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里河办公区食堂管理外包服务成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里河办公区食堂管理外包服务-0329发售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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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三里河办公区食堂管理外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0733-21160668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中 信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CITIC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 LTD.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供应商须知正文 ............................................................ 11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 25
第四章 服务要求和标准 .................................................. 38
第五章 响应文件及格式 .................................................. 47
格式一 磋商响应函格式 ............................................................ 49
格式二 报价一览表 ................................................................ 53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 54
格式四 商务条款偏离表 ............................................................ 56
格式五 技术条款偏离表 ............................................................ 57
格式六 资格证明文件 .............................................................. 58
格式七 服务方案 .................................................................. 68
格式八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 69
格式九 最终报价表 ................................................................ 70
第六章 评审标准和方法 .................................................. 71
一、总 则 ................................................................. 71
二、评审步骤 .............................................................. 71
三、评审标准及说明 ........................................................ 71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邀请供应商名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以
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现对下
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里河办公区食堂管理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0733-211606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乔
项目联系电话:010-84865055-1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79号
采购人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10-685595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乔;010-84865055-163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B座 5层 5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里河办公区食堂管理外包服务,本次招标项目共
1个包,预算金额为 190万元/年,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2.采购需求: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月坛南街办公区),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
2
餐、晚餐等,按甲方需要适时提供节假日用餐、接待用餐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 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一年,如成交人较好的履行合同约
定义务,采购人评价良好,且服务内容变化不大,采购人可与成交人续签一年合同(续签
不得超过两次)。
服务地点:北京,采购人指定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及标准。
3.本项目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预算调
整或取消,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补偿,请供应商注
意风险。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营业
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餐饮服务。
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 年 3 月 29 日 9:00 至 2021 年 4 月 6 日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持本项目邀请函回执原件至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B座 505室,
购买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与磋商: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9 日 14: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金龙潭大饭店三层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71
号);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4 月 9 日 14:00;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金龙潭大饭店三层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71
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2.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3.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4.发布成交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6.采购代理公司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2.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
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
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营
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餐饮服务。
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2
项目采购预算:190万元/年。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6
5.1 澄清截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天前。
6.4 标前答疑会:无
7.1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
采购需求: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月坛南街办公区),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
餐、晚餐等,按甲方需要适时提供节假日用餐、接待用餐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 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一年,如成交人较好的履行合同约
定义务,采购人评价良好,且服务内容变化不大,采购人可与成交人续签一年合同(续
签不得超过两次)。
服务地点:北京,采购人指定地点。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及标准》
8.1
响应文件须按照以下章节编制(加粗字体部分响应如有缺漏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章 磋商响应函(商务部分)(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
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盖章/签字、并提供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样本,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接
受有效的转授权,但应提供授权关系的证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二章 报价一览表(价格部分)(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三章 分项报价表(价格部分)(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四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部分)(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五章 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部分)(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商务部分)
第一节 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
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
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
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说明。)
7
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
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纳税有效凭据应显示符合要求的税种,未显示税种的应提供税种说明;规
定期限内无相关纳税记录的单位应出具无应纳税的说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凭证或其
他税种纳税凭证均无效。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经第三方审计的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由主管单位批准的年度财务
报表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另附“商业信誉良好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
声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格式自拟);
或:银行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供应
商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
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
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即响应截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
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
9.供应商针对本须知 1.2条第 4项的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
即响应截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
第二节 其他证明文件
1.类似业绩清单/经验清单(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8
2.人员条件(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3.磋商文件要求或潜在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第七章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供应商可参考第六章评审标准和办法《评分标准》的要求编写并提供相应资料
