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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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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4-15
[昌平]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T-2021-03-F01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262.567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北京昌安永兴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升街44号 262.567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

对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提供食堂服务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一年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义宾、张连友、韩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磋商文件要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公告日期:2021年3月26日

2.确定成交日期:2021年4月1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水桥北路天通中苑二区13号楼

联系方式:姜先生010-56766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6号楼B座1305

联系方式:孙峒,1831063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峒

电 话: 18310630875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pdf

1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食堂外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YT-2021-03-F011) 采 购 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2 目 录 第一章 邀 请 函.........................................................................................................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2 第四章 采购需求.......................................................................................................27 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3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4 第七章 评审标准.......................................................................................................88 3 第一章 邀 请 函 4 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 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所需的下述全部服务进 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CPCG-202103096630 采购文件编号:YT-2021-03-F011 二、采购内容和预算金额: (一)采购范围: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提供早、中、晚就餐服务,服务 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 (二)服务期:一年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 贰佰陆拾伍万 元(人民币 265 万元)。 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如需磋商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不含采购需求),每 份 50 元。磋商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21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2 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 8:30-16:30(北 京时间)。 (二)获取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院 6 号楼 B 座 1305 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上午 09:00—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 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 32 号昌平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 5 易中心。 八、鉴于在疫情特殊时期供应商请注意以下要求: (1)供应商未感染冠状病毒承诺书及附件——附件 7(需单独打印下来现场递交) (2)报名登记表打印手写现场递交我公司工作人员 (3)现场手持一张公司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方便后期退还保证金使用) (4)提醒投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佩戴口罩参加磋商会议。 九、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本项目不适用)、保护环境(本项目不 适用)、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与我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水桥北路天通中苑二区 13 号楼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10-5676685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院 6 号楼 B 座 13 层 1305 室 6 邮政编码:102200 联 系 人:孙峒 电 话:010-69720702 电子邮箱:s_yongtuo@163.com 开户名(全称):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0200048919200230906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一)本项目采购人:本磋商文件《第一章》中所示采购人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的有关规定。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不同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 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6.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 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和条款。 (一)本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第七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 第一章 邀请函 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标准 (二)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磋商文件的页数,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不清楚的 地方,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纠正。 (三)凡获得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 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磋商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一)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采购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期 3 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文件。 (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 四、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五、报价要求 (一)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该报价为到用户现场的全部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 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二)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全部服务的单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并盖章。 (三)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 (二)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三)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文件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如未规定,以中文为准。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响应内容应附有“供应商须 知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 A4 幅面装订(须以胶装形式装订,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 11 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第六 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 (五)所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文件要求的)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 则将被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上述文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七)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准备及密封 (一)响应文件应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应准备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版 1 份(U盘或光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 彩色的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版(Word格式)各 1 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 明“正本”、“副本”、“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请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6-3 格式填写),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 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否则修改无效。 