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13 16:44
项目概况 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要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在“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中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根据使用手册操作指导进行操作;同时进入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获取标书”,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83202100002 | ||
项目名称 | 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480000 | ||
最高限价 | 480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到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供应商要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在“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中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根据使用手册操作指导进行操作;同时进入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获取标书”,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
方式: | 供应商要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在“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中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根据使用手册操作指导进行操作;同时进入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获取标书”,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新市民中心(凤凰大道567号)8楼。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新市民中心(凤凰大道567号)8楼。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2021)0172号。 2、预算金额:48万元。 3、采购品目名称:C0702餐饮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邛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760252。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七、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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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地址: | 邛崃市文君街道文君街10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5518639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30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28-8754914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
电话: | 028-875491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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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
期间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活动
温馨提示
各市场主体:
一、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各投标人尽量减少参加项目开标活动的人数,且不得安排有疫情接触史、身体有发热(体温高于37.3℃)等症状及疫情严重地区返回或密切接触涉疫人员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参与项目开标活动,原则上各投标人只安排1人参加开标会。
二、请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没有佩戴口罩人员,我中心有权拒绝提供交易服务。如突发咳嗽、发热(≥37.3℃)等症状,请立即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三、疫情期间,市民中心设入场体温检测处,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进场人员待检测、登记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场。请参与本项目开标的人员主动配合,提早前往交易现场,避免因体温测量及登记而影响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活动结束后各市场主体请尽快离场。因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