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39
一、项目编号: NBMC-20216004G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最终报价:37(%),最终报价:25(%),最终报价:22(%),最终报价:25(%),最终报价:20(%),最终报价:15(%) | 宁波史家阿嫂食品有限公司 | 宁波市江北区东昌路339号 |
2 | 最终报价:15(%),最终报价:15(%),最终报价:10(%) | 宁波逸加牛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 |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共任村任家327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蔬菜类、酱菜类、肉禽类、蛋类、水产类、牛奶、粮油类) | (蔬菜类、酱菜类、肉禽类、蛋类、水产类、牛奶、粮油类) | 详见文件 | 1 | 0 | 详见文件 |
2 | 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牛肉(排)类、水果类、点心类) | (牛肉(排)类、水果类、点心类) | 详见文件 | 1 | 0 | 详见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卓少斐,俞乒乒,谭琼,张宇,贺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为取费标准。 2)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结合上述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 3)其中标项一服务费:13740元、标项二服务费:975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4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
地 址:宁波江北孙洋路1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贺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666532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666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初林、黄锃潇、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01260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012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2021年03月24日 2021年04月15日
附件信息: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NBMC-20216004G
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人: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1年 3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9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20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2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8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4月 14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20216004G
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标项一预算金额:91.6万元
标项一最高限价:91.6万元
标项二预算金额:65万元
标项二最高限价:6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3月 24日至 2021年 3月 31日,每天上午 00: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
“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
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0元
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4月 14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 5号永煌大厦 9楼)开标室 1 ,
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为了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
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
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
注册所需时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
格优惠扶持,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三)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441
联系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 1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孙洋路 188号
联系方式:0574-55666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 5号永煌大厦 9楼
联系方式:0574-87101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初林、黄锃潇、王裕挺(代理机构)/贺老师(采购人)
项目联系电话:0574-87101260/0574-55666532
单位传真:0574-87103586(代理机构)
财务联系电话:0574-87101276(代理机构)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标项一:(蔬菜类、酱菜类、肉禽类、蛋类、水产类、牛奶、粮油类)
名称 单位
白菜 斤
萝卜 斤
土豆 斤
海带丝 斤
油豆腐 斤
豆腐皮 斤
干榨菜丝 斤
什锦菜 斤
酱黄瓜 斤
酱豆腐 桶
干黄豆 斤
酱油 斤
味精 斤
老抽 桶/1.9L
盐 箱/60包
鸡蛋 斤
黄豆 斤
光芋艿 斤
大排 斤
精肉 斤
小排 斤
碎骨头 斤
奶 瓶(袋)
大米 50斤/袋
大豆油 10-20升/桶
标项二:(牛肉(排)类、水果类、点心类)
品名 单位
冻去骨牛排(牛小排) Kg
冻去骨牛里脊肉(牛柳) Kg
5
冻去骨牛含侧唇脊肉(眼肉) Kg
冻去骨牛前腰脊肉(西冷) Kg
冻去骨肩胛小排(肩胛小排) Kg
冻去骨翼板肉(翼板肉) Kg
冻去骨牛外侧后腿眼肉(鲤鱼管) Kg
冻去骨牛板腱(板腱) Kg
冻去骨牛胸腹肉(肥肉) Kg
冻去骨肩胛眼肉卷(上脑) Kg
安格斯红烧牛腩 500g/包
安格斯黑椒牛小排 250g/包
安格斯黑椒牛肋条 250g/包
安格斯黑椒牛肉粒 250g/包
安格斯生腌牛柳 250g/包
安格斯生牛肉片 250g/包
西瓜 斤
青枣 斤
哈密瓜 斤
砂糖桔 斤
苹果 斤
金桔 斤
进口香蕉 斤
甘庶 斤
桂园 斤
白火龙果 斤
红火龙果 斤
圣女果 斤
香梨 斤
草莓 斤
橙子 斤
玉菇密瓜 斤
车厘子 斤
点心 项
6
二、配送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一 货物质量要求
▲1.1
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堂物资必须符合有关品牌、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和国家
有关食品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所提供的食堂物资数量、质
量,必须经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
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不听劝
告,一再坚持错误继续供货,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解除与投标人的
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后果,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2
投标人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卫生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列入国家 QS食
品认证管理的必须要有认证证书,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及过期食品,含兴
奋剂等添加剂药剂食品,确保运动员及人员安全。食品保质期不得低于生产
厂商标注保质期限剩余三分之一的时间。
1.3
供货服务须提供保证的有关资料:如货物来源证明(生产地、厂家销售授权
证书)、物资储备条件、运输车辆、配送人数等。
▲1.4 供应的物资严禁来源于疫情区域,如有违反行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 价格约定
2.1
各食堂物资货款结算总金额=各类物资的[(基准价×数量)×(1-下浮率)]
的总和,按实结算。
2.2
基准价原则上每次供货更新一次,由投标人提供数据清单,采购人抽查确认,
确认原则按以下方式所采集的价格中最低价为准:
1)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的宁波
菜市场平均价、“超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宁波超市平均价;
2) 宁波菜篮子网(江北白沙菜市场);
3)采购人周边最近菜场或大型超市。
三 供货时间及要求
3.1 配送地点:小球训练中心指定地点。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2
首次供应时,应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
件予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3.3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4 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小球训练中心食堂每日实际需求,提前 1 天以
7
传真或邮件方式将需求通知投标人。
3.5
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物资,按时送抵交货地点;投标人除不可抗力,不
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
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或提前送货的,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
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
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 物资验收
4.1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可将物资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
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
人支付。
4.2
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物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
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
投标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 5%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
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采
购人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五 履约要求及处理方式
5.1
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1)投标人每次配送向采购人提供单价平均价格表,采购人定期对市场价格和
结算价格进行核对,发现价格虚高或不真实的;
2)投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食堂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商务要求
序号 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一 配送方式:所有产品物资集中采购、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
