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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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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
  • 交易编号:D03-12622700079265086Y-20210415-019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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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项目编号: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10415-019528-5
招标人: 华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华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0.000000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入围物业管理服务机构 4 家。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1.05 -2022.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服务范围: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办公楼(区)、活动中心、会议中心、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限定区域的除外);设备设施(水电暖气、音响、灯光、监控、消防、空调、电梯、会议设备、运动设施、运动器材等)日常管理维护;会议中心日常管理及会议服务;活动中心日常管理服务、各活动场馆的运行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机关绿化管护、职工餐厅服务。 服务对象: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含代管单位、下属单位)。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022年物业 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TJYZC-2021-0009 采 购 单 位: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 购 机 构: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 二 O二一年四月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已清 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规 定。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一经 发出招标人及采购集采机构除对招标文件主动澄清外均无义务再对已明确事宜作出通 知。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规定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为了保证投标文件留档的完整性,所有投标人须将参与评审所需的(或投标人认为 对其参与评审有利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夹入投标文件内,否则仅提供原件的 将不予认可,并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以投标文件为签订项目合同的依据。投 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不积极与招标人商签项目合同、故意拖延、不遵守招标文件要 求、不如实履行投标文件承诺、提出违背各方权益的情形,导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规定的合同签署日期截止前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已构成上述情形的,招标人 将其(中标人)行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投标人报名联系人必须时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更正(补充)信息。 如因投标人失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结束后由采购集采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2 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公告中标结 果公示。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 目 录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022年物业管理 服务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HTJYZC-2021-0009 项目概况: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 年-2022 年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 购(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http://www.plsggzyjy.cn/f)”获取招标文件,于 2021 年 05月 07日 15点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文件编号: HTJYZC-2021-0009 项目名称: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 年-2022 年物业管理 服务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入围物业管理服务机构 4 家。具体采购需求详见 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1.05 -2022.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 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 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 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 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 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0 年 3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或记 录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 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6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 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 2 ) 须 提 供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 3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 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 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 询时间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最终由评标委员会 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外地企业若查询不到信用甘肃, 以查询企业所在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16至 2021-04-22,每天上午 0:00至 11:59, 下午 12:00至 23:59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lsggzyjy.cn/f)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7 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 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 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并免 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 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05月 07日下午 15时 00分;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华 亭市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 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 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 担保保函等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 信息及要求如下: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华亭支行 地址:华亭市西大街 54号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8 (3)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 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单位收退。投标人对其提供 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中必须具备以下信 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 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 联系方式。 (4)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 标人投标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 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 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该按标 段(包)逐笔交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 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 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6)投标人必须在转账或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项目 交易编号,项目交易编号为: HTJYZC-2021-0009 (7)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8)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9 名称: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华亭市振华路 1号 联系方式:0933-7706269 2.采购集采机构信息 名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 地址:华亭市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 9楼 联系人:梁瑞 联系方式:0933-7829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293335071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0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 入围家数 HTJYZC-2021- 0009 物业管理服务 4家 二、项目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 (一)本次采购标的内容 1.服务范围: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办公楼(区)、活动中心、会议中 心、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限定区域的除外);设备设施(水 电暖气、音响、灯光、监控、消防、空调、电梯、会议设备、运动设施、运动器材等) 日常管理维护;会议中心日常管理及会议服务;活动中心日常管理服务、各活动场馆的 运行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机关绿化管护、 职工餐厅服务。 2.服务对象: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含代管单位、下属单位)。 (二)服务要求 1.由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作出具体详实的投标方 案。要求有:服务质量标准、考 评细则、验收标准、岗位责任制度、三防措施以及公司投诉制度等管理内容。 投标方须报出各项年费用的详细测算。 2.投标方所编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投标方可向招标单位索取招标文件以及勘察现场。 4.投标方要自行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若有遗漏要 立即告知招标方补正。 5.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改动,将以书面方式 及时通知投标方,任何口头答 复、通知无效。 6.投标方编写的标书内容如有涂改、不详、无公章或法人印章者无效。 7.标函中如有与招标要求不相符的内容,招标方不予接受。 8.正副本必须一致,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9.合同主要条款 9.1中标人全面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及完好, 并承担承包期内的零星维护、养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1 护工作及费用。 9.2中标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有违反所给服务项目纪律和影响所服务项目工作环 境的任何经营活动。 9.3招标要求 9.4投标方中标后,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9.5投标方向招标方做出的优惠承诺,由投标方自己决定。 9.6 投标方投标工本费自理。 (三)、物业公司基本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 (四)、物业服务基本项目及标准: 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1.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的 日常养护维修。 1.2服务标准:确保办公楼(区)房屋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墙面砖、地坪、地 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记录完 整;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 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机关事务管理 局报告,提出方案或建议,经管理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 急措施;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 维修合格率 100 ,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 24 小 时。