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400000 | |||||||||||||||||||||||||||||||||||||||||||||||||||||||||||||||||||||||||||||||||||||||||||||||||||||||||||||||
项目背景 | 为解决干警食堂用餐保障压力大、难以协调的问题,由于实质条件的变更,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采购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近3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食品中毒安全事故。 3、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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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本项目的采购范围为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中标人负责前海法院干警食堂和接待工作用餐的食品加工、烹饪和供应,并负责厨房、餐厅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中标供应商数量及任务分配 按综合评分法计算得分,并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 本项目按一个整年度计算,支付上限为140万元。若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不能按照需求文书,需求申报书,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束的条款,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履约。 3.启动备选供应商的条件 (一)服务周期内,若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日期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及时履约,或未能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履约,采购人将终止与原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合同,并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并负责相关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工作。 (二)按综合评分法计算得分,并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备选供应商递补。 (三)服务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相关食堂服务工作: 1.因食材烹饪制作方式、食材管理保存等原因出现食物中毒1次; 2.连续2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的; 3.未按投标承诺及招标要求按时按质提供食堂服务累计达5次的。 4.企业实力要求 实际需中:管理能力强,拥有多项餐饮业获奖经历;菜式丰富,注重营养,配餐专业,根据年龄、地域、季节等对菜式进行合理搭配;经验丰富、出品质量高,推陈出新能力强,拥有多个获奖特色菜品。 5.人员素质要求 (1)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并应当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行政主厨应具有中级以上职业等级证书; (4)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 (5)营养师应具有营养师资质; 6.干警食堂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按前海法院干警食堂保障服务情况,本项目食堂需配备各类工作人员不少16人,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人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团队的管理和运营;由中标方(公司)管理团队负责人兼任。 工作经验及资质:大专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统筹能力、管理能力。 2、行政总厨 1人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并负责菜品质量控制、出品管理和卫生管理;以及负责干警食堂自助餐和接待工作围餐主要菜肴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学历,具有餐饮行业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餐饮行业烹任工作经验,熟悉食堂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优秀。 3、楼面经理(服务部长) 1人 岗位职责:负责日常干警餐厅、工作接待餐厅现场管理和自助餐、工作接待餐服务。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以上文化,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服务技能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能力。 4、主厨师 4人(含一名接待厨师) 岗位职责:日常食堂的餐饮出品管理,并负责食堂自助餐菜肴制作,以及协助行政总厨接待工作围餐菜肴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3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 5、切配员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食堂的原料加工切配、配餐,以及食品安全、卫生等厨房工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以上学历, 1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思。 6、面点师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食堂早、中、晚餐中西点心及风味面食的制作和外卖点心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3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式南北风味点心制作。 7、洗碗工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餐厅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等。 工作经验及资质:初中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验 8、服务员 4人(含一名接待服务员) 岗位职责:负责自助餐、围餐、配餐服务及协助厨房工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 9、营养师兼食品安全员 1人(由中标方人员兼任) 岗位职责:负责干警食堂饮食指导,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负责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干警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和检查。 工作经验及资质:2年以上工作经验,需具有C1类食品安全管理员以上证书和二级公共营养师以上资格证书。 7.食堂服务要求 (一)出品要求 1.干警食堂早中晚餐,采取自助餐和明档形式供应;每餐供应品种为: 早餐,中西式面点品种不少于10个种,特色粥类两种以上,小菜不于4种;外加明档汤粉(面)、饺子等三种以上。 午餐,菜品不得少于8个种(4荤4素以上),外加明档汤粉(面)、饺子等三种以上。 晚餐,菜品不得少于4个品种(2荤2素),面食、粉类等食品不得少于2个。 中晚餐米饭、面食搭配供应,就餐者自愿选择,并讲究营养、卫生和健康饮食,合理安排食谱,按季节不断调换菜式品种。 2.公务接待工作餐(含会议餐)采用:自助餐、围餐模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品种和质量提供相应的烹饪服务。 3.干警食堂的食品出品,必须符合饮食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好质高量足,确保热饭热菜。注重食品的营养质量和色香味搭配,努力提高烹调质量。 (二)卫生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杜绝重大事故。 2.保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清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食堂洗手间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各项餐饮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三)供餐时间 早餐 07:50-09:00 中餐 12:00-13:00 晚餐 17:50-19: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提供餐饮供应,重大活动需要例外) (四)应急保障要求 1、平时供餐时,中标人派出的项目团队应具备在30分钟内,为全院干警(项目点内)提供应急供餐的能力。 2、停水、停电、停气时,中标人应具备2小时内为全院干警提供应急快餐供应的能力; 3、有临时工作接待用餐任务时,中标人能在一小时内派出2名等级厨师到岗烹饪工作接待用餐。 8.干警用餐满意度调查 干警满意度调查由招标人组织,中标人参与,并在合同服务期内,设置5%的绩效奖励金(12.08万元/月 5%=0.725万元)。招标人每月组织干警满意度调查,当月满意度调查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时,扣除当月绩效奖励金;连续2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时,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递补。 9.