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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口腔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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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委托管理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意见征询编号:SXJHCG-2021-N0068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1-04-16 17:00:00时整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及电子邮件,请与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许静丽

5、联系电话:15068509660

6、联系邮箱:834433526@qq.com

7、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提供本人的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其他事项:采购人联系方式:绍兴市口腔医院,王佳南,0575-88551156。

绍兴市口腔医院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绍兴文理学院计算机机房设备及录播系统供货项目

绍兴市口腔医院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 SXJHCG-2021-N0068

采购单位:

绍兴市口腔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绍兴市口腔医院监察室

二○二一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六部分 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口腔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JHCG-2021-N0068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01标

绍兴市口腔医院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350000.00元

¥0.00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现场报名(接受邮寄报名,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许静丽;联系电话:15068509660)。

3.报名资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4.联系电话:15068509660。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1年 月 日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 月 日14: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http://sxws.sx.gov.cn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口腔医院,王佳南,0575-88551156

2、 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许静丽,15068509660

      绍兴市口腔医院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绍兴市口腔医院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进行绍兴市口腔医院食堂委托管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

3

投标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单位: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响应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

商务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

5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14:30时整。

6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14:30时整。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现场踏勘:本采购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供应商自负。

8

中标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①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1 %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②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绍兴银行越城支行

账 号:2003968202000011

③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9

联系方式:绍兴市口腔医院,王佳南,0575-88551156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许静丽,15068509660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注: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注:

1.为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①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响应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②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2.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1.2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1.3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4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法定名称的投标业务专用章。

2. 定义

2.1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绍兴市口腔医院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供应商,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经公告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供应商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绍兴市口腔医院监察室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2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

2.3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集成商(供应商)。

2.4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7 “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

2.8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3.3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分标项预算金额。(各分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

4. 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

5.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截止前7日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6.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7.本项目各标段内,如出现打有“★”的指标为实质性指标,任意一条出现负偏离的均视同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打有“▲”的指标则为重要指标,出现正、负偏离按评标办法内说明执行。

三、投标响应文件

1.? 投标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二部分文件组成:

2.1 “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1.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供应商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2.2 “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但经营者必须本人参加开标会,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2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5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2.2.6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7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如有)

2.2.8投标响应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9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和相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重要)

2.2.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供应商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响应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投标报价

3.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等附表要求填写。

3.2投标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

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4对于可能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服务,还应填报投标设备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的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3.5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4.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1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投标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响应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5.1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响应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5.2投标响应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处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

5.3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5.4投标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5投标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6投标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5.8投标响应文件建议采用A4幅面,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

6. 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技术文件资料”、“商务文件资料”应分二部份分别密封封装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 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并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7.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4.开标大会程序

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4.2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3启封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资料,并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

4.4按照抽签方式确定各供应商演示顺序。演示时请自带电脑及相关演示设备(如有要求)。

4.5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入围商务评审的投标人资质原件及合同原件进行最终核验)。

4.6主持人宣布技术得分(如有)及无效(废)投标情形,无效投标人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技术得分。

4.7启封商务标,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8唱读结束后,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4.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核准商务报价及计算商务分,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10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5.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

5.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5.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6.1资格性审查

6.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符合性审查

6.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8.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

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可对其进行书面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8.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8.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8.7 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8.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7.2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

8.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本中心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9.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0.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封装、签署、盖章、装订(除光盘外)、份数不足的;

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10.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10.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10.5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10.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的;

10.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10.8参加开标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10.9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10.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0.11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0.12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10.13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10.14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10.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1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10.18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

10.1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10.20《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10.21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0.22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0.2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1. 评标过程保密

11.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1.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授予合同

1.中标条件

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

1.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

2.中标确认

2.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采购人应在确认中标人前再次对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进一步查验核实。

3.中标通知

3.1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2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4.履约保证金(注:如标段内有说明的,则按标段内要求执行)

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缴纳不高于中标额的5%比例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在货物、工程或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合同备案

