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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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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后勤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后勤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4月13日 10:53

附件1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后勤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楚柏采字【2021】26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后勤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外包服务人数10人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3)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持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

联系方式:代辅秋/18108781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高新区黎明路天惠酒店二楼

联系方式:13638720166 /0878-337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辅秋

电 话: 18108781081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后勤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后勤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楚雄柏 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高新区黎明路天惠酒店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楚柏采字【2021】26 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后勤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年):41 万元 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采购需求:食堂外包服务人数 10 人,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 有效期内。 (2)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 提供)。 (3)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由采 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 2、地点: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供应商需持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800.00 元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地 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18108781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高新区黎明路天惠酒店二楼 联系方式:0878-337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琼 电 话:13638720166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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