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成交公告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交口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公告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于 2021年04月13日 15时00分 组织了 交口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公开招标 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JKZFCGZX-2021-004号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定,经采购单位审定,现将最终的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 交口县县城

联系电话: 13935805642

2、集中采购机构: 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交口县云梦街6号

联系电话:0358-5425453

3、成交标的名称: 交口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4、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13日 15时00分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2日 08时05分

6、中标结果:

成交供应商:(第1包)交口县智达乳品配送中心

中标金额: 1,375,138.80 元

成交供应商:(第2包)交口县智达乳品配送中心

中标金额: 1,375,138.80 元

联系人: 交口县智达乳品配送中心

专家组:陈永利 贺瑞慷 白晓军 车燕平 高小林

评审专家名单:车燕平 贺瑞慷 陈永利 白晓军
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费收费金额:暂无

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4月14日

交口县农村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KZFCGZX-2021-004号

采购单位:交口县教育科技局

集采机构: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日 期:2021年03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2

25

7

3

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口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KZFCGZX-2021-004号

2、项目名称:交口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3、预算金额: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陆仟零捌拾元整(¥:139608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陆仟零捌拾元整(¥:1396080.00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陆仟零捌拾元整(¥:139608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陆仟零捌拾元整(¥:1396080.00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

备注

1

纯牛奶

698040.00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牛肉

698040.00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投报第一包的需提供: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2投标人投报第二包的需提供: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时间:2021年03月22日00时00分至2021年03月26日24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http://www.llsggzyjyzx.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山西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山西CA数字证书(USBKe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http://www.llsggzyjyzx.cn/)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

(2)CA数字证书办理地点:可在山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数字认证中心、山西省各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各县(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近办理。在吕梁以外地区办理的CA数字证书须提前联系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人员进行激活后方可使用。

(3)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在本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内容,且本项目相关内容仅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发布,集采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投标失效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使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分别对各章节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内容编写完毕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详见投标文件制作用户指南)

(4)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交易平台(http://124.165.206.19:25006/login.jspx),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后的投标文件;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上传对应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之前,请使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打开对应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本地解密并检查章节内容,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本地解密及章节内容确认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及要求

1、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上传

3、提交要求: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到截止时间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六、签到、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签到时间:2021年04月1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04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签到地点、开标地点: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的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CA数字证书,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须携带委托代理人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电子签到,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到开标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无效。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开标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与提交投标文件前进行解密时,必须使用的是同一个CA数字证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口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吕梁市交口县县城

联系方式:13935805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交口县云梦街6号

联系电话:0358-5425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8-5425453

技术支持热线

1、山西CA数字证书(USBKey)咨询电话:0358-8487004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浪潮软件咨询电话:0358-8487010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

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纯牛奶):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二包(牛肉):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被授权人须在人员明细中。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填写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填写投标人(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8、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②“信用中国”网查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纯牛奶):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二包(牛肉):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11、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4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1、开标报价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2、分项报价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技术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4、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5、对实质性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6、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7、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8、涉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见“投标文件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4)政府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

(5)正版软件承诺;

说明: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需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非现金方式缴纳。

保证金金额:第一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账户名称: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口支行

账 号:0509 0204 0902 6459 937

(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第9.3条)

6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7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格式见第八部分)。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需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

《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8

本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陆仟零捌拾元整(¥:139608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陆仟零捌拾元整(¥:1396080.00元);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因此,一般情况下,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报价。但是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情况特殊外,可接受分支机构报价。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交易平台(http://124.165.206.19:25006/login.jspx),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采购人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

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内以提问的形式通知到集采机构。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内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以CA加密后的lenc格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制作用户指南)

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四条规定执行。

9.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投标保证金

9.3.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

9.3.1.1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的相关规定)。

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9.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9.3.4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集采机构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集采机构将在合同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4投标报价

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9.4.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

13.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使用CA加密上传。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进行解密投标无效。

14.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5.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15.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五、开标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6.2 投标人根据现场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项目组织

集采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18.投标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集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评标委员会签章的评标报告。

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投标人信用查询存在问题的;

G、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1.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系统中对投标人提出质疑,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内回复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确认,确认方式为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1.5 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在系统内“专家评标质疑”栏目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内“专家评标质疑”栏目作出说明;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比较与评价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

24.评审复核

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 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5.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7. 评标过程保密

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 采购项目废标

2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8.2 废标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

七、签订合同

29.中标通知

29.1中标单位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集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0.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4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八、服务费

31.服务费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九、保密和披露

32.保密

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 披露

33.1 集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3.2 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4.询问

3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线上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4.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集采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投标人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5.质疑

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5.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5.4对招标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采机构进行书面答复。

对招标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集采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

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和采购二部项目执行人或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 35.2、35.3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5.5 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5.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商务要求

1、供货期:一年;

2、供货地点:交口县各乡镇学校;

3、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每月结算一次。(注:学生人数由于升学、转学等因素会有所增减,教学点个数也会因撤并或设立会有变动。结算时以实际用餐人数计算。)

4、配送方式:产品的配送由中标单位指派专人、专车负责,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各学校学生人数和食用时间,提前将所需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学校;配送车辆证件齐全,干净整洁,定期消毒。配送人员身体健康,持证(健康证)上岗。

5、配送时间要求:供货方应根据采购方要求及时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赔偿损失。

三、实质性技术要求

(一)技术需求内容:

