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宁德师范学院委托,对宁德师范学院第三餐厅经营权服务委托管理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0747-2161SCCIT002
2、项目内容:宁德师范学院第三餐厅经营权服务委托管理项目(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和项目报名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2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4、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南路6号中益环球大厦1602室
5、纸质(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须在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0747-2161SCCIT002 ”字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为准。
7、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南路6号中益环球家居广场写字楼1602室开标厅。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按规定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师范学院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1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593-2963080
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中化大厦21层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93-2810101
邮 箱:huangxjiu@sinochem.com
14.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宁德师范学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1号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6日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 | 餐厅承包 (价格) | 承包期限 |
1 | 1-1 | 宁德师范学院第三餐厅经营权服务承包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注:
本项目餐厅承包月最高营业收入为含税金额。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本项目在采购人的监督下,中标人依法依规自主经营管理,采用自负盈亏的形式进行运作,并严格遵守国家、地方食品安全法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员工工资及福利(含社保)、保险、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员工食宿费用、员工服装费用、技术服务费、原材料费用、各项岗位培训费、水电费、餐厅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牙签等)、厨房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须增添的厨房设备、开票税额、各种证件办理等一切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本项目。监狱企业:不适用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适用本项目。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1)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投标人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