的。

6、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或所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恶意串通的,或存在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的。

8、不满足磋商文件中任意一条标注“★”号(实质性要求)的条款的,或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

(三)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如需要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为准,《首轮报价表》内容不全的,以《最终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四)竞争性磋商

磋商顺序:按系统自动读取的供应商列表顺序进行。

磋商内容包括:报价,服务内容、标准等(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磋商后的最终磋商报价及澄清内容等将作为详细评审的评审依据,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各采购单位预算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备注: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按照以下评审因素逐项评审,根据各供应商所投各项目的技术文件部分及各项承诺,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逐项分档评分。

(二)评审因素及标准

F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A1=0.45,满分100分)

1、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评审35分

(1)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科学、先进、合理、规范,对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合理可行,完全具备合同执行能力的,得 25-35分;

(2)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规范,对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具备合同执行能力的,得 10-24分;

(3)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达不到科学、合理、规范的要求,无对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不具备合同执行能力的9分以下。

2、人员配备评审35分

(1)拟派服务人员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全相符,后备力量有保障;能详细罗列配备人员基本情况,明确每名人员工作职责,整个队伍人员搭配科学、合理的,得 25-35分;

(2)拟派服务人员不能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后备力量一般;能详细罗列配备人员基本情况,明确每名人员工作职责,整个队伍装备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10-24 分;

(3)本次服务人员配备不合理且拟派服务人员资格条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相符,没有后备力量,未能详细罗列相关人员基本情况,未明确工作职责的,9分以下。

3、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30分

服务承诺能完全响应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承诺科学、完整、全面、合理、可行的,具有针对性和符合项目实际,有较好的保障措施得 20~30 分;

服务承诺基本完整、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的性,针对性一般,有保障措施,得 10~19分;

服务承诺不完整、合理性较差、不满足项目实际情况、无针对性,无保障措施9分以下。

F2、管理制度与业绩评审评分(A2=0.40,满分100分)

1、管理制度评审50分

(1)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需求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能满足项目实际要求,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系统性较强,考虑全面,科学且切实可行的得35-50 分;

(2)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需求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思路一般,重点基本把握,系统性稍差,考虑存在一定的瑕疵的得 20-34分

(3)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需求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能全部满足项目要求,思路不清晰,系统性差,存在较大的瑕疵的得19分及以下。

2、业绩评审 50分

每个有效业绩得5分,满分50分。

注:以提供采购合同或履约验收的材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2018年1月1日至今期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类似的项目业绩。(项目至少包含餐饮管理服务,否则不予认可为类似业绩)

F3:报价部分评审标准(A3=0.15 ,满分100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同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分项明细表中标明是否为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产品或服务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存在需要算术修正的情况,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依据云财采[2019]9号文,对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将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并列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无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出具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磋商小组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二)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三)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四)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五)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第五章 合同签订

一、一般规定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未成交的供应商,请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未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内容包括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及理由)。

(四)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转下一页)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采购机构:集中采购

项目类型:A类 合同编号:

集中采购项目合同书

(服务类)

(实际合同根据采购结果做相应调整)

项目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签订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等);

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二、标的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三、服务内容

负责支队食堂每日(包含周末及节假日)早餐、午餐、晚餐的烹调制作(每日人数约70人,根据工作情况会有所变动),合理安排调配每日菜品,完成支队安排的工作任务,管理好支队食堂;做好支队办公楼的每日清洁,负责支队培训中心的管理服务(包括保洁、管理等)。

四、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2、食品的储藏室内禁止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定期进行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工作。

3、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新招收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体检时间为每半年一次,获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食堂的设备及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及消毒。

5、完善食品留样制,不加工或使用感观状异常的食品。

6、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自觉接受和配合本单位及地方有关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食堂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8、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支队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相关民事及刑事责任。

9、认真落实甲方关于食堂及伙食管理的相关管理要求。

五、服务人员配备

食堂配备1名主厨(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2名副厨(持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或从业餐饮行业负责烹调3年及以上)、2名服务员,机关楼配备1名保洁服务员、培训中心配备1名管理服务员

六、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计价方式:

结算方式:在合同履行期内,实行按月支付方式,每月服务期满,乙方开具上月服务费用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相关费用。

发票开具方式:正规增值税发票

分项价格: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内打√,其余打×)

□财政资金:

小写:

大写:

□自筹资金:

小写:

大写:

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履行期限:

2、履行地点:

3、履行方式:        

4、履约保证金:

八、验收要求

本项目履约验收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甲方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乙方的考核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及其行业相关规范执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考核结果与合同价款结算挂钩。

甲方每次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无条件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第一次整改到位,不进行处罚;如在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甲方将发出第二次整改通知书,仍不能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不到位的,在季度考核时将扣除相应的分值。

九、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提供设施设备的维修及保养。

2、提供厨房所有的燃料、油、水、电及食材等。

3、甲方提供当天就餐人数,应未及时提供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协调内部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人员,根据乙方提出的合理化诉求,做好协调教育工作。

5、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并按时拨付服务费。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本单位内部食堂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适量赔偿或解除本协议。

4、乙方除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5、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及意见;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服务人员。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好相关职责工作。

2、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按照支队要求及相关卫生部门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定期对食堂进行防鼠灭蝇、杀菌消毒。

4、严格执行食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质量,严把进货质量关,严禁将霉变腐烂食物带入食堂,保持食堂内部卫生环境,经得起支队及上级部门检查。

