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4月15日 15:2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驻渝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驻渝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重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5日 15:20 |
评审专家名单 | 高婧 陈绮文 陈雨 吴仁碧 王健 | ||
总中标金额 | ¥172.933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建行 陈昶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3-67938414 | ||
采购单位 | 驻渝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祖恒 魏晓燕 023-68774919 687749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媛媛 廖航宇 023-67703509 67089269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开招标—驻渝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终审稿)(重新启动).doc |
一、项目编号:21WC0018(1708-BZ2100400155AH)(招标文件编号:1708-BZ2100400155AH)
二、项目名称:驻渝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庆莘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今宏家苑1栋1单元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72.933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重庆浩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41号附34-5-2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重庆韵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园北街6号附10号23-1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重庆莘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包1:宴宾楼三楼、家属区食堂(劳务承包) | 三楼教授餐厅、家属区食堂、手术餐、门诊七楼餐厅 | 不得对外经营,刷卡就餐 |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到2021年12月31日止。 | 就餐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重庆浩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包2:宴宾楼一楼(整体承包) | 全院病房、体检中心 | 不得对外经营,刷卡就餐 |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到2021年12月31日止。 | 就餐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重庆韵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包3:宴宾楼二楼、宴宾楼四楼、宴宾楼五楼(整体承包) | 宴宾楼员工食堂(二楼)、宴宾楼四楼、宴宾楼五楼、三生公寓小吃部 | 不得对外经营,刷卡就餐 |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到2021年12月31日止。 | 就餐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婧 陈绮文 陈雨 吴仁碧 王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083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2:宴宾楼一楼(整体承包)和包3:宴宾楼二楼、宴宾楼四楼、宴宾楼五楼(整体承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报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渝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联系方式:赵祖恒 魏晓燕 023-68774919 68774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方式:周媛媛 廖航宇 023-67703509 67089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建行 陈昶宇
电 话: 023-67938414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号:21WC0018
招标项目编号:1708-BZ2100400155AH
招标项目名称:驻渝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采购人:驻渝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一年三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五、投标保证金 - 4 -
六、投标有关规定 - 5 -
七、联系方式 - 6 -
九、现场踏勘 - 6 -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 7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7 -
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 7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 16 -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 - 16 -
二、报价要求 - 16 -
三、付款方式 - 16 -
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16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7 -
一、资格审查 - 17 -
二、评标方法 - 18 -
三、评标标准 - 19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26 -
五、废标条款 - 26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8 -
一、投标人 - 28 -
二、招标文件 - 28 -
三、投标文件 - 28 -
四、开标 - 30 -
五、评标 - 30 -
六、定标 - 30 -
七、中标 - 31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31 -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32 -
十、交易服务费 - 33 -
十一、签订合同 - 33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34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34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7 -
一、经济文件 - 38 -
二、服务文件 - 41 -
三、商务文件 - 43 -
五、资格文件 - 47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驻渝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驻渝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重新启动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名) |
备注 |
包1:宴宾楼三楼、家属区食堂(劳务承包) |
199.89 |
2 |
1 |
签订合同后-2021年12月31日 |
包2:宴宾楼一楼(整体承包) |
/ |
2 |
1 |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2021年12月31日 |
包3:宴宾楼二楼、宴宾楼四楼、宴宾楼五楼(整体承包) |
/ |
2 |