二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 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金额:每标项人民币三万元整。
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致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8
3.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支票、汇票或转账方式提交。
3.4
履约保证金在定点配送有效期内配送的货物质量法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
有效。
3.5
如果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
偿。合同期满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合同期间的履约情况进行结算后 30天内,
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的给定期限内
将其补足。
四 售后服务
▲4.1
投标人应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具有配送售后服务机构,便于采购人需要时安排
配送服务。
4.2
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作出响应,响应后 2
小时内完成配送服务任务。
五 货款结算方式
5.1
当月货款由投标人提供汇总供货清单交采购人负责部门,由负责人员核实并
签字确认;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日前凭国家正式
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5.2 结帐时按下面公式计算结果结算
5.2.1
各食堂物资货款结算总金额=各类物资的[(基准价×数量)×(1-下浮率)]
的总和,按实结算。
5.2.2 其中下浮率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上显示的下浮率。
▲六
合同要求:本项目预算为暂估金额,实际合同总金额以货物成交总量按实结
算,投标人不得以预算金额作为依据,要求采购人提供等价货物的需求。
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
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2.1 采购人 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
2 2.2 采购代理机构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6 转包与分包 不允许。
4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5 9.3
质疑函的接收
和发送
联系人:方芳
联系电话:0574-87101271
电子邮箱:791986246@qq.com
通讯(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 5号永煌大厦 9楼。
6 11
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
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
7 ▲12.1
代理服务费用
的收取标准
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
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为取费标准。
2)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结合上述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的
代理服务费用。
3)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3.1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3.2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3账号:20010122000443166。
8 ▲12.2
代理服务费的
支付方式
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
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固定金额,不随合同金额的增减而
浮动。
9 ▲18.2
资格及技术商
务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其附件;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评委打分表》索引表;
5)采购需求响应表;
6)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0 18.3
报价文件的组
成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组成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 ▲19.3
多标项投标文
件的编制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多个标项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必须按
照每个标项的要求分别编制。
10
12 20.1
投标文件的装
订
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可以分别编制并单独
装订成册或合并装订成册。
13 ▲20.2
投标文件的份
数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本 1 份。
14 20.3
投标文件的标
注
1)纸质投标文件封面应当标明投标文件的名称(资格及技术
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包装时需标注)、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投标人名称。
2)纸质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5 ▲21.1
投标报价的组
成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合
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物资费用、雇员人工费
用、运输费、保险费、税费、企业利润、合同实施过程中的
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一切费
用,以及由中标人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
16 ▲23.1
投标文件有效
期
90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7 24.1
投标文件的密
封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本的载体可以分别单独密
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起。
18 ▲24.2
投标文件密封
包装的标注和
盖章
1)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清楚的标明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标项号、投标文件的名称(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报价
文件/电子文本,分别包装时需标注)、投标人名称。
2)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加盖公章。
11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3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2.7实质性条款:标注“▲”的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2.8核心产品:/
2.9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
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行政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
的印章。
3.投标委托
3.1 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应当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投标文件的签署人为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的签署人
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
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单位由单位注册登记证明
上的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知识产权
5.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原因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的,所有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5.3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投标人合法获得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采购人均视为投标报价已包含该部分费
用。
▲6.转包与分包
1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原则
无。
9.质疑和投诉
9.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3质疑函的接收和发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5质疑、投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质疑、投诉资料均应明确阐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
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财政部令第 94号。
10.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0.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0.2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后。
10.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件的方式与其他采
购文件一并保存。
10.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
2)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为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和浙江政府采购
网(http://zfcg.czt.zj.gov.cn/)。
1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2.1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其他
13.1招标文件的标题和序号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影响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13
13.2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内容如出现某品牌、型号的内容是为了更好的描述产品的性能、规
格及要求,并无任何指定产品品牌、型号的意思表达,投标人可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
投标。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
13.4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资料,如果该项资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
询的,投标人能够当场提供相关账号、网址等进行查询、核实资料真伪及数据的,视同提供了原
件。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4.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14.2要求提供的产品、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介
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
件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