5.1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不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签订。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

5.2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

6.验收

6.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6.3 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7. 售后服务考核

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六、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必要的法律依据;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8) 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9)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项目名称:绍兴市口腔医院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元

一、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委托管理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为招标人员工、住院病人、公务来客接待和会议提供餐饮服务等。

二、项目实施费用: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税收、管理费、服装费、就餐、住宿、交通、员工养老保险等社保费、体检费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内容:

3.1基本情况:

3.1.1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手术等工作餐服务,满足住院病人饮食相关需要等,每天早餐就餐人数30人左右,就餐时间6:30—8:00;午餐就餐人数80人左右就餐时间11:00—13:30;晚餐就餐人数10人左右,就餐时间17:00—20:30,就餐之前必须把所有菜品都准备好,当天食物当天做,无隔夜食物

3.1.2三餐要求:早餐提供面条、粥、蛋炒饭、油条、馒头、饺子、茶叶蛋、奶制品及其他糕点小吃等;中餐提供15道以上菜品;晚餐提供8道左右餐品,每天要有更新;病房餐饮根据医嘱点餐送餐;酱菜、汤等长期免费供应;菜价合理,每周菜谱菜价需医院方确认后公布。

3.1.3还可提供炒菜、水果、饮料、杂粮品、糕点等,下班时间提供卤食、熟食、净菜等销售。如遇医院组织大型活动、召开大型会议等,中标方按照医院要求提供较有特色的茶歇服务,夏季可为医院员工提供绿豆汤等解暑饮品。

3.2服务要求:

3.2.1按照食堂餐饮“5S”管理和有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根据医院规章制度与有关要求,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实施管理,为医院提供餐食服务。

3.2.2需要6名或以上食堂工作人员,包括两名厨师,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证(健康证)上岗,规范着装,服装及卫生用品等费用自理,工作场所定期除“四害”,环境卫生经上级部门检查合。

★3.2.3具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3.2.4负责食堂一切使用运行管理,对食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包括消防、设备(施)、水、电、气等安全。

3.2.5食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服务等方面日常管理与餐饮服务、成本核算等接受医院监管,由医院每月按照《食堂工作质量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具体见附件),并定期对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

3.2.6因中标方原因(特殊情况除外)造成误餐或停餐、因中标方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或造成后果,医院有权追究中标方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3.3运行方式:

3.3.1中标方对食堂运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合同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医院方无涉。

3.3.2中标单位负责人对食堂实行直接管理,要求每日在岗,不挂靠,中标方不对外开放、不擅自引进搭伙单位、不私自将经营管理权转让给第三者、不随意增加收费项目等。

3.3.3中标方工作人员的劳资福利、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意外伤等费用以及住宿用房等均由中标方自理,并遵守国家劳动用工管理、食品卫生管理与财政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生违规、违法行为,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工作人员操作、服务过程中、上下班途中等发生的安全事件(故)等均由中标方负责,与医院无涉。

3.3.4负责食堂餐饮原辅料采购,规范索证、定点采购,严把进货渠道与进货质量关,确保食物质量与食品安全,严禁购进变质霉变食物,保证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达标;餐饮原辅料供应商需双方认可,质量不低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供应商应提供正规食品检验凭证、进货渠道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做好台账管理。

3.3.5医院提供食堂内现有操作场所、设备、厨房、餐厅、厨具、刀具、餐桌(椅)等硬件设施给中标方使用,中标方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和缺失,合同期满按《食堂配备设施设备资产清单》归还医院方,若有损坏中标方需照价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3.3.6食堂运行水、电、燃气费用由医院承担,但中标方须节能降耗,如发现浪费现象,医院有权单方面对中标方进行处理,从中标方的管理费中直接扣除。

四、服务时间和付款方式:

4.1服务时间:本次招标管理服务期限为壹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和分包。

4.2合同期满,如考核月平均分90分以上者,经双方洽谈,双方对合同项目、价款和其他条款无异议可续签一年。(如遇国家重大相关政策或地方财政预算调整等特殊情况的另行协商确定)。具体考核机制请参考医院考核表。