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2.1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 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 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 透气 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 修。 2.2服务标准:每日一次对给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巡视, 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 确,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滴、漏,对 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机电设备等进行日常维护, 每月检查、保养、维护、 清洁一次;二次供水水箱保持清洁卫生,水箱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清 洗消 毒,无二次污染;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 生活水箱、热水器检修口封闭、加锁, 通气口需设隔离网,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 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2 2.3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畅通,保证汛 期道路、地下室、设备间无积水和浸泡的现象发生;化粪池每年清理 1 次,每季巡查 1 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楼 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 2 个月对地下管井 清理 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季度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 1 次,清理结束地面 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粘附物, 井底无沉淀物, 水面无漂浮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2.4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维修合格率 100 ;给排水系统发生事故时,维修人员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一般事故的抢修做到不过夜;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根 据故障情况,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 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 定提前通知;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质检局校验;未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许 可,不得擅自采取地下水或直接从江河取水。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3.1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网络网线、 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3.2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 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按 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建立各项设备档案、 台 账、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 送电运行制度、电器维 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设备及机 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建立 24 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 2 小 时,维修合格率 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 证完好,确保用电完全;管理和维护好办公楼(区)灯光亮化的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供电设备完好率达到 99%、弱 电设备完好率达到 98%。每年雨季前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留存检测合格报告,同 时动员和组织写字楼内的使用人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防雷检测;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 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 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 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每季度对强、 弱 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 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 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一 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3 4.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4.1服务内容:集中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及冷水机组、新风机组、水泵、风机盘管、 管道系统、各种阀类、采气装置和各类风口、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 4.2服务标准: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 正常使用。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 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行数据;定期检查冷却塔电机、变速箱、布水器及其它附属设 备,每年至少清洗、维护保养冷却塔一次;定期检查循环泵、冷却泵电机及泵体,每年 进行一次添加更换润滑脂、清洁叶轮、基础紧固、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 定期对空气处 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除)湿器、风阀、积水盘、冷凝水管、 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 定期对空调系统电源柜、 控制柜进行检查,紧固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管道、阀门无锈蚀,保 温层完好无破损, 无跑、冒、滴、漏现象;每一年至少除锈漆刷漆一次;定期对空调循 环水进行水质处理和水质分析,保证系统水质符合标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管系 统清洗和空气质量测 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测量 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定期对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进行能耗统计和分析,做好节 能工作;在每个供冷期或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 时,必须对系统所有设施设备(如冷却水循环管道、冷冻水循环管道风管、新风系统等 的管件、阀门、电气控制、隔热保温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 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 实施维修,并做好记录,维修合格率 100%。 5.消防系统维护 5.1服务内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灭火栓、排防烟系统、 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5.2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消防管理工作, 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 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 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均为 100%;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在维持 90 分钟以上的 照明时间,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 发黑、发霉现象;联动控制台工作正常、显示正确,系统误报率不超过 3%;消防泵每 月启动一次,每年保养一次;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 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控测器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清洗除尘; 消防管道、阀门 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4 水;每月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一次,重大节日增加检查次数,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 时到场;确保整个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年检,取得年检合格证;消防监控系统 运行人员必须有消防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经常组织义务消防员 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火灾演练。 6.环境卫生管理 6.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内楼梯、大厅、走廊、天台、电梯间、卫生间、公共 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及 “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等。 6.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 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清洁率 100 。具体区域标准:外围及周边道路 地面干 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 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 6.3绿化带及水池 绿地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水池内水质清澈,池内无 漂浮物,池壁无青苔等污垢,水池无异味。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地面干净、无污渍, 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 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 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 灯具干净无积尘, 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6.4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 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楼梯及楼梯间 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 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 尘、蛛网。 6.5公共卫生间 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 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 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 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 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 2/3 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 异味。 6.6停车场 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顶部各种管网、灯具表面干净 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积尘,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 放整齐; 减速带表面干净无明显污迹,各种道闸表面无灰尘。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5 6.7开水间及清洁间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地垫摆放整齐干净,天花板干净 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 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 6.8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 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扶梯踏 步表面干净,扶手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玻璃表面干净透光性好,不锈钢光亮无尘; 梳齿板内无杂物污渍;厅内地面干净有光泽。 6.9电器设施 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 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6.10垃圾桶及果皮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烟灰缸内烟头 不应超过 3 个,垃圾不应超过 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6.11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 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 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 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 无污渍。 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 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 6.12垃圾中转房 中转房应专人管理定时开放,袋装垃圾摆放整齐,地面无明显垃 圾,无污水外溢,房内应无明显异味,垃圾日产日清。 