第八章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9.2.3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无
10.1
报价货币:人民币
磋商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10.7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前述 10.1条报价条件以外的任何报价,否则将导致其响应被否
决。
(2)如果分项报价中某项配置或服务只列明单价和数量,没有小计价格,一律视为已
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3)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是否单列,
均视为已包括在磋商报价中。
(4)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配置及服务有非实质性缺漏项时,均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
中,不论何种原因供应商均须在中标后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成交价及合同签订以
磋商报价为准。否则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5)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
价。
(6)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要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交报价;在磋商结
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交最后报价。
11.1 磋商保证金:0元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120日历天
13.1
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版:U盘一份(PDF格式,应为完整的正本扫描
件),电子版应包括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13.5
其他:
(1)逐页签署:否。
14.2
所有密封包上均应标明:
(1)分别标明:“正本”/“副本”
9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供应商名称:
(5)“(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响应文件封面应同时标明以上(1)-(4)项内容
15.1
磋商首次响应: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9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金龙潭大饭店三层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71号)
19.2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2款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要
求之一的,或未按提交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8.1款规定的任一资格证
明文件的,或提交的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无效的;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5)响应文件关键内容不全或有实质性缺漏项或磋商响应函及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
认的;
(6)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7)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或无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或有授
权代表签字但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的;
(8)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其响应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
或供应商拒绝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
(9)响应文件技术响应不满足磋商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
(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1 磋商次序:按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依次进行
31.1 履约保证金:0元
32.1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承担
10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 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1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即采购合同中的甲方。本项目的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经认定资格并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
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互相串通,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采购
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5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
品、服务。
2.资金来源
2.1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
合同项下的款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本项目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
二 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详细需求、磋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
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正文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四章 服务要求和标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标准和方法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
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
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需要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五日前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
(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通知后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12
6.磋商文件的修改
6.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
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上
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其已完全
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该书面修改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双方均
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6.3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视采购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4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会详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范围、磋商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磋商范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完整的磋商将被拒绝。
7.2磋商语言: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文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注释。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原版资料,但相应内容应当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文件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文件为准。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
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资料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7.3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必要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或规范的计量单位并说明。
8.响应文件构成
13
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2 除上述 8.1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服务标准、技术方法、人员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具体说明,或货物主要技术指标
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2.2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报价
10.1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报价。
10.3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价格、所需的技
术支持及与之有关的服务,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0.4 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磋商报价不完整、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包括因此导致响应被否决的风险。
10.5 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配置清单并分项报价,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6 供应商对本项目或其中的一个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4
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0.7 其他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1.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响应的一部
分。
11.2 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
的。
12.磋商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起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日内保持有效。
1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响应文件,
供应商也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 条款规定的形式和数量提交响应文件正
本、副本和电子版,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或电
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第 8.1 条款规定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
连续页码,并以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建
议双面打印),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其中响应文件服务方案编制要求:
(1) 打印纸张要求:除比较大的图表以外,所有文字和图表部分统一用 A4白色复
印纸打印装订,双面打印。
15
(2) 打印颜色要求:除图表外,所有文字部分需采用黑色打印。
(3) 文字排版要求: 1)字体:宋体; 2)字号:①标题:三号 ②其他:五号;
3)行距:1.5倍行距;4)页边距:上 2.5厘米,其余均为 2厘米;5)页脚只准出现页
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6)各章节之间
不加隔页纸。
(4) 图表要求:a. 图表字体、字号、颜色及排版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允许彩色打
印(但不是必须);b. 较小图表应按内容和章节顺序在相应位置中插入,用 A4白色复印