1 |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2021年12月31日 |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包,也可就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包1预算金额为199.89万元;包2预计营业额为560万元;包3预计营业额4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未在军队采购管理平台黑名单或采购人的不良记录名单中。采购人同时参考“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投标人之间有无关联性。(由采购人根据以上信息出具《投标供应商信息复核记录表》作为审查材料)。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3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cgzxzyy@qq.com(邮箱)。(已经报名的投标人,不用重复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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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银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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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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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7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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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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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6228400477034143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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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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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5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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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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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8301098918932 |
||||
2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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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7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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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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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622840047703414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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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5931 |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
账 号 |
8301098918931 |
||||
3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7503 |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4143369 |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5933 |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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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8301098918933 |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同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驻渝某单位
联系人: 赵祖恒 魏晓燕
电 话:023-68774919 68774927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媛媛 廖航宇
邮 编:400023
电 话:023-67703509 67089269
传 真:023-6770751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九、现场踏勘
经过采购人允许(联系人:张明军;联系电话:023-68755347),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电话咨询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己承担,但潜在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他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包号及名称 |
单位/数量 |
备注 |
包1:宴宾楼三楼、家属区食堂(劳务承包) |
1项 |
服务范围:三楼教授餐厅、家属区食堂、手术餐、门诊七楼餐厅 服务要求:不得对外经营,刷卡就餐 服务标准:就餐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0% |
包2:宴宾楼一楼(整体承包) |
1项 |
服务范围:全院病房、体检中心 服务要求:不得对外经营,刷卡就餐 服务标准:就餐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0% |
包3:宴宾楼二楼、宴宾楼四楼、宴宾楼五楼(整体承包) |
1项 |
服务范围:宴宾楼员工食堂(二楼)、宴宾楼四楼、宴宾楼五楼、三生公寓小吃部 服务要求:不得对外经营,刷卡就餐 服务标准:就餐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0% |
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采购人有工作人员5000余人、开展床位2800张、门诊就诊人员10000余人/日,有5个保障性餐厅。
包号及名称 |
使用面积(㎡) |
保障区域 |
保障人员 |
保障方式 |
年营业额 |
备注 |
包1:宴宾楼三楼、家属区食堂(劳务承包) |
898 |
三楼教授餐厅、手术餐、门诊七楼餐厅 |
副高以上专家教授、机关办公室主任、科室护士长、军队人员、文职人员、职工、手术餐人员和门诊员工 |
教授餐厅、手术餐厅自助餐,门诊七楼套餐 |
约380万元 |
不得对外经营,刷卡就餐。 |
802 |
家属区食堂 |
干休所离退休干部及家属、家属区居住人员 |
中餐、家常小炒、特色小吃 |
约50万元 |
不得对外经营,刷卡就餐。 |
|
包2:宴宾楼一楼(整体承包) |
678 |
全院病房、体检中心 |
全院病员及病员家属、军队伤病员、体检人员 |
套餐、小炒 |
约750万元 |
对外送餐 |
包3:宴宾楼二楼、宴宾楼四楼、宴宾楼五楼(整体承包) |
875 |
员工食堂、三生公寓小吃部 |
本院工作人员、学员 |
套餐、特色小吃 |
约450万元 |
不得对外经营 |
898 |
本院工作人员、学员、院内接待用餐 |
中餐、家常小炒、自助餐 |
约50万 |
不得对外经营 |
||
664 |
本院工作人员、学员、院内接待用餐 |
汤锅、火锅 |
约50万 |
不得对外经营 |
宴宾楼一楼操作间面积共678㎡,主要负责地方病员及陪护人员的餐饮保障,参照同地段商业用房价格,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将按第三方评估价费用缴纳管理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收取费用全额上缴。 其它区域为对内保障域,不收取管理费。
(二)总体服务要求
※1.体现医院餐厅饮食特点,根据病员需求设置营养餐,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餐饮服务保障,确保餐饮保障质量、服务质量,确保饮食卫生安全,达到饮食结构多样化,饮食配制营养化,质量、价格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卫生安全制度化。
2.餐饮管理公司在经营中应当做到明码标价,实行微利经营,其中:包2、包3的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采购人邀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每季度对餐饮管理公司进行成本核算,餐饮管理公司必须配合会计事务所工作,准确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如利润率超出5%,采购人有权对超出部分进行扣留,用于食堂设施建设。
3.供应标准。
第一类:员工餐包含自助餐、自选餐、值班餐
