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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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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5 阅读量:8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AHZB2021-005

3.采购项目分包情况:1个包

4.项目总预算:32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4 月15日起,至2021年04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4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58号

联系人:万主任

联系方式:0633-877660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68号大象国际B座1407室

联系人:别文文、刘晓、吴楠

联系方式:0633-2178088

公告附件: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pdf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一、项目说明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年限内,在采购人提供的餐饮场所内, 由 成交单位提供管理服务。 餐厅位于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就餐人数约 130人。成交单位根据就餐人数负责组建专业管 理和服务员工,负责食堂每天提供早、午餐的制作加工服务。在服务中应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岗、 责任到人,一定保证用餐时间及就餐品质,做到用餐安全、用餐按时。 (二)预算: 32 万元。投标报价包括一年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 工费、材料费、食品加工费、管理费、税金、五险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厨房设备和餐桌餐椅由采 购人承担。 二、管理服务期限 一年。 三、管理及服务具体要求 (一)采购人责任和义务 1、采购人负责提供职工食堂所需场所、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餐具、打包盒,供应商无偿使用。 2、采购人负责提供水、电、燃气设施,供应商无偿使用。 3、采购人负责提供暖气、有线电视、宽带,为职工创造舒适的就餐环境。 4、采购人负责协调餐厨垃圾的处理工作,并承担垃圾清运费。 (二)供应商责任和义务 1、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要以热情周到服务的宗旨规范管理服务行为。供应商不得将食 堂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进行管理,更不得在食堂内搞不法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给 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2、供应商负责机关食堂的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及维护。 3、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的标准为采购人干部职工提供早、午餐。 4、供应商要保证足量供应,确保在开餐时间内有足够饭菜: 1)早餐:热菜 2种、主食 2种及以上、小菜 2种及以上、粥、牛奶等 2种及以上、蛋类 1种;午餐:主食 3种及以上,2荤 2素 1汤;跟据人数不同,按照采购人要求制作,早餐标准为 4 元/人,午餐标准为 13 元/人。 2)价格档次比例搭配合理,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随季节变换更换菜谱。 3)不得随意哄抬饭菜价格、变相涨价或缺斤少两,所定价格双方根据购买食材价格研究定价。供应商按 照每人早餐 2 元、午餐 2 元的标准收取干部职工用餐费用。 4)成交单位务必提前一周对所有面食及菜谱进行公示。采购人有权对菜谱提出意见,要求成交单位进 行调整。 5、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饭。早餐 7:30-8:30;午餐 11:50-12:30。(根据下班时间进行调整), 为不影响工作时间,严禁提前开餐。 6、供应商需统一进货。供应商要保证食材质量,使用正规品牌的合格产品。采购的粮面、副食品、 肉类食品、调料品,必须是市场上知名的大品牌;采购的食用油,必须是非转基因类的品牌食用花生油, 不允许由其它油制产品代替;采购的禽蛋、蔬菜、豆制品需为有机类产品,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所购食品 必须具有卫生检验检疫报告、出厂合格证、生产 日期、出厂日期等合法手续。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经 营情况、物品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及调整要求。 7、遵守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食堂的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严格餐具、炊具、食堂设备、 就餐环境的消毒卫生规程,严格食材的采购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因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 等卫生事件,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情形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供应商需配备 8名以上工作人员,至少含管理人员 1名,厨师 2名,面点师 2名,辅助人员 2名, 服务员 1名。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 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9、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规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检查。 10、供应商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或承担责任。 1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消防、食品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遵守采购人单位管理制度,服 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和领导,自行做好各项工作,保障消防、食品卫生和人员安全,维护采购人单位荣誉,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条件接受社会和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在管理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包 括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供应商承担,确保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无事故。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双方应做好食堂固定资产的交接手续。供应商在合同终止后应确保采购人固定资产的完好,供应 商不需向采购人支付设施设备折旧费。 2、采购人负责餐卡的制作、发放,供应商负责餐卡的充值和打卡管理。 3、采购人应协助供应商做好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四)监督管理 1.采购人不定时对供应商饭菜质量、食品安全、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督人的合理 意见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单位承担违约 责任。 2、供应商如发现用餐人员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向采购人反映,采购人核实后予以纠正。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后,成交单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97%,剩余 3%待一年服务期满,无 服务遗留问题后,经采购人同意后无息付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