4.3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结果,中标方提供正规发票,医院每月支付费用。

五、管理扣款规则:

考核结果与服务项目挂钩,经费结算办法为:

A、月考核总分:≧95分,全额支付服务费。

B、月考核总分:≧85分<95分,每降1分扣200元。

C、月考核总分:<85分,扣除20%当月服务费。

D、连续两次月考核分<85分,或一月中被媒体、网络等曝光、投诉,或食堂等级下降者,经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过失的,医院有权扣除中标单位当月服务费,并终止服务合同,合同因此终止的,双方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服务费。

E、若因中标方人员失误造成医院损失的将根据要求赔偿。

附食堂工作质量考核细则:

食堂工作质量考核细则—共100分

年 月

考核科室: 考核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工作要求

分值

考核评分

扣分因素

得分

基础
管理

1、食堂管理制度健全,按餐饮“五常法”管理,考核达标。
2、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原料进货渠道正规,索证齐全并建档保管。
3、明码标价,按合同要求成本核算,定价合理。
4、认真完成医院交办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10分

1、未规范执行制度、实施“五常法”管理扣0.2—3分/次,考核未达标扣10分。
2、进货不规范、未索证、有霉变过期原料扣0.2—3分/次。
3、未明码标价、按成本核算合理定价扣0.2—3分/次。
4、未按要求完成指令性任务扣1—3分/次。

 

 

食品
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卫生“五.四”制度。
2、严格按规定流程加工食品,成品24小时留样。
3、原料清洗和粗加工分类分别处理,不混杂使用清洗池和刀案,定期进行消毒曝晒。
4、根据规定要求生、熟食品分别隔离存放,不使用有色袋作为储藏用具。
5、冰库(柜)定期清洗、除霜,无变质、腐败、过期食品存放。

25分

1、未规范执行卫生“五.四”制度扣0.3—5分/次。
2、未按流程加工、留样扣0.3—5分/次,发生中毒事故(件)扣5—25分/次,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未按要求清洗加工、生、熟刀案混用扣0.3—5分/次。
4、生、熟混放、使用有色袋扣0.3—3分/次。
5、冰柜清理不及时、存放食品不规范扣0.3—5分/次。

 

 

清洁 消毒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饭菜符合卫生标准,购买禽、畜类肉食索证,无病死肉类进入食堂,禁购“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产品。
2、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建立健康档案,符合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穿戴整洁,售菜前应洗手、戴口罩、帽子等。
3、规范执行清洁消毒制度,餐具(车)清洗、消毒符合要求,清洁餐具存放在保洁柜内,避免污染。

15分

1、违反《食品卫生法》扣0.5—5分/次,造成后果扣2—15分/次。
2、工作人员不规范上岗操作、着装扣0.2—5分/次。
3、餐具(车)清洗未消毒扣0.5—5分/次,消毒未达标扣1分/次。

 

 

环境
保洁

1、食堂及周围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物品放置规范,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2、保洁责任落实,每日大扫除,保持食堂内各室整洁、干燥,室内无油垢,地面无污物,无蜘蛛网,窗明几净,地沟清洁通畅。
3、餐厅保持清洁,随时清扫,桌椅摆放整齐,保证使用完好。
4、虫媒灭控措施落实有效,适合时节开展灭蚊蝇、灭鼠、灭蟑工作,将“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15分

1、环境卫生未保洁、物品放置不规范扣0.2—2分/次,未进行大扫除或留有卫生死角扣0.2—5分/次。
2、“四害”密度超标,发现害虫或虫迹、虫便扣0.2—5分/次。

 

 

服务
质量

1、工作人员规范着装,餐服工作细心耐心,态度热情。
2、合理安排菜单,不断丰富花色品种,饭菜新鲜、可口,保证职工早餐品种3个以上、中餐品种15个以上、晚餐品种10个以上,每周中(晚)餐提供3次以上杂粮、糕点或面食。
3、主动听取职工对伙食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整改,不断提高伙食质量,职工综合满意度80%以上。