6.13设备机房、管道、指示牌 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积尘、目视无蜘蛛网、 无明显污渍、无水渍;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7.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 7.1服务内容: 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科学有效 地进行卫生消毒。 7.2服务标准: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鼠密度用粉迹法测定不得超过 5%,用鼠夹 法测定不得超过 1%,鼠征阳性房间不得超过 2%;严格控制室内苍蝇孳生地,办公室、大 厅、走廊、车库及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无蝇;采取综合措施杀灭蟑螂,房间蟑螂 侵害率不得超过 5%,有蟑螂房间的成虫数不超过 5只;有蟑螂未孵化卵荚的房间不得超 过 2%,有卵荚平均数不得超过 2个;严格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逐步做到有蚊房间的蚊 数不得超过 3只。定期科学有效地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消毒。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 理用药, 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 8.绿化管理 绿化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管理。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6 8.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办公楼(区) “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养护管理等。 8.2服务标准: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叶面干净,具有光泽,无积尘,无 枯枝败叶,无病虫害,无杂草; 盆器及托盘完好干净,托盘无积土。室外绿化养护应达 到绿地及花坛内各种植物存活率 100%。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完好无损。植物群落完整, 层次丰富,黄土不外露,有整体的观赏效果。植物季相分明,生长茂盛;草坪保持平整, 高度不超过 5厘米,草屑及时清理;乔木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光滑整齐,树冠完整美观, 无徒长枝、下垂枝、枯枝,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修剪整齐有型,保持观赏面枝叶 丰满。花灌木花后修剪及时,无残花;绿地内立视应无明显杂草,土壤疏松通透;草皮 无病斑,植物枝叶无虫害咬口、排泄物、 无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上的虫茧、休眠虫体及越 冬虫蛹;绿地内无垃圾,乔木无树挂;绿地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9.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9.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防盗、防火报 警监控设备运行维修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 理等;楼区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9.2服务标准:建立办公楼(区)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 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环境;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 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对 办公区的安全状况实行 24 小时监控,监控记录保持完整;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 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做好 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 件,重点、要害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道路畅通, 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 10.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 10.1物业消防要求 10.1.1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明确防火责任人,建立 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0.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 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 消防通道。 10.1.3按消防规范要求,对所安装和配备在各区域的消防设施、器材,要熟悉性能,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7 熟练掌握适应技能,落实专人管理保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状态。 10.1.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专用库房并有专人管理。 10.1.5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招标人的防火检查,对指出的火险隐患必须认 真整改落实。 10.1.6发生火灾的应当及时报警,及时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扑救初起火灾, 防止火灾蔓延;协助消防公安机构 查明火灾原因。 10.1.7如发生火灾承包方是第一负责人。 10.2物业安全要求 10.2.1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 人。 10.2.2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10.2.3保证安全管理队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 在必须保证招标人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并向招标 人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10.2.4必须有义务接受招标人的工作监督和检查。所有员工严禁在工作岗位和区域 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0.2.5承包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管理的过失造成的招标人员伤亡、财产被盗、 发生火灾等损失和承包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10.2.6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招标人有关的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 好华亭市人民政府的整体形象。 10.2.7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2.8承包方要对所有区域有可能出现的各类紧急情况和事件(事故)具备及时有 效的应对或处置,应急或救援的能力,要具备与公安、消防、媒体、安监及当地政府相 关部门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10.2.9承包方要严格履行好下一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及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 并承担一切责任。 11.会议服务 11.1服务内容:为办公楼(区)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提供会场布置、音响保障、 开水供应、保洁等服务。 11.2服务标准: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订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做好会议室 的音响服务,保证开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会前会后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会场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8 布置 及时。 (五)中标人的确定方式 评标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经评审总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 共入围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4家。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2021年 05月-2022年 12月 服务地点:华亭市范围内。 四、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 价×25(投标报价下浮率控制范围为:5%-12%)。 注:在市级物业收费标准基础上报下浮率,作为履行协议的依据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19 第三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容规定 1 采购人 采 购 人: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华亭市振华路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3-7706269 /18293335071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集采代理机构名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 地 址:华亭市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9楼 联系人:梁瑞 电 话:0933-7829855 3 供应商资格 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复印 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均可,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 者,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可不予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3月至今任意一 个月企业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3月至 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或记录证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 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 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通 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截图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此网站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0 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进投标文件中, 标注原件的须把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投标 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 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一致,则该二维码视同 于原件。 4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5000.00(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 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 担保保函等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信 息及要求如下: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华亭支行 地址:华亭市西大街54号 (3)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 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单位收退。投标人对其提供 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中必须具备以下 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保 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 约受理联系方式。 (4)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 标人投标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 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 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 该按标段(包)逐笔交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 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1 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必须在转账或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项目交 易编号,项目交易编号为: HTJYZC-2021-0009 (7)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8)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注: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交易编号”,交易系统 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未如 期递交汇转凭证或无法查证到账信息者,后果自负。采购人及采 购代理机构无义务承担投标人的自主失误且无义务对已明确事 项进行口头通知。 6 《投标文件》份数 及《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份,“投标报价一览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 盘一份(PDF 格式),“电子版投标报价一览表”U 盘一份(文件 递交后不予退还)。 (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15时00分止(北京时间, 逾期不再受理)。 (3)递交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第一开 标室(华亭市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9楼)。 说明: 1.