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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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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14 一、项目编号:
SDZC-CZ-2021-3
二、项目名称: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沧州渤海新区天秦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沧州渤海新区金龙渤海新城三期A座17层 9113091159993693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入围价
沧州渤海新区天秦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食堂管理服务 符合国家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12个月 301586.8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猛、孙聪、邵明华、杨智霞、孙尚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沧州渤海新区
联系方式: 崔国君 0317-5555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联系方式 : 王丽丽 15533939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校熔
电话: 17772695188
十、附件
小微企业声明函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3.18最终


鹿泉市林业局退耕还林围栏、碑牌项目采购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章 技术参数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招标公告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沧州渤海新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崔主任 0317555567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17772695188

项目名称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地点:沧州渤海新区

采购预算:33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12个月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范围:食堂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 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报名响应方法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1.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2.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沧州市”,打开【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3.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03月19日上午9:00至 2021年03月25日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七、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时间
1、下载时间:2021年03月19日09:00至2021年03月25日17:00,逾期概不发售,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视为放弃报名。

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十、招标文件澄清、补遗、答疑
本项目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反映,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保证金交纳
开户行:中国银行渤海新区支行
户 名: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十二、发布媒介
1、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7772695188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

沧州渤海新区

3

招标范围

食堂管理服务

4

服务期限、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12个月。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投标人要 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 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3000元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于2021年04月05日17时00分前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个人账户、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汇出),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行:中国银行渤海新区支行

户名: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必须由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每个标段一个账户)

9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 )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 - 交易文件下载】 菜单,进行交易 文 件 下 载 操 作。下 载 招标 文 件 过 程 中 如 遇 到 系 统 问 题 可 咨 询 电话 :400-998-0000或0317- 2175671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大厅网址: 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 ”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7-8553056 。

(2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 ,未办理 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7- -52175085 或400-7077-3355。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CZTF )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未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一律视为招标文件未下载,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5)投标人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

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时间:2021年03月19日9时—2021年03月25日17时

1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09时30分

13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

14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5

补遗书和答疑纪要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6

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费:0元

17

确定中标人方式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8

中标公示

招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将中标结果公示。

19

联系方法

招标人: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崔主任

联系电话:03175555679

招标代理: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72695188

20

相关政策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评标办法。

21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文件。

2、中标人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2项;

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本招标项目的编制报告交付日期及质量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

(二) 招标要求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7.2招标文件的下载要求

7.2.1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本项目如有澄清、补遗、答疑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进行。

8.2投标人的疑问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

以上资料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随时关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补遗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

9.4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并通过交易系统发送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其中各项要求,编制和报送投标文件。

由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投标失败或中标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1.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函;

12.2投标报价一览表;

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证明文件;

12.6资格审查证件;

12.7综合实力;

12.8业绩;

12.9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能力(格式自拟);

12.10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12.11内部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12.12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格式自拟);

12.13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12.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中标服务费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报价。

15、投标货币

15.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保证金

17.1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无需再来退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回基本账户,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回基本账户。

17.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7.3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7.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17.6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有关的费用后7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17.6.1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7.6.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规划方案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

17.6.4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8.1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18.2 投 标 人 通 过 “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 http://www.hebpr.gov.cn/h bggfwpt/ )”, 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入口,在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

18.3 投标人应使CA数字证书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制定位置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包括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18.4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 CA )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 CA )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

18.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指定位置。

18.6 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收。

18.7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最后一步生 成电子投标文件 (f *.cztf 格式和 *.nc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加密。

18.8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指定位置。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投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23.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 评标委员会初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4.1.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招标文件的;

24.1.2 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解密的;

25、开标

25.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线上制作完电子投标文件并签章后请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系统。开标时投标人无需来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递交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25.2 投标人应认真核实网络环境,确保开标时网络通畅,同时上传投标文件后务必进行模拟解密,避免开标时解密失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如网络环境、计算机环境等问题导致的解密失败,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5.3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并对开标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确认操作,如未进行确认则默认已确认无误。

25.4开标时,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后,投标人可在远程解密页面查看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代表在河北省专家库随机抽取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2评标委员会将负责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 开标后,只有有效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7.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 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8.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8.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依据得分高低顺序,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排名确定排名第一的为该项目中标人;

28.4 评标方法及标准(见第五章);

28.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9 中标人的确定

29.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排名确定排名第一的为该项目中标人。

(六)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 本招标项目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所推荐合格的中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双方自行约定)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负责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具体要求如下:

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就餐人数约150人次(早餐约50人次、中餐约60人次、 晚餐约40人次),要求配置服务人员5名,负责一日三餐,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人员配置

岗位要求

配置人数(人)

厨师长

1. 具备一级(高级)及以上厨师证或者厨师资格证及营养师证; 提供原件扫描件

2.提供健康证,有效期内; 提供原件扫描件

1

厨师

1.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证或厨师资格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2.健康证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扫描件

1

面点师

1.提供健康证,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扫描件

2.有面点师证; 提供原件扫描件

1

保洁和服务人员

提供健康证,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扫描件

2

合计

5

注:1、食堂厨师中至少有一名回民厨师(回族),要求能做清真食品,提供身证份原件扫描件;

2、以上服务人员中至少有一名负责整个项目团队的管理以及与采购人联系;

3、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服务不满意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有权解除合同。

4、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供菜品最多进行2次试菜(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如不满意可要求更换人员,直至达到采购人满意,如一直达不到采购人需求可终止服务合同。

5、负责食堂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6、因工作特殊性,遇有加班或各类任务、专项行动、重大活动等期间,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做好临时性加餐等工作,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费用。

7、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政策对其雇佣的人员缴纳保险。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工伤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8、中标后,中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人员全部到岗,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遇不适宜岗位工作,如身体原因等确需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中标人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内若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重新选择单位。

9、负责食堂整体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窗明厨净、整洁。

二、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投标报价包含人工、培训、福利、劳保用品及工作服、住宿、保险、自备工器具、利润、税金、办公、保险等各项管理费用、政策性文件以及合同包含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和招标文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单。

四、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成交人提供正式等额发票)。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目 录

投标函;

投标报价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证件;

综合实力;

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能力(格式自拟);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内部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格式自拟);

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投标报价为大写 (小写),服务期限: 。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名称)

(姓名)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开户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资格审查证件原件扫描件

综合实力原件扫描件

业绩

委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表格可拓展)

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能力(格式自拟)。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内部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格式自拟)

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组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在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标内容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评委会根据综合实力、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应急预案、业绩等方面综合评审打分,各个项目都规定了分值标准,评标委员会可按要求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国家规定及相关标准进行评判。

四、评分规则

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值法计算。

五、定标原则

依据得分高低顺序,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确定排名第一的为该项目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如出现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人业绩得分较高者确定为中标人,如业绩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成员以不记名投票形式确定中标人。

六、评标程序

1)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由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人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查验投标人以下证件原件,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 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如果投标报价需要修正,经投标单位修正并签字确认后的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具体评分标准附后。

5)汇总各评委打分,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高低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七、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确定排名第一的为该项目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八、评分标准

8.1评分标准(100分)

8.1.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0000元,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如果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决定,做无效投标报价处理。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8.1.2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报价

15分

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计算过程中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2)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

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能力

15分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比较打分:

第一档,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熟悉工作场地环境、有同类项目丰富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得 10-15分;

第二档,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5-9 分;

第三档,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得 0-4 分。

3

项目实施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服务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完备程度、人员配备和团队情况、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第一档,方案合理,内容详细,措施完善,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有同类项目丰富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得10-15 分;

第二档,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达到招标要求,得5-9 分;

第三档,方案内容有遗漏,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得 0-4分。

4

内部管理制度

15分

提供内控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制度)如:1、安全管理制度。2岗位工作职责。3、培训制度。4、考勤奖惩制度等。

1、提供制度健全、考核办法详细、可操作性强,得10-15分;

2、提供制度少、操作性一般,得5-9分;

3、较差或缺项得0-4分。

5

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

15分

提供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食物中毒应急预案。2、火灾应急预案。3、燃气泄漏预案等。

1、提供应急措施反应快速、判断准确、高度合理、处置得当得10-15分;

2、提供应急措施反应快速、判断准确、高度合理、处置得当得5-9分;

3、提供应急预案较差的得0-4分

6

服务承诺

11分

服务承诺好,得7-11分;一般得2-6分;较差得0-1分;不提供不得分。

7

企业综合实力

14分

(1)厨师长提供市级及以上厨师协会或者市级及以上餐饮行业颁发的荣誉证书得3分。(证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每提供一份30万以上食堂服务合同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合计

100分

综合评分表中计分因素所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在评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不能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该记分项均不得分。

1、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对应项目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格 条 件

备注

1

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真实、有效

1.1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出示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视为不通过。

1.2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投标书中须附原件扫描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1.3以上证件不全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以下评标程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