纸打印;c. 较大的图表如使用 A3白色复印纸,须将复印纸折叠成 A4纸大小,并统一按
序装订在全册的最后。
13.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尽量避免涂改。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
必须由供应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确认。
13.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3.5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磋商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提交。
14.2所有信封上均应标明: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
早启封概不负责。
15.磋商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址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
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
启响应文件。
16
15.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在
此情况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
至新的截止时间。
15.3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拒收。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
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6.3磋商截止时间至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满前,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磋商。(已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五 磋商
17. 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7.1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
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
人员透露。
17.2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
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响应、报
价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18. 组建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
17
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将从财政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18.2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应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9.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9.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
或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响应文件属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供
应商不得参加后续磋商。
19.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除资格条件外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对响应文件进行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不得参加后续磋商。出现下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
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9.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
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9.4 在按照本须知 19.2的规定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 磋商程序
18
20.1 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
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次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
20.2 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对拟修改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
条款,应在在磋商过程中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
(3)对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修改变动,磋商小组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提交。由授权代表
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 最后报价和最终采购需求
21.最后报价和最终采购需求的提交
21.1经磋商确定的最终采购需求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2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
19
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
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
22.1 最后报价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
的最后报价文件,磋商小组将予拒收,不得进入综合评分。
七 综合评审
23.评审
2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经磋商确定的最终采购需求(如有),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高低进行排序。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
24.评审办法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标准和方法
八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5.1成交供应商得推荐: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和方法。
25.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
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5.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
20
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最终审查
26.1 如有必要,磋商小组将对第一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最终
审查。
26.2 审查内容:根据第一成交候选人按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磋商小组认为其
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服务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6.3 如果审查未通过,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推荐排名第二
的成交候选人并进行最终审查,依次类推。
27.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7.1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
28.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
磋商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8.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依法确定其他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权利。
29.成交通知书
29.1 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
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供应商如有异议的,
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
21
29.2供应商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成交结果。
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30.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如
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按规定选择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
人,或重新采购。
30.2 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最后报
价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
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1.1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并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
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2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磋
商文件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九 成交服务费
32. 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承担。
十 终止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2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家的;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社会资本)不足 2家的;
除上述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
商不足 3家的。
34. 采购活动终止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
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
财政部门。
十一 关于中小企业参加磋商的特殊规定
35. 特殊规定的依据
35.1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以
下称“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交的声明如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2 依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3. 依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应提供
财库〔2017〕141 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
23
性负责。供应商提交的声明如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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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编号:【 】
服务外包合同
25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月坛南街办公区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合同
甲方: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负责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79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甲方委托***招标有限公司对月坛南街办公区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招
标采购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及价款
服务名称 服务期 合同总价(元) 备注
餐饮管理服务外包 1年 ***
实际费用由双方按月商
定,据实列支。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整。
二、服务基本情况
1.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一年,如乙方较好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甲方评价良好,
