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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社会福利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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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4日 字体: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1005JH014

二、项目名称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甘肃新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方家泉村(大青山批发市场配送区15-24号)

62

兰州乐家阳零售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48号名城广场2号楼27层2726室

58

甘肃绿福源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面滩374号

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甘肃新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蔬菜、水果类等

1批

0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兰州乐家阳零售有限公司

肉类、调料等;

1批

0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甘肃绿福源商贸有限公司

米、面、油等

1批

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惠农,蒋小荣,罗炜,杨多海,陈江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及发改价[2011]534号

收费金额:2.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

联系方式:18909310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2号1405室

联系方式:0931-4639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磊

电 话:18194191406

附件下载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文件.pdf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1005JH014 采 购 人: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03 月 2 第一章、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兰州 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 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201005JH014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50 万元/年(第一包:62 万元,第二包:58 万元, 第三包:30万元) 三、采购需求: 第一包:蔬菜、水果类等;第二包:肉类、调料等;第三包:米、 面、油等(具体数量、规格、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 含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 应商; 3、供应商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 4、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 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备注:除以上内容外,还需提供: 二包: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肉类)检疫证或肉品检验合格证(近 一个月); 五、获取磋商响应文件 1.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4 月 8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2. 地 点 :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 3.方式:已注册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得。需要参与公共资 源 交 易 活 动 的 , 请 点 击 “ 我 要 投 标 ” 按 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 续工作。” 4.售价:0(元)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甘南路互助巷1号之701 号伊真大厦 11 楼开标 五 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兰州市政府采购网、兰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 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4 2、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响应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 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响应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 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社会福利 院或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参与本项 目的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 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或者中标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 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 质疑。 3、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供应商需 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 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 承诺书(供应商企业出具)。开标期间,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 委托代理人)。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郝部长 联系电话:17797565999 代理机构: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 12 号光源大厦 1903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94191406 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2 采购人: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18194191406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 12 号光源大厦 1903室 4 配送方式:合同约定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相 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供应商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或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 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除以上内容外,还需提供: 二包: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肉类)检疫证或肉品检验合格证(近一个 月); 6 6 供货期:三年(2021 年至 2023年,供货合同一年一签)。 7 交货地点: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8 响应文件有效期:60 天 9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0 响应文件的数目: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 份合并密封,电子版 U 盘 1 份 (单独密封 WORD 及 PDF 各一份能正常打开);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 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 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及包号: (2)项目编号: (3)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投标单位地址: 11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1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开标五室(兰州市城 关区酒泉路街道甘南路互助巷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11 楼) 12 磋商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13 磋商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楼第五评标室(兰州市城关区酒泉 路街道甘南路互助巷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11 楼)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 [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及发改价 [2011]534 号,由中标人向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 15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 特别提示:本项目报价为市场均价执行下浮率,以兰州市市场平均价为参 考) 17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规定。 18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文件的要求采购,质量达到合格。 19 验收方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按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的相关 规定进行验收。 20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 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7 21 磋商小组成员:5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其中技术类及经济类专 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2 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甲方及 监督组可根据需要对中标候选人的配送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如中标候选人 实地考察不合格或出现不符合招标要求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则按评分 顺序依次进行,若未实行现场考察,则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 顺序直接确定为配送商和候选配送供货商。 23 备注: 1、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调整投标报价;若未通过验收、必须重新配送, 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配送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2.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 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 3.有专用的副食品仓储库(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图片); 供应商专用配送车辆不得少于 2 台。 4、防止企业经营出现风险问题,一家企业只可中一个包,不能兼中兼得。 5、供应商中标后,禁止将包转给他人。 6、供应商进行配送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厢式冷藏货 车或厢式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必须有健 康证。 24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 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 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8 三、 投标须知 ① 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于本次投标中所述的所有项目货物的供应、 运输、装卸、开具发票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2 合格的供应商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之规定; 2.1.2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须包含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 能力的供应商; 2.1.3供应商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19年或 2020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 2.1.4 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1.5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备注:除以上内容外,还需提供: 二包: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肉类)检疫证或肉品检验合格证(近 一个月); 2.2 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的规定。 