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存储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纸质版的全部 内容转化为 PDF 格式,存储在光盘内; 2.电子版投标报价表 U 盘存储内容为:投标报价表纸质版的全 部内容 WORD 格式,存储在 U 盘内。 未按本条要求及投标须知“四、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规 定编制、标注、密封提交的上述文件招标人或采购集采机构将不 予受理,并视为无效投标。 7 开标时间及 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 开标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华亭市区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9楼)。 8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23日18时00分00秒前,投标人要求澄清时必须以书面 加盖公章的形式向采购集采机构提交。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2 9 投标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5(投标报价下 浮率控制范围为:5%-12%)。 注:在市级物业收费标准基础上报下浮率,作为履行协议的依据 10 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得分最高的前四 名投标人入围即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总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会员 投票表决。 11 其他说明 1、开标现场将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进行现场核查,具体要求如 下: 投标人开标会议现场须单独打印并携带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说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者将视为 无效投标。 2、本次项目采购合同的签定,如遇中标入围企业不能履行其 投标报价下浮率的,取消本次采购入围资格。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3 一、总则 1. 适用法律、法规 1.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 和需要编制的。 2. 资金 2.1.本项目的资金为地方自筹。 3. 释义 3.1.“招标人、买方”指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2.采购集采机构: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 3.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或采购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4.中标人、供应方: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 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管理服务等其它类似的义务。 3.7.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3.8.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 得”、“未响应”、“废标”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 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但技术规格参数涉及到评分的情形除外)。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 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3.9.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 4.3.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或采购集采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 采购项目同(包段)的投标。 4.4.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的结果 为准。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授权委托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4 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证明。 5.2.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集采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 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集采机构。采购集采机构联系方 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集采机构对其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 包括问题的来源),否则将视为所有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能够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8.2.投标截止期前十五(15)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集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 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 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采购集采机构予以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 受。 8.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 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8.5.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如出现组价、开标阶段报价或投标文件内前后报价出现不一致,使得评审工作无 法继续者,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拒不履行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将视为无效 投标;投标文件其他应予修正范围和标准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执行。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5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商务文件部分 一、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函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商务响应说明书 五、声明函 六、其它商务部分证明材料 技术文件部分 七、其它技术部分证明材料 10. 编制原则 10.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 其投标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 审查的要求。 10.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4.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参数、证明材料、认证或报告等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均应为简体中文版或中 英文双语版否则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1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1.1.一个投标人如同时投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段的,应按照包段要求,逐包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 标无效。 11.2.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如需采用 A3 版面编制的需进行 折叠以保证统一以 A4 版面递交投标文件纸本质版。 11.3.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11.4.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包括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支持的第三方证明文件,如审 计报告、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评估报告等,均须采用简体中文进行编制或提交)。 11.5.投标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无线胶装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使用 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6 11.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在旁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 效;否则其内容将不被认可,涉及资格认定的未进行签字盖章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不予认可,并一同 视为无效投标。 11.7.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与技术文件部分原则上应采用一本进行装订提交;如因文本过厚无法一本 装订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封面连续注明“上册”、“下册”或“上册”、“中册”、“下册”。 11.8.《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或与《招标 文件》要求不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12.2.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 投标。 12.3.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报价说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5(投标报价下浮率控 制范围为:5%-12%)。 12.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2.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如果有)。未提 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 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 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12.6. 说明: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 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 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 具体评分以评标办法为准。 12.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12.6.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2.6.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12.6.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12.6.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12.6.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2.7.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对其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其评标价为按 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扣除比例为其投标报价按 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12.8.对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其评标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扣除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7 比例为其投标报价按 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12.9.对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5》18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8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 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12.10. 不符合下列要求的除外: (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及证明材料的。 (2)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并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及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的不予扣除。 (5)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5》18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8 号)的规定的不予扣除。 (6)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规定的 不予扣除。 (7)不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规定的不予扣除。 (8)不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规定的不予扣除。 13. 备选方案 13.1.备选方案是指在本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货物(设备)或服务的基本要求,如货物(设备)或服务的 用途、用意、服务基本需求等;但投标人应标的货物(设备)或服务分部分项内容优于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 不在备选方案之列。 13.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4.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投标人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5.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条文的响应与偏离。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5.4.