且服务内容变化不大,甲方可与乙方续签一年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26
2.服务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9号
3.服务项目:全体工作人员及会议人员等。早餐就餐人数约 240人,午餐用餐人数约
300人,加班晚餐用餐人数约 50人。按甲方需要适时提供节假日用餐、接待用餐服务,大
型会议等特殊情况安排在节假日的除外。按甲方要求提供自制主副食、酱制熟食等食品外
卖服务。
4.供餐内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风味中餐、少量清真餐等服务。
5.餐饮标准:早餐 8元/人、中餐 22元/人、晚餐 5元/人,加班晚餐 15元/人。采购
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餐饮标准进行调整,成交人根据餐标调整情况提供菜品供应。
三、服务要求和标准
以甲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服务要求和标准”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本项目
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具体资质等。
四、价款支付
1.价款支付
按月结付,次月 10 日前甲方根据结算办法及时向乙方结付上月外包服务费用,费用
由双方商定,据实列支。
每月服务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于收到后的 5 个
工作日内转账至以下乙方指定账户。
2.乙方账户信息
收款人:
开户行:
帐 号:
五、具体膳食供应:
1.饭菜要求:每天以营养配餐为主,三餐菜谱按照甲方要求、时令、员工口味等定期
27
更换。具体膳食供应如下:
(1)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 80%,辅料比例不高于
20%)。
用餐 就餐时间 膳食供应
早餐 7:20~8:30
每日供应早餐品种不少于 18(含)种,其中:主食
不少于 6种、副食不少于 4种、流食不少于 4种、现
场小吃制作不少于 2种、佐餐小菜 3种。早餐食品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馒头、花卷、烧饼、油条、糖油饼、
包子、煎饺等面点类;牛奶、豆浆、粥类、豆腐脑、
馄饨、汤面类;小菜、咸菜等。
午餐 11:30~12:30
每日午餐品种不少于 20(含)种,其中:主食 6种,
主荤热菜 2种、副荤热菜 2种、鸡蛋类热菜 1种,豆
制品类热菜 1种,素菜 1种,凉菜 3种(1荤 2素),
自制小菜 1种、粗粮 2种,现场制作风味小吃 2种;
汤、粥各 1种;点心 2种等。
晚餐 17:00~19:00
每日加班晚餐品种 10(含)种,其中:主食 4 种、
荤菜 1种、半荤热菜 1种、素菜 2种、汤 1种、风味
小吃 1种。
备注:1、夏季工作日中午提供防暑降温饮品。
2、以上的膳食品种作为约定数量。
3、每天的供应的品种、数量以不浪费为原则。
4、上述方案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调整变更。
5、晚餐因会议结束时间推迟等其它特殊原因会造成开餐时间延长。
28
(2)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 30%)。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饭菜现做现供,单品烹制不超过 30人份,保证菜品口味、颜色和质量。
(5)提供开放式现场加工制作服务,每天早餐不少于 2 种、午餐不少于 3 种,如:
面条、饺子、馄饨等风味小吃。
(6)乙方每季度应制定 200 道以上不重复的菜单库,合理营养搭配。乙方预先告知
采购人每周菜单,两周间菜品不能重复,每周菜谱应于上周五前公布。乙方应做到饭菜供
应及时、可口,符合卫生标准,且经常更新菜肴。
(7)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自制主副食品外卖服务。包括酱制熟食、花卷等食品,外卖
销售价格应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8)传统民俗节日适时供应就餐员工自制民俗特色食品一份(须提前 1 个工作日提
供)。
(9)定期推出创新菜品。每月根据时令果蔬、特产等开展一次美食节主题活动。
(10)当甲方认为有需要时,乙方定期更新轮换本项目厨师人员,成交人不得拒绝。
2.餐饮食材原料要求:
(1)食材原料采购。由甲方自行采购,乙方应当配合和执行,即在指定的餐标限额
范围内,甲方按照乙方开列的原料清单及要求,及时采购原材料,以满足乙方供餐需求。
临时委托乙方采购的,乙方应采购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要求的餐饮食材原料,不得使用
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半成品,对采购的食材原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保证
食材质量安全。
(2)食材原料验收。按照甲方的委托,乙方负责对食材原料进行验收,因验收不当
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3)食材原料存储。乙方对食材原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因存储不当造成的损失
29
和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饭菜质量、营养搭配、口味、厨房卫生、服务等实际情况进行
监督考核,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适时调整餐饮口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定期更
换不同菜系的厨师。
1.2 甲方有权定期召开餐饮管理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驻场负责人或管理级别人员出
席。
1.3 甲方有权了解掌握乙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安排,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岗位人
员工作时间,随时调阅监控录像核对乙方上报考勤情况。
1.4 甲方对乙方不符合工作质量和服务要求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积极配
合,并在一周内确保人员调整到位。
1.5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坚决服从,保障用餐,甲方负责支付相应
的加班费用。
1.6甲方对餐饮服务满意率开展不定期调查,餐饮服务满意率应达到 80%(含)以上。
如餐饮服务满意率连续三次未达到 80%,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年度食堂外包服务费用的 10%。
如出现连续四次未达到 80%的情形,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甲方另行采购餐饮公
司,乙方应当予以必要的配合,确保餐饮工作的有序交接。
2.甲方义务
2.1 甲方按照乙方开列的原料清单及要求,及时采购食材原料,以满足乙方供餐服务
需求。
2.2 甲方负责厨房烟道清洗所需费用,提供厨具、炊具、炉具及附属设备给乙方操作
30
使用,保障所有厨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甲方负责提供并管理服务所需的就餐系统。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有责任确
保就餐系统的有效运行及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
2.4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室、库房、人员更衣室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方式、时间支付服务外包费用。
1.2待甲方工作人员用餐结束后,乙方服务人员可在餐厅免费用餐。
1.3 乙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时间,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食堂运行情况,合理安排和
调整。
1.4若甲方实际就餐人数比合同约定的人数增加 20人(含)以上,导致乙方必须增加工
作人员的,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负责按照服务外包项目的相关管理标准和要求完整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
任,管理服务外包人员,规范服务标准。
2.2 乙方应接受甲方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各项管理。并严格按照甲方餐标开列原材
料清单。
2.3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努力节能降耗,制定节约能源方案,避免对水、电、气
等使用的浪费,如确定系乙方责任导致能源浪费行为,乙方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按北京市
有关规定对水、电、气等超能量使用处以的处罚。
2.4 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与服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与服务外包人员
建立合法的用工关系,若因辞退服务外包人员而引发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
2.5 乙方应规范考勤制度,做好从业服务人员考勤工作并在每月初将上个月考勤情况
31
报甲方。考勤表中应体现各岗位人员上班具体情况(包括上午、下午、时点)。如乙方从
业人员需请假等,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做好人员替补及相关交接手续。
2.6乙方派驻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应符合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并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后,
方可上岗工作。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上述人员的简历资料及个人身份证明、
专业证明、健康证之复印件等。所有服务人员均需达到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应具有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专业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
中:厨师长应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厨师类人员包括(热菜、冷荤、
风味、面点师)应具有国家中级(含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厨师证书、健康证、培训证;
其他人员应有从事食品加工人员所应持有的健康证、培训证。服务员需具有专业的服务水
平,负责食堂大厅及接待服务工作。上述人员应当经过甲方面试考核通过。
乙方所配备的食堂从业人员 80%年龄应在 50周岁以下,须按国家规定每年定期体检,
取得有效健康证。乙方应将体检情况在食堂适当位置公示。
2.7 乙方应配置一名具有厨师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常驻甲方指定的服务地点负责
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各种原材料种类、产地、特点、价格、淡旺季,熟悉掌
握货源供应情况。乙方每季度应制定 200道以上不重复的菜单库,合理营养搭配。
2.8 乙方应由营养师编制每周菜谱,经甲方确认后,于上周五前公布。营养师每月提
供 1次驻点咨询、与甲方员工互动服务。
2.9 乙方人员应注重仪容仪表,按照餐饮服务行业操作规定统一着装,服务过程中严
格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佩戴围裙、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等。穿工作鞋,在不同区域穿
戴不同围裙,达到卫生标准;不在工作场合内打架骂人,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有其他
影响恶劣的行为(如有违规者,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在工作场所不吸烟,不
留长指甲;不顶撞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内有专业服务意识,注意服务态度;不
大声喧哗,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克服冷面孔,避免烦躁服务。
32
2.10 如乙方从业人员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四肢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隔
离并就诊,在医院确诊前不得上岗工作。出现其他腹泻、手外伤等症状有碍食品安全卫生
情况的不得继续进行食品加工工作,应立即安排就医,经医院治愈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2.11 乙方服务人员应在餐具的清洗及存放过程中,遵守操作规则,轻拿轻放,严格
做好易损易碎用品的保护工作。每月末乙方应配合甲方对餐厅内外部设备设施、易损易碎
用品做好盘点工作,严格控制餐具损耗率,筷子汤勺月度损耗应在 4%以内,瓷器损耗应在
1%以内。超出上述约定的损耗率,经核实由乙方操作不当导致,乙方应予以赔偿或添置。
由甲方提供,交付乙方管理范围内的设备及用具发生丢失,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2.12 乙方应保证烹饪菜品卫生安全,如在烹饪菜品中吃出异物,甲方每接到一例投
诉,有权在当月服务酬金中扣除500元。
2.13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及其人员不得将食堂物品带出食堂区域,如发现一次扣除
当月服务酬金的3%,发现2次扣除当月服务酬金的10%,违约金在当月或下个月的服务酬金
中扣除。
2.14 乙方应当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符合行业有关卫生要求和餐饮业标准,
确保制作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工商管理部门或卫生防疫
部门的检查和甲方的监督。
2.15 乙方应根据台风、疫情等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做好必要的食品储备工作,确保甲
