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食堂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 ||||||||||
一、采购人: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5号(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 | ||||||||||
联系方式:0533-3171279(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解放东路56号金泉大厦B-2304 | ||||||||||
联系方式:15653328736 |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食堂设备购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00202102000086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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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4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5日14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6楼616室 | ||||||||||
3.方式:(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 ||||||||||
4.售价:0 | ||||||||||
五、公告期限:2021年4月15日 至 2021年4月21日 |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5月6日13时30分至2021年5月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6楼601室)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5月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6楼601室) |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653328736 |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食堂设备购置;详见招标文件 |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
发布人: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4日 14时52分08秒 | ||||||||||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300202102000086
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食堂设备购置
采 购 人: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4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16490 敬 告 2
HYPERLINK \l _Toc998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5
HYPERLINK \l _Toc17984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20
HYPERLINK \l _Toc6900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40
HYPERLINK \l _Toc64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44
HYPERLINK \l _Toc5698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9
敬 告
说明: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一、资格审查时须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开标前、确认中标前、签订合同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文件资料一并进行保存。
4.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请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一)资格审查资料: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验证【查询途径: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iurt.giv.cn)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案由,选贪污受贿,选择单位行贿,输入所查询单位名称,点击搜索。】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再参加项目评审。
二、投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三、报价表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投标文件中“全权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2、本投标文件中书面声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本投标文件中的“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
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报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
5、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时,还需同时提供代理商的下列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① 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及复印件;
②《从业人员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③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监狱企业提供);
7、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踏勘现场
1、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六、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食堂设备购置的潜在投标人应至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6楼6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00202102000086
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食堂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266500.00元
最高限价:266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①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②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单独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窗体顶端
1、时间:2021年4月15日08:30至 2021年5月5日14:00
2、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6楼616室
3、方式:(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6楼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533-3171279 鲁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33-2800726 15653328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跃 肖翔宇
电 话:0533-2800726 1565332873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 明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投标中所叙述的 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食堂设备购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 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 。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 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中标供应商”系指参加本项目投标,被确定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单位。