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货物/服务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 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 要求,并且使招标人满意。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8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2.投标人须将汇转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证明其具有投标资格。 16.3.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具体退还和解释由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集采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 60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 成评审、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 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集采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 效期,采购集采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 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8.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按照实际内 容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3.投标文件中要求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 18.4.本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指投标人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公司部门章或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 处理)。 18.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 19.1.投标人应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所有副本(2份包在一起)、纸质版投标报价一览表(1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29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1份)、电子版投标报价一览表 U 盘(1份)”均分开逐一独立包装密封(说 明:合计 5个独立封包)。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采用不透光(如牛皮纸、包装纸)进行包裹密封,不得漏封。 2、纸质版投标报价一览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电子版投标文件 U 盘分别采用信封密封。 19.2.密封包装套外部应按照 19.1 条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纸质版投标报价一览表、电子 版投标文件光盘、电子版投标报价一览表 U 盘分别进行独立包装,并对应其密封(内装)内容依次注明: 正本 / 副本 /投标报价一览表/ 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 / 电子版投标报价一览表 U 盘 项目名称: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在 2021年 05月 07日 15时 00分 00秒之前不得开启 样式: 正本 / 副本 / 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 / 电子版投标文件 U 盘 项目名称: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在 2021年 05月 07日 15时 00分 00秒之前不得开启 19.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上述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未按本要求 19.1、19.2 条要求密封、标记或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 予接收或受理,并视为无效投标。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并按采购集采机构要求签字确认,投标人应将 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的密封”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遵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进行。 20.2.超过“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1)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大会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主 持,招标人参会人员、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并检查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以证明其出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0 席; (2)开标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投标文件密封检查表上签字 确认。 (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B、多处内容交叉不符的,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C、文字与图表不符的,以文字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 文件的报价和内容,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和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 报价和内容,则其投标无效。 (4)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 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2. 评标委员会 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 由招标人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C、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说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 当一致;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对评审意见承 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向招标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I、配合招标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J、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工作; K、招标文件及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评标委员会须履行的义务。 23. 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4. 无效投标的情形 24.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1 24.2. 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和资 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24.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或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不全的; 24.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 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24.5.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 24.6.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不能提供有效缴纳凭证的; 24.7.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24.8.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4.9. 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复印件不一致,且存在伪造 行为的; 24.10.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24.11.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 响的; 24.12.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24.13. 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24.14.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24.15. 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 25. 定标 定标及确定(入围)中标人的原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得分最高的前四名投标人入围即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总得分相 同的由评标委会员投票表决。 六、质疑 26. 投标人质疑 26.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集采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采购 集采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 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集采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2 26.3.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人或采购集采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26.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6.5.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委托 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6.6. 招标人或采购集采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 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26.7. 投标人对招标人或采购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或采购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 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 出投诉。 26.8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四)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七、签订合同 27.中标通知书 27.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3. 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27.4. 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采购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28.签订合同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 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订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3 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 内容的协议。 28.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4. 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招标人式管理办法》第三 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5. 招标人或者采购集采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 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29.分包履行合同 29.1. 如招标文件同意分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 目承担责任。 3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合同标的的追加 30.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百分之十。 31.废标条款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采购集采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也可比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43 条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所有评委(监委)签字认可,书面通知投标人 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2.采购任务取消 32.1.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招标人或者采购集采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 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33.其他 33.1. 本招标文件如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发布的为准。 33.2. 投标人成功报名并不意味着其满足投标人资格,具体评判标准以本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依 据。 、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4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招标人不向投标人承诺最低价中标, 对未成交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评标程序 2.