方餐饮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2.16 因乙方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设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划分以甲方委托
的第三方专业厨具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如属于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乙方需承担相
应赔偿责任。
七、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乙方服务地点消防审批和提供必要的消防设施。
33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关于卫生、安全(含消防)等
相关制度,向甲方报备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
严格管理,确保落实。
3.乙方应严格遵守厨具、炊具、炉具、电器及附属设备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应严
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因乙方人员违规使用,随意操作导致食堂责任区域发
生火灾、爆炸、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
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不得许可其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其他违
法活动。
5.乙方不得在无甲方书面许可下,借用甲方的名义签署文件、公开发行任何面向公众
的材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服务期间因业务需要与甲方以外的单
位和个人所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均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中因工作失职导致乙方人员、甲方用餐人员或第三方的人身伤
害或财产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所有在甲方工作的乙方员工,如果发生工伤、疾病或死亡事故,乙方应付完全责任,
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任何劳动纠纷,都应由乙方交涉、处理并
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应落实好食品留样工作,早中晚餐各种食品全部留样,开餐前及时将留样保存
至专用食品留样柜内,按照要求标记留样日期并在留样本登记。
9.乙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食堂管理工作制度,严防食
品安全事故发生。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餐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甲方有权按情节轻重
及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34
(1)发生中毒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乙方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追究相关
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
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 未经甲方同意更换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的外包服务费用中扣除。
2. 其他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
规范》等办法以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除本合同约定外,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
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转租、转包或变相转租、转包所承包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权,或改变经
营范围的;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的;
(3)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在安全和卫生检查中未达标,拒不整改或借故拖延整改的;
(5)乙方对在履约过程中接触、获得的甲方工作信息或相关数据以任何形式进行纰
漏或泄密的;
(6)其它违约行为,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后仍未整改到位的。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执行、终止或解除,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与本合
同有关的争议的,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
35
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盖章后生效。
2. 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备
同等法律效力。采购需求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按照需求书有关内容履行义务。
3. 本合同执行期内,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双
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 鉴于甲方单位的特殊性,乙方不得将在执行此合同期间所取得的甲方经营和管理
方面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内容)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在此合同终止后此条款对
乙方仍然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公章) (公章)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6
37
第四章 服务要求和标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里河办公区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需求
2.项目总预算:本合同预估总价为人民币 190万元,大写 壹佰玖拾万元整 。
3.项目执行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一年一
签,签订合同后一年,如成交人较好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采购人评价良好,且服务内容
变化不大,续签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二、服务内容
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派驻规定数量的劳务外包人员(不得少于 19人),按照
有关服务要求和标准(见四、服务要求和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餐饮服务项目和
内容。
三、服务方案
3.1餐饮服务
工作日为员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按甲方需要适时提供节假日用餐、接待用餐服
务。
3.2食堂管理
1.采购人采取餐饮服务与食材采购分开的管理模式,采购人负责食材、低值易耗品、
食堂设备、厨房用品的采购。
2. 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须做好食材采购管理系统的数据录入工作,每月对相关
采购食材情况进行成本分析,协助采购人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消耗。
3. 成交人负责对食品原料验收、存储、加工、成品等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管理;维护
38
餐厅就餐秩序,保持就餐环境清洁,做好食堂服务人员管理等。
4. 成交人需有供应链管理能力,按照采购人要求,成交人负责做好食材的验收检查、
存储保管、出入库、成品菜成本分析、损耗统计、库房盘点等工作。
3.3垃圾分类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配合采购人不断进行菜品创新,按需烹饪,
提高食材出成率和利用率,避免食材浪费,做好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切实做到垃圾源
头减量化。
3.4智慧餐饮
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须做好智慧餐饮管理系统的维护、数据录入、管理等相关工
作。
四、服务要求和标准
4.1餐饮服务人员要求
4.1.1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餐饮服务人员应配置厨师长、厨师(热菜、冷荤、风味)、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
营养师、切配、洗消、库管员、服务人员等。厨师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全面管理,组织服务
团队成员实施服务方案,落实服务标准。负责菜谱的制定,调剂菜品口味,把控安全生产
和食品安全。协助采购人进行成本核算、物料消耗核算、原材料的验收等;厨师负责菜品
的加工制作;面点师负责按要求完成主食和风味食品的制作;切配负责按要求完成菜品的
准备和制作;洗消负责食材洗消、餐厅卫生及洗涮餐具;库管员负责所有原料、物料、低
值易耗品等的入库、出库、盘库等;服务人员需具有专业的服务水平,负责用餐服务等。
4.1.2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1)厨师长:具有 5 年(含 5 年)以上担任厨师长的工作经验、及 8 年以上从事厨
师工作的经验,应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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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能够保证厨房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熟知成本核算与控制,要求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
培训证(注:厨师长的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和技师证中身份信息要一致,须提供最
近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体现公司信息,自行编制无效)。最近 3
年内主持过同行业或同地区项目的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提供主持的项目需附
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期限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厨房各类厨师:具有 3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厨师类人员中,热菜厨师、冷荤厨
师、风味厨师应具有国家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的中式烹饪师厨师证书,掌握两
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面点厨师应具有国家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的中、西式
面点师厨师证书,各类厨师均要求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培训证(注:各类厨师的身份证、
健康证、劳动合同和技师证信息要一致,须提供最近 6个月中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材料,须体现公司信息,自行编制无效)。
(3)上述人员应当经过采购人面试考核通过。经采购人考核通过的人员,成交人未
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等关键岗位人
员,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 2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的外包服务费用中扣除。
(4)如采购人认为成交人从业人员不适应业务要求,成交人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
的一个星期内调整人员到位。
(5)成交人所配备的食堂从业人员 80%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按国家规定每年定期
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培训证。成交人应将体检情况在食堂适当位置公示。
(6)成交人应配置一名具有厨师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常驻采购人食堂负责日常管
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各种原材料种类、产地、特点、价格、淡旺季,熟悉掌握货源
供应情况。
(7)成交人应由营养师编制每周菜单并经采购人确认,营养师每月需提供 1 次驻点
咨询、员工互动服务。
40
(8)成交人应做好厨具设备等各类物资的管理与控制,节约水电气等成本,防止浪
费。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人及其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物品带出食堂区域,如发现一次扣除
当月服务酬金的 3%,发现 2次扣除当月服务酬金的 10%,违约金在当月或下个月的服务酬
金中扣除。采购人有权要求将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岗位。