12 (四)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他“合同 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手签字。不符合本条规定 的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和密封: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开单独密封装在单独 的密封袋(箱)中,且在密封袋(箱)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未按要 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1电子版采用光盘或U盘方式单独密封提交,用封条在文件密封袋背面开口处密封。 封口处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2.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磋商公告或邀请函中指明的提交文件地址。 (2)注明竞争性磋商公告或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和“在(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密封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所有密封袋(箱)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 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包装文件袋和密封的封面参考格式如下。 13 参考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电子版 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在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前不得启封 提交文件地址: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5.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 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八、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应提供《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 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二)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 而要求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响 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擅自放弃成交的。 14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它非 现金方式。 (四)磋商保证金票据的出票单位应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本身,接受单位为:北京 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金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磋商保证金如为电 汇,须在电汇说明中写明“采购文件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本项目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的磋商保证金。 (五)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八条(一)、(二)、(三)项的规定,随附有效磋商 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六)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 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合同并缴纳采购代理 服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 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 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退还的除外。 15 九、响应文件有效期 (一)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 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二)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 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 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 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十、响应文件提交 (一)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 收。 (二)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三)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派专人接收响应文件。 十一、评审程序 (一)项目磋商小组将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磋商前,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所有 16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用情况,并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 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三)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身份证和身份 证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本项目磋商,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以请技术人员 共同参加。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四)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 (五)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17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七)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九)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十)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十二、成交结果通知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 18 (三)成交供应商被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 书。 (四)成交结果通知书是成交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成交服务费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 理服务费。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为支票、汇票或现金等。 (三)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差额累计法计算): 服务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以成交金额为一个亿的服务举例,收费金额=100×1.5%+(500-100) ×0.8%+ (1000-500) ×0.45%+(5000-1000) ×0.25%+(10000-5000) ×0.1%=1.5+3.2+2.25 +10+5=21.95 万元 十四、询问、质疑 (一)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 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 答复范围之内。 19 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可向采购 人提出。 (二)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备注: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供应商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如质疑答复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 的,不在答复范围之内。 (三)供应商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 (彩色 Pdf 版及 Word 版)。 (五)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0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该日期应为书面送达到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日期)。 (六)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 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 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 (八)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 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供应商撤销质疑的,需要提交有效签署的书面撤销材料。 (十)质疑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我公司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十一)接收询问、质疑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第一章邀请函中代理机构的联系 人;联系地址:同邀请函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 十五、签订合同 21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 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及其澄清文件、成交结果通知书等,均 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2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本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具体内容 章 节 条 二 一 (二)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之外。 3.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 4.不同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 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经向采 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 商活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 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五 (一)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该报价为到用户现场的全部费用。根据《中华 24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 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 用等。 二 七 (一) 响应文件应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应准 备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版 1 份(U 盘或 光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彩色的扫描件(PDF格 式)及电子版(Word格式)各 1 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 质正本为准。 二 七 (五) 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 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 章;签字是指手签字。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 八 (一) (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需缴纳人民币 53000 元的磋商保证 金。 (2)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的其它非现金方式。 开户名(全称):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0200048919200230906 注:无论以何种形式提交,保证金均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缴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磋商保证金如为电汇,须在电汇 说明中写明“采购文件编号及分包号”。 二 九 (一) 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 25 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 以拒绝。 二 十三 (一)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 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无效响应条款 (1)不符合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 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按无效响应处理)。 (2)应交未交或未足额缴纳有效的磋商保证金的。 (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提供选择性报价的。 (6)供应商未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响应的。 (7)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提供虚假的资料。 (9)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0)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串通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不符合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 废标条款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符 26 合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的除外);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 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 门。 其他: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8 一、项目概况 食堂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职工餐厅,主要为职工提供早、中、晚就餐服务。 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食堂员工工资等。 1)每日早、中二餐,以提供自助餐为主,兼营客饭招待为辅。 2)每日晚上提供值班人员的简单工作餐(费用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 3)一年内,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烟道清洗。 二、承包经营有效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三、餐标制定标准 自助餐要求营养搭配,定期翻新菜品种类,变换菜品口味,菜品要做出自己的特色。每 人每天 34 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采购成本、天然气成本、 税金等。)每月工作时间为 22 天,每月周六日 8 天折合工作时间 2 天,即每月工作时 间合计 24 天,每月以 24 天计算。 四、食材具体要求: 1.肉类 (1)肉类要求:保证肉质新鲜,有检验检疫证明。 (2)冻货类要求:冷冻或冷鲜保存,保证食品安全。 (3)产地和运输符合北京市最新防疫要求。 29 名称 详细质量要求 猪肉 肉质新鲜,有检验检疫证明 牛羊肉 肉质新鲜,有检验检疫证明 鸡肉 肉质新鲜,有检验检疫证明 鱼类 鲜鱼,处理干净 带鱼 宽窄适中,肉质新鲜,处理干净 大虾 鲜虾,大小均匀 虾仁 生产日期不超过两月,冷冻保存 2.蔬菜类 (1)绿叶菜要求:鲜嫩整洁无烧心,无黄叶,无腐烂。 (2)其他菜类:个头均匀,干净整齐,新鲜无腐烂。 3.副食类 (1)副食类要求:保证肉质新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供货时提供证明材料。 4.调料类 (1)要求生产日期 3 个月内,不得出现发霉变质、过期现象。 (2)生产厂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供货时提供证明材料。 5.主食类:要求生产日期 3 个月内,不得出现发霉变质、过期现象。 30 6.水果类 (1)水果类要求:个头均匀,干净整齐,新鲜无腐烂。 五、自助餐餐次种类 1、餐次明细 早餐:主食 4 种,粥,汤各 1 种,茶鸡蛋一个。 午餐:主食 4 种,凉菜 2 种,热菜 6 种(其中 1 种主荤菜,3 种半荤菜,2 种素菜。) 汤、粥各一种,酸奶一杯,为调剂口味,需备咸菜丝。 晚餐:提供简单工作餐。 2、菜品明细(菜品根据季节进行调换) (1)主荤菜: 红烧丸子,红烧鸡块,干炸带鱼,清蒸鱼,炖排骨,酱烧牛肉,红烧狮子头,炸鸡 腿,糖醋里脊,梅菜扣肉,粉蒸肉,辣烧鸭块,炸小黄鱼,炸鸡排,炖羊排,侉炖鱼, 红烧肉,椒盐里脊,烧鸡翅,炖猪蹄等。 (2)半荤菜: 宫爆鸡丁,鱼香肉丝,猪肉粉条,鱼香肝尖,豉椒牛柳,葱爆肉,罗卜牛腩,肉烧 香菇,木须肉,肉烧菜花,肉炖土豆,蒜苔肉丝,青椒腊肉,豆角烧肉,莴笋肉片,肉 爆三丁,水煮肉片,辣子鸡丁,猪肉炖豆泡,肉炒葱头,焦溜肉片,肉炒芹菜,肉炒葫 萝卜,榨菜肉丝,咕老肉,三色鸡丸,平菇炒鸡柳,西芹肉片等。 (3)主食类: 31 肉夹馍、炒饼、炒饭、水煎包、油条、馒头、花卷、发糕、肉笼、千层饼、小枣糕、 鸡蛋玉米饼、蔬菜蒸饺、葱油饼、如意卷、豆沙包、糖三角、驴打滚、菜团子、苏饼、 麻酱卷、烧饼、包子、大饼、香肠卷、蛋糕、馅饼、老玉米、烤红薯、玉米馒头、窝窝 头、紫米糕等。 (4)汤羹: 紫菜蛋花汤、番茄蛋汤、榨菜肉丝汤、西湖炖菜汤、白菜粉丝汤、酸辣汤、冬瓜丸 子汤、疙瘩汤、羊杂汤、西湖牛肉粳、豆面汤、萝卜香肠汤、蘑菇蔬菜汤等。 六、餐饮卫生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食品加工卫生服务项目及要求: 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清洁流程执行; 烹调加工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 餐具卫生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执行 注: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根据企业成熟的操作经验和案例详细表述。 七、餐饮服务要求 人员需求: ①厨师长 1 名、自助餐厨师 2 名,面点师 3 人(含明档)、凉配菜人员 1 名,洗碗人员 2 名,杂工 1 名,前厅服务人员 2 名。共 12 名。厨师长: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证;厨师: 具有厨师资格证;服务员:具有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所有人员(女:18-55 岁; 男 18-60 岁)均须持有健康证,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从业经 32 验。 ②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政治上可靠,无违法违纪前科。 ③身体健康,符合卫生检疫部门对多位从业人员的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持有有效健康 证。 2、技术要求: ①所配厨师力量必须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食、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面 点包括馒头、包子、饺子、面条、烙饼、点心等花样。) ②食品制作符合操作规范,要配合招标方管理人员进行食材的点收。 3、营养及品种需求: ①合理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营养丰富。 ②食品制作体现色、香、味的特点。 ③营养要求要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法律法规,用餐标准应符合成人营养配比。 ④有会议用餐的制作和服务。 4、服务要求: ①礼貌和蔼,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②知晓迎客、迎宾礼仪、让客得体。 ③卫生清扫及时,餐闭用餐人员餐具整理迅速。 5、餐厅卫生、器皿要求: ①所有餐具餐前必须消毒,清洗干净,不留异味。 