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汤沟镇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汤沟镇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汤沟镇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16 14:59:00]


项目概况

汤沟镇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104087

项目名称:汤沟镇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万元/年

最高限价:23万元/年

采购需求:汤沟镇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具体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签,依据考评结果确定,考核办法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投标人须是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cai.com

方式:此项目为网上报名项目,请访问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cai.com进行登记报名,在报名时留下邮箱及联系方式。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51-65770401。(首次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注册并通过审核,请自行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735(中江大道辅路诺克斯健身房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

1.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2300元。

1.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1.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1.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滨湖支行

户名:安徽安招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522012162881000002012114

2.公告发布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hsggzy.wuhu.gov.cn)。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项目单位: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

联系方式:0553-668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722

联系方式:王工 18255378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55378289

传真:/

邮箱:/

附件下载: 考核办法.docx
附件下载: 招标人要求.docx

投标人要求

1、鸠江区汤沟镇政府机关食堂就餐区设在机关大院内综合楼一楼,共1个就餐区。一楼就餐人员为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一楼就餐人员(周一至周五): 早餐40人左右,中餐100人左右,晚餐40人左右,设有就餐包厢3个(一楼1个,二楼2个)配合办公室做好工作餐来人接待安排。不定期会有接待任务,要求会单独烹饪小锅菜肴,厨艺精湛。招标人若有接待用餐(包含周六,周日),采购人将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准备菜品,中标单位不得推脱,

2、餐饮保障所需主、副食由招标人提供;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厨房用的设施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各种劳动工具、材料,如扫帚、簸箕、纸篓、清洁剂、毛巾、垃圾袋、洗衣粉、餐巾纸等日常保洁耗材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3、人员安排:1名厨师(30-50岁、五官端正、整体健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3名帮厨(女性、50岁以下、持健康证上岗)提供服务。(注:厨师工资不得低于4500元/月,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715.03 元/人/月,共计5215.03元/人/月,帮厨人员不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715.03 元/ 人/月,共计: 2095.03 元/人/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单位进场时提供全部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等资料备案,人员上岗前必须出具合格的健康证。招标人在管理过程中若发现中标单位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对中标单位予以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5、中标单位须保证在每周一至周五对招标人正点供应和充分供应早、中、晚餐(早餐:7:00-8:00;中餐:11:40-12:40;晚餐:17:40-18:40),且应注意餐饮膳食营养搭配和丰富菜式品种,经常更换菜品,一楼大厅就餐区中餐提供四菜(两荤两素)一汤水果或酸奶,早餐提供包子、馒头、花卷、炒饭、炒面等主食不少于两个品种,且早餐鸡蛋、稀饭、小菜(不得少于两种)每天必备,提供的主、副食品种能适应大众口味和就餐要求,中标单位应当保证一周内每天的供餐菜肴不同,并提前一天公布下餐的供餐菜肴明细

6、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方统一领导和管理,并接受采购人对菜品质量、用油等副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7、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维护招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如有损坏予以修复或照价赔偿;制定有关设施设备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按交接清单将招标人移交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全部返还招标人,出现丢失损毁等,按市价向招标人赔偿;如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须支付招标人违约金1000元,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8、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检查处罚,一旦有违反规定等行为,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改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9、招标人有重大政务活动等事宜时,无条件配合和支持。

10、确保劳务人员全员在岗,相对稳定,人员如有变更,应当书面报招标人备案。中标单位自行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管理,承担所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及各种福利等,并督促员工遵守招标人的相应规章制度。

11、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对房屋做任何改动。

12、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由于中标单位责任造成甲、乙双方成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债权债务、食品卫生事故以及中标单位员工劳动争议等均由中标单位全权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13、安全卫生:中标单位每半年需清理餐厅烟道、隔油池及下水道一次,费用含在劳务承包费。每天例行对餐厅所有区域的卫生进行保洁,确保餐厅区域干净、无水渍无异味,餐厅区域含大厅、过道、卫生间、包厢等。每天下班前例行对餐厅水、电、气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14、考核细则:

(1)考核内容:

招标人对中标单位实行月度服务质量标准考核(由招标人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和半年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测评比员工占70%,管理部门占30%)

(a服务质量标准考核(见附表)

考核主体:管理部门

考核时间:一月一次,月底进行测评。

考核方式:根据《餐厅服务质量标准考核表》,组织对食堂服务质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b)服务满意度测评(见附表)

考核主体:全体员工抽选。

考核时间:半年一次,月底进行。

考核方式:采购人组织人员对食堂进行测评,从食堂的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分。


(2)其他考核事项

(a)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以下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通报整改,情节较重的,经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b)发生食物中毒,除停付本月服务费外,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c)发生消防、安全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直接扣除本月考核二十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除停付本月服务费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5、月度满意度90%以上,当月承包费全额支付。满意度80%以上90%以下的,满意度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1%劳务费,比如满意度89%,扣除1%劳务费,满意度88%,扣除2%劳务费,以此类推。满意度低于80%为不合格,当月20%承包费全部扣除。

16、江北公司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劳务公司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轻重扣除100-500元/次的劳务劳务费。

17、全年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擅自转让、变相转让承包合同,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由劳务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18、招标人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有权对中标单位予以经济处罚或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合同,及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事宜(具体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招标人可以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如若中标单位或招标人提前解除合同或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单位应在下一个中标单位进场办理交接手续后撤场。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