3、定义 3.1 “采购人”为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9 3.2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与项目 任务竞争的法人,中标后即为中标人,签定合同后即为卖方。 3.3 “招标机构”为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4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及 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5 “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3.6 “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 的全部费用。 ② 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招标的内容,招标投标程序及合同条款, 包括: 5.1.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 招标书;(如有) 5.1.3 供应商须知; 5.1.4 技术规格要求; 5.1.5 合同条款; 5.1.6 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机构将拒绝 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 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三天 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报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 以答复,同时将书面通知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与 采购人私下对采购招投标的有关实质性的问题进行磋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以前,采购人都可能以《磋商文件 补充》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 的供应商, 10 7.2 《磋商文件补充》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 同等约束力。如果磋商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磋商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 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磋商文件补充 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7.3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磋商文件补充》内容考虑 进去,采购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 补充》中写明。 ③ 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文件的编写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充 分理解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服务和商务条件后,编制响应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9.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招标活 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响应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 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他语言书写,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9.2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 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格式 10.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投标报价说明完整地填 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数量及价格。 10.2 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的有关内容做详细的阐述而 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又不能满足,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 相关格式后另行添加表格或文字,对磋商文件的有关内容做详细的阐 述。但阐述的内容不能偏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应完整、表达 清晰、准确。如果阐述的内容偏离了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文 件按废标处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顺序:响应文件由经济报价部分、商务部 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合装成一本标书(胶装),并按磋商文件 要求密封。 11.1经济报价部分: 11.1.1 投标书; 11.1.2 报价表; 11.1.3 报价明细表; 11.2商务部分: 11 11.2.1 投标方的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 11.2.2 投标单位简介,并附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等; 11.2.3 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格式见附件); 11.2.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11.2.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 11.2.6 供应商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 11.2.7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11.2.8 二包: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肉类)检疫证或肉品检验合 格证(近一个月); 11.2.9 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 11.2.10 近三年的业绩表及相关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格式见附件); 11.2.11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服务计划(格式见附件); 11.2.12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1.2.13质量保证书(格式见附件); 11.2.14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2.15供应商企业信誉证明文件(如有); 11.2.16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如有); 11.2.17提供配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 11.2 18 企业需提供配送人员的健康证 11.2.19 供应商必须具备供货仓储或生产厂房(办公用房的租赁 合同、产权证明材料或使用权证明)、配送及其他符合相关食物贮运 条件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1.2.2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1.3 技术部分: 11.3.1技术参数、功能偏离;(格式见附件) 12 11.3.2 质量保证措施 11.3.3 应急处理方案 注: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所有因素,其提供的所有货 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下浮率。 12.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 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及其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 保险、现场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 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 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及相关 监督部门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 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2.3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 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磋商文件要求分包投标 的,则供应商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 个或全部包,但各包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2.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 的投标报价。 12.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 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 13、 供应商应逐条详细阅读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表明所提供的服 务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15、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字体、装订 15.1 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 “副本”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参考资料数量不限。 15.2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响 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章。 15.3 响应文件应逐页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5.4 响应文件正文字体一律采用四号宋体字。 15.5 响应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订。 13 16、投标保证金(无) ④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统一装入响应文件袋内加以密封, 并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地址,且开启处密封 并加盖公章。 17.2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装入响应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密封 袋上应分别标上““响应文件电子版(U 盘)”字样,且开启处密封 并加盖公章。 17.3 所有响应文件信袋及包装物上均应贴上封条,封条上应注 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包号; (2)项目编号; (3)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投标单位地址; (5)“于 2021 年 4月 13 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17.4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8、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18.1 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将响应文件送达 开标地点 。 18.2 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或邮寄的响应文件 将不予接受。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19.1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通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9.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消应按本章第 17 和 18 条规 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19.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19.4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 响应文件。 ⑤ 开 标 14 20、开标 20.1 招标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开标,届时请监督人和投标方代表参加并签到。 20.2 开标时先由供应商代表和监督人对供应商有效资质及响应 文件的密封与标志及进行核查;唱标人宣读响应文件正本、“开标一 览表”有关内容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撤消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 其它内容。 20.3 有效证件 开标时,请各供应商随身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1)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0.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 为自动弃权。 ⑥ 评标、定标 21、评标 21.1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1.1.1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 工作由招标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 履行其法规规定的职责。 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专家库中熟悉相关技术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熟悉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人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采购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 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1.1.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 行以下职责: 21.1.3.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1.1.3.2 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 澄清; 21.1.3.3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 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1.1.3.4 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15 21.1.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1.1.4 .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1.1.4 .2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1.4 .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1.1.4 .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1.1.4 .5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1.1.4 .6 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2 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 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 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 件的响应程度等。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 值。(总分 100 分:其中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占 80 分,投标报价占 20 分),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 行排序,甲方及监督组可根据需要对中标候选人的配送中心进行实地 考察,如中标候选人实地考察不合格或出现不符合招标要求被取消中 标资格的情况,则按评分顺序依次进行,若未实行现场考察,则中标 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直接确定为配送商和候选配送供 货商。 21.3 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21.4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 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 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5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有悖于 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21.6 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此重大偏 离在开标后不许修改。 21.7 根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 行规定》以下为重大偏离: (一)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的; (二)响应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完 成期限; (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合同条款有 偏离情况的); 16 (四)商务条款有偏离情况的; (五)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六)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七) 投标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并按规定 作废标处理。磋商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的投标,将作废 标处理。 22、对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 22.1 开标后采购人将审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提交 文件的签署情况。 22.2 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 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 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而 没有重大偏离。 22.3 采购人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 外部证据。 22.4 采购人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 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 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23.2 供应商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 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23.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 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3.4 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23.5 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对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 求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供应商同意磋商文件的全部或部分要 求。 24、定标 24.1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供应商中标,且无需向供应商 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工作。 25、中标的标准 17 25.1 资格审查文件完整无缺; 25.2 报价合理,承诺条件优惠; 25.3 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无重大偏离; 25.4 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有较好的行 业业绩; 25.5 其他; 25.6 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 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 现中标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有虚假或对招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 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 标者。 26、中标通知 26.1中标公示期:1 个工作日。 26.2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定标结果,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以书 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7、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 采购人有权在定标之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 招标工作的供应商,由此对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 此无需做任何解释。 27.2 招标方对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不做任何口头或书面解释 28、付款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招标书特别提示。 ⑦ 签定合同 29、签定合同 29.1 采购人和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签 定合同。 29.2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合同分包需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 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29.3 采购人如遇中标人违约,可从候选中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 人,并签定经济合同。 29.4 合同的制订由采购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三方参加, 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均等,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合同制订过程中进行 协调。 29.5 合同一式肆份,需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 效。采购人、中标人亦可自愿申请公证。 18 30、合同的组成 30.1 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30.1.1 专用合同; 30.1.2 合同条款; 30.1.3 中标通知书; 30.1.4 乙方中标的响应文件; 30.1.5 磋商文件; 30.1.6 评标答疑记录。 31、质量保证金(无) ⑧ 特别提示 32、供应商应认真研读磋商文件,充分考虑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 求和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 33、如磋商文件中未提供的各类表格样式,供应商可另行设计表 格样式,但力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 34、开标时需携带的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做入响应 文件正本中外,其余仅供开标时查验用,响应文件中只需提供相应的 复印件。 35、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编制 的,解释权属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9 第三章 材料要求、规格及需求表 一、数量要求 供应商按照我方预约的品种、数量足额供应,不得随意增减供应数量。否则 我方有权退给供应商,或要求补送。货物数量以双方过磅为准,生鲜称重类货物 以去包装后重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 (一)、供应的副食品要达到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质量标准。水果、蔬菜要求 为无公害。 (二)、生鲜猪肉、牛羊肉、禽肉为当天屠宰,鸡蛋、蔬菜、水果、豆制品 为当天采购。 (三)、供应过程中如发现以下情况,保证除全部退货外,还同意接受罚款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的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四)、供应商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 要求。若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而引起投诉或 因产品质量问题换货而延误,给采购人食堂运行带来不利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罚没本月的结算款并解除本合同 及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类食品具体要求如下 1、鲜鱼: 眼球饱满,角膜透明,表面有光泽,鳞片完整,不易脱落,鱼鳃鲜红、清晰,腹 部坚实,肉质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2、鲜猪肉 (1)检疫:必须经国家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并向我方出示检疫证。 20 (2)色泽:肌肉具有鲜猪肉的正常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富有弹性。 (3)气味:必须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4)严格杜绝供应注水肉、病猪肉、死猪肉、母猪肉、僵猪肉、骚猪肉。 3、牛羊肉 (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 (2)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3)组织状态: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4)气味:具有鲜牛、羊肉的正常气味。 (5)严格杜绝供应病牛肉、病羊肉、骚羊肉。 4、成包装的调料质量要达到国标要求,并通过国家食品安全验证,应标明生产 厂家、出厂日期、有效期和说明。 5、散装调料应有该产品原有性状和颜色,无异味、无腐蚀、无污染、无霉烂变 质。 6、蔬菜应为当日市场质量较高等级,具有本蔬菜固有的颜色和原有滋味,无蔫 萎、无枯塌、无损伤、无冻伤、无病变、无污染、无虫害、无腐烂。