履约要求 (一)中标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招标人单位人员发生纠纷时,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中标人必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应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1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证书、健康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中标人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四)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服务不到位、不履职导致服务合同解除,中标人需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五)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六)管理服务费实行先服务后付费,招标人在本月的10号前(节假日顺延)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管理费,中标人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七)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若需中途更换其在本项目员工,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员工被开除离职除外);招标人认为不称职员工,向中标人提出更换的,中标人7日内予以调整更换。 (八)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应将招标人支付的加班费全额发放给项目加班员工(除应扣除发票的税点外),不得克扣。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发放加班费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加班费,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加班费,并扣除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补偿金发放给员工。履约过程中,有关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由中标人、行政总厨和投标人三方在中标额度内,并扣除税点和合理利润(8%-10%)后商定。中标人应确保本项目员工工资的正常、足额、按时发放,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工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并扣除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补偿金发放给员工。 (九)中标人必须按本需求文书中明确的岗位要求和最低人员配备,若发现项目人员不按要求配备,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月缺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递补。 (十)启动备选供应商的条件 1、按综合评分法计算得分,并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备选供应商递补。 2、服务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相关食堂服务工作: (1)因食材烹饪制作方式、食材管理保存等原因出现食物中毒1次; (2)连续2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的; (3)未按投标承诺及招标要求按时按质提供食堂服务累计达5次的。 10.有关事项说明 (一)在总的预算金额及人员岗位(16人)的基础上,就餐人数增幅在15%以内人员(人数上向取整),不再增加服务费。 (二)中标人的报价应为每年所有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和保险、节日费、行政办公费、住宿费、利润、税费等。 (三)中标人在水电、煤气设备、消防设施、空调系统、餐厨具清洗消毒、操作间安全巡查等方面,应有完善的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主要是人员费用支出和工薪福利标准情况)进行监管;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一周内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名单供招标人备案。 (五)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六)中标人需承诺在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后,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接收原有项目团队符合岗位条件的行政总厨、主厨、面点师、楼面经理以及愿意留下的其他员工(主动要求离开的情况除外)。合同期满后,下一次中标人确定及人员到岗前,本次的中标人需继续提供服务,相关费用按原有的标准计算。 (七)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以及劳保、服装、工资、福利、住宿、交通和在前海法院就餐费(每人每月600元)等相关费用。中标人必须按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所有选派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养老等保险并签定劳动合同。 (八)若根据前海法院安排,临时性工作加班、节假日加班、集中清案加班、接待工作餐加班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合同签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与意见,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 |||||||||||||||||||||||||||||||||||||||||||||||||||||||||||||||||||||||||||||||||||||||||||||||||||||||||||||||
商务需求 | 1.采购结算 (1)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公积金、纳税等保险,以及劳保、服装、工资、福利、住宿、交通和在前海法院就餐费(每人每月600元)等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2)服务费款项根据中标价格按月平均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月的结算金额=中标价格÷12,于次月28号之前(节假日顺延)划账结清,结算金额含税收等费用,由中标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2.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1年服务期满前,由招标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进行履约评价,并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意见与满意度调查情况,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如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续签。若招标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招标方不再续约。 注: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提交及认定: a.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b.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 |||||||||||||||||||||||||||||||||||||||||||||||||||||||||||||||||||||||||||||||||||||||||||||||||||||||||||||||
评标信息 |
四、评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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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附件 |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需求申报书.doc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需求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近2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食品中毒安全事故、无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标人仅为前海法院干警食堂提供食堂餐饮加工服务和工作接待用餐服务,不涉及食品、原材料的采购。
前海法院干警食堂位于:深圳前海合作区(南山)听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10楼;有独立的餐饮加工区(功能配套齐全)、干警餐厅和工作接待餐厅;平时工作日早中餐主要采取自助餐和明档(粉面)的形式,就餐人数约350—400人左右;晚餐主要采取自助餐形式,就餐人数约150--200人左右;工作接待用餐主要采取自助或围台的形式,工作量视来访接待任务确定。
二、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若招标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招标方不再续约。
三、采购范围
(一)中标人负责前海法院干警食堂和接待工作用餐的食品加工、烹饪和供应,并负责厨房、餐厅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中标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项目团队人员的聘用、培训(符合从事饮食业要求)、管理和工资、社保、福利等工作。
(三)中标人对项目服务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其它责任安全事故负全责。
(四)项目团队工作人员的住宿由中标人负责。
