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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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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XXJ-2021-05002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元):托管经营费:装修与设备购置投入不少于300万元;承包管理费:采用固定承包管理费+浮动承包管理费模式,固定承包管理费不少于30万元/年,浮动承包管理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位置

面积(㎡)

座位数

经营范围

标段一

南区餐厅三层食堂托管服务经营

河马泉校区

3225.3

656

快餐、精品中炒、特色风味(按照1:1:1配置)


备注:

(1)承包期限:本次食堂托管服务期限为五年,采用固定周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一年一综合考核。如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且每年综合管理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学校管理规定)及满意度调查都达70分以上,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服务单位。

(2)学校仅提供食堂经营场所,其他食堂内涉及的装修、设备设施、相关证照办理、人工成本开支等所有费用全部均由经营企业投入。我方负责监管,餐厅就餐按照混合饮食的相关要求进行经营,所有食品原材料原则上必须由我方统一配送,其中对米饭、净菜和切配肉品等实施差价配送(配送价为基本保障餐厅1.02系数)措施,不享受高校伙食补贴。

购置的设备设施:经营者应按照不低于该校区其它基本保障餐厅购置设备的品质和参数为依据添置食堂设备与餐饮具。提倡适应高校餐饮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配置相应信息化、智能化的服务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

装修与设备购置到位后,经营者必须提供装修造价报告以及设备购置清单和发票,校方根据装修造价报告和设备清单,组织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询价论证,以确定经营者实际的最终餐厅装修及设备投入总金额等于或大于承诺投资金额。

(3)由中标企业装修后的餐厅,餐位配置总数不低于原有配置的80%。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大学新校区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元):托管经营费:装修与设备购置投入不少于300万元;承包管理费:采用固定承包管理费+浮动承包管理费模式,固定承包管理费不少于30万元/年,浮动承包管理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位置

面积(㎡)

座位数

经营范围

北区餐厅三层食堂托管服务经营

河马泉校区

3650.67

736

快餐、精品中炒、特色风味(按照1:1:1配置)


备注:

(1)承包期限:本次食堂托管服务期限为五年,采用固定周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一年一综合考核。如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且每年综合管理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学校管理规定)及满意度调查都达70分以上,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服务单位。

(2)学校仅提供食堂经营场所,其他食堂内涉及的装修、设备设施、相关证照办理、人工成本开支等所有费用全部均由经营企业投入。我方负责监管,餐厅就餐按照混合饮食的相关要求进行经营,所有食品原材料原则上必须由我方统一配送,其中对米饭、净菜和切配肉品等实施差价配送(配送价为基本保障餐厅1.02系数)措施,不享受高校伙食补贴。

购置的设备设施:经营者应按照不低于该校区其它基本保障餐厅购置设备的品质和参数为依据添置食堂设备与餐饮具。提倡适应高校餐饮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配置相应信息化、智能化的服务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

装修与设备购置到位后,经营者必须提供装修造价报告以及设备购置清单和发票,校方根据装修造价报告和设备清单,组织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询价论证,以确定经营者实际的最终餐厅装修及设备投入总金额等于或大于承诺投资金额。

(3)由中标企业装修后的餐厅,餐位配置总数不低于原有配置的80%。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五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或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或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承诺,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接受。如同时购买两个标段的采购文件,需携带两份资料。

户名: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801230000003449

行号:313881088887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 858-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联系方式:0991-2308167、15599611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建伟

电 话:0991-2308167、1559961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