各种蔬菜都 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且大多数有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除杂交品种外,均不能有其他因素造成的异常色泽及色泽改变。多数蔬菜应具有 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允许有腐烂变质味和其他异常气味。多数蔬菜 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 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但改良品种除外,例如大蒜的新品种就没有“蒜 臭”气味或该气味极淡。 7、水果必须无虫害、无腐烂、无冻伤,农药残留不超标,表皮色泽光亮、洁净, 成熟度适宜,肉质鲜嫩、清脆。 因质量问题造成我方食用人员身体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毒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供应商承担,我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对供应商提起诉讼。 三、货源和品牌 各类产品要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要使用质量较好的品牌产品。 四、报价要求 下浮率(5%以上) 五、配送要求 21 (一)配送地点: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二)配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按时配送。 (三)具体要求 1、甲方提前 1天向供应商提供需求计划,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和供应计划,将 副食品区分类别进行分装(所需塑料袋和菜筐由供方负责),根据甲方时间送达 单位指定库房。供方不能拒绝供应小量特殊副食品。如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配送 副食品,供方除不可抗因素外,必须根据需求方要求及时将副食品送达。 2、畜肉、牛奶类送货的货车,主食、蔬菜、水果、调料、干货类送货的货车, 必须保持清洁、每日消毒,做到车箱无污垢,无垃圾。 3、所有原材料在供应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可能造成品相破坏或达不到验 收标准的,采购人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不予验收和结算。 4、 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有正规手续的厢式货车或面包车; 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供应商免费提供送货服务。 六、货款结算 1、所有资金往来,均通过对公账户进行。 2、货款支付。 (1)乙方所供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货款一月一结 算(次月 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2)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3)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者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 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应于甲方支付款项前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开具并送达合法有效的等 额发票。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加强人员管理,将所有员工纳入健康管理范围,对返回或来自重点地区及重点 地区人员接触的员工,一律暂缓上班,不得分配配送任务。 2、加强货物配送准入制,对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肺炎疫情防控 要求的工人员准予进入院内,并对进场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等。 22 3、对配送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三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 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 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不得隐瞒。 4、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尽量不得出驾驶室, 货物、物资由专职人员接收和装卸。 5、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配送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 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安排专人值班对配送人员进行体温监测、 出入原因等进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3 第四章 采购合同范本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需 方: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供 方: 2021 年 月 日 24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根据“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食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编号: 201005JH014】的成交结果,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需方) 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三、签订时间:2021 年 月 日 四、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如中标人未能按要求保证质量,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磋商文 件编号 201005JH014】投标文件的规定,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 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第一包(蔬菜、水果类等)、第二包(肉类、 调料等)第三包(米、面、油等),质量标准:“合格”。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 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六、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成交结果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七、合同金额:优惠率%(供方保证此次报价优惠率是在供货 期间同一区域同一时间段内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优惠,首月货款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年底一次结算)。 八、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 疫法》等相关规定。 2、供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质量等问题, 25 由供方负责。 4、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预付货款。 (2)供方按合同规定供货及配送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 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每月实际采购数量开具的采购单,由需方按 月支付; 5、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 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6、质量验收: (1)到货后需方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 签署 “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 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 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 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 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3)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进行供货,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所供 货物时,不得超过本次供货总数的 10%,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 物并解除合同。 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必须达到能够当日配送。米面 油类至少 10 天配送一次;蔬菜水果类至少一周配送三次;肉蛋 类根据需方需求当日配送。具体配送时间按照需方的需求及时配 送。如配送时间过长不能按照需方需求及时配送的,需方有权临 时采购,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 26 2、交货地点: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 45 号) 3、验收单位: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十、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 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 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 价,不能利用的,供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 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 的 5?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供方 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 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 超过 30 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超过单次配送货物 的 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 (二)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 部分货款总额 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 费用。 十一、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 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 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二、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27 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 规定解决。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经供需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需方: 地址: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经办人: 签字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经办人: 签字日期: 2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编号: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正本 29 第一部分 经济报价部分 30 1、投标函 采购人:: 我方收到贵方的项目磋商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 标。 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运输和 相关服务。我方投标下浮率为,明细见投标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 一项义务和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 3、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天。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 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承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 动。 9、其它说明。 10、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31 联系人: 年 月 日 2、 开标一览表 32 项目名称 下浮率(%) 服务期限 备注 本项目报价为市场均价下浮率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报价明细表 33 磋商文件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下浮率(%) 备注 说明: 1、本项目报价为市场均价下浮率 2、中标后,供货清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清单内容,中标方应 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下浮率参照投标下浮率。