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食堂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CZC-2021-015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食堂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81号院内88号楼
中标金额: 308.5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食堂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食堂经营单位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陆洋、王勇、王敏、陈昀、邱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本次收取服务费31681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58号
联 系 人:沈方平
联系方式:025-58709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建邺区创意路86号
联 系 人:胡雪
联系方式:15077843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雪
电 话:150778430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余庆堂.jpg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食堂服务采购.pdf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CZC-2021-015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食堂
服务采购
采 购 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
采购类别:服务类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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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食堂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建行旁4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2021年4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ZCZC-2021-015;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食堂服务采购;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预算金额:330万元/三年;
1.5 最高限价:330万元/三年;
1.6 采购需求: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食堂经营单位;
1.7 合同履行期限:3年。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
其他会计报表等并加盖公章(其他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但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
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
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并加
3
盖公章)。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 勘察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3 方式:现场出售,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
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3.4 售价:5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届时
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
式)。
4.3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
文件壹份(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要求盖章或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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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为Word或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
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
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5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5.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是否接收进口产品:否。
6.2 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4 投保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5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
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
“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
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
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
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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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58号
联系人:沈方平
联系方式:025-58709117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建邺区创意路86号
联系人:胡雪
联系电话:15077843010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雪
电 话:150778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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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2 投标文件数量
(1) 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肆份。
(2) 电子版壹份(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
要求盖章或签字页面为Word或PDF格式)。
(3) 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投
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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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
编制、密封、
递交
(1) 文件签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
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
(2) 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招标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
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
加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
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胶装成册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 文件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项
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等;
(4) 文件修改: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
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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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拒收
情形
(1)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编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
1)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2)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5 投标无效情形
(1) 本章11.1、12.4加★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
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
(3) 纸质投标文件未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 投标文件递交的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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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12)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3)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
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的;
(14)投标人具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的;
(15)公开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拒
收”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其中任何一条要求有负偏离的;
(1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 废标情形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 盖章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
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
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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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
他内容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一年”或“前一年”、
“近三年”或“前三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1年或前3年,以此类推。
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4月16日至
2021年4月16日。
注:如有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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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
2、定义
2.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及接受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
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给予小微企业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4)对于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
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
除。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
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2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1)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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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
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3节能产品政策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
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
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说明内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4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
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
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说明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5进口产品政策
(1)除第一章招标公告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
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6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将网站查询有关记录留存(财库
[2016]125 号)。
(2)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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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拒绝投标人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的《南京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5)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对投标人诚信档案记录进行
运用。
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4.1 投标人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
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组成
5.1招标公告
5.2投标人须知
5.3评标标准
5.4纪律和职责
5.5项目需求
5.6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5.7附件
5.8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6.1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
间 15 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该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
告。
三、投标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
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
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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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8、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
8.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
8.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
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
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
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
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8.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
9.3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实际发生的评委费(无票)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
人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0.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项目名称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
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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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
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符合第一章2.1 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第一章 2.2 条款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如有)的
相关证明文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2.1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
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表)和数据等。
12.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3提供的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
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2.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
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服务或工程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项目集成或实施方案;
(4)验收标准、技术资料;
(5)服务承诺;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
13、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3.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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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
的所有含税费用、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
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3.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
总价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13.4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
低质量的理由。
13.5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的总价以及分项报价。
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如无法划分计算的,将
不予认可。
13.6《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如未单独封装或
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4、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4.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
17、投标文件签署
17.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
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
18、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递交
18.1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招标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
必须盖章或签字),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投标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
印、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等,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
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等。
14
18.4档案袋或封套内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肆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
“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
要求盖章或签字页面为Word或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
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
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5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8.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
投标地点。
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9.1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编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
参加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人
21、投标文件的接收
21.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现场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
存。
2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2、开标
22.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
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将作为采购文件一并
存档。
22.3开标活动由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各签到投标人参加。
22.4 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邀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
15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要