3.1自助餐保障标准(保障对象为享受机关工作餐补助人员,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
早餐:粥类2种以上、豆浆、主食小吃10余种、小菜4种、蛋类2种;
午餐:8荤4素4凉菜、粗粮组合、水果、面食、米线、炒饭、汤品2种;
晚餐(10元/人):4荤2素、汤品1种。
手术餐(20元/人):6荤4素、粗粮组合、水果、面食、米线、甜点、汤品。(保障对象为手术室工作人员)
3.2员工自选餐保障标准:
米饭汤品自助(1元/人),素菜1-3元/份,荤菜4-10元/份,各类特色餐等,具体执行价格需由医院核准,另须提供6元(一荤一素)、9元(二荤一素)、12元(三荤一素)自选套餐。
3.3值班餐保障标准:
24小时值班餐:根据标准提供个性化餐饮保障;
节假日值班餐保障:根据标准提供套餐保障。
第二类:工作接待餐
保障标准:包含中餐、火锅(按规定标准执行,含饮料)。
第三类:病员餐
特色档口餐饮等所有品类需明码标价,售价与新桥医院周边餐厅同类价格相比,不高于9.5折(例如9折、8折等);针对不同类别的病人,配备多种相适应的营养套餐以供选择(二荤一素不高于12元,三荤一素不高于15元);军队伤病员根据标准提供个性化餐饮保障。
4.服务标准
4.1餐饮管理公司须实行零售、配餐、套餐经营;必须每天为全院病人、工作人员提供一日三餐的正常饮食保障;餐饮管理公司承诺提供24小时饮食保障服务。
4.2餐饮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和军队相关规定。项目内各食堂分别有完整团队,单独配备项目经理、厨师长,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名单及主要服务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等)的资历及其证明材料。餐饮管理公司负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发生意外伤亡和合同纠纷等所有事项由餐饮管理公司自行负责。
4.3餐饮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与军队饮食保障社会化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制度、规定和措施,确保停电、停气、停水等特殊情况下提供正常饮食保障,不得因任何理由停供、断供。
4.4包1主副食原材料的采购渠道由医院单独招标供应商;包2、包3主副食原材料的采购渠道由餐饮管理公司交由医院备案,餐饮管理公司采购的主副食原材料,应当有健全的监管机制,主副食品招标文件、合同、采价记录表、主副食品订单(采购计划)、主副食品进出库账册、各类检验检疫证明、实物验收记录等票据齐全。所有供应商主副食品采购源头须可追溯摸清,做到全程可溯可控。
4.5制定科学的营养配餐方案,食品安全的一切责任均由餐饮管理公司承担。
4.6履行保密守则,餐饮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不得向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透露国家、军队和医院的任何涉密信息。
4.7餐饮管理公司必须独立经营,不得对食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和分租。不得未经同意以医院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4.8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医院备案。
4.9配合医院完成信息化建设,推进保障餐饮信息化建设。
4.10医院有重大军事活动时,餐饮管理公司应当积极响应并配合医院做好餐饮保障服务。在医院的协助下,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赋予的重大军事活动、突发、应急事件的有偿服务保障任务。
4.11根据不同食堂现有餐具、炊具、厨具情况,承包方及时补充部分餐具、炊具、厨具等。
4.12餐饮管理公司须在传统节假日或举行运动会、小吃展等活动期间根据医院需求提供食品售卖服务,并对部分餐食进行打折销售。
4.13员工、学员在非员工用餐区域就餐,享受不低于9折优惠(例如8.5折、8折等)。
4.14医院员工满意度最低为80%,合同期间未达到满意度的,按每1%伍仟元(5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在一年内乙方三次以上未达到满意度的,按违约处理,双方解除合同。
5.监督考核
5.1餐饮管理公司自觉接受医院上级、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医院财务供应办及社会化监督管理办实施不定期的各类检查。接受医院其他部门实施的不同形式的检查。餐饮管理公司应主动配合,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
5.2医院对餐饮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采购验收、食品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控制。对人员体检、政审、工资奖金保险待遇进行监督。对不合理现象实施纠正或处罚。
5.3医院负责审核所有供应给医院工作人员的主食、副食、小吃、汤类等价格,餐饮管理公司承诺按照医院审定的价格执行,对不合理的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其它供应食品的价格,医院进行指导。
5.4餐饮管理公司自觉接受医院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自觉接受食品供应标准、食品价格检查监督。
5.5医院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检查监督。
5.6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和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军队卫生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军队正规化建设之规定、缺损相关管理制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产品质量事件,餐饮管理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经权威部门认定为餐饮管理公司责任,餐饮管理公司应负全责,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餐饮管理公司支付。医院有权先从餐饮管理公司预交的保证金中和食堂的收入中先扣除部分以支付相应费用,并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双方合同自动解除。
6.其他责任
6.1违反医院食品卫生安全、优质服务质量、医院IS09000管理体系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及《优质服务质量保证书》中任何一项条款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第一次违规,餐饮管理公司承担5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第二次违规则加倍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均由医院决定)。在一年内餐饮管理公司违规四次以上,双方解除合同,不得再继续签订合同,医院没收服务承诺保证金并要求餐饮管理公司负责赔偿给医院造成的所有损失。
6.2不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饮食卫生安全、服务保障质量会议或其他饮食保障任务,违规一次餐饮管理公司承担50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的违约金。
6.3未通过医院相关组织各种形式检查、验收,受到医院或陆军军医大学以上各级领导公开批评的,医院有权向餐饮管理公司处罚金额10000元至50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不等的违约金。严重者,医院有权解除双方合同,没收服务承诺保证金。
6.4餐饮管理公司在学校组织的食品卫生检查中,如检测项目不合格时,首次医院按不合格项目每项处罚10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若本年度再次项目检测不合格,加倍处罚(具体金额由医院决定);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应严格按感防控要求抓好落实,如在各级检查中不合格,首次处罚5000元(从承诺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再次检查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如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解除双方合同,乙方并承担全部责任。
6.5餐饮管理公司每次院内满意率调查(指医院质控科和后勤满意度调查)未达到满意率80%的,医院将按每1%伍仟元(5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的标准进行处罚。医院饮食监督委员会每月对餐饮管理公司进行考评(考评标准:满意率达80%以上为满意、70%-80%为基本满意、70%以下为不满意),考评结果如为不满意,医院将首次处罚50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若本年度再次考评为不满意,加倍处罚(具体金额由医院决定),并有权解除双方合同,没收服务承诺保证金。
(三)包1:宴宾楼三楼、家属区食堂(劳务承包)具体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
序号 |
食堂 |
职位 |
最低配置人数 |
1 |
教授餐厅 |
经理 |
1 |
2 |
厨师长 |
1 |
|
3 |
厨师 |
4 |
|
4 |