(五)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对项目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六)中标人不负责项目服务食堂设备、工具、原(食)材料和水、电、气采购和保障。
四、中标供应商数量
按综合评分法计算得分,并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
第3部分项目招标要求
一、企业实力和食堂服务人员素质及配置要求
(一)企业实力要求
考虑到前海合作区及前海法院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工作实际需要,中标企业应具有:企业品牌知名度高,管理能力强,拥有多项餐饮业获奖经历;菜式丰富,注重营养,配餐专业,根据年龄、地域、季节等对菜式进行合理搭配;经验丰富、出品质量高,推陈出新能力强,拥有多个获奖特色菜品。
(二)人员素质要求
(1)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并应当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或相关证书。
(4)行政主厨应具有中级以上职业等级证书;
(5)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
(6)营养师应具有营养师资质;
(三)干警食堂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按前海法院干警食堂保障服务情况,本项目食堂需配备各类工作人员不少于16人,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人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团队的管理和运营;由中标方(公司)管理团队负责人兼任。
工作经验及资质:大专以上学历具有5年或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统筹能力、管理能力。
2、行政总厨 1人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并负责菜品质量控制、出品管理和卫生管理;以及负责干警食堂自助餐和接待工作围餐主要菜肴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学历,具有餐饮行业5年或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餐饮行业烹任工作经验,熟悉食堂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优秀。
3、楼面经理(服务部长) 1人
岗位职责:负责日常干警餐厅、工作接待餐厅现场管理和自助餐、工作接待餐服务。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以上文化,5年或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服务技能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能力。
4、主厨师 4人(含一名接待厨师)
岗位职责:日常食堂的餐饮出品管理,并负责食堂自助餐菜肴制作,以及协助行政总厨接待工作围餐菜肴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3年或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
5、切配员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食堂的原料加工切配、配餐,以及食品安全、卫生等厨房工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以上学历, 1年或以上切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思。
6、面点师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食堂早、中、晚餐中西点心及风味面食的制作和外卖点心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3年或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式南北风味点心制作。
7、洗碗工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餐厅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等。
工作经验及资质:初中以上学历,1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8、服务员 4人(含一名接待服务员)
岗位职责:负责自助餐、围餐、配餐服务及协助厨房工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2年或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
9、营养师兼食品安全员 1人(由中标方人员兼任)
岗位职责:负责干警食堂饮食指导,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负责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干警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和检查。
工作经验及资质: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需具有C1类食品安全管理员以上证书和二级公共营养师以上资格证书。
二、食堂服务要求
(一)出品要求
1.干警食堂早中晚餐,采取自助餐和明档形式供应;每餐供应品种为:
早餐,中西式面点品种不少于10个种,特色粥类两种以上,小菜不于4种 ;外加明档汤粉(面)、饺子等三种以上。
午餐,菜品不得少于8个种(4荤4素以上),外加明档汤粉(面)、饺子等三种以上。
晚餐,菜品不得少于4个品种(2荤2素),面食、粉类等食品不得少于2个。
中晚餐米饭、面食搭配供应,就餐者自愿选择,并讲究营养、卫生和健康饮食,合理安排食谱,按季节不断调换菜式品种。
2.公务接待工作餐(含会议餐)采用:自助餐、围餐模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品种和质量提供相应的烹饪服务。
3.干警食堂的食品出品,必须符合饮食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好质高量足,确保热饭热菜。注重食品的营养质量和色香味搭配,努力提高烹调质量。
(二)卫生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杜绝重大事故。
2.保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清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食堂洗手间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各项餐饮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三)供餐时间
早餐 07:50-09:00
中餐 12:00-13:00
晚餐 17:50-19: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提供餐饮供应,重大活动需要例外)
(四)应急保障要求
1、平时供餐时,中标人派出的项目团队应具备在30分钟内,为全院干警(项目点内)提供应急供餐的能力。
2、停水、停电、停气时,中标人应具备2小时内为全院干警提供应急快餐供应的能力;
3、有临时工作接待用餐任务时,中标人能在一小时内能派出2名等级厨师到岗烹饪工作接待用餐。
三、干警用餐满意度调查
干警满意度调查由招标人组织,中标人参与,并在合同服务期内,设置5%的绩效奖励金(12.08万元/月×5%=0.725万元)。招标人每月组织干警满意度调查,当月满意度调查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时,扣除当月绩效奖励金;连续2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时,视为违约; 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递补。
四、履约要求
(一)中标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招标人单位人员发生纠纷时,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中标人必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应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1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证书、健康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中标人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四)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服务不到位、不履职导致服务合同解除,中标人需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五)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六)管理服务费实行先服务后付费,招标人在本月的10号前(节假日顺延)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管理费,中标人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七)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若需中途更换其在本项目员工,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员工被开除离职除外);招标人认为不称职员工,向中标人提出更换的,中标人7日内予以调整更换。
(八)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应将招标人支付的加班费全额发放给项目加班员工(除应扣除发票的税点外),不得克扣。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发放加班费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加班费,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加班费,并扣除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补偿金发放给员工。履约过程中,有关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由中标人、行政总厨和投标人三方在中标额度内,并扣除税点和合理利润(8%-10%)后商定。