B 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8凡具备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能满足上述各项要求,且有良好的履约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0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限制性规定范围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如有违反,其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3.11供应商应当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从其他任何渠道获得的招标文件均无效。
4.投标委托
4.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2采购代理机构按合同期限内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计算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
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淄博西城支行
账 号:37050163224100000505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070688183
此账号为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
C 招标文件的说明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在投标截止十五日前分发给所有供应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邮件形式发布答疑澄清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邮件形式发表于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D 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文字
9.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唱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表;
(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证明材料
(5)产品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主要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性能和特点,使用寿命、货物的品牌、产地、生产厂商、规格型号、执行的生产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的情况等,国家有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需提供相应材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介绍彩页);
(6)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清单;(如有)
(7)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8)技术部分:
a、技术参数响应
b、产品加工工艺及材质
c、供货、安装方案
d、设计方案
(9)供应商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情况。(近三年指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期限及质保、供货期、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免费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上门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承诺,超出质保期的维修、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响应时间、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技术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备品备件的供应、故障排除时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11)用于体现政府采购政策性加分的资料
①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②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如有)
(12)能够反映供应商综合实力、信誉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13)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10.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按10.1顺序组成,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全权代表印章。
(3)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A4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外密封封套应写明: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或法人)签章。
(5)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0.3响应文件必须在2021年5月6 日14:00前送达开标地点。
10.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第 10.投标文件的组成、第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的规定。
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1.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3唱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6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印章、盖章等处均指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报价
12.1本项目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计价单位,投标报价一次性报定,不能修改。
12.2本次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原材料(主材及辅材)的购买、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调试、现场配合验收、检验试验、二次搬运(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垃圾清理、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规定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等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3供应商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4投标报价表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2.5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每个标的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和一个报价,多个报价和方案将作为无效投标。
12.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7结合市场情况,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分析评价各投标供应商报价是否符合正常价格范围,是否存在低报价的恶意竞标。一经发现,评标委员会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当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
13.投标保证金
根据鲁财采【2019】4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及淄财采【2019】7号《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5.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15.3投标文件必须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销、修改,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 同开标时间。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8.2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字样。
18.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 随后必须补充有全权代表签章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撤回投标通知书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日期为准。
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
19.开标
19.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开标并签到。