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 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不符合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定标原则 评标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经评审总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 共入围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4家。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评标细则及标准 5.1 对满足中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执行。 5.2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商务、技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3 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5 5.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5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和资料 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或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不全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 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 (6)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不能提供有效缴纳凭证的; (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8)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复印件不一致,且存在伪造行 为的; (10)评审专家中有 2/3 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有恶意报价行为的; (11)《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1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 的; (1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14)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1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16)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6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 定。 6. 评分细则如下: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6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2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5 注:在市级物业收费标准基础上报下浮率,作为履行协议的依据 25 2 技术 部分 (50分) 健全的物业管理制度、节能降耗方案、保密制度、质量管理、培训制 度、 财务管理制度。6 项制度健全得 6 分,每少一项减 1 分。 6 有比较完善的公司组织架构、清晰简练的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运 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 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物业管理标准,优得 3 分,良好得 2 分,一般得1 分,差或没有不得分。 3 应急预案:内容与措施等全面详实可行,优得 3 分,良好得 2 分, 一般得 1 分,差或没有不得分。 3 a.设备的维护与维修方案:如水、电、暖、消防、电梯、空调、会议 设备、监控等设施日常维护方案较好者得 2 分,一般者得 1 分。 b.电、水、暖工具有上岗操作证:10 人以上(含 10 人)得 4 分, 5-9人得 2 分,4 人以下得 1 分。 6 卫生保洁服务方案:职责明确、方案规划合理优得 3 分,良好得 2 分, 一般得 1 分,差或没有不得分。 保洁员持证上岗 10 人(含)以上者得 3 分,5-9 人者得 1 分,5 人 以下不得分。(提供复印件) 6 a.秩序维护管理:建立完善有保障的秩序维护管理方案优得 3 分,良 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或没有不得分。 b.秩序维护员持证上岗 10 人(含)以上者得 3 分,5-9 人者得 1 分,5 人以下不得分。(提供复印件) 6 a.绿化养护服务方案:方案规划科学、合理优得 3 分,良好得 2 分, 一般得 1 分,差或没有不得分。 b.持绿化养护技工证:5 人以上(含 5 人)得 3 分,3-4 人得 2 分, 2人以下不得分。 6 a. 电梯操作人员有电梯操作证:3 人以上(含 3 人)得 3 分,2 人 得 2 分,1 人得 1 分。 b. 持消防上岗证的:3 人以上(含 3 人)得 3 分,2 人得 2 分,1 人得 1分,没有不得分。 c. 持健康证 3 人以上得 3 人,否则不得分。 9 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能提出突破原有服务内容局限,有更好的服务 创新,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并进行承诺(无联合体投标、无转包、物业公司 责任等),综合评价优的得 5 分,良好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2 分,差或 未提供的不得分。 5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7 3 商务部分 (25 分) 投标人具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具有乙级资质的得 3 分;没有不得 分。最高得 3分。(提供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中,项目业主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 的, 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最高 5 分。 5 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每提供 1 份业 绩得1 分,满分 5 分。 5 最新评定物业企业信用等级测评 5A 的得 6 分,4A 的得 5 分,3A 的得 4 分,2A 的得 3 分,1A 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证 明资料复印件)。 6 具有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 的得 2 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的得 2 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HSAS18000 的得 2 分。(提供复印件和能查到的网址) 6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 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价 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 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招标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露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 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 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招标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 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 投标人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 的,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 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 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 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8 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招标人的 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 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9.编写评审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情况、评标情 况、报价情况等。 本项目最终中标结果公示详见《甘肃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lsggzyjy.cn/f)及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亭市分中心网 站(http://jyzx.gsht.gov.cn/)。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39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 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 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编号: 合同编号: 招 标 人: 中 标 人: 年 月 日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0 一、合同格式条款 1. 定义 1.1. 合同当事人 (1)招标人(以下称甲方招标文件意指招标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 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 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 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2. 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 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 合同价款 4.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 费用。 5.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 货物的验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内主流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1 国内主流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 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 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 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 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 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 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 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 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 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和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 中。 9. 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 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 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 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或乙 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 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2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 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 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 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 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 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 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 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 合同价款支付 13.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 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国内主流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 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4. 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 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3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 9 条或 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 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 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 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 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 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 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 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 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 20 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 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 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 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 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 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 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 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 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 变更。