服务员 |
3 |
|
5 |
杂工 |
5 |
|
6 |
手术室餐厅 |
厨师 |
2 |
7 |
服务员 |
6 |
|
8 |
杂工 |
1 |
|
9 |
门诊餐厅 |
厨师 |
2 |
10 |
服务员 |
4 |
|
11 |
家属区食堂 |
厨师 |
4 |
12 |
服务员 |
3 |
|
13 |
杂工 |
3 |
|
14 |
小计 |
39 |
2.保障模式:劳务承包,按照后厨保障人员与就餐人员一定比例配置人员。投标人派遣后厨团队和餐厅服务人员,主要负责提供主副食品原材料需求清单、参与原材料收货验收、参与原材料入库出库消耗登记、定期食谱拟制报审、菜品制作、就餐服务保障、员工管理、食品安全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养护维修、水电气安全维护以及其他采购人安排的工作。接受采购人全方位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就餐模式:除教授餐厅和手术餐厅采取自助就餐外,其他餐厅采取售卖制模式保障(特殊情况采取包伙制),以人员类别划分就餐食堂,严格按照就餐时间保障。
※4.伙食标准:早餐应至少包含6种面点(包子、花卷、馒头、油条、面包、甜点等)、4种面食(面条、水饺、抄手、米线等)、牛奶、豆浆、稀饭、鸡蛋、4种热菜、2种咸菜;午餐、晚餐为热菜(家属区食堂至少10荤4素,其中教授餐厅至少为8荤4素),主食以米饭为主面食为辅。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伙食经费标准科学制作菜谱,做到营养膳食,美味可口。投标人须跟据实际就餐实例、规定的食物定量标准及食材定价提前下达食材需求量,做到费用不超标准、定量标准达标且不浪费。每周四12:00前上报下一周的菜单(须精确到每天每餐的每道菜,每周内菜谱不重样)及下一周的食材需求计划表(以天为单位上报,采购人提前一天下达采购计划)。应使用新鲜食材,不得使用半成品。
5.考核标准:每月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为我院向公司支付劳务费的依据,满意度达80%(含)以上全额支付劳务费,满意度在75%-79%,扣减劳务费3%,满意度在70%-74%,扣减劳务费6%,满意度低于70%,扣减劳务费10%,连续3次满意度低于70%以下,终止保障合同。
6.服务内容
6.1投标人根据各食堂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提供临时性任务保障(采购人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并提供食品原材料)。
6.2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含餐区厅内、厨房内部、楼梯走廊、以及食堂门前下水道、食堂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
6.3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配备1名工程人员(可兼职),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和维修维护档案,负责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相关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承担,因操作人员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6.4餐具清洗消毒(食堂所有各类餐具)。
6.5食品留样。(每道菜留样不少于100克,低温保存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登记。)
6.6就餐秩序管理。负责就餐秩序管理和就餐人员打卡,以及相关人员就餐登记工作、就餐人数统计等。
7.应急伙食保障。
7.1节假日和特殊任务期间团餐的准备工作。
7.2演训等任务活动期间的膳食保障。
7.3协助水电气异常情况应急保障。
8.协助食堂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
9.物资库房管理:
采购人提供的食材原材料及各类物资均为采购人所有,投标人须合理使用。如有任何挪用、侵占、扣留或是不合理浪费采购人物资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食堂所有库房由采购人监督管理使用,账本存档。库房物资应做到每天清存盘点并于当日下午4点前上报采购人。投标人须至少指定2名库管(可兼职)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对所有物资的出入库进行分类及统计登记,并形成纸质进销存档,食材保管应先进先出,确保无过期变质。食材利用率:对采购人采购的食材应做到应用尽用,合理利用。
10.财务管理:投标人应配备至少1名财务人员(可兼职),并定期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汇总上报客观真实的食堂收入、成本总账和明细账、人员工资统计等各类财务资料。
11.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及工作资料按期提交管理部门。
12.指派1名水电气安全员值守食堂,每天检查各类安全问题后上报采购人。
13.采购人提供集体宿舍。住宿不收取水电房租等费用,但住宿期间发现浪费水电及人为破坏公共物品行为的,采购人有提出赔偿和进行处罚的权利。
14.投标人项目员工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新进人员试用后需经采购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入职手续。投标人明确食堂员工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人员政审核查,人员不能有犯罪记录,不能有前科劣迹,不能有吸毒史,不得参与地方黑恶势力,以及其他不适合在军队工作的背景经历。双方签订保密协议,进出营门车辆不能使用行车记录仪等带有摄像定位功能的装置。人员要服从采购人管理,在部队营区范围内活动不得进行拍照录像直播等行为,不得在网络上或与他人讨论在部队的所见所闻,如违反规定,采购人及时清理,通报单位,并处以处罚,影响十分恶劣或屡禁不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服务供应商。
15.增加服务项目:
采购人因工作需要增加大项餐饮服务保障的,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增加人员配置的,双方协商核定人员月工资和实际工作天数计算人员工资,按实际情况结算相关费用。
16.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投标人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17.人员配备要求
17.1派驻本包人员素质要求:
岗位 |
人数配备基本要求 |
职责概述及岗位要求 |
经理 |
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2020年至今在投标人单位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全面负责项目内部运作,与采购人沟通,全面负责餐厅及政务接待场所管理。 岗位要求:从事餐饮管理时间8年以上;具有大型食堂或3星酒店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有丰富的菜肴知识,有较强的理解力,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协调能力和快速应变的处事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
厨师长 |
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2020年至今在本单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负责餐厅食谱制定、餐厅厨师技术培训、菜品开发、菜品质量、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 岗位要求: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有从事厨师长工作从业经验(提供聘书、合同或其它证明复印件);有较强菜品创新能力、具备2-3个菜系经典菜品的操作水平;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 |
厨师 |
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2020年至今在本单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厨师含红案、白案等,受过专业培训,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厨师团队不得少于11人(含厨师长,其中面点师不得少于3人),55岁以下。 负责白案的厨师,至少一人具有5年以上白案工作经验,中式面点师(白案),25-55岁,会制作10种以上中西式点心,能熟练制作传统工艺的馒头、包子,熟悉现煮面条、米粉、抄手等的制作,并负责三餐面食制作。 |
服务员 |
受过专业培训,有餐厅服务工作经验;口齿清楚,服务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 |
|
杂工 |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
17.2上述表格中的具体岗位人数的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和调整,但不得低于最低人员配置和上述各岗位的基本要求。
17.3投标人的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新进员工须经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能办理入职。