19.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所有供应商进行验标,确认无误后开标。
19.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9.4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不应离开。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0.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符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21 条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服务内容的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20.4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书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
21.2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1.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2.评标
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内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组成。
22.2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如遇到评标标准存在瑕疵或者错误,影响评标正常进行的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的规定,认定招标文件违法或存在重大缺陷,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 3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23.评标过程保密
23.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开、评标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无效投标与废标
24.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招投标文件或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6)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有多个投标报价的;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的;
(9)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11)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24.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供应商串通投标;
(5)一个包提供多个方案和报价;
(6)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7)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G 授予合同
25.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6.中标通知
26.1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供应商。
26.2采购代理机构对落标供应商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26.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履约保证金
无。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并赔偿本次及再次招标所发生的费用。
28.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9.合同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验收
3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1.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将政府采购验收书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验收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H 处罚与质疑
32.处罚和质疑
32.1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说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投标供应商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7)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中止或退出投标的。
32.2投标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2.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32.4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公布评审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
32.5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
3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 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7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质疑书:
(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质疑期限的;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2.9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1)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1)其他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32.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2.11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函递交,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6楼
联系人:鲁跃 肖翔宇
联系方式:0533-2800726 15653328736
邮箱:sdhdzb01@163.com
采购人: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
联系人:鲁主任 0533-3171279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 1 个包,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采购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第十八中学食堂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266500.00元。
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单位:mm)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双层平板工作台 |
1800*800*800 |
台 |
7 |
用料及板材: |
2 |
自控温电力复底煮面炉 |
直径600 |
台 |
2 |
用料及板材: |
3 |
自控温双缸双筛电炸锅 |
800*900*850 |
台 |
1 |
用料及板材: |
4 |
自控温铁板烧 |
750*500*400 |
台 |
1 |
用料及板材: |
5 |
双星盆台(带背) |
1200*600*800 |
台 |
2 |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台面用1.2mm不锈钢码槽种钉焊接加硬; -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板焊接成型; -斗体Φ25mm圆角折边工艺; -台脚采用38*38X1.2mm厚不锈钢方通满焊造脚; -配ABS实心可调弹脚; -与相邻设备必须调整到同一水平面; -设备衔接缝之间采用银灰色无毒防霉胶修口处理; |
6 |
台出式星盆冷热水龙头 |
LB-1012 |
套 |
4 |
详细性能说明: |
7 |
平板货架(四层) |
1500*500*1600 |
台 |
2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不锈钢201管及板材: |
8 |
推车式传菜电梯 |
300KW |
台 |
1 |
详细性能说明: |
9 |
电捕式灭蝇灯 |
660*400 |
台 |
2 |
详细性能说明: |
10 |
紫外线消毒灯 |
L900-1200 |
支 |
2 |
详细性能说明: |
11 |
靠墙方形UV环保前置净化烟罩连排烟系统(非标定制) |
8000*1200*660 |
套 |
1 |
用料及板材: |
12 |
风柜变频保护器 |
4KW |
台 |
1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钢板制作,表面喷塑处理 |
13 |
五格分餐盘 |
个 |
500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304 0.8不锈钢制作: |
|