15.1询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之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
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询问作出答复。
15.2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
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书面形
式通知后,认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及时将有关意
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潜在投标人
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要求澄清和回复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14
4)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5)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联系方式的畅通性,否
则,由此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及时通知有关事项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
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未载明的,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6.2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
果。
16.3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
责因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
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7.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
准,时间均为 24小时制北京时间,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8.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
1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
18.2 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
的组成包含的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
18.3报价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报价文件的组成包含的内容,投
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
19.投标文件的编写
19.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身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
的响应。
投标人应当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9.2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以
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招标文件未提供文件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19.3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
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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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附证明材料而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作出响应。
20.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标注、签署及盖章
▲20.1投标文件的装订
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投标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投标文件的具
体数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包含纸质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建议采用 U盘形式。
20.3投标文件的标注
1)纸质投标文件封面标注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和纸质投标文件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
20.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投标文件明示或要求盖公章处应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封面应当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若有错、漏处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
▲21.投标报价要求
21.1投标报价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1.3所有投标及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投
标报价。
21.4投标报价不允许为 0元(即赠送),投标报价明细中不允许出现 0元的单项报价,否则
视同赠送,采购人不予接受。
2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2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
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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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注和盖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按要求密封、标注和盖章的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密封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本的载体必须密封包装,具体包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
件未密封。
▲24.2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标注和盖章
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应当进行标注及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5.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2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有关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6.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
退回。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
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7.2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进行签署或加盖
投标人公章。
27.3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密封后提交,密封包装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
(如有多个标项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补充、修改文件》字样。
补充、修改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27.4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进行签署或盖有投
标人公章。同时,该书面通知必须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的代表签署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7.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含
投标文件电子文本载体)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8.开标
2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28.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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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及投标人名单;
28.4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同时开启。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8.5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9.评标
2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组织评标工作。
29.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29.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
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9.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9.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9.6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29.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9.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的设置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商务得分顺序排列;均相同时,由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抽取的顺序按照投标文件提交的先后顺序进行。
18
29.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确认,采用
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1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
2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13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0.废标的情形
在本项目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授予合同
31.中标人的确定
31.1本项目由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每标项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
19
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签订合同
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
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也可以由双方商议后重新拟定,
但正式签订的合同必须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文本中已经约定的各项组成条款的内容要求。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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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总则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人员应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