17.4投标人的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新进员工须先办理健康证再办理入职。
17.5投标人定期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消防培训、保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措施。
18.基本要求
18.1完成早、中、晚餐等用餐需求及因特殊情临时下达的保障任务。
18.2承接项目时,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验收手续齐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使用餐厨具、布草等物资。
18.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善的管理方案、服务团队配备方案、质量管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制度管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临时任务保障方案等。
18.4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排水沟见底。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扫除
18.5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8.6配备营养师(兼职),合理搭配膳食,有专门菜品研发团队,不断提升菜品质量,每季度调查满意度调查中满意比例在80%以上。
18.7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参与餐饮原材料询定价工作,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等。
18.8员工有合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有效。
18.9有独立于此项目的公司质量监督人员,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独立行使监管权力,每月写出运行报告直接报公司管理层和采购人,针对存在的严重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
※18.10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18.11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投标人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18.12投标人必须是自主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8.13投标人在节假日期间可能需预留部分员工值班,具体开放食堂和开放时间按采购人需求而定。
18.14食堂易耗品如各类洗涤剂(玻璃水、清洁剂、烧碱等)、清洁工具(拖把、地刮、玻璃刮、水管等)、零星餐厨用具(锅碗瓢盆)由采购人负责承担;员工劳保用品(围裙、袖套、手套、服装、水鞋等)、办公用品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8.15服务期内,非人为导致的餐厨设备、零星用具及场地设施设备损坏,由采购人负责更换维修;因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采购人将从投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如数扣除相关费用。
※18.16投标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提供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工资。(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8.17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调整员工,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完成人员更换。项目经理、厨师长等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面试同意后方可上岗。
18.18投标人须严格按照菜谱提供伙食保障。不得提供其他有偿服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售卖任何商品,菜品售卖时仅支持使用餐卡刷卡取餐、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微信、支付宝等餐卡的结算方式,如发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18.19服务期间,中标人与员工之间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包含但不限于工伤纠纷等),均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四)包2、包3的具体要求由投标人结合就餐实际情况自行配置。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
※(一)服务期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到2021年12月31日止。
投标人自行将相关产品(如有)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后进场经营。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重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考核方式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军队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规范、标准及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投标人工作人员工资(含保险)、工作人员服装费、管理费、纳税、食材采购、设备使用费等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其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发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三、付款方式
(一)餐饮管理公司每月及时核对营业收入并开具发票,按月结算。
(二)管理费及水电费。餐饮管理公司每月定时按相应面积缴纳管理费,每月定时缴纳水、电、气费。
(三)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需向采购人账户转账包1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包2、包3履约保证金按营业额的10%缴纳。
(四)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根据考核方式核减的金额多退少补。
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服务(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分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经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含)以上包均排名第一,则按该投标人所投包自然顺序(包号由小到大)成为包号最小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则由排序其后的投标人依序替补。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包1: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25%) |
25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 (20%) |
20 |
1.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的早、中、晚菜品搭配方案及餐饮服务方案。方案条理清晰且实用性高,菜品符合企事业单位用餐标准得3分,方案条理清晰且实用性高得2分,方案条理清晰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实用性不高且菜品不符合企事业单位用餐规定的得0分。 |
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
2.有完善的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和员工奖惩考核办法。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且可执行性强得3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项欠缺,可执行性强2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执行性不高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执行性差的得0分。 |
|||||
3.有完善的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人员安全、防火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且操作性好得4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项欠缺且操作性好良好得2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操作性不高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操作性差得0分。 |