求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6未宣读开标一览表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7开标过程由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机构会对
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2.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
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
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
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
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3、评标
23.1评标组织
23.1.1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
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1.2评标委员会由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方式抽取的评审专家及
16
采购人代表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3.2评标程序
23.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本章 11.1 加★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
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3.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名
称需求中商务部分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本章12.4加★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投标文件中未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
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1)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2)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
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2.2.2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本章 22.9 规定要求执行。
23.2.3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7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23.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3评标方法和标准
23.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2评标标准及评审因素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3.4特别说明
23.4.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4.2如发生上述情形的,投标人应保持其投标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也可以直接在开标大厅等候。如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联系未果(在十分钟
内联系五次)或者投标人在二十分钟内未按时提交书面说明,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上述权利,评
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确定中标候选人
24.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
标人的得分。
24.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4.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5、确定中标人
25.1评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可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2采购人如未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
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
式确定。
18
25.3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进
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6.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
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6.3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五、签订合同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的规定,与
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
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27.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7.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财政
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7.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8.询问
28.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依法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
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质疑
29.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
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9
29.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质疑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质疑投
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3质疑的投标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
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
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9.4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
人提出。
29.5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
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
罚。
29.6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0、投诉
30.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1、诚实信用
3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
20
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1.2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
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1.3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南
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21
第三章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
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
10
2
服务方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
堂整体管理模式、食堂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食堂环境布置等。
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15分;
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2分;
方案较为一般,可行性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9分;
方案较差、内容空泛、无实质性内容的得6分
无此项得 0 分。
15
供餐菜品搭
配方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配方案进行综
合评分。
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 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15分;
菜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理,营养搭配较为均衡科学的得12分;
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9分;
菜品搭配差的6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5
服务团队
配置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
限于项目组织架构、岗位配备数量及职责分工、服务人员的相关经验和资历
等。
人员配置安排合理,有明确和全面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服务人员岗位齐
全、有参与过类似项目经验的得10分;
人员配置较合理,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较清晰,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较为齐全
的得7分;
人员配置基本或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得4分;
岗位服务人员配置不合理的不得分。
10
劳动保障措
施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对于派驻现场人员的劳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
不限于工资、保险、体检基本保障等情况。
保障措施齐全、完善、健全的得10分;
保障措施较为齐全、完善、健全的得7分;
保障措施不齐全的得4分;
无劳动保证体系的不得分。
10
应急预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灾
害事件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应急预案科学、 合理、可操作的得10分,
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的得7分,
应急预案有瑕疵,执行力较差的得4分;
10
22
未提供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3 业绩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街道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多5分;
(须提供完整清晰的合同复印件,未提供该项不得分,资料不全不得分)。
5
4
团队人员资
质
1、项目经理具备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高级)证书,营养配餐师证(高级),
烹调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厨师长具有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得
2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厨师具有四级/中级技能(中式烹调师)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得2
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服务人员具有高级服务师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营养配餐师证,有
一项得1分,都有得5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有效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15
5 企业认证
投标供应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
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证书的,满分5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6 企业信用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1)
三星级的得1分,四星级的得2分,五星级的得3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
“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5分。
5
说明:
1、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投标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其他投标价格折扣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3、政策功能”。
6、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7、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
8、评标小组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23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4.1、食堂就餐人员约 130 人,每人每天30元伙食标准提供早、午餐,要确保食品多样化,
一周内食品尽量不重复,菜的口味要兼辣和不辣两种情况,确保人人有可吃的。
4.2、早餐标准10元,包含:二种粥(白粥必备)、四样点心、一种蛋、一份炒素菜、四
样小菜(萝卜干必备),另加:周一面条、周二豆浆、周三馄饨、周四炒饭或年糕、周五水饺。
4.3、中餐标准20元,二个大荤、一个小荤、一个素菜、一个汤、一份水果(或酸奶),
米饭任食。
4.4、每周四将下一周菜谱发街道伙委会群,经伙委会修改后确定下一周菜谱,无特殊情
况,不得随意更改。
4.5、人员配置要求
岗位 岗位人数
项目负责人 1
厨师长 1
厨师 1
保洁 1
服务员 1
合计 5
★上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报人数不得低于上表的要求,如低于上表人数要求,将作无效投
标处理。
24
第五章合同条款
甲方: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
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事宜:
一、 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
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乙方自行采购原材料(米面油、调味品、主材辅材等)加工,自负盈亏。
4.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
责。
二、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5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
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
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
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
好。
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
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做好消除蚊、蝇、鼠害。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因劳保、工伤产生的问题由
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26
三、伙食标准
按包月 ( 元整)伙食标准,就餐人数120人,每人每天30
元伙食标准,其中早餐标准:白米粥、杂粮稀饭、炒饭、炒(面、年糕、河粉)
每天不重复、点心四样,蛋(煎蛋、白水蛋、茶叶蛋、水泼蛋、咸鸭蛋)每天不
重复。每月按22天计算。
中餐标准为二个大荤、一个小荤、一个素菜一个汤、一份水果,米饭任食。
如有变动,双方协商核定。(附一周菜单)
四、结算方式
甲方按包月支付承包费用,于每月的 1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付给乙方。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 年,即从2021年_ 月 日至20 年 月31日止,合同期满,
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15日(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应承担
违约金____%/天。
27
3.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须赔偿对方最后一个月餐费的
_______%。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
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9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30
目录
一、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技术条款偏离表…………………………………………………
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七、投标人项目业绩情况表…………………………………
八、服务方案…………………………………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十二、诚信承诺书………………………………………………………………
十三、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
(说明:本目录内容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内容需要,自行细化或补充
目录条款及内容)
31
一、投标申请及声明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
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
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 /三年(大写) (小
写) 元/三年人民币。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
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
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
约束力。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
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
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
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
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3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委托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
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年月日
33
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 称 报价(元) 其他
1 月承包价
2 一年承包价
3 三年承包价
投标总价三年(人民币,大写) 元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承包人必须满足,每天120人,两餐的就餐人数,每天每人30元,两餐标准。
说明:
《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
单位公章的,将拒收其文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34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35
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的页码
位置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
的,提供其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会
计报表等(其他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但属于《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编
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
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
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
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
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36
七、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起始时间
合同金额
(万元)
建设或委托单位 备注
1
2
3
4
5
6
备注:(1)服务起始时间以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八、服务方案
37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声明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38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或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
日 期:年月日
39
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
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
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年月日
40
十二、诚信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宝塔桥办事处
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公
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保证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管理和守法意识,
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参与本采购活动。
二、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
情况。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四、保证不泄露应当保密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内容或信息。
五、保证不向采购人及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等行贿或组织其它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行
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输送不正当利益、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六、中标后不将承接审计及相关业务转包、分包。
若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本单位将自觉接受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如已中标,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三、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说明:以上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项目需求
第五章合同条款
目录
一、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