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
评标的有关情况。
二、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根据评委打分
表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范围,逐栏进行打分并汇总。
1.2各栏评分除特别备注外,评分均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3评委打分表中分值重复的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1.4 各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
数。
1.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价格扣除和增加(价格优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给
予 6%的扣除和增加,用扣除和增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特别说明:投标报价为向上报价的价格评审,给予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的增加,用增加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和增加
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
微型企业,且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符合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即供应商属于 批发和零售 行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
予认可。
2.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和增加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
21
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和增加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随采购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
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和增加。
三、评标标准(评委打分表)
(标项一)
序号 评标内容
价
格
分
(30)
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该类别副食品报价中的最大的投标下浮率。报价下浮率
为基准价的得该类别满分。该类别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1-
最大投标下浮率报价)/(1-投标下浮率报价)]×该类别价格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最终价格得分为投标人在各类别所得价格分之和。
各食品类别价格分满分值:蔬菜类、酱菜类:5分;肉禽类:5分;蛋类:5分;水产类:
5分;牛奶类:5分;粮油类:5分。
技
术
商
务
分
(69)
分
1、技术及商务响应(10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技术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内容进行
逐条响应,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条扣 1分,扣完为止。
2、行业资质(2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得 2分。
3、业绩分(5分)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物资配送案例的合同,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本项最
高得 5分[以供货合同(或供货单)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4、企业认证(6分)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管理体系、五星售后服务认证体系,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投标文
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原
件备查)。
5、货源保障能力(6分)
投标人提供食堂原材料的购销(营销)合同,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高得 6分。
6、供应食品品质保证(3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的得 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保单复印件
加盖公章有效,原件备查)。
22
7、防疫监测设施(3分)
投标人生产区域具有疫情防控消毒通道设施设备的得 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照片及购
置发票)。
配送、
供货能
力情况
( 12
分)
8、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商品质量安全、食品追溯机制、采购渠道、配送供货情
况进行综合评议(0-4分)。
9、评委根据投标人运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合理性科学性,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功能分区不明显,标识不清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0-4分)。
10、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安全防患管理
制度、卫生保障制度、文明服务制度、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及考核记录等因素进行
综合评议(0-4分)。
人员及
车辆配
备情况
( 12
分)
11、(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各岗位员工,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
齐全,项目负责人是否明确进行综合评议(0-3分);
(2)投标人具有健康合格证书的员工每达 5人得 1分,最多 3分,5人以下(不
含)不得分,须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注:各岗位员工需提供最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1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专用配送车辆(不包括轿车、SUV、非机动车),
每辆 1分,最多 6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注:以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名下的行驶证为准,租赁车辆不得分。
服务质
量保障
承诺及
应急措
施方案
(8分)
13、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的方便程度(如经营场所便捷性等)、售后服务措
施、服务承诺、货物送达时间保证、货物数量保证、货物安全卫生保证等因素进
行综合评议(0-4分)。
14、评委根据投标人恶劣天气影响供货的补救措施、送货不达的应急预案进行综
合评议(0-4分)。
合理化
建议(2
分)
15、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及承诺进行综合评议(0-2 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政策分
(1)分
16、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分。
评委签名: 日 期:
23
(标项二)
序号 评标内容
价
格
分
(30)
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该类别副食品报价中的最大的投标下浮率。报价下浮率
为基准价的得该类别满分。该类别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1-
最大投标下浮率报价)/(1-投标下浮率报价)]×该类别价格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最终价格得分为投标人在各类别所得价格分之和。
各食品类别价格分满分值:牛肉(排)类:10分;水果类:10分;点心类:10分。
技
术
商
务
分
(69)
分
1、技术及商务响应(10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技术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内容进行
逐条响应,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条扣 1分,扣完为止。
2、行业资质(2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得 2分。
3、业绩分(5分)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物资配送案例的合同,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本项最
高得 5分[以供货合同(或供货单)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4、货源保障能力(6分)
投标人提供食堂原材料的购销(营销)合同,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高得 6分。
5、供应食品品质保证(3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的得 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保单复印件
加盖公章有效,原件备查)。
配送、供
货能力情
况(18分)
6、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商品质量安全、食品追溯机制、采购渠道、配送供货
情况进行综合评议(0-6分)。
7、评委根据投标人运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合理性科学性,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
患、功能分区不明显,标识不清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0-6分)。
8、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安全防患管
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文明服务制度、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及考核记录等因
素进行综合评议(0-6分)。
人员及车
辆配备情
况(11分)
9、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各岗位员工,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齐
全,项目负责人是否明确进行综合评议(0-5分)。
10、投标人自有的专用副食品配送用车,每提供 1 辆得 3 分,最高得 6 分,
满足上述要求的车辆中具有冷藏功能的得 2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车辆行驶证及交强险保单复印件,自有车辆的所有权信息
与投标人一致,未提供全部或提供无效的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算。
服务质量
保障承诺
及应急措
施方案
(12分)
11、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的方便程度(如经营场所便捷性等)、售后服务
措施、服务承诺、货物送达时间保证、货物数量保证、货物安全卫生保证等
因素进行综合评议(0-6分)。
12、评委根据投标人恶劣天气影响供货的补救措施、送货不达的应急预案进
行综合评议(0-6分)。
合理化建
议(2分)
13、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及承诺进行综合评议(0-2 分),未
提供的不得分。
政策分
(1)分
14、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分。
24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 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和供货周期
1.1 供货清单: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合同金额
2.1合同金额约为 万元/年,本项目预算为暂估金额,实际合同总金额以货物成交总量按
实结算,乙方不得以合同金额作为依据,要求甲方提供等价货物的需求。
2.2本项目的下浮率为:
标项一:
标项二:
三、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如食品经营许可、
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等。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资
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
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
三方的知识产权。
蔬菜类、酱菜类 (下浮 %)
肉禽类 (下浮 %)
蛋类 (下浮 %)
水产类 (下浮 %)
牛奶类 (下浮 %)
粮油类 (下浮 %)
牛肉(排)类 (下浮 %)
水果类 (下浮 %)
点心类 (下浮 %)
25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分包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根据货物种类不同,供货时提供相应的质保期。(自货物验收交付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在甲方发出采购需求 日到货
9.2交货地点: 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
十、货款支付
10.1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甲方收
到申请后在 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10.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
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
11.1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品规格以及数量向甲方提供优质商品。不得提供以下食
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
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影响使用,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
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
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 12小时响应,并在 24小时内
26
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
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
到后,甲方需在一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
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
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1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
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一)质量安全方面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且负完全法律责任:
1.提供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三无”商品;
2.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
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质量等级标准的;
5.超过保质期的;
6.预包装无标签的;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15.2(二)供货服务及售后服务方面
乙方出现以下情节的除赔偿损失外,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1000 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
金 2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乙方未能按照双方协商的送货时间和送货数量来满足甲方要求的;
2.验收不符的商品乙方未能及时调换或调换后仍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
15.3(三)廉政方面
乙方不得以礼金、礼卡、优惠劵及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馈赠甲方的任何工作人员等有违法廉
27
政承诺规定的,在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的廉政违约金。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
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18.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4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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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组成的有关格式
1)投 标 函
致: 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关于 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
《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 作为我方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
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进行询问、
质疑、投诉的相关渠道、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我方同意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我们理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
投标。
6.如果我方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我方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
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
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8.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方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
理。
9.如我方中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因我方违约
致使采购代理机构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及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10.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29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
身份证号: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
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有关的具体事务办理并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
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注: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0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 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自愿参加投标,并声明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已依法缴纳了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本单位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单位未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
9、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
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0、本单位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31
4)《评委打分表》索引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区间
自评得分(主观分
部分不用填写)
备注
1
2
3
4
5
...
注: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委打分表内容填写。
32
5)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
号
招标文件的条款描述 投标响应条款描述
响应情况
(正偏离/响应/负偏离)
偏离情
况说明
证明材
料所在
页码
1
2
3
4
5
... ...
注:1、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二、配送服务要求至三、商务要求”所有要求条款逐条
填写并响应。
2、响应情况栏中的响应即为满足,正偏离为优于,负偏离为不能满足,响应条款有正偏离和负偏
离的必须在“偏离情况说明”栏进行描述,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本表格式,但必须包含上述内容。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33
6)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本项目主
要工作
年龄 性别 学历
工作年
限
职称/认
证等
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1
2
3
4
5
...
注:1、项目负责人必须列入本表并明确,否则在评审中不予认定。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职称/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后附(如有)。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34
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用户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1
2
3
4
5
...
注:根据评标标准(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35
2、报价文件组成的有关格式
1)开标一览表(标项一)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
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
2、浮动率保留至整数。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注:只参与标项二的本表不提供。
项目名称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NBMC-20216004G
标项 一
投标报价
蔬菜类、酱菜类 (下浮 %)
肉禽类 (下浮 %)
蛋类 (下浮 %)
水产类 (下浮 %)
牛奶类 (下浮 %)
粮油类 (下浮 %)
36
1)开标一览表(标项二)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
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
2、浮动率保留至整数。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注:只参与标项一的本表不提供。
项目名称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NBMC-20216004G
标项 二
投标报价
牛肉(排)类 (下浮 %)
水果类 (下浮 %)
点心类 (下浮 %)
37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8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填写说明: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声明,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