|||||
4.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且操作性好得4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项欠缺且操作性好良好得2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操作性不高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操作性差得0分。 |
|||||
5.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执行性高得3分,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欠缺,可执行性高得2分,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执行性不高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可执行性不高差得0分。 |
|||||
6.具有明确的、具体的公务接待餐的季节时令菜、特色地方菜解决方案,方案条理清晰,搭配合理、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条理清晰,,搭配不很合理、操作性强得2分,方案条理清晰,搭配不很合理、操作性不高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操作性差得0分。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
实施团队 (29%) |
5 |
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 1.具有学信网可查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院校食堂(就餐人数500人及以上)担任项目经理,并有接待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得2分。 |
1.提供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2.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餐饮行业颁发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院校食堂合同复印件及担任项目经理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如若提供资料不实,中标后采购人将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
6 |
为本项目配备的具有5年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院校食堂厨师长工作经验的,得6分,具有3年及以上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院校食堂厨师长工作经验的,得4分,具有2年及以上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院校食堂厨师长工作经验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
提供为本项目配备厨师长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院校工作证明材料和担任厨师长的工作证明(加盖项目服务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资料不实,中标后发包单位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
|||
16 |
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白案师傅具有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三级)以上资格证书,1人得2分,最高得6分。 |
提供为本项目配备员工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资料不实或未将相应人员配备至本项目,采购人将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
|||
2 |
为本项目配备具有营养相关技能鉴定证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为本项目配备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资料不实或未将相应人员配备至本项目,采购人将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
|||
投标人实力 (26%) |
16 |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院校餐饮服务业绩,合同期为12个月及以上的,每提供1份合同得2分,最多得16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注明合同采购人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服务期未达到12个月及以上或未写服务期的不得分。 |
||
8 |
投标人获得ISO9001 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0HSAS18001或ISO45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一项2分,最高不超过8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 |
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或在重庆设有分支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场地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包2、3: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1 |
服务部分 |
人员配置(10%) |
10 |
1.投标人针对所投标包内各食堂需分别设有完整团队,单独配备项目经理、厨师长,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供的人员构成配置合理性、科学性评分,配置合理,科学,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食堂经理具有学信网可查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10年以上餐饮管理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餐饮行业颁发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为本项目配备人员具有营养相关技能鉴定证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任一厨政管理师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二级)的,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该厨政管理师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为该厨政管理师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任一面点师具有高级面点师(一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中级面点师(二级)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该面点师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为该面点师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服务方案(37%) |
37 |