6、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戴卫生帽(头套),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7、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就餐时间准备餐饮,准时开餐,若就餐时间变动以甲方通知为准。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他禁止区域,如有违反者,甲方可依规处理。

9、甲方负责配备厨房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及遗弃,否则照价赔偿。

10、在合同执行期间,食堂工作人员所需的劳资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应当建立服务台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岗位 、职责、工作标准等内容),主动接受甲方管理监督,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任务,保证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

12、乙方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和保密内容,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对员工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和培训,遵守甲方工作纪律,形成保密制度,不私自打听、泄漏甲方任何机密,若有违反将追究乙方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3、乙方若不依法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将服务事项转托转包以及经考评服务质量和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且没有及时改进等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14、乙方自行组织并加强员工培训,按行业要求提高队伍管理及服务水平;乙方员工应严格遵守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不得脱岗、怠岗、迟到、早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5、甲方保有对乙方的考核权利并制定考核标准,年内出现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1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服务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17、双方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与下一个合同期乙方的工作交接。

(二)乙方权利

1、有自主经营权,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3、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要求。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采购清单、报价表、迪庆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审批表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资料(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 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3、合同一式四份(采购管理科1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采购单位1份、供应商1份)。

4、其他资料。包括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和其中的采购清单(内容过多,单独制作的采购明细清单)、资金来源文件均一式三份。(采购管理科1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采购单位1份)。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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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事项,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管发[2020]12号)文件规定执行。

服务要求及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负责支队食堂每日(包含周末及节假日)早餐、午餐、晚餐的烹调制作(每日人数约70人,根据工作情况会有所变动),合理安排调配每日菜品,完成支队安排的工作任务,管理好支队食堂;做好支队办公楼的每日清洁,负责支队培训中心的管理服务(包括保洁、管理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餐饮服务行业人员从业标准,服从采购方管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餐饮服务行业人员从业标准。

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食堂配备1名主厨(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2名副厨(持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或从业餐饮行业负责烹调3年及以上)、2名服务员,机关楼配备1名保洁服务员、培训中心配备1名管理服务员。服务地点为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采购服务期为2021年-2023年度,服务质量一年一评审,评审合格,则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合同(评审方法等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满足采购方关于项目管理服务的相关要求,服从管理。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根据项目的性质,为了便于工作沟通交流,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承包方负责提供相关人员的工作服,做好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升,为餐饮服务人员办理健康证,且每半年组织相关人员一次体检,并向支队管理人员提交体检报告。

第七章 附 件

附件一:响应函

附件二: 首轮报价表

附件三: 报价分项明细表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七: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承诺

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十一:采购(服务)需求偏离表

附件十二: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附件十三: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附件十四: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附件十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附件十六: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

附件十七: 最终报价表

附件一:

响应函

致: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G2021(集)-01】的全部内容,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我公司现确定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光盘。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愿意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我方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我方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和评审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如果在磋商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文件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四、磋商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填“是”或“否”,若填“是”则需写明具体不合理条件,否则将默认为“否”):

五、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标、围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迪庆州财政局及有关监督部门反映;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成交资格。

七、若最终我公司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我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将成交项目转让他人,或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保证服务承诺内容全部兑现。

八、响应文件有效期:我公司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含)。若最终确定为成交人,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服务期满为止,我公司响应文件保持有效。

九、 (其他补充说明)。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

本函作为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未填写或按要求填写本函的,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2021(集)-01

分项

备注(采购单位要求)

首轮总报价/元

大写

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单位预算价

小写

服务期

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的起止日期为准,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要求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含)。若最终确定为成交人,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服务期满为止,响应文件保持有效。

备注

注:供应商所投报价为一年费用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分项明细表

项目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编号:CG2021(集)-01

序号

服务事项

报价/元

是否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

备注

1

2

3

13

其它(如有)

首轮报价金额合计(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备注

注:本表内容属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事项。供应商应对表中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表可同样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年龄: ; 职务: ;系 (供应商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供应商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 (职务)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为:CG2021(集)-01)有关的一切事宜,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我方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为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此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CG2021(集)-01)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承诺

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CG2021(集)-01)竞争性磋商活动,郑重承诺: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

供应商提供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无需填写本函。

附件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函。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十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十一:

采购(服务)需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2021(集)-01

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第六章“服务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若有幸成交,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需求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服务需求序号

服务事项

服务标准要求

服务事项

所投服务标准

1

2

表格填写说明:

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同时在“说明”栏详细说明偏离情况;“无偏离”部分不用填写。

2、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此表可同样格式扩展。

3、表格中“磋商文件要求”按第六章“服务需求”中的内容复制,要求不能修改,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表格中“响应文件响应情况”请供应商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若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十二: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业技能或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证明

从事拟任职务工作年限

已完成服务项目名称

在本项目中拟任岗位及主要服务区域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书编号

1

2

3

注1.此表可扩张使用,后附拟派往到本项目的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所有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严格遵守采购人人事管理的安排和作息时间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三:

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采购单位

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履约验收时间

备注

注:1.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

2.以提供采购合同或履约验收的材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2018年1月1日至今期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四: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附件十五: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

附件十六: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2021(集)-01

最终总报价(元·年)

大写

小写

是否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对响应文件中“报价分项明细表”相关内容的变更情况

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

供应商的承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