(九)中标人应确保本项目员工工资的正常、足额、按时发放,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工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并扣除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补偿金发放给员工。
(十)中标人必须按本需求文书中明确的岗位要求和最低人员配备,若发现项目人员不按要求配备,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月缺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递补。
(十一)启动备选供应商的条件
1、按综合评分法计算得分,并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备选供应商递补。
2、服务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相关食堂服务工作:
(1)因食材烹饪制作方式、食材管理保存等原因出现食物中毒1次;
(2)连续2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的;
(3)未按投标承诺及招标要求按时按质提供食堂服务累计达5次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如遇重大紧急任务,在总的预算人员岗位(16人)的基础上就餐人数增调10%以内人员(人数上向取整),不增加服务费。
(二)中标人的报价应为每年所有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和保险、节日费、行政办公费、住宿费、利润、税费等。
(三)中标人在水电、煤气设备、消防设施、空调系统、餐厨具清洗消毒、操作间安全巡查等方面,应有完善的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主要是人员费用支出和工薪福利标准情况)进行监管;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一周内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名单供招标人备案。
(五)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六)中标人需承诺在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后,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接收原有项目团队符合岗位条件的行政总厨、主厨、面点师、楼面经理以及愿意留下的其他员工(主动要求离开的情况除外)。合同期满后,下一次中标人确定及人员到岗前,本次的中标人需继续提供服务,相关费用按原有的标准计算。
(七)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以及劳保、服装、工资、福利、住宿、交通和在前海法院就餐费(每人每月600元)等相关费用。中标人必须按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所有选派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养老等保险并签定劳动合同。
(八)若根据前海法院安排,临时性工作加班、节假日加班、集中清案加班、接待工作餐加班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合同签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与意见,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六、结算
(1)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以及劳保、服装、工资、福利、住宿、交通和在前海法院就餐费(每人每月600元)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2)服务费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28号之前划账结清。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招标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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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项目总体规划和思路、供餐模式和方案、人员架构、工作流程) |
8 |
(一)考察内容 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团队管理、制度规定、主付副食安排、供餐时间落实、伙食标准控制、节约水电气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和特色服务保障八个方面。 (二)评分标准 围绕上述八个方面: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得8分;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比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得6分;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得4分; (4)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合理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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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8 |
(一)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员工和安全管理、主付副食营养菜谱搭配、接待餐菜系及保障、如何落实应急供餐要求。 (二)评分标准 (1)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完善为优,得6分。 (2)重点难点分析较为透彻、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较为完善为良,得4分。 (3)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一般为中,得2分。 (4)重点难点分析不透彻、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不完善为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5)(二)配套设施 (以提供的场地图片、设备发票、人员资质、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承诺书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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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管理方案、(包括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应急方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劳动安全管 理制度等) |
7 |
考察内容和评分标准: (1)投标人内部须设立独立的“食品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及团队、食品安全内外控措施等,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食品安全内外控措施等的合理性、完备性进行评审: 食品安全内外控措施等的合理、完备性强,得3分; 食品安全内外控措施等较合理、完备性较强,得2分; 食品安全内外控措施等的合理性、完备性差或未提供,得0分。 (2)投标人有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员工监督机制,并有切实可行的方案以及可操作的办法进行评审: 食品安全管理的员工监督机制完善,保障性强,得2分; 食品安全管理的员工监督机制较完善,保障性较强,得1分; 食品安全管理的员工监督机制不完善、保障性差或未提供,得0分。 (3)能提供上述管理部门日常管理资料且有持续改进依据的(须提供完整的报告记录示例证明文件)得2分,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高得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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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包括出品品质管理方案、持续改善方案、员工培训制度、增值服务、应急预案等) |
3 |
(一)考察内容 制定本项目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案,至少包括: 1.出品品质管理方案 2.持续改善方案 3.员工培训制度 4.消防应急预案 5.暴雨、台风应急保障预案 6.应急用餐响应方案。 (二)评分标准 (1)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得3分; (2)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比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得2分; (3)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得1分; (4)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不合理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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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违约承诺 |
2 |