(9)成交人服务人员应在餐具的使用、清洗及存放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则,轻拿
轻放,严格做好易损易碎用品的保护工作。每月末成交人应配合采购人对餐厅内外部设备
设施、易损易碎用品做好盘点工作,严格控制餐具损耗率,筷子汤勺月度损耗应在 4%以内,
瓷器损耗应在 1%以内。超出上述约定的损耗率,经核实由成交人操作不当导致,成交人应
加以赔偿或添置。由采购人提供,交付成交人管理范围内的设备及用具发生丢失,成交人
应负责全额赔偿。
(10)采购人提供厨房用场地设施(如餐具、炊具、刷卡机、厨房设备)和能源(如
水、电、气)等,保障所有厨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成交人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设备,由
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划分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厨具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
准,如属于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成交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1)成交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采购人食堂管理制度,严防传染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2餐饮服务要求
4.2.1 服务对象:全体工作人员及会议人员等。早餐就餐人数约 240 人,午餐用餐人
数约 300人,加班晚餐用餐人数约 50人。
4.2.2按照采购人确定的价格提供餐饮服务:早餐 8元/人、中餐 22元/人、晚餐 5元
/人,加班晚餐 15 元/人。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餐饮标准进行调整,成交人根据餐
标调整情况提供菜品供应。
4.2.3供餐内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风味中餐、少量清真餐等服务。
41
4.2.4 饭菜要求:每天以营养配餐为主,三餐菜谱按照采购人要求、时令、员工口味
等定期更换。具体膳食供应如下:
(1)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 80%,辅料比例不高于
用餐 就餐时间 膳食供应
早餐 7:20~8:30
每日供应早餐品种不少于 18(含)种,其中:主食
不少于 6种、副食不少于 4种、流食不少于 4种、现
场小吃制作不少于 2种、佐餐小菜 3种。早餐食品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馒头、花卷、烧饼、油条、糖油饼、
包子、煎饺等面点类;牛奶、豆浆、粥类、豆腐脑、
馄饨、汤面类;小菜、咸菜等。
午餐 11:30~12:30
每日午餐品种不少于 20(含)种,其中:主食 6种,
主荤热菜 2种、副荤热菜 2种、鸡蛋类热菜 1种,豆
制品类热菜 1种,素菜 1种,凉菜 3种(1荤 2素),
自制小菜 1种、粗粮 2种,现场制作风味小吃 2种;
汤、粥各 1种;点心 2种等。
晚餐 17:00~19:00
每日加班晚餐品种 10(含)种,其中:主食 4 种、
荤菜 1种、半荤热菜 1种、素菜 2种、汤 1种、风味
小吃 1种。
备注:1、夏季工作日中午提供防暑降温饮品。
2、以上的膳食品种作为约定数量。
3、每天的供应的品种、数量以不浪费为原则。
4、上述方案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调整变更。
5、晚餐因会议结束时间推迟等其它特殊原因会造成开餐时间延长。
42
20%)。
(2)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 30%)。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饭菜现做现供,单品烹制不超过 30人份,保证菜品口味、颜色和质量。
(5)提供开放式现场加工制作小吃服务,每天早餐不少于 2 种、午餐不少于 2 种,
如:面条、饺子、馄饨等风味小吃。
(6)成交人每季度应制定 200 道以上不重复的菜单库,合理营养搭配。成交人预先
告知采购人每周菜单,两周间菜品不能重复,每周菜谱应于上周五前公布。成交人应做到
饭菜供应及时、可口,符合卫生标准,且经常更新菜肴。
(7)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自制主副食品外卖服务。包括酱制熟食、花卷等食品,
外卖销售价格应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8)传统民俗节日适时供应就餐员工自制民俗特色食品一份(须提前 1 个工作日提
供)。
(9)定期推出创新菜品。每月根据时令果蔬、特产等开展一次美食节主题活动。
(10)当采购人认为有需要时,成交人定期更新轮换本项目厨师人员,成交人不得拒
绝。
4.2.5食品卫生要求
成交人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保证销售菜品卫生安全,如在烹饪菜品中吃出异
物,采购人每接到一例投诉,有权在当月外包费用中扣除 500元。发现成交人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中有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作出处罚:每
发现一次,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 5000 元违约金;发现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人
解除合同;出现重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成交人必须承担一切经
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43
4.2.6餐饮食材原料要求:
(1)食材原料采购。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成交人应当配合和执行,即在指定的餐标
限额范围内,采购人按照成交人开列的原料清单及要求,及时采购原材料,以满足成交人
供餐需求。临时委托成交人采购的,成交人应采购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要求的餐饮食材
原料,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半成品,对采购的食材原料按有关行业
规定进行检查,保证食材质量安全。
(2)食材原料验收。按照采购人的委托,成交人负责对食材质量进行验收,因验收
不当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3)食材原料存储。成交人对食材原料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存储,因存储不当造成
的损失和相应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4.2.7采购人对餐饮服务满意率开展不定期调查,餐饮服务满意率应达到 80%(含)
以上。如餐饮服务满意率连续三次未达到 80%,采购人有权扣除当年成交人食堂外包服务
费用的 10%。如出现连续四次未达到 80%的情形后,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改
由采购人另行采购餐饮公司,成交人均应当予以必要的配合。
4.3食堂管理要求
4.3.1 外包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食堂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服从管理安排,
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
4.3.2 外包服务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采购人全体员工服务的意识,遵守职业道德,
文明服务,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
4.3.3成交人应坚持实物验收制度,配合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每月定期对库房进行盘点。
4.3.4 保证按时开餐,合理安排取餐流程,缩短员工排队时间。因故不能按时开餐,
须提前告知采购人。
44
五、其他要求
1.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成交人负责按照服务外包项目的相关管理标准要求和
疫情防控要求,规范服务行为,完整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管理服务外包
人员,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
2.成交人具有完整的餐饮服务的总体实施方案,如服务质量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
作规程管理方案、员工职责与管理方案、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
生、员工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
理应急方案等。
3.成交人负责服务外包人员的岗前培训、现场管理和日常考核。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
与服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服务外包人员均与成交人建立合法的用工关系。
4.成交人负责服务外包人员入职、离职等相关手续办理,承担用工风险。因为辞退服
务外包人员而引发的经济纠纷由成交人承担。
5.服务外包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相关制度,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不得有损害采购人
形象的行为,违反采购人相关制度规定的,采购人可以要求成交人给予辞退。
6.成交人应加强服务外包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操作流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
害而引起的经济纠纷等由成交人承担。
7.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支付的服务外包费用出具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有义务根据
结算办法及时向成交人支付外包服务费用,费用由双方按月商定,据实列支。
8.成交人在服务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而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失、设备受损、数据丢失等问
题,应进行相应赔偿,负责免费对其修复或更换,确保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并承担赔偿责
任。
9.成交人及其服务外包人员为采购人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损失或构成第三方侵权
的,由成交人就自身过错部分承担责任,且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相应的外包服务费用。采
45
购人确定服务外包人员工资结构和工资收入水平,成交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核定的工资结
构和工资收入水平按月发放工资,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年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不得擅自克扣或降低工资水
平或漏缴、少缴、不缴以上“五险一金”和意外伤害险。
10.采购人为成交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
11.采购人有权按照服务外包项目的相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对成交人进行监督、考核。
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成交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内部考核。
1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将外包服务项目和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执行。
否则,成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采购人食堂服务收费模式:酬金制。酬金包括管理费、服务管理费等。(建议不高
于 7%,具体比例由响应人提出,供采购人参考)。
14.在服务外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任何一方认为需对结算办法进
行调整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友好协商,形成一致书面意见后
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结果作为双方约定时间后的合同结算标准。
15.采购人有权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事项,与成交人协商
一致后进行相关的调整或补充。
16.以上没有表述到位的,但实际上与本项目相关的,均属本项目采购范围,响应人
应对此次采购的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考虑并纳入综合报价中。
17.依据《北京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成交人应
在本项目服务期限中为本项目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46
第五章 响应文件及格式
响应文件须按照以下章节编制(加粗字体部分响应如有缺漏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章 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
章)
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签字、
并提供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样本,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接受有效的转授权,但应提供授权关系
