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浦城县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承包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发布时间: 2021-04-13 19:33
浦城县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承包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722]MY[CS]2021004-1-1)
二、项目名称:浦城县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承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722]MY[CS]2021004-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南平市汤氏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四贤街69号1层 | 82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722]MY[CS]2021004-1-1 包1
南平市汤氏食品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702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浦城县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承包人员服务及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 | 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执行 | 1 | 项 | 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等。 | 82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周恒隆 (包1) |
评审专家: | 潘闽浦,林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合同包中标金额计算收取。计算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722]MY[CS]2021004-1-1 包1 :12300元
收取对象: 南平市汤氏食品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公安局
地 址:浦城县四贤大道
联系方式:0599-2822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联系方式:1895066665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何星
电 话:18950666650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浦城县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承包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浦城县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承包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中小型申明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