第一包:纯牛奶

(1)学生饮用奶产品纯牛奶执行《灭菌乳》(GB 2519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执行GB/T6914-1986标准,不准用复原乳生产。包装盒上须注明“学生奶”字样,不添加任何防腐剂。

(2)营养成分:学生饮用奶每100ml或每100g中含量要求:脂肪≥3.1g;蛋白质≥2.9g;非脂乳固体≥8.1g。

(3)学生纯牛奶:约698040盒,每盒净含量≥200ml,符合国家标准盒装带吸管。

第二包:牛肉

(1)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营养成分:每100g中的含量要求:蛋白质≥20g。

(3)牛肉:约698040袋,每份≥15g,符合国家包装标准真空小包装。

(二)技术投标文件编排顺序:投标人应按照技术需求中的序号顺序编排技术投标文件。

(三)技术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技术投标文件内容应是同投标标的物品牌型号一致的技术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是指能够证明投标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技术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

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投标人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投标文件;

(四)技术投标文件的作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投标文件是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评定投标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综合比较与评价的依据。

四、服务要求:

1、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从验收之日起,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咨询电话后对问题2小时响应,4小时内派出专业售后人员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常见问题24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除外。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1)因产品质量引发一起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投标人必须保证做到:

①确保安全生产。中标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②确保安全储存。投标人保管产品的仓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仓储保管条件,场所宽大、通风良好,干燥、无鼠害,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③加强运输管理。投标人必须使用专用的车辆运输。

④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直接接触的各环节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严禁未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的人员参与产品生产、保管、运输等。学校要配备专职管理员,负责在校期间的保管及发放的工作。

(3)投标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营养餐项目。

(4)投标人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抽样检查。

(5)具有完善的食用安全管理培训体系:提供相关食用常识资料,专人对所供产品食用常识及突发事件处理等的培训,必须做到“不培训不食用”。

(6)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有完善的产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售后服务措施,遇学生因食用产品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5、其他要求:

(1)严格入库验收,规范发放程序。投标人在按采购人要求供应每批次产品时,须向各项目学校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学校将派专人对每批次产品按照送货单查验食品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有效期(或保质期),检查是否有破漏、胀包、腐坏、变质等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

(2)食品的留样与检查。每批次产品投标人都要在各实施学校留样,纯牛奶、牛肉各留样5份独立包装,留样时间为48小时,留样产品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学校应无偿提供留样场所和实施设备,并配专人负责。由相关部门适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五、验收标准

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或委托第三方对货物进行到货验收,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终验。如对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其他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

2、参加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0及IE10以上的浏览器和山西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山西CA数字证书(USBKey)必须携带到采购活动现场。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投标函

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2

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4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6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被授权人须在人员明细中。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7

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投标人填写具有符合本项目合同能力的承诺;

内容有效,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8

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登录“信用中国”网查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注: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9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

要求

第一包(纯牛奶):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二包(牛肉):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1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注: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中心财务提供的保证金交纳的账号和投标人开户行证明的账号相同(如有不同,需开户行做出书面说明)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11

投标主体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进行审查;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投标文件的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5、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对照本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22.2规定执行。

2

技术偏离表

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技术要求内容与实际响应情况,提供技术偏离表,体现正负偏离。

2、没有对技术偏离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3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4

实质性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1、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需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内容的,或不能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的,或提供的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不能证明其满足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完全照搬照抄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技术指标,或完全不能提供所投产品一般性技术指标相关资料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5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6

进口产品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格式见第八部分)。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中标第一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一、商务部分(15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投标人业绩(9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前三个年度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顺延3年)签署的类似项目业绩案例得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全者本项不得分;

注: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本公司的类似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商本

公司的类似业绩,否则不予计分。

②要求必须提供与用户最终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证明;

③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清晰地载入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④类似项目业绩指:学生营养食品供应

2、生产厂商信誉及综合实力(4分)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清晰地载入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文件响应程度(2分)

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5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C、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投标文件以及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D、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二、服务部分(13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投标人书面承诺对提供的产品按国家标准或者生产厂家的规定进行质保,享受三包服务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2、售后服务的承诺:承诺为需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更换过期、变质、包装破损的产品的得3分,48小时内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3、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或\及售后服务网点)、应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4、承诺每季度提供给采购人一份有关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并保证提供每批次的自检报告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得2分;

5、书面承诺并保证每学期结束后,对供应给各学校结余的产品及时回收的得1分;

6、对本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有每一项详细描述的得1分,最高得3分;

三、技术部分(42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

1、技术需求或性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分)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需求和招标文件中的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对比,满足或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的得10分。每有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加1分,最多加2分;加分须由投标人提供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须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2、技术实施方案(25分)

A、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包括产品仓储及配送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保障、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分三个档次分别得9分、6分、3分。

B、根据投标人运输产品的设备及人员安排情况,是否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需要进行综合评价,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

C、投标人有详细的配送方案含配送时间、交货、验收、留样、调换货等综合评价分三个档次分别得6分、4分、2分;

D、对供货期间的安全性、可预见性、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保障措施情况等,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解决,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

3、样品(5分)

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样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产品的包装、营养成分构成及产品的口感进

行评价,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

四、价格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仅供参考)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

4、需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集中采购机构存档。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代表的职务变换、工作变更、工作调动等情况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法人的变更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单位名称的改变而受任何影响。

5、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进行归档,对合同的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

需方(章): 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本合同的签署地: 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 (加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2、投标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8、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二)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内提交lenc格式投标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10、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投标人: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被授权人须在人员明细中。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七)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填写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填写投标人(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