(一)考察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违约承诺书,并提出保证项目质量措施、进度、人员投入等违约责任。 (二)评分标准: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2分;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分;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0.5分; 没有违约承诺的,不得分。 |
6 |
应急及增值服务 |
6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需结合采购人情况提供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以外的应急及增值服务情况(特殊说明:应急及增值服务为非无偿服务)。服务范围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遇重大节日或活动时,能提供至少2名以上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有10年或以上高级接待餐制作经验的厨师协作采购人工作的能力; 2、停水、停电、停气时,中标人应具备2小时内为全院干警提供应急快餐供应的能力; 3、有临时工作接待用餐任务时,中标人能在一小内能派出2名等级厨师到岗烹饪工作接待用餐的能力。 (二)评分标准 (1)提供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承诺书盖章原件(格式自拟)和应急及增值服务方案(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及增值承诺及服务方案和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如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有独立经营不少于500平方米的餐饮酒店经验以及且具有有效合作合同等),经评标委员会结合采购人情况评审并一致认同,每认同一项加2分,最多加6分。 (3)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及服务方案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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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实力部分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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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1 |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6 |
(一)考察内容 考察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资格证书的情况: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5.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5项证书的,得6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证书的其中4项证书的,得4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证书的其中3项证书的,得2分;不足三项不得分。 (1(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信息查询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或证书未年审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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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10 |
(一)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投标人项目业绩和管理情况。以下3项累加计分,总分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正在独立经营且就餐人数超500人以上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每个得0.5分, 最高得4分; (2近三年(2018年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正在经营项目点中有获得省或计划单列市政府(部门)A级餐厅评级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 (3)近三年内(2018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今)以来,投标人正在经营项目点中有获得过省或计划单列市政府(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每个得1分,最多2分; (2(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级证明文件扫描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中国优秀食堂(TOP)证明文件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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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10 |
(一)考察内容 投标人荣获: 1、国家部委(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获奖证书的,每一次得2分,最高4分; 2、省或计划单列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获奖(评)证书(奖状)的每一次得1分,最高得5分; 3、地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获奖(评)证书(奖状)的每一次得0.5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相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行业协会需在政府备案,并能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到,否则不能作为依据。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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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
4 |
(一)考察内容 投标人拟安排本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含5年)管理经验得3分;具有3年以上(含3年)管理经验的得2分;具有1年以上(含1年)管理经验的得1分;不具有和不满1年的不得分。 另具有高级营养师加0.5分,具有一级中式烹饪(调)师及以上加0.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起往前推算,满足连续前三个月的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由采购单位明确具体月份)、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有效资格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未提供社保证明的,本项不得分。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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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7 |
(一)考察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团队成员)符合以下要求的,得7分,否则不得分: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烹饪厨师(需具有烹调师证书和3年或以上烹饪工作 经验)不少于4人、高级面点师(需具有面点师证书和3年或以上面点制作经验)不少于1人,营养师(需具有高级营养师证书)不得少于1人;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具有3年或以上烹饪和面点制作工作经验,且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以上人员清单、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起往前推算,满足连续前6个月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由采购单位明确具体月份)、有效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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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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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网点 |
2 |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0.5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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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诚信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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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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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诚信评价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