33 ②所辖区域的卫生标准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标准。 ③所使用的器材、器皿必须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 ④确保垃圾清理、污水清理及时有效,保证制作工序、制作环境、用餐环境整洁卫生。 ⑤所用消毒卫生用品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安全标准。 6、伙食标准要求 ①科学制订食谱。每周五公布下周食谱,投标书中提供两周不重复食谱。 ②精加工、细制作、杜绝浪费。 7、安全标准 ①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熟练的工作能力,对设备、制作工序的操作能力,保障人 身及水电气设备的安全。 ②提供完备的接管、维护方案及安全预案,确保无人身、卫生、水电、设备事故的发生。 八、其他要求 1、验收:成交产品的规格、数量需与采购需求一致。 2、行业标准:按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3、验收标准:采购人在验收时将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要求和程序对每一项技术、服 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总体评价。如磋商文件没有特殊要求,则验收 时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磋商文件的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及依据。 4、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九、其他说明: 违约责任:供应商有以下违约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4 1、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影响人员健康 事件发生的; 2、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测,发现有不合格现象,经采购人二 次书面警告、二次扣违约金(每次扣违约金 500 元整)后仍有发生的。 3、供应商三次未能按要求时间提供食堂就餐服务,影响采购人食堂运营,经采购人三 次书面警告、三次扣违约金(每次扣违约金 500 元整)后仍有发生的。 35 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36 政府食堂委托管理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水桥北路天通中苑二区 13 号楼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姜远 联系电话:56766856 邮政编码:102218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37 鉴于: 甲方为提高员工饮食水平,达到科学合理的饮食原则,决定将食堂委托乙方,乙方 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服务,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同费用 本合同费用 12 月共计: 人民币大写: 。(按 266 人计算)如人员有变动,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费用组成: 1、266 人*24 天* 元*12 月= 元。 2、烟道清洗 元*6 次= 元。 (一年内,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烟道清洗) 38 本合同费用于每月 10 号之前付清上月费用计: 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就餐形式 1、每日早、中二餐,提供自助餐,自助餐实行刷卡消费。 2、每日晚上提供政府值班人员的简单工作餐(费用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 第五条 餐标制定标准 1、自助餐要求营养搭配,定期翻新菜品种类,变换菜品口味,客饭标准中等偏上, 菜品要做出自己的特色。早中两餐每人 元(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 采购成本、税金、利润等。)每月工作时间为 22 天,每月周六、周日共 8 天,约合工 作日 2天,每月工作日合计 24 天。 2、需甲方另行支付的费用包含以下几项: 1)外来人员就自助餐; 2)因甲方工作需要的外送餐,标准餐早餐 7元,午餐 24 元,如甲方另有要求价格 再行商洽; 3)提供给甲方用于办公的矿泉水、茶叶等 39 4)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 食堂人员编制: 厨师长 1名、自助餐厨师 2名,面点 3人(含明档)、凉配菜 1名,洗碗 2名,杂 工 1名,前厅服务人员 2名。共 12 名,厨师长: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证;厨师:具有厨 师资格证;服务员:具有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所有人员(女:18-55 岁;男 18-60 岁)均须持有健康证,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七条 自助餐餐次种类 1、早餐:主食 4种,汤 1 种,备有咸菜丝、酱豆腐。 午餐:主食 4种,凉菜 2种,热菜 6种(其中 1种主荤菜,3种半荤菜,2种素菜。) 汤一种,为调剂口味,备有咸菜丝,提供酸奶一杯。 2、菜品明细(菜品根据季节进行调换) (1)半荤菜: 宫爆鸡丁,鱼香肉丝,猪肉粉条,鱼香肝尖,豉椒牛柳,葱爆肉,罗卜牛腩,肉烧 香菇,木须肉,肉烧菜花,肉炖土豆,蒜苔肉丝,青椒腊肉,豆角烧肉,莴笋肉片,肉 40 爆三丁,水煮肉片,辣子鸡丁,猪肉炖豆泡,肉炒葱头,焦溜肉片,肉炒芹菜,肉炒葫 萝卜,榨菜肉丝,咕老肉,三色鸡丸,平菇炒鸡柳,西芹肉片等。 (2)主食类: 炒饼、炒饭、水煎包、油条、馒头、花卷、发糕、千层饼、小枣糕、蔬菜蒸饺、葱 油饼、如意卷、豆沙包、糖三角、菜团子、麻酱卷、烧饼、包子、大饼、馅饼、玉米馒 头、窝窝头、紫米糕等。 (3)汤羹: 紫菜蛋花汤、番茄蛋汤、白菜粉丝汤、酸辣汤、疙瘩汤、豆面汤等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乙方遵守。 2、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物业及其附属设 施,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1 4、有责任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5、甲方承担食堂全部的水电费。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 餐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 岗位责任。 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 4、对本项目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 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 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向甲 42 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完好。 7、乙方的员工应做到证件齐全(身份证、健康证)。 8、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人身伤残死亡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 成的人身伤残死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条 服务质量 除前述的标准外,乙方可根据甲方委托的服务事项制定出本项目管理分项标准,经 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 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 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费用的,则视为违约。 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3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 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_________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律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5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以下《附件目录》的顺序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 及其它有关资料。由于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者查找不到有效文件 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明确填写。 3.响应文件应当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 得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以填的项应当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 答文字。 4.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信息准确,否则将 有可能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按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签字、 盖章,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审查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7.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存,概不退还。 8.