的证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二章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三章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四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五章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第一节 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
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
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
相关说明。)
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有效凭据
(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
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纳税有效凭据应显示符合要求的税种,未显示税种的应提供税种说明;规定期限内无相关
纳税记录的单位应出具无应纳税的说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凭证或其他税种纳税凭证均无效。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47
经第三方审计的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由主管单位批准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未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另附“商业信誉良好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声明”。(复印件;“声明”格式
自拟);
或:银行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政府采购担保函作为磋商保证金的无需提交上述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
章);
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即响应截
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
9.供应商针对本须知 1.2条第 4项的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二节 其他证明文件
1.类似业绩清单/经验清单(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人员条件(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3.磋商文件要求或潜在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第七章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供应商可参考第六章评审标准和办法《评分标准》的要求编写并提供相应资料
第八章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48
格式一 磋商响应函格式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
付的针对该项目的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套响应文件,
包括:
1.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第 8条和第四篇“响应文件的组成”中要求的响应文件;
2.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组,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保证在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项目经理,保证按磋商申请函附表
中承诺的服务期限完成相应的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中第 13 条规定的磋商有
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
与本磋商申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9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可自拟格式提供,但应与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具备同等效力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50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
就(项目名称)的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附 1: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可自拟格式提供,但应与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具备同等效力
51
磋商响应函附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
(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服务期
一年
备注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2
格式二 报价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元) 服务期 备注
一年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53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总价 备注
1 人员成本 附表 1
2 日常运营管理费用
3
餐饮物料费用
按采购人同规模餐厅所消耗餐
厅物料费用每月约 3750元
45000/年 据实结算
4
餐饮剂料费用
按采购人同规模餐厅所消耗餐
厅剂料费用每月约 2500元
30000/年 据实结算
…… ……
总价
注:1.《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一致,如有不一致将以报价表中报价一致,并
修改分项报价表。
2. “人员成本”总价须与《人员成本明细表》中的“人员成本总计”保持一致。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54
附表 1 人员成本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岗位名称 工资 社保 福利 人均费用小计 人数 总费用
1 厨师长
2 热菜厨师
3 凉菜厨师
4 风味厨师
5 面点师
……
……
人员成本总计(取整数值)
备注: 1.“人均费用小计”=“工资”+“社保”+“福利”
2.“总费用”=“人均费用小计”*“人数”
3.“人员成本总计”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人员成本”总价保持一致。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55
格式四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注: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页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6
格式五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技术条款 说明
注: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页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日
57
格式六 资格证明文件
(未附格式的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附件 6-1资格声明(格式)
资格声明
(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并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证明文件;
2、符合磋商文件合格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据此声明:
(1)我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机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
或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3)我方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
(4)我方已按磋商邀请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我方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和声明内容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58
附件 6-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采购人)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 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我方作为此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
重声明:
我方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59
附件 6-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时间 电话 传真
营业执照经营
范围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证
书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职工情况
总人数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其他
高级职
称人数
中级职
称人数
初级职
称人数
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范围、发展历程、经营业绩、获奖情况、人力资源、技术
能力、履约情况等。
可另附页。
备注
附:组织机构图、获奖情况(或用户评价,如有)证明材料
60
附件 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采购人)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我方作为此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
明:
我方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的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
XXXXX (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61
附件 6-5 供应商针对本须知 1.2条第 4项的声明(格式);
供应商针对本须知 1.2条第 4项的声明(格式)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2条第 4项规定,我方声明:
与我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的单位如
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我方声明:上述“与我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单位
名录”中如有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 1.2条第 4
项规定,取消我方成交资格。上述名录如有虚假或遗漏,我方愿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62
附件 6-6类似业绩/经验清单(格式)
类似业绩/经验清单
日期 合同名称 项目内容 履约情况/评价 项目业主单位 项目单位地址 联 系电 话
注:
类似业绩定义及证明材料要求以磋商文件评审办法《评分标准》为准。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63
附件 6-7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
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资格
参加同类型项
目情况
拟承担工作/拟
任职务
从业年
限
注:本表可扩展。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明确。人员专业、职称、资历及其证明材料要求以磋商文件
第三章评审办法附件《评分标准》为准。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64
附件 6-8核心成员资历一览表(格式)
核心成员资历一览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年龄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拟派职务 资格/资质
工作年限 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工作简历
注:本表可扩展。
核心成员应包括: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人员专业、职称、资历及其证明材料要求以磋商文件第三
章评审办法附件《评分标准》为准。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65
附件 6-9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参加磋商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确定本公司企
业规模类型。
66
附件 6-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加磋商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