20分

1、未规范着装扣0.2分/次,服务态度差扣0.2—3分/次。
2、未按要求供应餐食扣0.2—3分/次。
3、未听取职工意见、及时整改扣0.3—3分,满意度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安全
生产

1、切实履行食堂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注重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知识,认真落实食堂内防盗、防火、防投毒及用电安全。
2、按操作规程使用高压蒸汽、管道煤气、燃气灶具、压力容器及电器等设备(施),定期进行油烟机、烟道清洗。
3、安全通道标识醒目畅通,设施(备)使用完好,无事故隐患。
4、工作(操作)场所不存放私人物品,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15分

1、工作人员不熟悉安全知识、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扣0.3—3分/次,发现安全隐患处置不及时、发生安全事故(件)扣5—15分/次,情节严重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2、不规范存放私人物品、车辆乱停乱放扣0.2—2分/次。

 

 

考  核  得  分

 

说明:此表作为总务后勤科每月对食堂的工作质量考核,与各使用科室《食堂满意度测评表》结合,占食堂考核得分权重的60%,与医院支付食堂费用挂钩。考核分90分以上为合格,95分以下每下降1分扣200元。

考核得分:

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被招标人接受的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相一致。合同范围和双方的职责在“投标文件”明确。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1.1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1.2服务期: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2.2服务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3.付款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4.合同修改

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4.2除非招标人对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中标供应商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5.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5.2中标供应商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进行。

5.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违约责任

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6.2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协助招标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违约赔偿

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供应商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招标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7.2 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0.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

7.3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供应商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9.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9.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9.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2.1商务技术分(70分)

项 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业绩

9分

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同类业绩同等规模餐饮服务业绩的,每家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2.经营方案

8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整体的可行性方案:包括服务时间、花色品种以及提供特色服务等。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对食堂服务需求的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价。优秀6-8分,良好4-5分,一般1-3分。

3.工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

8分

工作人员配置需符合医院实际情况需要和合理性及考虑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优秀6-8分,良好4-5分,一般1-3分。

4.员工训练

7分

根据可行的员工训练或者培训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秀6-7分,良好4-5分,一般1-3分。

5.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10分

根据公司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评分。优秀8-10分,良好5-7分,一般1-4分。

6.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

10分

具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相配套的计划、应急预案、制度等内容。横向对比评分,优秀8-10分,良好5-7分,一般1-4分。

7.承诺的优惠条件和优质服务内容

15分

为医院承诺优惠条件和优质服务内容。由评委评议确定,承诺的服务对医院有实用性的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15分。

8.标书制作

3分

标书的编制质量有序、装订整齐、书面整洁、内容详实。

优秀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1分。

2.2价格分(30分)

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小数2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第六部分 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格式,放入商务资料部分内)

致:绍兴市口腔医院、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单位、职务)代表供应商 (单位、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按标书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3.我方中标后拟在中标后将 / 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 / ,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

4.同意向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我单位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响应文件的约束;

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8.我方承诺完全遵守和满足招标文件供货日期(完工日期)和所投产品(服务)的质保期(免费保修期)要求。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放入“商务资料部分”)

供应商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项目

单位

数量

投标报价

备注

01

绍兴市口腔医院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1

小写:

大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供应商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组织的 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4: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格式自拟。(如投标响应文件内为复印件的,则必须携带上述相关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未提供上述证明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6:技术偏离表(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供应商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备注

1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根据标内要求复制)

请填写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对应详细描述

可自行添加行

详细参数可自行加行

2

请填写售后服务要求

3

请填写付款方式要求

4

5

6

7

8

9

注:1.此表须与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

2、供应商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投标响应承诺书(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投标承诺书

针对本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的投标。

1.本公司承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公司所投标项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

4.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5.本公司保证绝不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6.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7.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8.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