1.投标人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经营理念,评标委员会根据经营理念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4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2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2.投标人根据餐厅具体情况进行设施设备配置,评标委员会按照性能、数量及合理性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2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3.周食谱(套餐)方案:投标人需提供食谱(套餐)方案,其中针对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产妇等不同病员特征,提出详细的套餐方案,每提供一种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4.投标人需有专门的配餐分发车辆,要求从备餐到餐食送达控制在2小时以内。按照各餐厅的实际订餐情况、医院楼层分布情况、员工作息时间等制定合理的配送方案,包括配餐人员的配置及送餐时间规划等,评标委员会根据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5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3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5.质量安全控制: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和针对疫情防控的相关举措、冷链食品监控等,评标委员会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5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3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6.服务质量控制: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3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2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7.环境卫生管理控制:投标人需按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及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环境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环境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3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2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8.食品保存管理:投标人需按照相关食品管理体系及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3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2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9.经营管理制度:投标人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齐全的经营管理制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3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2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10.销售价格:饭菜品种的名称和拟定销售价格(包括对内、对外执行价格),明码标价,其中对外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餐饮行业市场价,对内价格在经营期内参照医院社会化监督办公室核定的价格。评标委员会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6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4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2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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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要求(3%) |
3 |
提供从后厨管理(切配、加工、留样、各种设备管理等)、人员管理、库存管理、前厅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3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2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1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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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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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 |
业绩证明(16%) |
16 |
投标人201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提供的从事军队或院校或医院或政府机构或大型国有企业任一类型食堂经营管理的成功案例(服务1000人及以上同时用餐),有1个得2分,最高16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者所服务的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双方签章等内容),证明材料需能明确具体的用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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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采购质量保证(10%) |
10 |
1.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粮食经营企业及畜牧加工等企业(对应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供货产品)产品交易的长期(12个月及以上)供货合同,并提供合同期内任一发票复印件,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8分。 2.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所购食材(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粮油类)的第三方检验检疫证明或检测报告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0.5分(同类产品视为一个),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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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要求(8%) |
8 |
投标人需具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HSAS18001或ISO45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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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承诺及方案(12%) |
12 |
基本优惠折扣承诺:军队伤病员在食堂就餐时享受优先优惠服务,优惠折扣不低于9折(含9折);员工、学员在非员工用餐区域就餐,享受不低于9折优惠(含9折)。 除上述之外投标人提供适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优惠方案(包含针对采购人员工(包括军队伤病员)及非采购人员工两种优惠方案): 1.针对采购人员工(包括军队伤病员)的优惠方案【不限于折扣(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避免恶意市场竞争,投标人针对采购人员工所报最低允许优惠折扣为8折)、服务、买赠、赠送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进行评价: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6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4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2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2.针对非采购人员工的优惠方案【不限于折扣(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避免恶意市场竞争,针对非采购人员工所报最低允许优惠折扣为8.5折)、服务、买赠、赠送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进行评价: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6分; 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4分; 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2分;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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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力(4%) |
4 |
投标人提供的省部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且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奖项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