全部文件应当按《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二、附件目录 附件1——响应函(格式) 附件2——磋商一览表 附件3——分项报价表 附件4——采购需求偏离表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6-1 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 6-2 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6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如果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可以不提供) 6-4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6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8 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与参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承诺书及附件 6-9 磋商保证金 6-10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7—— 供应商未感染冠状病毒承诺书及附件 附件8——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附件9——类似项目业绩 附件10——项目组人员 附件11——服务方案及承诺 附件1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13——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14——退磋商保证金格式 附件1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16——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18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 附件19——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物业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47 附件1 响应函(格式) 致: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的有关的采购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我 公司以 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我方在此郑重承诺: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 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 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采购过程中或者在获 得成交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中所报的资料存 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 项目的投标资格和成交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 方收到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 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 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 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 号(采购文件编号)补充通知(如果 有的话),及有关附件中所有的须知、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我们完全理解并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若我方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48 3.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参加本 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 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 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等,我方的报价总价为:人民 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5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 90 个日历日。 6.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 8.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地址: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供应商银行行号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9 附件 2 磋商一览表 采购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服务期 备注 小写: 大写: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50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采购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自行编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1 附件 4 采购需求偏离表 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和服务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采购 需求偏离表,否则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执行磋商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规格 响应文件规格 偏离 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52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商务条款偏离表,否则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执行磋商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注:本项目中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条件、保证金、付款条件等。 53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6-1 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 6-2 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如果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可以不提供) 6-4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6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8 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与参与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承诺书及附件 6-9 磋商保证金 6-10 其他证明文件 54 附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 说明: 1.供应商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2.事业单位法人,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证 明。 3.非法人企业,可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 以证明。 55 附件 6-2 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予以证明。 2.如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此项。 56 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系(单位名称:___________) 的法定代表人,在参与的(项目名称:___________)中,代表本单位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57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 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 天。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58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9 附件 6-4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年度或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 件(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 3 个月内,银行为供应商出具的资信证明(成 立一年内的供应商可提交验资证明),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中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如无明确规定 复印无效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但资信 证明中仅说明供应商的开户情况、存款情况的,该资信证明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 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60 附件 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 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1 附件 6-6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2 附件 6-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3 附件 6-8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及附件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4 附件(1)供应商相关单位一览表 与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注 1:如供应商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单位,请填写“无”。 注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 要负责人。 注 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 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 附件(2)供应商相关人员一览表 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下列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1 (姓名、身份证号) … …… … …… 注 1:如供应商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人员,请填写“无”。 注 2:利害关系指存在下列之一情况的: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6 附件 6-9 磋商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或者有效的汇款凭证/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截图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7 附件 6-10 其他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68 附件 7 供应商未感染冠状病毒承诺书及附件 我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 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我单位于 2021年 月 日参加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 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投标、磋商活动。 