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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石首市精神病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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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所属地区:湖北省 发布日期:2021-04-15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妍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A栋113—116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J-2021-011-ZC

项目名称: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普通职工

早餐

自选

午餐

9元/人

晚餐

9元/人

住院患者

早餐

1.5/人

午餐

3.5/人

晚餐

3.5/人


采购需求: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职工食堂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经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间内;

3)投标人拟派人员须持有符合规定的员工健康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2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妍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石首市达宝建材城6A栋113—116室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和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有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磋商小组的审查为准)。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A栋113—1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妍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石首市达宝建材城6A栋113—116室获取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首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荆州市石首市笔架办事处东方大道

联系方式:13997599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妍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首市达宝建材城6A栋113—116室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19186017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918601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