合同中止与终止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4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 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 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 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 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 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 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 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5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 手续。 22.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人(全称): (甲方) 投标人(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设备或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备注 固定合同总价小写: 大写: 2.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期限): 。 3.付款方式: 车辆维修完毕后,维修单位持维修项目清单和发票,由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4.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格式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6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6.合同文件数量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数量共计 6 份,招标人 2 份,中标人 2 份,采购集采机构 1 份,政府采购办公室 1 份。 本合同由招标人(甲方)和中标人(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 订 时 间: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签 订 时 间: 注:本合同中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 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如付款方式、服务期限、交货地点以及中标价款必须严格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 投标文件承诺。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标明正副本 项 目 名 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8 目 录 商务文件部分 一、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函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商务响应说明书 五、声明函 六、其它商务部分证明材料 技术文件部分 七、其它技术部分证明材料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49 商务文件部分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0 一、投标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的要求,为杜绝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在 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购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招标人和采购集采机构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 谋取中标、成交。 4、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参数都如实描述,无任何虚假情况。 5、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6、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在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8、不与招标人、采购集采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 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9、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承担因违规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0、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1 承诺书Ⅱ 致: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 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 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Ⅲ 致: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 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2 承诺书Ⅳ 致: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近三年因产品供货 问题(水货、替代品、次品、翻新品等)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 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公司承诺:本次投标所使用产品为正品行货。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 V 致: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 有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及参与评审的所有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 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3 承诺书Ⅵ 致: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如我公司经评审 被确定为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我公司投标文件承诺,在响 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履约,如有违约,愿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承诺书Ⅰ-Ⅵ为必填项,对上述承诺书的缺项(或缺少)以及对明确承诺 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4 二、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的要求,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一份,电子版投标报价一览表 U 盘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响应说明书; 2、技术文件:投标方案说明书、其他证明材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 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如我方中标后,我方承诺服务期限为 年。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7、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的部分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审时将其视 为无效投标。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5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件) 附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 证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信用信息查询等) 附件 4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6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企 业 信 息 企业名称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 表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 表人身 份证复 印件 (正反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7 附件 1-1 授权委托书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项目 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的投标、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投标文件、文 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开标大会之 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附: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开标会议之日计算不得少于三十天。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8 附件 2 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员工总人数 类型 其中 注册资本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基本账户银行账行 登记机关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 情况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 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上述数据和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59 附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1.编制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 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凭 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凭 证和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或记录证明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截图)。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败,供应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第一包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含有“汽车租赁”内容 ,须具备《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标注原件的须把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投标 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 的二维码与复印件一致,则该二维码视同于原件。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60 附件 4 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缴纳的证明文件 编制说明:附投标保证金汇转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1、投标人应一一对应上述附件 1 至附件 4 及其顺序和编制说明依次提供证明材 料。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61 四、商务响应说明书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编制商务响应说明书,但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 1.履约能力 2...... 投标人根据上述评审因素参照评标办法规定评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并对相关因素进行复述(字 数、格式不限)。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62 五、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投标人 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致: (招标人全称) 我 投标人名称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63 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属于 小微企业,现申请在本项目投标中享受相关的评审优惠政策,我投标人名称现郑重承诺我们提交的 相关证明材料情况真实,无任何虚假证明文件,若有虚假,我公司为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投标人 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64 说明: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 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65 六、其它商务部分证明材料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对其参与评审有利的其它商务部分证明材料。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66 技术文件部分 投标人根据上述评审因素参照评标办法规定评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并对相关因素进行复述(字 数、格式不限)。 华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67 七、其它技术部分证明材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部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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