我单位承诺在磋商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本人近期未去过疫区,未到过国家最新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本人未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确诊、疑似或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 况良好。 2.本人承诺从外埠中高风险地区进京隔离期已满14天(疫情相关工作通知有新规定要求 的,符合新的规定要求即可),目前身体健康。 3.本人配合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查询北京健康宝、 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及防疫行程卡,进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参加磋商准时到达磋商区域,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贵公司工作 人员的引导。 5.磋商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1:通过北京健康宝查询身体健康状况,通过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地区查询投标人 所居住地区的风险状态。(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69 附件 8 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性质 营业范围 注册资金 单位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主要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电话 基本情况 包括公司简介、组织机构、业务概述、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等。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0 附件 9 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合同签订 日期 采购人 名称 项目名称 内容简述 委托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完成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 … … … … … 注:1.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案例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至少包括 合同的甲乙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详细标的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此项内 容如与第七章评审标准不一致,以第七章评审标准为准); 2.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分阶段业绩不予加分。 71 附件 10 项目组人员 (一)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用户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日 期 在实施或已完成 备注 备注: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二)项目团队人员 序号 姓名 年龄 参加工作 时间及年限 获得相关 资质证书 类似项目 工作经验 本项目 职责分工 备注:附项目团队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厨师证、面点师证)健康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附件 11 服务方案及承诺 供应商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应包括(但不限于): 1.饭菜质量管理方案 2.餐厅卫生管理方案 ……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附件 12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75 附件 13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竞争性磋商中若获成交(采购 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中的一种,向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成 交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成交服务费,贵公司有权没收我单位的磋商保证金,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 权利。 开户名全称: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帐号:0200048919200230906 成交服务费缴费标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附件 14 退磋商保证金格式 1.以电汇方式办理退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须填写如下相关信息 我公司参与的 (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所提交的 磋商保证金,请退至我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行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公司负责及时通知 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公司账户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延误 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2.以支票方式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请与磋商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联系。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附件 15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 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 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中小微企业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78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 计局各调查总队: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 2011 年制定的《统计上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 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 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 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 国家统计局 2017 年 12 月 28 日 79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 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5 个行 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 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 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 2011 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办法》(国统字〔2011〕75 号)同时废止。 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80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81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 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 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 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 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 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 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 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 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 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82 附件 16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戒毒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83 附件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84 财政部文件 财库〔2017〕141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办事处,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 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85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 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 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 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 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86 附件 18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一、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供应商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 87 附件 19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物业服务的证明材料 依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及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 一、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 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二、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 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88 第七章 评审标准 89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根据财库[2014]214 号文依法组建。 