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方的资格声明 采购人:: 35 关于贵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磋商文件,本投标方愿意参加投标, 并证明资格文件中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本投标方对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 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 投标单位名称: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2、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 采购人::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该 36 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37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 38 组织的项目磋商文件采购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 一切事宜和签署一切文件,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需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如 下。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面 39 5、供应商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 6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 止日前查询为准); 7、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二 包还需提供(肉类)检疫证或肉品检验合格证(近一个月); 40 8、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及相关证明 项目名称 : 市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项目单位联 系人及电话 备 注 附:提供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1 9、售后服务承诺书 我单位愿意对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做出以下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采购内容,保质、保量供应所需,做到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资质齐全。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 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我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服务过程中,我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由于我 方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概由我方承担。 3、我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配送,验收 时若发现货物质量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我方无条件在甲方规定时间 内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若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 我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 4、若我方出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予更换或未按时更换 的情况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我方接到甲方每批次送货通知后,超过 1 日未能履行送货义 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临时补货,我方按要求按时送货,若未按时送货造成的 所有损失由我方承担。 7、在服务过程中,我方保证不发生向兰州市社会福利院相关人 员提供回扣等违纪事件。 8、在服务过程中,我方严格遵守兰州市社会福利院的交通安全 规定及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发生交通事故等,由我方承担全部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我方承诺参加此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如有隐瞒,我单位将 42 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10、对于违反上述条款要求,兰州市社会福利院有权终止和取消 我单位的供货资格。 注:供应商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编写和增加售后服务承诺条款 或服务方案,充分体现本单位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和竞争优势,但须 承诺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并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明确体现以上条款。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计划(方案) 43 10、商务条款偏离表 44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磋商文 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 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2 3 ? 说明:与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11、质量保证书 要求: 1、保证货物不发生质量问题。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12、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 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 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 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 照《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供应商企业信誉证明文件(如有,提供复印件); 1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如有); 15、提供配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2 辆及以上) 47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车辆等设备名 称 数 量 型号 主要参 数 自有 /租用 注册、购 买、租赁日 期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备注: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 件。 16、提供企业需提供配送人员主要成员表 48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岗位 备注 1 负责人 1 2 负责人 2 3 司机 4 配送人员 ? 后附健康证 17、投标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供应商自行编制)。 49 50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51 1、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 号 磋商文件规 格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1 2 3 ? 注:与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质量保证措施 3、应急处理方案 格式自拟 52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 假,将依法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一览 表保持一致。 3.如果供应商名称属于中型企业,但是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或 微型,骗取政府优惠政策的,一经审查确认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 1-3 年内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给予一定金额罚款的处罚。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53 评标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负责。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评标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有以下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3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5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 的其他无效情形 未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 无效情形。 (2)澄清有关问题; (3)综合评分或价格比较;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以下评分明细表进行评 分。 (4)综合评分明细表: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54 评分项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20分) 投标报价 20 1、评标基准下浮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 有效最高下浮率; 2、价格得分=(1-评标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 率)*20。 商务部分 (20分) 对招标文 件规范性 投标程度 6 投标文件中资质及相关证件齐全、图表或字迹清晰、 装订整齐等方面,做得好的得 6分,较好的得 4分, 一般的得 2分 配送能力 4 配送车不少于 2 辆,配送人员不少于 5 人,提供车 辆行驶证、人员健康证、实体店证明材料、库房证 明材料。全部满足得 4 分,一项不满足扣 1 分,扣 完为止。 (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房 屋租赁合同、行驶证复印件、人员健康证、租赁库 房或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等) 业绩 10 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每提供一项 得 1分,最多得 10分。 技术部分 (60分) 项目组织 实施方案 30 根据项目服务及货物配送方案合理、完善、严谨、配 送能力强,货物送达时间,仓储能力,赔付方案具体 (包含紧急情况处置措施可行性,货物的包装、运输 装卸、派发等)对其方案分三种情况打分:优(20-30) 分;良(10-19)分;差(0-9)分。 疫情防控 措施 10 根据常态疫情防控措施、特殊情况疫情防控措施、公 司内部防疫制度进行评分:优得 6-10 分,良得 4-6 分,一般得 1-3 分,无不得分。 供货质量 10 提供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承诺,满分 (10分),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酌情打分, 优(6-10)分,差(1-5)分;未提供保证措施和承 诺不得分。 55 售后服务 方案 10 售后服务方案的详细可行性、售后管理、服务承诺、 质保期等因退货、更换不及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根 据赔偿承诺进行酌情打分:优(6-10)分;良(1-5) 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5)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 分法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标明排列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3.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 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 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 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3.4发现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 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5发现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 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3.6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投标人质 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4.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4.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 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4.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 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56 4.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 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4.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 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 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4.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 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 议承担个人责任。 4.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