14 |
碗 |
直径130 |
个 |
500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304 0.8不锈钢制作: |
15 |
勺子 |
把 |
500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制作: |
|
16 |
筷子 |
把 |
500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制作: |
|
17 |
大碗 |
直径22 |
个 |
300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制作: |
18 |
不锈钢汤桶 |
直径 40 |
个 |
4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201 1.2不锈钢制作: |
19 |
不锈钢汤桶 |
直径50 |
个 |
3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201 1.2不锈钢制作: |
20 |
不锈钢盆 |
直径36 |
个 |
20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201 1.2不锈钢制作: |
21 |
不锈钢盆 |
直径45 |
个 |
20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201 1.2不锈钢制作: |
22 |
不锈钢盆 |
直径50 |
个 |
20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201 1.2不锈钢制作: |
23 |
不锈钢盆 |
直80 |
个 |
10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201 1.2不锈钢制作: |
负一 |
碗碟洗消间 |
||||
1 |
双星盆台(带背) |
1200*750*800 |
台 |
2 |
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台面用1.2mm不锈钢码槽种钉焊接加硬; -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板焊接成型; -斗体Φ25mm圆角折边工艺; -台脚采用38*38X1.2mm厚不锈钢方通满焊造脚; -配ABS实心可调弹脚; -与相邻设备必须调整到同一水平面; -设备衔接缝之间采用银灰色无毒防霉胶修口处理; |
2 |
台出式星盆冷热水龙头 |
LB-1012 |
套 |
4 |
详细性能说明: |
3 |
电捕式灭蝇灯 |
505*130*305 |
台 |
1 |
详细性能说明: |
4 |
热风循环消毒柜 |
1310*650*2000 |
台 |
2 |
用料及板材:优质201 1.2 不锈钢板;电压:220V功率:4.4KW立体循环风高温杀菌 |
5 |
紫外线消毒灯 |
L900-1200 |
支 |
1 |
详细性能说明: |
6 |
收碗车(带刹车) |
900*500*950 |
辆 |
4 |
用料及板材: |
7 |
超声波洗碗机 |
1800*800*800 |
台 |
1 |
采用优质201 1.2不锈钢板制作: -电压220V /6KW -自动臭氧杀菌系统 -生产能力4500件/小时 |
8 |
壁挂式热水器 |
DW20-J100G1/S |
台 |
2 |
用料及板材: -电压220V/2KW |
9 |
地沟盖板 |
300*25 |
米 |
8 |
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板采用2.0mm厚不锈钢板; -一次拉伸成型; |
负一 |
学生餐厅 |
||||
1 |
通槽洗手池 |
1450*500*800 |
台 |
2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台面用1.2mm不锈钢码槽种钉焊接加硬; -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板焊接成型; -斗体Φ25mm圆角折边工艺; -台脚采用38*38X1.2mm厚不锈钢方通满焊造脚; -配ABS实心可调弹脚; -与相邻设备必须调整到同一水平面; -设备衔接缝之间采用银灰色无毒防霉胶修口处理; |
2 |
通槽洗手池 |
1300*500*800 |
台 |
2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台面用1.2mm不锈钢码槽种钉焊接加硬; -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板焊接成型; -斗体Φ25mm圆角折边工艺; -台脚采用38*38X1.2mm厚不锈钢方通满焊造脚; -配ABS实心可调弹脚; -与相邻设备必须调整到同一水平面; -设备衔接缝之间采用银灰色无毒防霉胶修口处理; |
3 |
通槽洗手池 |
2050*500*800 |
台 |
3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台面用1.2mm不锈钢码槽种钉焊接加硬; -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板焊接成型; -斗体Φ25mm圆角折边工艺; -台脚采用38*38X1.2mm厚不锈钢方通满焊造脚; -配ABS实心可调弹脚; -与相邻设备必须调整到同一水平面; -设备衔接缝之间采用银灰色无毒防霉胶修口处理; |
4 |
通槽洗手池 |
1600*500*800 |
台 |
1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台面用1.2mm不锈钢码槽种钉焊接加硬; -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板焊接成型; -斗体Φ25mm圆角折边工艺; -台脚采用38*38X1.2mm厚不锈钢方通满焊造脚; -配ABS实心可调弹脚; -与相邻设备必须调整到同一水平面; -设备衔接缝之间采用银灰色无毒防霉胶修口处理; |
5 |
台出式星盆冷热水龙头 |
LB-1012 |
套 |
31 |
详细性能说明: |
6 |
电捕式灭蝇灯 |
505*130*305 |
台 |
5 |
详细性能说明: |
7 |
紫外线消毒灯 |
L900-1200 |
支 |
5 |
详细性能说明: |
负一 |
教师餐厅 |
||||
1 |
热风循环消毒柜 |
700*650*2000 |
台 |
1 |
用料及板材:优质201 1.2不锈钢板;电压:220V功率:2KW 立体循环风高温杀菌 |
2 |
工作台连壹下层板(带背) |
1800*800*800 |
台 |
2 |
用料及板材: |
3 |
暖汤煲 |
13L |
台 |
3 |
用料及板材:优质不锈钢板;电压:220V功率0.4KW 容积10L |
4 |
自助餐炉 |
490*475 |
台 |
3 |
用料及板材:优质304不锈钢板;电压:220V功率:1KW 板式加温 |
5 |
电捕式灭蝇灯 |
505*130*305 |
台 |
1 |
详细性能说明: |
6 |
紫外线消毒灯 |
L900-1200 |
支 |
1 |
详细性能说明: |
7 |
全自动商用冷热豆浆机 |
320*450*700 |
台 |
1 |
详细性能说明: |
8 |
牛奶杯 |
直径82 |
个 |
150 |
详细性能说明: |
主食操作间 |
|||||
1 |
双星盆台(带背) |
1200*600*800 |
台 |
1 |
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台面用1.2mm不锈钢码槽种钉焊接加硬; -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板焊接成型; -斗体Φ25mm圆角折边工艺; -台脚采用38*38X1.2mm厚不锈钢方通满焊造脚; -配ABS实心可调弹脚; -与相邻设备必须调整到同一水平面; -设备衔接缝之间采用银灰色无毒防霉胶修口处理; |
2 |
台出式星盆冷热水龙头 |
LB-1012 |
套 |
1 |
详细性能说明: |
3 |
电捕式灭蝇灯 |
505*130*305 |
台 |
1 |
详细性能说明: |
4 |
紫外线消毒灯 |
L900-1200 |
支 |
1 |
详细性能说明: |
5 |
对辊圆馒头机(全钢) |
MG65I |
台 |
1 |
功率:3KW,电压:380V生产能力4000个/小时; |
6 |
搅拌机(安全防护) |
B30-G |
台 |
1 |
功率:1.5KW,电压:220V;容积30升 |
7 |
木面工作台 |
1800X800X800 |
台 |
2 |
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采用80mm厚木板; -面板四边折边,不锈钢U型槽环形加硬; -台脚采用50*50不锈钢方通满焊造脚; -配ABS实心可调弹脚; |
8 |
可移动面粉车 |
500X500x650 |
辆 |
3 |
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斗体1.2mm不锈钢板材焊接成型; -斗体Φ25mm圆角折边工艺,无卫生隐患; -斗底1.5mm不锈钢码槽种钉焊接加硬; -配2个定向轮,后两个万向轮,万向轮带定位刹车; |
9 |
饼盘车 |
470*650*1700 |
辆 |
3 |
采用优质201 1.2mm不锈钢30X30MM方通制作 |
10 |
双通荷台柜 |
2000*800*800 |
台 |
1 |
用料及板材: |
11 |
电饼铛(配内置钢圈) |
840*660*760 |
台 |
2 |
功率:5KW,电压:380V,生产能力:35kg/h |
12 |
电力自动蒸饭柜 |
1400*550*1500 |
台 |
1 |
采用优质201 1.2mm不锈钢板制作: —聚氨酯整体发泡保温; —功率:380V24KW; —防干烧、自动进水; —安全防护; |
14 |
靠墙方形UV环保前置净化烟罩连排烟系统(非标定制) |
14500*1200*660 |
套 |
1 |
用料及板材: |
15 |
地沟盖板 |
300*25 |
米 |
20 |
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台面板采用2.0mm厚不锈钢板; -一次拉伸成型; |
副食操作间 |
|||||
1 |
燃气环保双头双尾炒炉(熄火保护、安全挚) |
2000*1000*800 |
台 |
1 |
用料及板材: |
2 |
燃气环保单头大炒炉(熄火保护、安全挚) |
1150*1250*800 |
台 |
2 |
用料及板材: |
3 |
灶间拼台 |
500*1250*800 |
台 |
3 |
用料及板材: -采用优质不锈钢管及板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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