二、磋商小组的职责 (一)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二)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及方法 (一)评审准备: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 (二)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就初审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 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三)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每位磋商小组成员在审阅响应资料的基础上,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最后汇总所 有磋商小组的分数,求出每个实质响应供应商的平均分并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推荐为预 成交供应商。 90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 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五、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91 六、评审标准(满分 100分) 序 号 评分因素 评分说明 分数 1 最终报价 (1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 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二次报价最低的二次报价为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二次报价)×1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声明函《中小企 业声明函》、《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10 2 商务和 技术 (90 分) 技术偏离 (8 分) 供应商应充分理解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和采购需求,全面 应答,采购需求完全响应无技术负偏离得 8 分;未对服 务内容和采购需求全面应答,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 扣完为止。漏报技术条款视为技术负偏离。 8 92 业绩 (10 分) 考虑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 3 月至今)的与本项目类 似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合同关键页需包含:合同的甲乙双方名称,项目名 称、合同金额、详细标的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每有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10 人员配备 (14 分) 项目团队人员主要从数量上、结构上、项目经验上是否 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人员配置合理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项目团队实力 项目团队实力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项目团 队实力略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1 分;团队实力差, 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 0 分。 (2)团队人员数量配置 团队人员数量配置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团队人员数量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1 分;团队人 员数量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 0 分。 (3)团队人员责任分工 团队人员责任分工明确,合理,得 2 分;团队人员责任 分工略有欠缺,得 1 分;团队人员分工不能满足项目需 求,不合理,得 0 分。 6 93 厨师长具有中级厨师证,提供一个得 2 分,未提供得 0 分; 自助餐厨师具有厨师证,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未提供不得分; 面点师至少一人具有面点师证(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 发),提供一个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服务方案 (42 分) 针对本项目饭菜质量管理方案 (1)全面性(3 分):方案完善、全面,得 3 分;方 案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2)针对性(2 分):为本项目专门制定且针对性强, 得 2 分;方案略有欠缺,且针对性差得 1 分,方案较 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3)合理性(3 分):内容科学合理,得 3 分;方案 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8 94 餐厅卫生管理方案 (1)全面性(3 分):方案完善、全面,得 3 分;方 案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2)针对性(2 分):为本项目专门制定且针对性强, 得 2 分;方案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 得 0 分。 (3)合理性(3 分):内容科学合理,得 3 分;方案 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8 针对本项目设备实施维护方案 (1)全面性(3 分):方案完善、全面,得 3 分;方 案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2)针对性(2 分):为本项目专门制定且针对性强, 得 2 分;方案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 得 0 分。 (3)合理性(3 分):内容科学合理,得 3 分;方案 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8 95 食品卫生管理方案 (1)全面性(3 分):方案完善、全面,得 3 分;方 案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2)针对性(2 分):为本项目专门制定且针对性强, 得 2 分;方案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 得 0 分。 (3)规范性(3 分):内容科学合理,得 3 分;方案 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8 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 (1)全面性(3 分):方案完善、全面,对突发情况 有一定的预案措施,得 3 分;方案略有欠缺,得 1 分, 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2)针对性(2 分):为本项目专门制定且针对性强, 得 2 分;方案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 得 0 分。 (3)周密性(3 分):方案严谨周密,得 3 分;方案 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4)合理性(2 分):方案科学合理,得 2 分;方案 略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10 96 内控管理 制度 (12 分) (1)企业制度(3 分) 相关制度完善、全面、流程规范、科学合理,得 3 分; 相关制度不完善,略有欠缺,得 1 分,相关制度较差或 未提供,得 0 分。 (2)财务制度(2 分) 相关制度严谨、规范,得 2 分;相关制度略有欠缺,得 1 分,相关制度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3)公司管理人员组成(2 分) 相关制度规范、科学合理,得 2 分;相关制度略有欠缺, 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4)质量管理(3 分) 相关制度完善、全面、科学合理,得 3 分;相关制度略 有欠缺,得 1 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5)档案管理制度(2 分) 相关制度完善、全面、科学合理,得 2 分;相关制度略 有欠缺,得 1 分;较差或未提供得 0 分。 12 97 标书编制 (4 分) 双面打印、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逐页编码、页码准确、 排版美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表格 等,得 4 分。 在双面打印、装订、目录、编码、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 供相关资料、表格等方面略有欠缺,得 2 分。 在双面打印、装订、目录、编码、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 供相关资料、表格等方面欠缺较大,得 1 分。 4 注: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涉及贫困地区农 副产品、不属于物业服务项目。 98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 供应商名称 检查条件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提供了有效财务状况报告的; 供应商提供了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 供应商提供了有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的; 供应商提供了合格的未参与过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书; 供应商提供了合格的近三年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 供应商提供了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的; 响应报价未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未出现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列入的其他 情形。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结论 备注:1.磋商小组应对有效供应商的上述检查条件查验是否合格,合格者划√,不合格者划 ×,同时还应核对提供文件的响应性。 2.对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者,不应进入二次报价。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第一章 邀 请 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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