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全称、盖章)
67
格式七 服务方案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以使采购人对其是否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进行比较,格
式自拟。(应参照第六章《评审标准和方法》中“综合评分标准”的要求详细提供服务
方案)
68
格式八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69
格式九 最终报价表
(在最终报价时提交,不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合计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报价声明(如有)
注:
如需要,供应商可提供最终分项报价表,格式参考第一次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注:最终报价表在协商过程中递交,无须装订到响应文件中。
70
第六章 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总 则
(一)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
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三) 按本办法评审,依排名次序推荐合格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合格候选人最多推荐
三名。由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确定磋商成交人。
二、评审步骤
(一)组建磋商小组。
(二)召开评委预备会,推选磋商小组主任委员,由磋商小组主任委员主持评审工作。
(三)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四)供应商根据磋商内容,向磋商小组提供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五)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对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
分别就商务、技术进行评审、打分。
(六)磋商小组根据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对供应商价格进行打分,最终确定各供应
商最终得分,并进行排序。
(七)磋商小组完成书面评审报告。
三、评审标准及说明
(一)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下
一步评审。
71
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再进入详
细评审:
? 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也无签字或盖章的;
? 响应文件不完整;
?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
? 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磋商报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 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的;
? 以他人名义进行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 以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
(二) 详细评审
1.评审分值分配见附表;
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
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
式见格式。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
本项目打分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总分为 100分,分值分配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1 价格部分 10分
2 商务部分 30分
72
3 技术部分 60分
合 计 100分
综合评分标准
序
号
分项 项目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价格
部分
磋商报价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2
商务
部分
响应文件
编制
2
响应全面,全部符合,得 2分;响应一般,得 1分,响应不全面或
有不符合根据其缺陷程度适当不响应为 0分。
3
企业资质
证书
8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
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 2分,
最高得 8分。
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
4
企业同类
项目业绩
15
提供 2018年 1月 1日以来签署的已服务满三年的类似项目(类似
项目是指服务 200人以上的,合同内注明或者甲方提供相关证明)
食堂餐饮业绩,每提供 1个业绩,得 2分,最高的 12分。
注:每个项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至少
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上述业绩如果已经在服务期限中依据《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规定》有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加 1.5分,最高的 3分,同一项
目不同时间投保不重复计算。
注: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中的项目和提供的上述业绩得分项目需对
应,既提供的服务餐厅与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餐厅为同一项目(保
单明细中地址和餐厅名称或地址对应)。
5
食品量化
等级
5
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表示加工制作中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2星及
以上食堂类项目业绩,提供 1个得 2.5分。
(注:每个项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至
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证书等;每个项
目只能按照其中一条进行计分,不能重复计分。)
6
技术
部分
基础供餐
方案
10
根据采购需求制定完善的菜品管理方案,每季节保证食材新鲜,及
时更换菜谱,配备民族食谱、节日供餐套餐、会议培训用餐。
? 方案齐备、合理、完善,有特色方案进行评审得 10分;
? 方案基本到位,稍有欠缺得 7分;
? 方案不完整得 3分;
? 方案较差的不得分。
7
厨师长
5
厨师长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且从事厨师长工作
满 6年的,得 5分;满 5年,得 3分;其余不得分。
(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工作简历,须提供最近 6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3
5
厨师长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好的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的,得 5分;
厨师长工作经验一般、有一定能力的管理能力的,得 3分;
厨师长缺少工作经验,不具有技术水平的,不得分。
8 项目人员 6
其他厨师人员中,从事厨师工作 4年及以上且具有国家中级(国家
职业资格四级)以上的中式烹饪师厨师证书或中、西式面点师厨师
证书的人员,每位厨师得 2分,最高不得超过 6分。
(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工作简历和劳动合同中身份信息页,须
提供最近 6个月中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 其他人员 4
项目人员中能够配备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每人得 2分,总
分 4分。(请提供相关证书和最近 6个月中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
10
食品质
量、安全
保障方案
5
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针对原材料验收、保
存,半成本保存管理,菜品的粗加工,留样,配餐、清洗,消毒等
方案,进行评审。
? 方案有效可行,契合采购需求的,得 5分;
? 方案基本到位,稍有欠缺得 3分;
? 方案不完整,得 1分;
? 无措施或措施不可行的,不得分。
11
食堂服务
方案
8
维护食堂餐饮服务区域的就餐秩序,保持就餐环境清洁;做好食堂
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对于职工加工主副食外卖视服务方案
? 方案有效可行,契合采购需求的,得 8分;
? 方案基本到位,稍有欠缺 5分;
? 方案不完整,得 3分;
? 无措施或措施不可行的,不得分。
12
食堂设施
维护方案
5
对厨房设备的合理使用,维修制度,对于厨房设施如烟道等设备,
对于餐厅设备的管理,保护。
? 方案有效可行,契合采购需求的,得 5分;
? 方案基本到位,稍有欠缺得 3分;
? 方案不完整,得 1分;
? 无措施或措施不可行的,不得分。
13
垃圾分类
方案
2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能够配合采购人高效的控制
原料成本,提高食材出成率和利用率,做好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
真正做到垃圾源头减量化的
? 方案齐备、合理、完善得 2分
? 方案较差得 0分。
14 应急预案 5
针对火警火灾,停水,停电,停煤气,中毒,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
的处置方案
? 方案有效可行,契合采购需求的,得 5分;
? 方案基本到位,稍有欠缺得 3分;
? 方案不完整,得 1分;
? 无措施或措施不可行的,不得分。
15
疫情防控
方案
5
对于目前疫情常态的情况提供餐厅厨房的疫情防控措施
? 方案有效可行,契合采购需求的,得 5分;
? 方案基本到位,稍有欠缺得 3分;
? 方案不完整,得 1分;
? 无措施或措施不可行的,不得分。
? 根据西城对于餐厅的防控要求,“6+2+2”防疫机制必须到位,
无此项不得分
74
16 方案编制
技术部分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需求 13.2的要求编制,总页码
控制在 300页以内,每多 1页在技术部分得分的基础上扣 0.5
分,最多扣 10分。
总计 100
注:1.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优劣排列、再相同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75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正文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四章 服务要求和标准
第五章 响应文件及格式
格式一 磋商响应函格式
格式二 报价一览表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格式四 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五 技术条款偏离表
格式六 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七 服务方案
格式八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格式九 最终报价表
第六章 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总 则
二、评审步骤
三、评审标准及说明
一、项目编号:0733-21160668(招标文件编号:0733-21160668)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里河办公区食堂管理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天凯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41号
中标(成交)金额:189.604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华天凯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里河办公区食堂管理外包服务 | 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月坛南街办公区),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等,按甲方需要适时提供节假日用餐、接待用餐服务。 |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 合同期限一年, 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一年,如成交人较好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采购人评价良好,且服务内容变化不大,采购人可与成交人续签一年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红军、罗宝贵、许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73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9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10-68559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5层505
联系方式:吴乔010-84865055-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乔
电 话: 010-8486505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